摘要:本文以部编本初中语文教材中的“同”类注释为研究对象,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法,对部编版语文教材中文言诗词中的所有“同”字注释进行统计和分析,明确“同”类注释字根据字际关系分为通假字、假借字、分化字、异体字等关系,为语文教学提供参考。促进语文教学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关键字:初中文言文 “同”类注释
引言:
部编版自2016年施行以来,文言文对某些文字现象统一换为换为某字“同”某字的这种格式,一是修正了之前版本术语“通”、“同”混乱的问题,二是统一格式后,统一理解成本字与借字的关系,在理解文意时,将借字还原到本字,方便学生自主理解文意。这样虽然便于理解记忆,但是这种方法并不符合语言文字术语使用规范,教材中的注释体例,必须做到既能符合语文教学实际情况,又能能严谨、规范地阐释“同”注释类型,。纵观部编版文言文所有的“同”类注释,我们发现“同”字注释里面包含了古汉语几种用字现象,有通假字、假借字、通用字、分化字等几种字迹关系。本文站在学术的角度,对文言文注释“同”字注释类型从汉字学、训诂学的角度,辨析“同”字所代表的古汉语几种用字现象,尝试采用训诂学理论的训释体例规范术语,
一、中学语文教材文言文“同”注释的分布情况
本文选取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学语文教材《义务教科书语文七-九年级》为研究对象,共六册,收录了文言文27篇,古诗词4首,其中共出现50组“同”类注释,下表收录所有“同”字文言注释,并且将所在教材、篇目、借字、本字、注释、原句详细罗列,供读者查阅。
初中语文教材“同”字注释汇总表
教材 | 篇目 | 借字 | 本字 | 注释 | 原句 |
七 年 级 上 册 | 《陈太丘与友期行》 | 不 | 否 | 未注 | 尊君在不? |
《论语》十二章 | 说 | 悦 | 愉快 | 不亦说乎 | |
有 | 又 | 用于整数和零数之间 | 十又五 | ||
《杞人忧天》 | 舍 | 释 | 解除、消除 | 舍然 | |
七 年 级 下 册 |
孙权劝学 |
邪 |
耶 | 语气词 | 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耶 |
木兰诗 | 帖 | 贴 | 帖,同“贴”。 | 对镜贴花黄 | |
《卖油翁》 | 耳 | 尔 | 相当于“罢了” | 但手熟尔 | |
杓 | 勺 | 杓,同“勺” | 徐以杓酌油沥之。 | ||
《望岳》 | 曾 | 层 | 曾,同“层” | 荡胸生曾云,决眦 入归鸟。 | |
《过松源晨 炊漆公店(其 五)》 | 政 | 正 | 同“正” | 政入万山围子里。 | |
《三峡》 | 阙 | 缺 | 空隙、缺口。
| 两岸连山,略无阙处 | |
《记承天寺 夜游》 | 耳 | 尔 | 语气词,相当于“罢了”。
| 但少闲人如吾两人 者耳。 | |
八
年
级
上
册 | 《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
| 衡 | 横 | 梗塞、不顺
| 困于心,衡于虑。 |
曾 | 增 | 增加 | 曾益其所不能 | ||
拂 | 拂 弼 拂士。 | 辅佐。 | 入则无法家拂士。 | ||
《愚公移山》
| 慧 | 惠 | 惠,同“慧”,聪明。 | 甚矣,汝之不惠。 | |
陇 | 垄。 | 高地 | 无陇断焉。 | ||
反 | 返 | 往返 | 寒暑易节,始一反焉 | ||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 畔 | 叛 | 背叛 | 亲戚畔之 | |
《富贵不能淫》 | 女 | 汝 | 你 | 往之女家 | |
周亚夫军细柳 | 被 | 披 | 穿着 | 军士吏披甲 | |
式 | 轼 | 车前横木,这里用作动词,指扶拭 | 改容式车 | ||
《渔家傲》 | 谩 | 漫 | 空,徒然。 | 学诗谩有惊人句。 | |
八 年 级 下 册 | 《桃花源记》 | 要 | 邀 | 邀请 | 便要还家 |
《核舟记》 | 衡 | 横 | 同“横” | 左手倚一衡木 | |
《庄子》二则 | 冥 | 溟 | 海 | 南冥者 | |
《虽有佳肴》 | 学 | 斅 | 教导 | 学学半 | |
《大道之行也》 | 与 | 举 | 同“举” | 选贤与能 | |
矜 | 鳏 | 老而无妻 | 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 ||
《马说》 | 祗 | 衹(只) | 只、仅 | 祗辱于奴隶人之手 | |
