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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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梅花

體用生克篇之三


三要靈應篇序


夫《易》者,性理之學也。

性理,具于人心者也。

當其方寸湛然,靈台皎潔,

無一毫之幹,無一塵之累,

斯時也,性理具在而《易》存吾心,

渾然是《易》也,其先天之《易》也。

乃夫慮端一起,事根忽萌,

物之著心,如雲之蔽室,

如塵之蒙鏡,斯時也,汩沒茫昧,

而向之《易》存吾心者,

泯焉爾。故三要之妙,

在於運耳、目、心三者之虛靈,

俾應於事物也,耳之聰,目之明,

吾心實總乎聰明。蓋事根於心,

心該乎事,然事之未萌也,

莫測其端,而凶禍福,

無門可入。故先師曰:「思慮未動,

鬼神不知;不由乎我,更由乎誰?」

故事萌於心,鬼神知之矣。

吉凶悔吝有其數,然吾預知之,

歟?必曰:「求諸吾心易之妙而已矣。」

於是寂然不動,靜慮誠存,觀變玩占,

運乎三要,必使視之不見,吾見之;

聽之不聞者,吾聞之;

如形之見視,如音之見告,

吾之了然鑒之。則《易》之爲卜筮之道,

而《易》在吾心矣。

三要不虛,而靈應之妙斯得也。

是道也,寓至精至神之理,

百姓日用而不知,安得圓通三昧者,

與之論歟!此先師劉先生

(江夏人,號湛然子)得之王屋山人高處士雲岩。

寶慶四年,仲夏既望,清靈子朱虛拜首序


三要靈應篇


三要者,運耳、目、心三者之要也。

靈應者,靈妙而應驗也。

夫耳之於聽,目之於視,心之於思,

三者爲人一身之要,而萬物之理不出於視聽之外。

占決之際,寂聞澄慮,靜觀萬物,

而聽其音,知吉凶,見其形,知善惡,察其理,

知禍福,皆可爲占卜之驗。

如谷之應聲,如影之隨形,灼然可見也。

其理出於《周易》「遠取諸物,近取諸身」之法。

是編則出於先賢先師,

采世俗之語爲例用之者:

鬼谷子、嚴君平、東方朔、諸葛孔明;繼而得者:邵康節、邵伯溫、劉伯溫、牛思晦、牛思繼、高處士、劉湛然、富壽子、泰然子、朱清靈子。

其年代相傳不一,而不知其姓名者不與焉。

原夫天高地厚,萬物散殊,陰濁陽清,

五氣順布,禍福莫逃乎數,吉凶皆有其機。

人爲萬物之靈,心乃一身之主,

目寓而爲形於色,耳得而爲音於聲,

三要總之,萬物備矣。

此乃天地萬物之靈,而耳、目、心三者之要,

故曰三要也。

是以遇吉兆而有吉,見凶識而不免乎凶。

物之圓者事成,缺者事敗。

此理斷然,夫復何疑?

此乃占物克應,見吉則吉,

遇凶則凶。

是以雲開見日,事必增輝;

煙霧障空,物當失色。忽顛風而飄蕩,

遇震雷以虛驚。月忽當面,

宜近清光。雨可沾衣,可蒙恩澤。

此乃仰觀天文,以驗人事。


重山爲阻隔之際,重澤爲浸潤之深。

水流而事通,土積而事滯。

石乃堅心始得,沙乃放手即開。

浪激主波濤之驚,坡崩主田土之失。

旱沼之旁,心力俱竭,

枯林之下,相貌皆衰。

此乃俯察地理,以驗人事。


適逢人口之來,實爲事體之應。

故榮宦顯官,宜見其貴;富商匠賈,

可問乎財。兒童哭泣憂子孫,

吏卒叫囂忌官訟。二男二女,重婚之義;

一僧一道,獨處之端。婦人笑語,

則陰喜相逢;女子牽連,則陰私見累。

匠氏,主門庭改換;宰夫,則骨肉分離。

逢獵者,得野外之財;見漁者,

有水邊之利。見妊婦,則事蔭於內;

遇瞽者,則慮根於心。

此乃人品之應,以驗人事。

至於搖手而莫爲,或掉頭而不肯,

拭目而噴嚏者方泣;搔首而彈垢者有憂。

足動者有行,交臂者有失。

屈指者多阻節,噓氣者主悲憂。

舌出掉者有是非,背相向者防閃失。

偶攘臂者,爭奪乃得;偶下膝者,

屈抑而求。

此乃「近取諸身」之應。


若逢童子授書,有詞訟之端;

