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被溺杀的现象最早可追溯到商代,清代时溺婴现象最为严重。从古至今,从溺杀到虐待,女婴面前总横亘着一不知能否跨越的难关。

溺弃女婴的习俗可谓由来已久,甲骨文中都有记载。战国时期,溺婴已成风气。韩非子》中记载,“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

溺弃女婴现象最严重的情况发生在清代,而清代最严重的地区则是江西、福建两地。清代各地方志中记载了两百多年间的溺女现象,虽然方志中没有对溺女的数量进行过精确统计,当其描述的过程也是让人不寒而栗的。

这些文献中基本都是用“岁以千计”、“溺女之家十常四五”等类似的描述。在清代,包括广西、山东、陕西等十三个省都有溺女现象的记载,其中七省是溺女成风。

据文献记载,“此风各直省所在皆有,福建较多,惟江西尤甚”。由此可见,这两省的溺婴现象最为严重。溺女的时间和程度同样是超乎想象的,民初曾对一百五十位五十岁以上的妇女调查过,她们共溺杀一百五十八个女婴。

在这当中,竟然还有人已记不清自己到底溺杀了多少个女婴。清代溺婴的手段可谓各种各样,有的将女婴丢入河湖或者池塘中溺死,有的用被子捂死,最普遍的做法是把她们将女婴按入水桶中淹死。

亲生父母起了杀心,但偶尔看到孩子手舞足蹈的情形,难免会生出恻隐之心。这时接生婆就由接生的角色摇身变成溺杀女婴的恶魔,替父母完成溺婴的任务。

在清乾隆年间,福建地方史料中有溺婴之事由谁下手的记载,说母亲在分娩之后基本都是晕眩状态,有些还怕水,而父亲又不能入产房,其他的妯娌妇人通常是十人有九人胆怯,接生婆就成了不二人选。

这些接生婆与主家毫无血缘关系且心狠手辣,溺婴通常由她们来代手。文献中同样描述了接生婆溺婴的过程,通常会事先准备一盆清水,女婴生下后,接生婆得到示意会将女婴的头按入水中,将其溺毙。

而此时母亲会掩面而泣,周围的人也会快步,都不想看到这残忍的场面。接生婆完事之后,会简单清洗一番,拿着主人准备的和钱扬长而去。

为了谴责溺婴现象,古人曾用绘画描摹杀婴的场面,来教化有溺女想法的人。官府也曾发出告示,严禁溺女,并鼓励各行业拯救女婴。但由于人们传宗接代与延续火的思想根深蒂固,都使得这些措施收效甚微。

清乾隆年间,江西广信知府曾令各乡设立“婴长”,专门负责禁止溺婴事项,并责成接生婆,要尽心尽力拯救有可能被溺杀的女婴。官方还制定了许多手册和章程,曾一度对溺婴现象有所遏制。

由此可见,溺婴的现象是能遏制住的,如都能像广信知府一样拿出有效措施,真心实意地劝禁百姓戒除溺女恶习,那么转变固有思想也不是特别困难。

清末时期,溺婴现象达到了阶段性的高峰。奢华的嫁妆、苛重的徭役及人丁税还有苦难生活都是溺女的推手,尤其是人们重男轻女的固有思想。

江西广信府志中记载,有一家人因溺杀女婴而遭报应屠夫蔡某,婚后连续生了六个女婴都被溺死,第七个还是女儿,他愤怒地把女婴剁成四块。次年终于生了儿子,但却是个畸形,屠夫当场疯掉,后来夫妻俩死后,残疾儿子只能当乞丐

府志中还有记载,弋阳吴某家里有只母狗,生了一窝小狗,吴家的仆人把小狗拿去,按到河里淹死,然后煮了吃。母狗目睹了这个过程,叫声悲酸,撞柱自杀。当地的村妇看见感叹说:“狗都会爱自己的孩子,何况人呢?


搜索<历史故事成语历史小故事>立即关注

你若喜欢,请点“在看”

经典民间故事大全中国民间故事有哪些历史人物故事历史故事的成语

Empire CMS,phome.net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拨打网站电话或发送邮件至1330763388@qq.com 反馈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题:泯灭人性,清朝【女婴被溺杀】现象到底多严重?发布于2021-07-11 16:00:4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