食 | 饲 | 喂 | 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 ||
见 | 现 | 同“现”表现 | 才美不外见 | ||
《卖炭翁》 | 直 | 值 | 价钱 | 系向牛头充炭直 | |
九年级上册 | 《岳阳楼记》 | 具 | 俱 | 全、皆 | 越明年,政通人和, 百废具兴 |
《醉翁亭记》 | 谓 | 为 | 为、是 | 太守谓谁? | |
《行路难(其 一)》 | 羞 | 馐 | 美味的食物 | 玉盘珍羞直万钱。 | |
九年级下册 | 《鱼我所欲 也》 | 辩 | 辨 | 辨别 | 万忠则不辩礼仪而 受之。 |
得 | 德 | 恩惠 | 所识穷乏者得我 与? | ||
乡 | 向 | 先前、从前 | 乡为身死而不受。 | ||
辟 | 避 | 躲避 | 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 ||
《送东阳马 生序》 | 辨 | 辩 | 辩驳 | 与之论辨,言和而 色夷。 | |
支 | 肢 | 四肢 | 四支僵硬 | ||
被 | 披 | 同“披” | 被绮秀 | ||
唐雎不辱使命 | 错 | 措 | 同“措” | 故不错意也 | |
仓 | 苍 | 同“苍” | 仓鹰击于殿上 | ||
《邹忌讽齐王纳谏》 | 熟 | 熟 | 仔细 | 孰视之 | |
《陈涉世家》 | 谪 | 谪 | 同“谪” | 发闾左谪戍渔阳 | |
唱 | 倡 | 倡导、发起 | 为天下唱 | ||
指 | 旨 | 同“旨” | 卜者知其指意 | ||
以 | 已 | 同“已” | 固以怪之矣 |
二、中学语文教材“同”类注释类型分析
(一)以“同”释通假字
通假字一个训诂学概念,是古书中常见的用字现象。关于通假字的定义历来存有争议。从最初的许慎《说文解字》、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王力《古代汉语》,一直在不断修正通假字的定义。直到裘锡圭在其《汉字学概要》中综合各家意见以及史料,正式提出通假字的概念,他强调:“我们这里说的是狭义的通假,指借一个同音或音近的字来表示一个本有其字的词,如简化字借斗升的“斗”为斗争的“斗”。通假字寄是指古代汉语中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本字的用字现象
通假字与被通假字之间的关系,从不同的角度考察,通假字与被通假字之间具有不同的关系主要有:
1. 从声音角度看,借字与本字音同或音近,我们把这种通假叫同音通假。例举部编本初中语文教材中的同音通假如下(示例格式为:借字——本字)。
(1)慧——惠
(2)耳——尔
(3)矜——鳏
(4)要——邀
(5)衡——横
(6)与——举
(7)曾——层
(8)以——已
(9)阙——缺
(10)耳——尔
2. 从字形上,通假字中形声字占比很大,在部编版初中语文教材中有两种形声字通假,一种借字采用本字的声符进行通假,另外一种是借字是本字加形符。例举部编本初中语文教材中的声符通假如下(示例格式为:借字——本字)。
(1)具——俱
(2)直——值
(3)羞——馐
(4)冥——溟
(5)式——轼
(6)直——值
(7)孰——熟
(8)杓——勺
(9)指——旨
(10)曾——增
3.形近通假字是从字的形体结构看,本字和借字在字形结构上类似,如本字与通假字都是形声字,二者声符相同。例如(示例格式为:借字——本字)。
(1)谪——谪
(2)唱——倡
(3)帖——贴
(4)错——措
(5)谩——漫
(6)被——披
(7)帖——贴
(二)以“同”释假借字
根据学者的观点,通假和假借之间的区别是通假字是本有其字,采用同音字代替。假借是本无其字,采用一个和这个词读音相近的字来记录这个词,被借用的字称之为假借字。如古代第二人称代词“汝”由于没有字来记录,就借用男女的“女”来表示。经过对汉字源流的考证,文献例证对语文教材中出现的以“同”释假借字的例子进行阐释。
1.邪——耶
“邪”字丛“邑”“牙”声,本是地名字,音yá,旧音yé。琅琊古作“琅邪“”。“邪”可以假借来表示邪正的“邪”,还可以假借来表示句末疑问语气词“邪”(yé。《史记·项羽本纪》:“羽岂其苗裔邪?”)。
2.辟——避
辟,《说文》:“辟,法也”。甲骨文字形是,表示用刑刀“辛”对犯法者施刑的情景。《段注》:“辟,或借为僻,或借为避,或借为譬,或借为壁”。由段注可见,“辟”由“法”义假借为偏僻的“僻”、躲避的“避”、譬喻的“譬”、墙壁的“壁”。
3.见——现
看见的“见”引申为显现的“现”。这一引申义本来就用“见”字表示,《论语·泰伯》;“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后来为了跟本义相区别,假借从“见”声的“现”字来表示这一意义。(据《集韵》,“现”字本当“石之次玉者”或“玉光”讲)。
