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是在书写时所留下的痕迹,是在人们的思维作用下产生的痕迹,其带有性格信息的深深烙印;同时,世界上无法找到性格相同的两个人以及两份相同的笔迹,该结论转变了人们心理测量的模式。追求个性是心理测量发展的主要方向,在笔迹学层面得以全面反映,找到了最佳的渠。重新审视心理测量的方式,都属于类型范围的研究。虽然心理测量同样在朝着个性化方向发展,但由于本身的局限性而无法被打破。心理测量尽管在采集单个样本时,同样会面对如此的状态:个人所表现的大部分是社会化的东西,必定会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化的面具而隐藏了人们自身隐秘化的东西。笔迹是跟随文字的形成而形成的。笔迹和文字密不可分、如影随形。笔迹的形成完全是社会化的,然而笔迹的作用却是非社会化的。人和人间的信息传递及沟通主要是语言文字方面的沟通,或者是经过肢体动作、语言、图画以及可辨认的公认符号以实施沟通。笔迹是个性化的产物,是抽象出来的,这类抽象的特点维护了人们的隐秘个性,书写者自身并不认为其在功能层面是属于社会化的东西,观察者同样未将其看作是沟通的工具。笔迹自身便是十分真实的、自然的,并未遭受污染伪装的痕迹,可以说截至当前是最具保留个性的痕迹,尤其是在笔迹线条方面。对于笔迹这个现象,如此自然的、珍贵的、真实的资源,已经发展成所有笔迹学家所追求及把握的、最具影响力的工具。

 笔迹概述

一 笔迹的含义

(一)笔迹的概念

笔迹是我们所有人都比较熟悉的文化现象,其跟随人们的一生——写日记、记事、记账、写信……只要你想要用文字将信息保存下来,笔迹也就形成了。文字的形成对人类信息技术而言是重大的革命,是人类文明的重要产物。笔迹正是文字的“影子、形象”,两者密不可分。没有文字文明的国家是无法形成笔迹的,笔迹和文字密切相关,自然而然地就成了人类文明的重要产物,一个描绘文字形象的文明现象。笔迹所想保留的,是人类的思想内容。笔迹保留的目标在于让人们可以看到此份记录,向人们传递信息,这是文字的根本功能。笔迹自身是“写实的、客观的、无声的”,但是其所承载的文字却是“丰富的、生动的、鲜活的”。人们在书写文字的过程中,无意于将意识放于笔迹线条上,这同样说明了笔迹是人类无意识信息的流露及记录。除书法需求书写者关注笔迹线条的美观以外,在实用性的书写时,人们并不会刻意地去关注笔迹线条。

在正常情况下,在文字书写过程中,人们总是将意识放在书写内容上,也就是文字信息上,而并不关注笔迹线条的调整。从笔迹角度来看,人们更为关注文字的结构、字阵章法、约定俗成规则间的统一性,对于笔迹线条的“轻、重、缓、急”则未做约定,这使得笔迹线条可以深入而又全面地将人们的无意识信息流露出来,并且依靠抽象化而为他人所没有办法探知的笔迹线条的形式保留下来。这同样使笔迹线条变成笔迹最平稳的特点。笔迹是人类无意识的流露及记录,西方社会的心理学家对此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他们普遍提出:脑和手是密切相关的,笔迹其实就是脑迹,是被传递到手指上的信息,是人们的内心世界在无意识情况下的真情流露;而书写动作就是人们心理品质的外在行为反映。笔迹学家可以经过笔迹去剖析人们的心理世界,其不但是由于笔迹是人们意识与潜意识的流露及记录,同时还因为笔迹是人们日常生活的真实写照。对于此,中国当代笔迹学大师徐庆元先生就有深刻而又独到的见解。他还指出:笔迹书写的制约性形式和人类生活的制约性形式有着惊人的相似性,文字结构规则影响及限制着书写者,文字的限定结构规则是不会受到书写者自身意志影响的。