主翁笞仆,防責罰之事。講論經史,

事體徒間於虛說;語歌詞曲,

謀爲轉見悠揚。見博賭,主爭鬥之財;

遇題寫,主文書之事。偶攜物者,

受人提攜;適挽手者,遇事牽連。

此乃人事之應。


及夫舟楫在水,憑其接引而行;

車馬登途,藉之負載而往。張弓挾矢者,

必領薦;有箭無弓者,未可試。

持刀執刃,須求快利之方。披甲操戈,

可斷剛強之柄。繅絲者,事務繁冗。

圍棋者,眼目眾多。妝花刻果,

終非結實之因。書影描形,皆爲裝點之類。

絡繹將成,可以問職。筆墨俱在,

可以求文。偶傾蓋者,主退權。

忽臨鏡者,可赴詔。抱貴器者,

有非常之用。負大木者,

有不小之財。升鬥宜量料而前,

尺剪可裁度以用。見蹴球,

有人發剔。開鎖鑰,遇事疏通。

逢補器,終久難堅。值磨鏡,

再成始得。頑斧磨鋼者,遲鈍得利。

快刀砍木者,利事傷財。裁衣服者,

破後方成。造瓦器者,成後乃破。

弈棋者,取之以計。張網者,

摸之以空。或持斧鋸恐有傷,

或滌壺觴恐有飲。或揮扇者,

有相招之義。或汙衣者,防謀害之侵。

此乃器物之應,即「遠取諸物」之意。

雖云草木之無情,亦與卜筮而有應。

故芝蘭爲物之瑞,松柏爲壽之堅。

遇椿檜,則歲久年深;遇苗菰,

則朝生暮死。占產占病,得之即死之兆。

枝葉飄零當萎謝,根核流落主牽連。

奇葩端的虛花,嘉果可以結實。

此乃草木之應。


至於飛走,最有禎祥。故烏鴉報災,

喜蟲報喜,鴻雁主朋友之信,

蛇虺防毒害之謀。鼠齧衣,有小口之災;

雀噪簷,有遠行之至。犬鬥恐招盜賊,

雞鬥主有喧爭。牽羊者,喜慶將臨,

騎馬者,出入皆利。猿猴攀木,

身心不定;鯉魚出水,變化不凡。

繩拴馬,疾病難安;架陷禽,囚人末脫。

此乃禽獸之應。


乃忘憂之物,藥乃怯病之方。

故酒樽忽破,樂極生悲;醫師道逢,

難中有救。藤蘿之類堪依倚,虎豹之象可施威。

耕田鋤地者,事勢必翻。破竹剖竿者,

事勢必順。春花秋月,雖無實而關景,

夏綿冬葛,雖有用而背時。涼扇,

多主棄捐;晴傘,漸逢閑廢。

泡沙電光,虛幻難信;蛛絲蠶繭,巧計方成。

此乃雜見觀物之應。


若見物形,可知字體。故石逢皮則破;人傍木爲休;笠漂水畔,泣字分明。火入山林,焚形可見。三女有奸私之擾,三牛有奔走之憂。一木兩火,榮耀之光。一水四魚,鰥寡之象。人繼牛倒防失脫,人言犬中憂獄囚。一鬥入空門者,鬥爭。兩絲掛白木者,樂事。一人立門,諸事有閃。二人夾木,所問必來。此爲拆字之應。

復指物名,以叶音義。如見鹿可以問祿,

見蜂可以言封。梨主分別,桃主逃走。

見李則問訟得理,逢冠則問名得官。

鞋爲百事和諧,闔則諸事可合。

難以詳備,在於變通。

此即物叶音之義。


及夫在我之身,實爲彼事之應。

故我心憂者,彼事亦憂;我心樂者,

彼事亦樂。我適閑,彼當從容;

