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命前胎月,再见坟茔。

原注:

凡命前一位,逢胎月者,再立坟丘之兆耳,日时月推。

假令甲子人,丁丑月日时也。此者,破坟墓之兆,凡阳干前一位,阴干后一位者,是也。

评注:

命,指身命,即年命。

命前,是指按六十花甲子排列顺序,排在年柱干支前的那一位干支。

胎月,阳干前一位,阴干后一位即为胎月。

坟丘,即坟墓。古人把祖宗死后的坟墓看得很重要,甚至还专门设有祭祀祖宗的宗庙,甚至把宗庙和社稷等同起来。

但胎月是如何推断呢?

原注说:“阳干前一位,阴干后一位者,是也”。并举例说:“假令甲子人,丁丑月日时也”。

按照张氏注中的解释,推年命胎月的方法是:阳干地支进一位,天干进三位;阴干地支退一位,天干进三位。

如甲子是阳干,子的进一位则为丑,天干进三位为丁,则丁丑为甲子的胎月。

如癸亥年柱,癸为阴干,则亥退一位为戌,天干为壬,天干癸进三位为丙,则丙戌为癸亥的胎月。

若甲子年生人,如在月日时见丁丑者;凡癸亥年生人,如在月日时中见丙戌者,便为胎月。余可类推。

子平在《玉照应真经》的注中还说:“凡命前犯胎月居旺,再立坟茔”。

这就是说,并不是所有命前犯胎月者,都要再见坟茔,而是胎月必须居旺。

胎月居旺,则是再见坟茔的前提,这一点,不能忽略。

命学又是社会学的反映,所以《玉照定真经》把坟丘列专条论述。

根据原注分析,原文可解释为:

如年柱天干为阳干,胎元或月柱干支是年柱干支的前一位;如年柱天干为阴干,胎元或月柱是年柱干支的后一位,那么命主祖宗的坟墓就会被破坏,而要另立新坟




如有一命造为:

乾造:甲子、丁丑、乙丑、戊寅

大运: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

此造年柱为甲子,为身命,甲为阳干,按六十花甲子顺序排,甲子的前一位丁丑为胎月。

四柱日柱为月柱为丁丑。

原注说:“日、时、月推”。所以月柱乃为命前一位,按此理论推断,命主家中会有破坟之兆,需要另立新坟。




命例二:

乾造:丁亥、庚戌、甲子、乙丑

大运:己酉、戊申、丁未、丙午、乙巳甲辰、癸卯。

此造年柱为丁亥,年柱为身命,癸为阴干,阴干后一位为戌,天干进三位为庚,庚戌为年命丁亥的胎月。

命局月柱为庚戍,“ 阴干后一位者”,所以有此命造的人,按原注理论推断,会再立坟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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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玉》:人丁贤否(二)再见坟茔发布于2024-04-11 13: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