(二)笔迹的构成要素

1 软性要素

(1)书写内容通过文字的方式表现出来。文字主要包含字母文字、汉字、标点符号、抽象符号以及数字等。绘画及信手涂鸦都不可视作文字。

(2)社会有关规范:文字组成方式、语法、书写规范等。

2 硬性要素

(1)书写主体

人作为书写主体,要求其具有对应的心理与生理基础,把握相应的文字、语言基础,可以习惯性运用书写工具。

(2)书写客体

①书写工具:是指各式各样的笔,主要有硬笔(比如钢笔、铅笔、蜡笔、记号笔、水性笔、签字笔以及圆珠笔等)、软笔(比如软头笔、毛笔等)。

②书写痕迹材料:是指各式各样的墨水。其主要包含液态水性墨水(比如各类纯蓝、蓝墨、墨汁以及碳素墨水等)、液态油性墨水(比如圆珠笔油等)、固态痕迹材料(比如蜡笔、铅笔芯等);除此以外,还包括气态的痕迹材料,比如喷雾剂。不管痕迹材料在书写以前是什么样的状态,在书写以后均是以固态的方式存在的。

③书写载体:是指各种纸张。

二 笔迹的特性

(一)笔迹形成的原因

1 文字的规范

对于笔迹,狭义上是指在书写文字时所留下的痕迹,广义上是指阿拉伯数字书写痕迹、文字书写痕迹、部分几何符号书写痕迹等。

在远古时代,人们仅仅是进行原始、简单的生产劳动,并未创造文字,以结绳与图画来记录事情。在此时期还未出现文字,自然也就无文字的规范。其后,在日常生产环节感受到独立面对大自然时的那种渺小,因此选择了群体性作战。在互相合作时,时常对部分需同步完成的突发动作制定统一的口令,渐渐将这些口令以符号表达出来,这就是初期文字的形成。在河南安阳考古过程中所发现的甲骨文,有的是在前面刻字,后面还刻有相同但并不是非常熟悉的字。这从侧面表现出在文字产生的初期就已经形成了相对统一的规范。在战国初期,各诸侯国共存,各个国家的文字都有所差异,其后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便将小当作官方通行的规范文字,汉代又将隶书作为规范文字,在两晋时期将楷书作为规范用字,而后几乎都是在方块形的前提下做些细微的变动。直至当前,世界文字虽然千差万别,但各个国家的文字都具备其相应的规范。1949年,国家制定了三套文字改革方案,最终确定了运用简体字,其不但缩减了汉字的笔画,同时将以往从右到左的竖向排列转变成从左到右的横向排列。即使当前电脑中有着很多不同类型的字体,然而政府官方的文件始终都是运用宋体。这些都表明某个时期就有某个时期对应的文字规范。规范的产生取决于文字原本的作用。文字的出现便于人与人间的互相沟通,唯有大家在约定某个规范后才可以互通,才可以相互看明白对方所写的内容。

在确定规范以后,人们在文字学习的环节便会有意识地根据规范进行书写。当前,儿童在四五岁时就会入园学习。课本上的文字也就是印刷体都是官方的规范字体,有些运用与宋体极为相似的楷体字。儿童在开始书写的接触环节便对此种规范体耳濡目染。即使书写者有了相应的书写习惯以后,书写的笔迹同样有所差异,但都是在文字规范基础上出现的细微变化,体现了此种规范的留存。自小接受汉文化教育的人们是无法突然间写出契丹文的。

文字规范是书写者形成笔迹的首要原因。无论文字的规范最终是以何种形式存在于纸面上,但最初必然是以人的手写体为基础的,同时文字规范的产生过程并非由某个人单独完成的,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由多个人共同完成的。这些环境反映了所处时期的各类文化集合,主要包含社会形态、心理形态、风俗习惯等,而统一规范的这些人恰是生活于如此环境下的个体。所以,能够说文字的规范象征了此时期的社会文化融合,特别是整体而又普遍的心理情况。中国的文字自汉代隶书形成后几乎没出现过较大的变化,基本上明确了方块的形状,这与中国的儒家思想可以长期处于统治地位密切相关。而将字母作为文字,真正展示了那种奔放而又自由的心理。语言文字是人类生产劳动及实践活动的重要产物,其形成、发展的历程是十分复杂而又漫长的,它是由不同时期全体社会组成人员经过约定俗成的方法,共同创造并且共同运用而形成的,并非由个人或社会集团所发明创造而形成的。个人或者社会集团仅可对语言文字进行整理,以使得其更加的规范化、更加简明,有利于学习、运用。不管是个人还是社会集团,如果需要对语言文字实施变革,则应当经过理论分析及科学实验,确立合理、有效的变革方案,首先运用于实践活动当中,获得社会认可以后,改革才可以发挥作用。