我值忙,彼當窘迫。

此即自己之應,「近取諸身」之義。

欲究觀人之道,須詳系《易》之辭。

將叛者,其辭慚;將疑者,其辭支。

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

其辭遊;失其守者,其辭屈。

此一動一靜之應,「近取諸身」之義。


又推五行,須詳。卦吉而應吉終吉,

卦凶而應凶終凶。卦應一吉一凶,

事體半吉半凶。明生克之理,

察動靜之機,事事相關,物物相合,

五行八卦及克應動靜之理。

活法更存乎方寸,玄機又在於師傳。

縱萬象之紛紜,惟一理而融貫。

務要相機而發,須要臨事而詳。

此言占卜之理在於變通之妙。


嗟夫,方朔覆射,知事物之隱微。

諸葛馬前,定吉凶於頃刻。

皇甫坐端之妙,淳風鳥覺之占,

雖所用之有殊,誠此理之無異。

此言三要靈應妙處。


可以契鬼神之妙,可以會著龜之靈。

然人非三世,莫能造其玄;心非七竅,

莫能悟其奧。故得其說者,宜秘;

非其人者,莫傳。輕泄天機,

重遭陰譴。造之深,可以入道

用之久,可以通神。

此言靈應之妙,不可輕傳妄授,

宜秘之一人,之以重斯道也。


體用生克篇之四

十應奧論


十應固出於三要,而妙乎三要。

但以耳目所得,如見吉兆而終須吉,

若逢凶讖不免乎凶,理之自然也。

然以此而遇吉凶,亦有未然者也。

黃金白銀,爲世之寶,三要得之,

必以爲祥。十應之決,遇金有不吉者,

利刃銳兵,世謂兇器,三要得之,

亦以爲凶;十應之說,遇兵刃反有吉者。

又若占產見少男,三要得之爲生子之喜,

十應見少男則凶。占病遇棺,

三要占之必死;十應以爲有生意。

例多若此,是占卜物者,不可無應也。


十應目論

十應並以體卦爲主,諸用卦爲用。

每以內分外體,用卦參觀爲妙。

內卦不吉而外卦又吉,可以解其不吉;

內卦吉而外卦不吉,反破其吉。

若內外卦全吉,則斷然吉。

全凶則斷然凶。其內吉外凶,

內凶外吉,又須詳理以斷吉凶,

慎不可膠柱鼓瑟也。外卦十應之目,

則有天時、地理及寫字等,

其十一類之應,並以體卦爲主,

而隨其所應以爲用也。

復明天時之應

如天無雲翳,明朗之際,爲乾之時。

乾、兌爲體,則比和而吉;

坎爲體,則逢生而大吉。

坤、艮爲體,則洩氣。

震、巽爲體,則見克而不吉矣。

晴霽日中,爲離之時,

坤、兌爲體則吉。雨雪爲坎之時,

震、巽爲體則吉,離爲體則不吉。

雷風爲震、巽之時,離爲體則吉,

坤、艮爲體則不吉。此天時之應也。


復明地理之應


茂樹秀竹,爲震之地。離與震、巽爲體則吉,

坤、艮爲體則凶。

江湖、河池、川澤、溪澗爲坎之地,

震、巽與坎爲體則吉,而離爲體則不吉。

窯灶之地爲離,坤、艮並離爲體則吉,

而乾、兌爲體則不吉。

岩穴之地爲艮、乾、兌與艮爲體則吉,

坎爲體則不吉。此地理之應也。

復明人事之應

人事有論卦象行者,有不論卦象五行者。

論卦象,則老人屬乾,老婦屬坤,

艮爲少男,兌爲少女之類。

五行生克,比和之理,

與前天時、地理之卦同斷。其不分卦象五行者,則以人事之紛,了見雜出,有吉有凶,此應則隨其吉凶而爲之兆也。又觀其事則亦爲某人。此人事之應也。

復明時令之應

時令不必論卦象,但詳其令,月日值之五行衰旺之氣。旺者,如寅卯之月日則木旺,巳午之月日火旺,申酉之月日金旺,亥子之月日水旺,辰戌丑未之月日土旺。衰者,如木旺則土衰,土旺則水衰,水旺火衰,火旺則金衰,金旺則木衰。是故生體卦氣,宜值時之旺氣,不宜衰氣。如克體卦氣,則宜乘衰。此時令之應也。