(三)以“同”释分化字
在汉字里,由于语义引申、文字假借等原因,一字多职的现象,也就是一个字表示两种以上意义或音义的现象,是及其常见的。为了陈说的方便,我们把这种具有两种以上意义或音义的字,都叫做多义字。分散多义字职务的主要方法,是把一个分化成两个或者几个字,使原来由一个字承担的职务,由两个或几个字来分担。我们把用来分担职务的新造字称为分化字,把分化字所从出的字称为母字。分化字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加注或改换偏旁造分化字。
1.反——返
反,甲骨文字形为,一只手正向着岸边攀登,就是“攀”的本字。后来本义不存,假借为“相反、“反叛”等意思。又引申为“返回”写作“返”。
2.食——饲
饮食的“食”引申而有喂食的意思(《战国策。齐策四》):“左右以君贱之也,食以草具。”后来加注音符“司”。分化出“饲”字来表示这一意义。
3.支——肢
“支”是“枝”的本字。字形原像手持竹枝的样子。《汉书》:“枝叶茂接。”引申为“分支”、“支出”、“支持”、“干支”和“四支”(后作“肢”)。
4.畔——叛
《说文》:“畔,田界也。从田,半声。”田界是判分田地的。“叛”当是用改换形旁的办法由“畔”分化出来的。
5. 说——悦
《论语》第一句:“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中的“说”应该读为“悦”,这是古人都知道的。在古书里,“说”表“悦”是常见的现象。“悦”字是用改换形旁的办法由“说”分化出来的。“说”本指言辞解释(《墨子·经上》:“说,所以明也”),“悦”本指以心中解开郁结。古书中“说”还经常用来表示解脱的“脱”。《周易?蒙》:“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干宝注:“说,解也”)。“说”、“脱”、“悦”这三个词都应该源自意义跟“解”、“释”相近的一个母词。
(四)以“同”释异体字
1.学——斅
“学”本义是“学校”,《孟子》:“夏曰校,殷曰序;学则三代共之”。甲骨文“学”是一所房屋,上有“爻”(表声),两边加双手表示合力教学(铁157.4(甲))。西周早期加“攴”表示“教导”的意思,(沈子它簋盖(金)西周早期)。《集韵·入声·觉韵》:“斅学,教也”。篆文省作“学”,简化字为“学”。
2.祗——衹(只)
限制性副词“只”,古代借“缇”的异体“衹”字表示,《诗·小雅·我行其野》:“亦祗以异”,唐石经作“衹”。在传世古书里面,这个字或讹作“衹”、“秪”,又讹作“祗”字、“祇”字(钱大昕则认为作“祇”不误,“衹”为六朝俗体,见《十驾斋养新录》卷一“祇”)字条。可见“祗、衹”为形近讹变导致的异体字。
(五) 以“同”释通用字
裘锡圭在《汉字学概要》中解释文字学上所说的“通用”,指不同的字在某种或某种用法上可以互相替代或通用的字就是通用字。
1.又——有
在古代有一段时间里(下限大约是西汉),“有”、“又”二字都可以用来表示有无的“有”,马王堆帛书里面可以看到同一句中既用“有”又用“又”的例子,例如《老子》乙本“又周车无所乘之,有甲兵无所陈之”,“又周车”即“有舟车”。另外,这两个字也都用来表示副词“又”,并且在整数和零数之间,既可以写作“又”,又可以写作“有”(读yòu)。后来,“有””和“又”有了明确的分工。
2.陇——垄
陇,形声字。阜(阝)表意,古文字像一道道山坡,表示山,龙表声(篆文“陇”)。垄,此字始见于战国〈乍家垄戈〉,从土、龙声,构形作下形上声,与楷书构形相同。篆文构形则作左形右声。《说文·土部》:“壠,丘陇也。从土、龙声。”从土,表示与土地地貌相关,龙、隆声近,隆有高出之义。从龙,表示音读,兼表隆起高出的意思,本义是坟墓。在六书中属于形声兼会意。规范字作「垄」。《正韵》:“丘垄之垄,亦作陇”。“垄”与“陇”在表示高地这一个意向上面,二者通用。
3.直——值
“直”的本义是“正”,引申而有“相当”义,“值”也有“相当”义,所以《说文·十三下·田部》:“当,曰相值也”,“价值”义由此引申而来(价值与物品相当)。《诗经·硕鼠》“爰得我值”中的“值”就是“应有的、合理的价值”。
三、部分注释未注释的情况
在语文教材中,出现一些以上情况的文字现象,但是注释却未注明,知识对文章中的词句在使用是时显现的具体意义加以表述,这样释意对学生来说翻译全文是很方便的,但是对于教学者而言,对未严格指出字迹的关系不可含糊。教学者必须进一步探求注释的根据,以便心中有数,讲授得当,接下来就对文中未注的注释加以阐释。
1. 止——只
原句: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七年级上册,《狼》)
注释:止:仅,只