人们自小就接受教育,经过了根据文字规范来书写的过程。根据心理学家维果茨基提出的内化理论可知:人们的心理变化首先是在外部活动中产生的,是由物质生活、外部活动转变成心理模式、内部活动的发展结果。对于文字规范的学习、书写属于外部活动,而将文字规范所具备的普遍整体的心理情况传递给练习书写的人,并且在相应程度上加以积淀、稳定,此是从外到内的内化过程。所以,对于文字规范的练习是在很大程度上接受文字规范所象征的普遍整体心理情况的过程。这是单单从笔迹层面而言的,与文字自身的内容没有任何联系。中国人在某个时代存在着普遍整体的心理形态,而美国人在某个时代却有着其他普遍整体的心理形态。这些差异都能够从两个国家的文字在该时代的规范差异上寻找根源。虽然此种差异并非唯一性的,但却是非常重要的。

2 书写者的个性

此处所提及的“书写者的个性”,并非指书写者的内心世界。个性所指的是个人不同于其他人的心理差异。而内心世界的说法则不同,有多个人或某个民族具备某种共同的心理特点,则此种心理特点虽然属于内心世界的组成部分,但对于这些人而言却并非个性的,而是普遍性的。人的个性变化是由外部环境首先造成的。个性除遗传因素以外,环境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婴幼儿时期开始直至最后死亡,是始终处在变化过程中的,而所有不同时期的形成及发展程度则完全不同,同样会因环境而异、因人而异。在人的个性产生过程中,幼儿时期能够产生主导个性,主要在2~6岁内,此后各个阶段的个性变化都是部分非主导个性的变动,而那种主导个性变化的难度较大,25岁后的变化幅度则比较细微,其中有些人会在14岁左右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化。普通的儿童会在4岁左右接受规范文字书写教育,在此阶段儿童的主导个性已比较明显,然而依然处于较大幅度的变化过程中。虽然所有的儿童均面对着共同的文字规范,但书写出的笔迹则是完全不同的。此种差异主要来自儿童自身的书写习惯,而书写习惯又是基于个性产生的,并且还是个性的体现。

儿童最初在接触文字时应了解文字的读音、掌握文字的意思,最终需将文字的形也就是书写形式记在脑海中,接着在作业本上根据规范进行练习。这种练习书写的环节逐渐熟练从而养成书写习惯。恰是因为规范,才可以让儿童在书写环节熟悉而养成书写习惯,如果没有规范的线条如何可以让人们养成书写的习惯呢?书写习惯仅仅是人体习惯动作的一部分,而人的习惯动作都是自身个性的最佳流露。对于此种论述,培根在《论习惯》中明确提道:“人的思考取决于动机,语言取决于学问和知识,而他的行动,则多半取决于习惯。”习惯其实是自发性的行为,无需主观意识去激发,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甚至有时要想控制住它都是比较难的。这表明习惯产生的过程同样是在大脑中产生既有运动序列的过程。仅需对“个性”这个词进行详细的分析,便可轻地发现,个性恰是人们在非主观调节影响下的自发性行为。所以,能够说习惯动作是考察个性的最佳突破口。

在书写习惯产生的具体环节,个性逐渐渗入其中。在儿童学习书写时,产生了相应的书写习惯,就会在其中融入相应的个性,更深层次的产生书写习惯,就会融入个性,在书写习惯已完全养成时,个性则完全融入笔迹当中。这种书写习惯并不是完全根据规范固定不变地达到熟练、养成的习惯,接着突然间融入所有的个性,以使得自身的书写风格发生突变。这种书写习惯的养成及个性的融入过程被人们称作“书写习惯和个性融入的同步性”。书写习惯不但需要根据规范书写以便于产生习惯,而且个性在书写习惯中的融入又推动着规范朝着属于书写者个性的方向不断变化,学习书写恰是在如此的相互矛盾中实现的。恰是因为书写习惯的形成,才可以让个性完全反映在人们的笔迹中,这对于那些并非自身书写习惯的笔迹,自然也就无法从这些非习惯性的书写动作当中去解剖书写者的个性。同理,虽然是个习惯于书写的人,但长时间未书写,当其再次提笔准备书写时,在很大程度上也并非以自身的书写习惯实施的,其动作看上去别扭、生硬、做作,从这些非书写习惯的动作同样是无法精准剖析书写者的个性的。书写习惯的产生,仅仅是为了将个性整体融入笔迹当中去。所以,书写者的个性是形成笔迹的第二个原因。