復明方卦之應

即分方之卦。

如離南、坎北、震東、兌西、

巽東南、乾西北、艮東北、

坤西南類也。論吉凶者,

看來占之人在何卦位,而以用卦參詳。

如坎爲用卦,宜在坎與震、巽之位,

在離則不吉。離爲用卦,

宜在離與坤、艮之位,

在乾、兌二位則不吉矣。

蓋宜在本卦之方,爲用卦生之方,

不宜受用卦克也。若夫氣在之卦所在之方,

又當審之。如水從坎來,

爲坎卦氣旺。水從坤、艮來,

則坎之卦氣衰。火從南來,

爲離卦氣旺,如從北來,

則離之卦氣衰。餘皆仿此。

大抵本卦之方,生爲旺,

受克爲衰。宜以體卦參之。

生體卦氣,宜受旺方;克體卦氣,

宜受克方。此方卦之應也。

又震、巽之方,不論坤、艮。

坤、艮之方不論坎。坎方不論離。

離方不論乾。乾、兌之方,

不論震、巽。以其寓卦受方卦之克也。


復明動物之應

動物有論卦象者。乾爲馬,坤爲牛,

震爲龍,巽爲雞,坎爲豕,離爲雉,

艮爲狗,兌爲羊,又螺蚌龜鱉爲離之象,

魚類爲坎之屬,此動物之卦,

以體詳與。又不論卦象五行者,

如烏鴉報災,靈鵲報喜,漁雁主有書信,

蛇蟲防有毒害,雞唱爲家音,

馬嘶爲動意。此動物之應也。


復明靜物之應

器物之類,有論卦象者。

如水屬坎,火屬離,

水之氣屬震、巽,金之氣屬乾、兌,

土之氣屬坤、艮,爲體卦,要參詳。

其不分卦象者,但觀其器物之兆,

如物之圓者,事成;器之缺者,事敗。

又詳其器物是何物,如筆硯主文書之事,

袍笏主官職之事,樽俎之具有宴集,

枷鎖之具防官災。百端不一,

審其物器。此靜物之應也。


復明言語之應


聞人言語,不論卦象,

但詳其所言之事緒而占卜之。

應聞吉語則吉,聞凶語則凶,

若聞鬧叢言語喧集,難以決斷。

若定人少之處,或言語可辨其事緒,

則審其所言何事,心領而意會之。

如說朝廷遷選,可以求名;

論江湖州郡,主出行;言爭訟之事,

主官司;言喜慶之事,

婚姻。事緒不一,隨所聞以依之。

此言語之應也。


復明聲音之應


耳所聞之聲音而論卦象,則雷爲震,

風聲爲巽,雨聲爲坎,水聲爲坎,

鼓拍槌拆之聲出於木者,

皆屬震、巽,鐘聲、鈴鐃之聲出於金者,

皆屬乾、兌。此聲音之論卦象。

若爲體,參詳決之,如聞聲音有歡笑之聲,

主有喜;悲愁之聲,主有憂;

歌唱之聲,主快樂;怒號之聲,

主爭喧。至若物聲,則鴉聲報災,

鵲聲傳喜,鴻雁聲主遠信,

雞鳧之聲爲佳音。此類推聲音之應也。


復明五色之應

五色不論卦象,但以所見之色推五行。

青碧綠色屬木,紅紫赤色屬火,

白屬金,黑屬水,黃屬土。

外應之五行,詳於內卦。

體用生克、比和,吉凶可見。

此五色之應也。


復明寫字之應


淡中濃墨名爲淬,濃墨中間薄似雲,

點畫誤書名鬼筆,定知賊在暗中纏。

涕爲流淚防喪服,定主憂驚夢裏眠。

鬼筆誤書防竊盜,定知方位與通傳。

此寫字之應驗也。


遺論

萬物卦數,本由於《易》。

今觀此書,止用五行生克之理。

十應三要之訣,例不同《易》,

何也?蓋未有《易》書,

先有《易》理。《易》書作於四聖之後,

《易》理著於四聖之先。

人心皆有《易》理,則于《易》也,

占卜無所用卦,卦即《易》也。

若得《易》卦爻,觀其爻辭,

以斷吉凶悔吝,更爲妙也,

未嘗不用《易》。又觀寓物卦數,

起例之篇,止用內卦,

不用外卦,何也?

蓋泛泛起卦之訣,十應爲傳授之訣。

若觀梅例曰「今日觀梅得革,

知女折花,有傷股」,明日觀梅得革,

亦謂女子折花,可乎?