按:止,音zhǐ。止,上古属章纽之部,本义是脚,是“趾”的本字;只,上古属章纽支部,甲骨文作,像气下引,是说明声音、气流下沉的样子,由于声气下沉而结束,以表示语气结束的语词。二者音同义不同,属于双声通假。
2. 亡——无
原句:杞国有人忧天地崩坠,身亡所寄,废寝食者。(七年级上册,《杞人忧天》)
注释:亡:无,没有
按:亡,音wú。亡,上古属明纽阳部; 无,上古属明纽鱼部。二字为双声通假。亡的本义是逃跑。《说文》: “亡,逃也,从入”《段注》:“叚为有无之无,双声相借也。”
3. 厝——措
原句:一厝朔东,一厝朔南(八年级上册,《愚公移山》)
注释:放置、安放
按:《段注》:“措,经传多叚错为之,贾谊传叚厝为之。”又“厝,他山之石,可以为错,错,错石也。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攻,错也,错古作厝。”段注对“厝”、“错、“措””三字的解释在打磨石头这一个一项上可以通用。后引申为“安放、安置”。
4. 具——俱
原句: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八年级下册,《桃花源记》)
注释:未注。根据文意释为“详细”。
具,甲骨文“具”字本从鼎、从廾,(合集22152)从鼎表示准备食物时用来盛装的器皿,鼎是祭祀宴飨时的主要用器;从廾表示态度恭敬的捧着。金文中“鼎”省作“贝”(集成4141(圅),战国文字与篆文都是从省作目而来的(上(1) ?9),《说文》:“共置也,从廾从贝省,古以贝为货”,本义为“置办”。俱,《说文》:“偕也,从人具声”,意为全、都。“具”与“俱”音同义不同,“具”为通假字。
5. 诎——屈
原句:诎右臂支船(八年级下册,《核舟记》)
注释:弯曲
按:诎,音qū。诎和屈上古音同是属于溪纽物部,同音通假。诎的本义是言语迟钝。《说文》: “诎,诘诎也。”通屈“屈”,屈服,弯屈。
6. 简——拣
原句:盖简核桃修狭者为之(八年级下册,《核舟记》)
注释:挑选
简,形声字,从竹间声,古属古纽限部。本义是古代用来写字的狭长竹片。拣,会意字,从扌(手),其古文字形体像手,表示用手挑选,从柬,柬是拣的本字,有选择义;柬兼表声。拣简化为拣。本义是挑选。所以“简”与“拣”是通假字。
四、结语
新课标对初中文言文学习提出要求:学生在借助注释和工具书读懂浅显文言文作品的基础上,体会其中蕴含的中华民族传统精神,为形成一定的传统文化底蕴奠定基础。所以最基本的任务掌握文中常见的文言实词、虚词。但是光靠死记硬背是不行的,通过对以上常用注释的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规律,便于学生在遇见同类字词时可以迅速辨别文中词语的具体含义。二是在文言注释中,本身已经包含了汉字发展背后的巨大魅力,从一个汉字溯源出发,可以感受到我国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当然,本文对于文言文注释的研究单纯是从训诂学、汉字学的角度出发,如何将之在教学实践中能够应用,如何能够更符合学情,需要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不断优化。本文抛砖引玉,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希望以后在文言文注释研究方面会有更有价值的发现。
参考文献:
[1]温儒敏.义务教科书语文七-九年级[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6.
[2]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第251页,第223页,第227页。
[3]王宁.训诂学原理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6,第246页
[4]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96.
[5]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8.
[6]郝艳琪.初中语文文言文通假字教学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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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部编版初中语文教材文言文注“同”辨析发布于2021-05-18 11: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