3 书写环境

书写环境有狭义和广义的区别,狭义上的书写环境主要包含桌面情况、纸张、坐姿、笔、气温以及光线等;广义上的书写环境包含了影响“手脑相通”的所有部分,主要有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两种。内部环境所指的是书写者大脑中与书写相关的心理、生理体系;外部环境所指的也就是狭义层面的书写环境。

书写动作首先是通过大脑来下达指令,接着经过经传递到手部,将脑海中想要书写的动作序列表露在纸面上,该过程被人们称作“手脑相通”。中间的生理体系如果出现了问题,则就无法产生“手脑相通”,此时纸面上的笔迹则不会体现出书写者的内心世界。

大脑的表面灰质被称作“大脑皮层”,其主要是由神经元组成的,神经元是神经系统在机能及结构层面的基础单位。大脑皮层有着多种不同的部位,各个部位又有着对应的功能,称为该功能的神经中枢,直接对应人体各个器官的感觉及运动。与笔迹书写紧密相关的主要有运动中枢、感觉中枢、书写中枢、视觉中枢等,也就是内部书写环境。

(1)感觉中枢

感觉中枢主要是分析及整合源自身体各个部分的刺激,身体各个部分同样会投影在区内。人们在书写过程中,手部握笔会形成各类不同的刺激,笔和纸面间的接触同样有着各式各样的刺激,比如书写力度的大小、速度的快慢、线条的长短等。这些刺激向大脑的反馈均是通过感觉中枢来实现的。如果感觉中枢发生了问题,则这些书写时产生的刺激是无法返回到脑部的,则没有办法形成稳定的书写,如此的笔迹同样不再是个性的表现了。

(2)运动中枢

运动中枢是管理身躯各类运动功能的中枢,很明显“手”属于其组成部分。通过大量研究发现,躯干、肩膀或者大腿等运动中枢内的投射面积并不是很大,而手部在此区域内的投射面积是非常大的。可以说,运动中枢中有很大部分是对手部运动进行管理的,所以手部的运动极为灵活,其可以执行脑部命令的许多动作。众所周知,人体许多部位是无法自由运动的,例如耳朵等,然而手部相较于这些部位而言可以说是“无所不能”。手能够经过各式各样的姿势摆在自己身体的各个部位,同样能够完成很多比较繁杂而又精细的动作,比如在魔术表演过程中手的作用更加令人诧异。其他器官与手相比则显得比较逊色,这些主要是由于手在运动中枢中有着较大的投射面积。可以这么说,手是最可以达成大脑命令的动作器官。在动物不断进化的进程中,将古猿进化历史中手的进化看作是某个时期的象征,从生理层面而言,或许不会让人们感到吃惊。对于笔迹书写的手而言,其完全能够胜任大脑对于文字书写动作序列所下达的指令,以确保书写者的脑和笔间的顺畅,“为所欲为”。如果书写者以嘴咬着笔来写字,以脚夹着笔进行书写,如此的笔迹还可以像手写体那般有效、精准地体现出书写者的个性吗?至少与用手书写相比则逊色很多。

(3)视觉中枢

视觉中枢是对视觉进行管理的区域,其可以经过视觉系统去感受外部事物的形象。对于笔迹的书写动作,则是有视觉中枢参与其中的,由于书写的笔迹是形象化的。若视觉中枢发生了问题,则书写过程中就无法有视觉发挥相应的作用,就如同盲人书写那般。这就导致大脑原本想要表达的书写动作中的很大部分会出现变化。

(4)书写中枢

书写中枢主要是负责书写运动的中枢,如果书写中枢受到损伤,手虽然可以运动,但却会引起书写问题,无法书写则难以形成相应的笔迹。

在上述四类中枢当中,如果运动中枢与书写中枢受到损伤则是没有办法形成笔迹的,所以,如果需要对笔迹实施分析时,首先需确保不会出现以上两类中枢受损的问题。如果视觉中枢受到损伤,就会导致笔迹中的有些笔迹特点发生偏差,唯有实现相当水平的人可以实施这种笔迹的分析,不然就如同是“海市蜃楼”。在感觉中枢受到损伤的情况下,笔迹则毫无可靠性而言。外部书写环境所包含的桌面情况、笔以及纸等都会改变原本的笔迹特点。例如,如果桌面上有颗粒状的突起物,将纸铺在桌面上书写,用笔尖写到此处时便会引起局部线条的颤抖。这是环境对笔迹造成的影响,要是将此种特点视作心理特点的表现,则就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其他的比如书写时人们的姿势、笔的类型、光线、笔的下水流利情况等外部环境均会对笔迹造成相应的影响。所以,书写环境是书写者笔迹产生的第三个原因。