占牡丹例曰:「今日算牡丹爲馬踐毀」,

異日算牡丹亦爲馬所踐,

可乎?是必明其理。又於地風升卦

無飲食之兆而知有人相請。

此要外應訣之。


體用


凡占卜成卦,即畫成三重:本卦、互卦、變卦也。

使於本卦分體用,此一體一用也。

以卦五行明生克比和之理,此一用卦。

最切看互卦變卦,互變亦用也。

此內之體用也。又次看應卦,亦用也。

此合內外之體用也。然則不止一體一用,

所謂體一用百也。生克即分體用,

則論生克。生體則吉,克體則凶,比和則吉,

不必論矣。生體多者則愈吉,

克體多者則愈凶。然此卦生體,

諸卦有克此卦者,彼滅其吉。此卦克體,

諸卦又有克此卦者,稍解其窮。

有生此卦者吉,有克此卦者凶。

此體用之生克,然卦之生克,

有不論體用者。如占天時,有震則有雷,

有巽則有風,逢坎則有雨,

逢離則晴。此一定之理。又有不然者,

如論卦中乾、兌多,則震無雷,

巽亦無風,又必有此訣也,皆隱然外卦之意。

如觀梅有女折花,算牡丹有馬踐,

地風升有飲食兆。

此又非外應之兆不能決也。


體用論

心易寓物之用,以體爲主。

然人如一體一用之常,不知一體百用之變

並體之變,全卦爲內,卦內亦不知一用,

而互變皆用也。三要十應之卦,外卦也,

外亦不一,無非用也。學寓物者,

得體用以爲至術,十應則罕有之,

後則三要以爲全術。且謂體用自體用,

三要自三要,遂以體用決吉凶,

以三要爲吉凶之兆。

孰知三要、十應、體用之致?嗚乎!

體用不可無三要,十應不可無體用。

體用、三要、十應,理無間然也。

如此者,是謂心易之全術,

而可以盡占卜之道也。又如乾、兌多則巽無風;

坤、艮多則坎無雨;坎多,則離亦不晴。

蓋以乾、兌之金,克震、巽之木;

坤、艮之土,克坎水;坎水克離火也。

此又須通變而推驗之。又若占飲食,

有坎則有酒,有兌則有食。

如遇坤、艮,則坎亦無酒,

離值則兌亦無食。餘皆可以類推。

故舉此二類,爲心易生克之例耳。


衰旺論

既明生克,當看衰旺。旺者,

如春震、巽木,夏離火,

秋乾、兌金,冬坎水,

四季之月坤、艮土是也。衰者,

如春坤、艮,夏乾、兌,

秋震、巽,冬離,四季之月坎是也。

凡占卜,體卦宜盛旺。氣旺而又逢生則吉,

重遇克則凶。若體衰而逢克,

則其凶甚矣。體衰而有生體之卦,

則衰稍解。大抵體之卦宜旺,

生體之卦氣亦宜旺。克體之卦氣宜衰。

此心易論衰旺之訣也。


內外論

凡占卜,體用爲內,諸應卦爲外卦,

此占卜之例也。諸應卦與三要之應,

與十應之應,必合內外卦而斷之也。

苟不知合內外卦爲斷,謂體用自體用,

三要十應自三要十應,如此則鮮見其有驗者。

然十應罕有知者,如前「奧論」云:

金銀爲世寶,三要爲吉者,若震、巽爲體,

則金克木,反爲不吉。兵刃爲世凶,

三要爲凶者,若坎爲體,則金生水,

反爲不凶。占產見男子,謂有生子兆,

設坎爲體,少男爲艮土,土克水,

產反不吉。占疾見棺必死,若遇離體,

則木生火而反吉。似此之類,

則內卦不可無外卦,外卦不可無內卦。

占卜之精者,無非合內外之道也。


動靜


凡占決,雖明動靜之機,然有理之常,

有事之變。陽動而陰靜,一動一靜者,

理之常;此靜而彼動,一靜百動者,

事之變也。天下之事物,紛紛群動。

我則以一靜而待之。事物之動,

各有其端,我則以一靜而測之。

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占卜之際,

察其群物之事,物動而凶者,

兆吾卦之凶;物動而吉者,

兆吾卦之吉。然於鬧喧市纏之地,

人物雜擾,群物滿前,何事拓何物爲吉?

