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辰宫安命

者,土计为恩,水孛为用,火罗为难,木气为仇。

1,辰宫属金,坐命以金为主,金之一星,最关利害,若飞起入官,福二宫,又临驾登殿入局,无恶星杂之,则以贵命论。

若飞入四宫,更加福,寿,权,财相会,而不以暗耗杂之,则以富命论。

或在奴仆,相貌弱宫,又无官,福,权,财助之,则以贫贱命论。

若坐煞宫,会刑,囚,值难,则以刑夭命论。

2,此宫所忌者火罗,所喜者土计也,土为母命,又为田宅宫主,计乃土余,所以皆喜也,火为煞星,罗乃火余,所以皆忌也。惟仍需看守宫加合之印,荫如何。

如火罗,虽为煞矅,若混以土,计,则转祸为福也,土计虽为恩星,若混以木,气,则克我命母,反助火罗之恶,为祸非轻。

3,午为福德,未为官禄,日在午为福入福宫,月在未为官居官位。不惟官禄入垣,又是阴阳入庙,最为奇也。

或命主居于强宫,又与太岁,宫神,禄马,天马,地驿,职元,局主互相管捏,则功名显赫矣。

4,卯为财帛,火星居之,不为财元入庙,乃是刑矅入垣。酉为八煞(疾厄),金星临之,乃是八煞有星,无有不吉。若科名科甲夹拱,愈加其妙。

5,若金星在午,福德居之,日为福德主在巳,月为官禄主在未,谓之日月夹主,又为官福夹主,则为福不浅矣。

若金在午,罗在巳,火在未,谓之火罗夹命主,若是戊,丙生人,以火罗为刑囚,谓之刑囚夹命主,刑害可知。

6,天盘巳加午,主犯囚星,以午加未,主为刑星所犯,谓之合处受伤,为害不小,必然形夭破败,虽日月夹,奚补哉,纵富贵也须夭折。

7,若寅午戌三合者,有土,计居之,可以泄火之凶,不然巳申宫有土,则火能生土,土又能生金,则可挽回春意,以有益于我之金,如土计二星,更为禄贵,天马,地驿之类助之,尤为大福也。

8,此辰宫安命,隔一位互加,一则为天地通局,二为六害局,或有官星,禄主,禄星,贵人在卯、辰、巳三位则吉,是卯在辰,辰加巳,谓之天地通关局

若火罗二星,又为刑囚,值难在卯、巳二位,也以卯加辰,辰加巳,俱是刑囚,是火来克金,谓之六害局。

盖吉星居之,则为天地通关局,其为福可知,凶星居之,则为六害局,其为祸可知。

9,又如火星在午,是财星逢旺,也是凶星逢旺,既为财元坐禄,又为刑星破福,既看财元,不当以刑星论,盖火为财元,逢旺,若是丁己生人,禄居午位,乃是财元坐福坐禄,加以土,计二星,为禄主权星。在寅戌二宫,或在巳未二宫,大约三十六岁行午限,得土,计为福禄临之,必大发福也。

若火为财元逢旺,倘会刑囚、值难在,又是岁煞所在,若更生于夏月之时,火神用事,若三十六岁限到午,必然夭折,纵有当生之金在巳酉丑三位,也难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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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七政十二命宫详论之辰宫发布于2024-04-04 11: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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