4 书写意

所谓“书写意识”,主要是指在笔迹书写环节如何布局笔迹特点的意识。一份笔迹,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着书写者的书写意识。若是求职信或者工作汇报等,会尽量写得漂亮、工整些,书写者就会有意识性地转变自身习惯的书写风格,大部分精力都会运用于如何书写笔迹方面,乃至有些人专门在被分析时担心分析人员会看不清楚,将笔用力往纸面上按,可谓是“用心良苦”,却取得了完全相反的效果,此时的笔迹中有着强烈的书写意识。参与书法比赛的有关作品,有时在四尺宣上仅会写上两个字,所以就会将这两个字练上几十甚至上百遍,每次写完都还会总结接下来该怎么写,此种笔迹同样融入了浓厚的书写意识。而笔记、日记等,这是对于自身的,只用于自己看,不理会他人对于笔迹所做的评价,完全属于自由体,此时的书写并未掺入较多的意识。在书写意识较多时,有些笔迹特点无法完全精准地表现出书写者的内心世界,由于这些特点与书写意识相应,是由书写意识造成的。这与人们的行为是能够相互对照的。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会面对各式各样的人,所以在人前的表情、举止等都会有一定意识性地实施控制,这些都无法表现出此人的真实心理。唯有在其独立面对自身时,才无需对自身的言行举止实施控制,此时反映的才是人们的内心世界。关于笔迹的书写,部分特点是比较容易调控的,而有些特点是并不容易控制的。所以,只需精准定位那些并不容易控制的笔迹特点,便能够确保笔迹心理分析结论的精准性。所以,书写意识是书写者笔迹产生的第四个原因。

(二)从笔迹形成的四种原因剖析各个笔迹特征与个性心理间的联系

在上述笔迹形成的四类原因当中,前两种与内心世界有关,特别是第二种,个性对于笔迹造成的影响。书写环境、书写意识等对笔迹分析有着巨大的负面影响,所以需尽可能地避开。如果将笔迹摆在分析者的面前,就代表着此四类原因综合表现在分析者的面前,唯有精准找到个性原因引起的笔迹特点,才可以分析出精准的个性特点。

当前的笔迹分析,对于笔迹特点的区分在所有分析者眼中都是不同的,主要有以下几种:线条形状、线条质感、字体大小、字体倾斜度、轮廓特点、结构特点、行间距、字间距以及整体布局等。其他的还包括特殊性词组的书写,特殊笔画的写法,正文和签名的不同、正文和问候语的写法不同等。如此复杂的笔迹特点,需掌握清楚这些特征中有哪些是与该四种笔迹产生原因中的书写者个性紧密相关的,此是研究者最期望做的。寻找出哪些是与书写环境、书写意识最密切的,这是研究者最应该慎重的地方,乃至在有必要时还应及时抛弃掉。

1 线条质感

线条质感主要包含起笔、力度、收笔、速度以及运笔等特点。线条质感的产生往往都与以上几个线条特点存在着紧密的关系。在书写者的笔尖开始接触到纸面时,就形成了点的质感;当笔尖在纸面上运动时,就形成了线条的质感。线条质感是十分细小而又在笔迹中普遍存在的特点。对于相同形状的线条,或许质感差异甚大。例如,刚买来的铁钉和锈迹斑斑的铁钉,在形状上好像是完全相同的,然而质感则是有所区别的,前者的质感结实而又光滑,后者的质感粗糙而又有脆性。由于线条质感与单纯几何形状间的关系是比较弱的,文字规范同样并未对线条质感有所规定,书写环境对于线条质感造成的影响是比较弱的。因此,通过横向对比能够发现,对线条质感有所作用的书写意识或者书写环境对于其他笔迹特点的影响则更为显著。所以,线条质感和个性世界密切相关。例如:若视觉中枢发生了问题,虽然还可以书写,但书写出的布局、结构以及轮廓等笔迹特点则已面目全非,唯有线条质感依然未发生变化。