吾占卜之應,此又推乎理而合其事。

蓋於群動之中,或觀其身臨吾耳目之近者,

可以先見者,或以群事分明者,

或吾之一念所在者,此發占之所用。

若求名,則於群動之中,或於官府,

或有文書及袍笏儀衛之物,

則爲得官之應。若占訟事,

而忽逢笞杖枷鎖之具,則訟終不吉。

占病而不見衰麻棺槨之物者,

病當無恙。凡此,所謂事事相關,

物物相應,是以驗吾占卦之切要也。

至若坐則應遲,行則應速,走則愈速,

臥則愈遲,此則察其動之端也。

吾心本靜,人來占卜,起念以應之,

即動也。以此動而測彼動,

於此之念而求彼之驗,誠而神知之。

知此者,可以知動靜之機矣。


向背

凡占卜求應,必須審其向背。

向者,爲事物之應,相向而來。

背者,謂事物之應,相背而去也。

如鴉報災,鴉飛適來,其災將至;

鴉飛而去,則災已過去也。如鵲報喜,

鵲飛適來,其喜將至;鵲飛已去,

則喜已過去也。至於外應之卦皆然。

其克體之卦,器物方來,其禍將至,

去則禍散。其生體之卦,器物方來則吉,

去則吉已過矣。其他應兆皆然。

此爲占卦向背至當理也。


靜占

凡占在靜室,無所聞見,

則無外卦,即不論外卦。

但以全卦年月日值五行衰旺之氣,

以體用決之。

體用生克篇之五

觀物洞玄歌

洞玄歌者,洞達玄妙之說也。

此歌多爲占宅氣而發。

昔牛思晦嘗入人家,知其吉凶先兆,

蓋此術云。是故家之興衰必有禎祥妖孽之讖,

識者鑒之,不識者昧之。

故此歌發其蘊奧,皆理之必然者,

切勿以淺近目之也。世問萬事無非數,

理在其中,吉凶悔吝有其機,

禍福可先知。其五行,

金、木、水、火、土,

生克先爲主;

青、黃、赤、黑、白五形辨,

察要分明。


人家吉凶何堪見?只向玄中判。

入門辨察見聞時,於此察興衰。

若還宅氣如春意,家室生和氣。

若然冷落似秋時,從此漸衰微。

自然馨如蘭室,福至無虛日。

雞豚貓犬穢薰猩,貧病至相侵。

男妝女飾皆齊整,此去門風盛。

家人垢面與蓬頭,定見有悲憂。

鬼啼婦歎情懷悄,禍害道陰小。

老人無故泣雙垂,不日見愁悲。

門前牆壁缺,家道中漸歇。

溜漕水勢向門流,財帛永難收。

忽然屋上生奇草,益蔭人家好。

門戶幽爽絕塵埃,必定出高才。

偶懸破履當門戶,必有奴欺主。

常常破碎在邊門,斷不利家君。

遮門臨井桃花豔,內有風情染。

屋前屋後有高桐,離別主人翁。

井邊倘種高梨樹,長有離鄉土。

祠堂神主忽焚香,火厄恐相招。

簷前瓦片當門墮,諸事愁崩破。

若施破碗廁坑中,從此見貧窮。

白晝不宜燈在地,死者還相繼。

公然鼠向日中來,不日耗資財。

牝難司晨鳴咿啼,人眷有災厄。

清晨鵲噪連聲繼,遠行人將至。

蟒蛇偶爾入人家,人病見妖邪。

雀群爭遂當門盛,口舌紛紛定。

偶然鵬鳥叫當門,人口有災逢。

入門若見有群羊,家主病瘟黃。

舟船若安在平地,雖穩成淹滯。

他家樹陰過牆來,多得橫來財。

階前石砌多殘折,成事多衰滅。

入門果應聲來,中饋主塚財。

三餐時候炊煙早,家道漸基好。

連宵宿火不成時,人散與財離。

千門萬戶難詳備,理在吾心地。

斯文引路發先天,深奧入玄玄。


此《洞玄歌》與《靈應》,

同出而小異。彼篇多爲占卜而訣,

蓋占卜之際,隨所出所見,

以爲克應之兆。此歌則不特爲占卜之事,

一時而入人家,有此事,必有此理。

蓋多寓觀察之宋也。然有數端,

人家可得警戒而趨避之,或可轉禍爲福。

偶不知所因而宥於數中,俾吾見之,

則善惡不逃乎明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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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梅花易数体用关系发布于2021-04-18 17: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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