2 线条形状

此处的线条形状所指的是笔尖在纸面上留下的轨迹,而并不是痕迹,是线条的中轴线,是几何意义层面“线”的概念。根据笔迹产生的四种原因可知,文字规范首先对几何形状的东西做出了硬性的规定,并且在此种硬性规定的基础上有着相应的自由度。例如:竖弯钩“匕”这个笔画,并未明确规定在转折位置处必须要保持多少度才是正确的,同样并未规定横向右写多长、竖向下写多长,然而若写得过度离谱则就不再是“竖弯钩”了。如果将“土”写作“士”那必定是错误的。书写者都熟悉有如此的规范,在书写过程中引起此种结果的并非个性世界,而是规范。以上两个案例使得人们明白了线条形状仅会在很小程度上受到文字规范产生的影响。线条形状虽然是形状类特点,但毕竟仅是单独文字的组成部分,同样是很难被书写者加以控制的。

3 结构特征

结构特征是比较容易被书写意识所控制的部分,与书写者的个性世界间并没有紧密的联系。试想,某个人在书写过程中要想控制单字的结构并非比较困难的事情,尽管在书写时只要产生转变结构的想法,笔下的结构也就会发生相应的改变。

4 轮廓特征

轮廓特征是最为容易被书写意识所控制的部分,因此在笔迹分析时以此为依据时常发生偏差。人们往往能够写出多种不同的字体,此就会形成不同的轮廓。此种笔迹特点与书写意识密切相关,与个性世界间的关联则比较小。

5 字体倾斜

度字体倾斜度与书写意识存在极其密切的关联,有些犯罪人员将文字写成45°。倾斜书写,这是故意影响笔迹分析的方法,若将此种笔迹特点视作与个性世界密切相关,则或许会发生“谬之千里”的问题。并且,这还与书写环境紧密相关,纸面放斜或者坐姿倾斜时的书写均会导致字体的倾斜。

6 字体大小

字体大小是与书写意识及书写环境密切关联的笔迹特点。例如:在纸上写上两三个字,往往会写得比较大。而要在小卡片上写下三五百个字,如果不写得特别小则是很难做到的。同样,人们在书写时对于字体大小的控制极易受到主观的影响。所以,字体大小与书写者的个性心理相关度比较小。

7 行间距、字间距、整体布局

这些不但与书写环境密切关联,同时还与书写意识紧密相关,在此基础上就表现得与内心世界相关度较弱。

8 其他笔迹特征

主要是指前文所提及的特殊词组、笔画的写法、签名和正文间的差异等特点。在笔迹分析过程中,一方面需找准与个性世界密切相关的笔迹特点,另一方面就是此种笔迹特点的形成应具备普遍性。例如:签名,唯有在特殊的笔迹中才会产生,若将此种正文和签名间的差异视作分析某种心理特点的唯一渠道,则他人要是拿出没有签名笔迹需求做此种心理的分析,那应该怎么办呢?正常情况下,在书写过程中遭遇独特含义的词组时,笔迹特点就会出现对应的变化。例如:一个人在被狗咬伤后,在书写时碰到“狗”字时会严重改变其笔迹特点。在写人名的时候,碰到恋人的名字时则会发生明显的笔迹特点改变,不同变化的特点对应着不同的心理含义。荣格曾经运用此种办法,讲出很多名词,观察被试者对于这些名词所做的反应,对这些名词实施组合最终能够挖掘出被试者记忆当中的深切事件。其对被试者讲出了很多名词,结果发现被试者对于女友、瓶、刀子以及男人等词语有着显著的不同反映,因此基于分析得出以下结论:此人因为女友的问题而去酗酒,而另一男子则以酒瓶将其伤害,最终导致了流血事件,同时这件事情深刻地保留在被试者的记忆中。如此的试验是需在被试者完全配合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的,而笔迹分析的优势在于无需被试者的积极配合。然而,在某个人的笔迹中出现其他人名字时,能够从此名字与其他笔迹特点的比较中,掌握书写者对于此人究竟持有何种态度,然而如此的笔迹恐怕是难以达到分析者的期望的,普通的笔迹内容都是比较随意的,所需的词组并不是一定会出现在此笔迹中。有些笔迹心理研究者认为:让被试者写出事先已安排好的内容,这些内容由许多的特殊词组构成,观察被试者对于这些事物的心理反应。如此做法与荣格进行的测试本质是相同的,笔迹分析的优势则无法表现出来。

(三)心理特征在各种笔迹特点上表现出的非均衡性及一致性

对于笔迹分析,有着许多的流派,而对笔迹特点的掌握侧重点同样有所差异。为了便于叙述,对各种特点实施分类,归纳而言主要有结构、线条、字间关系以及综合布局等。其中,线条特征主要有线条形状、线条质感、极少数笔画的写法等。字间关系主要有行间距、字间距、字体大小、字体倾斜度等。字的综合布局是将笔迹的书写当作整体而考虑其在纸面上的分布状况。

以上从笔迹产生的四种原因入手,对这些笔迹特点进行了心理个性相应的分析。线条的形状及质感与心理个性是密切相关的,其他部分特点与个性以外的三种原因有着强相关的联系,并且在此基础上与个性产生弱相关。每次开展分析笔迹时,由这些特点获得结论的可靠性是比较低的,其原因就是其他三种原因与这些特点间的关联,挡在了个性与这些特征关系的前面了。书写环境对于笔迹特点的影响也是相同的。则这些与心理弱相关的笔迹特点在无书写意识及书写环境影响的环境下,便会与心理个性的强相关的。书写意识和书写环境在所有笔迹的书写中都是存在的,然而只是其程度有大、有小。在记课堂笔记的时候,并不会注重如何将字写好,完全自由地书写,日记同样如此,而写信件、工作汇报等时则是完全相反的。因此可知,唯有在采集到那些书写意识比较少以及书写环境正常状况下的笔迹,才可以使得这些笔迹特点与个性的对应从弱相关转变为强相关。当笔迹的书写意识及书写环境影响比较弱时,则可将此种笔迹称作“自然书写笔迹”。

自然书写笔迹的各种笔迹特点都能够视作与内心世界是强相关的。自然书写笔迹中的全部特点都近似与心理世界是强相关的,所以能够摆在平等的位置来进行分析。内心世界是极其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然而在描述他人的内心世界时往往是会逐条进行说明的,某个人有多种突出的个性特点。假设某人的根本突出个性主要有A、B、C、D四种,给出自然的书写笔迹,则该人的几个主要个性必然包含于他的笔迹当中。然而,究竟这些个性是如何分布于各类笔迹特点上的呢?前文已简单地将笔迹特点划分成结构、线条、字间关系以及整体布局。许多笔迹学分析者通常是擅长多种特点中的某一个的,然而擅长不同特点的专家在面对相同的笔迹时通常会得出基本上一致的分析结论。这表明单一个性在各种笔迹特点上都有所反映。例如,某个人的个性不但会表现在线条上,同样会表现在结构上,在字间布局及关系上都有所体现。个性B、C、D也会在各种笔迹特点上有所反映。此种心理特点在各种不同的笔迹特点上都有相应的现象,称作心理特征在各种笔迹特点上反映的一致性,又或将其称作笔迹特点改变的一致性。恰是此种一致性,才使笔迹学研究中会产生各种不同的流派,每个流派都有对应的擅长特征。在发现笔迹特点变化一致性时,又发现了其他的现象。比如,在某个人的个性A、B、C、D中,个性A在善于线条分析的专家面前就是最主要的个性,而B、C、D则次之;个性B在善于结构分析的专家面前则成为最主要的,而A、C、D则成为次要的;C在字间关系层面较为突出,D在布局层面较为突出。这表明单一的个性虽然在各种笔迹特点上都有所反映,但反映的强弱程度则是完全不同的。心理特征在各种笔迹特点上表现为程度不同的现象,被人们称作心理特征在各种笔迹特点上表现的非均衡性,又或是称作笔迹特点变化的非均衡性。

恰是在此种非均衡性的情况下,造成某些心理在部分特征上的分析是难度较大的,可转移到比较容易表现的笔迹特点上去。例如,某个人的个性B,在线条上的反映是最弱的,然而在结构上却是最为容易表现的。则在分析人们的此种B类心理上能够直接奔向于结构。若需求仅从线条层面进行分析,显然是可以的,只是难度有所增加,在线条分析技术完善的情况下是能够这么做的,然而就当前笔迹学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来看,可以迅速、精准地分析出书写者自身的个性才是核心所在。这便需要笔迹分析者从各种笔迹特点上去寻找其最容易表现的心理。前文已经分析了线条质感是最佳的着眼点,现在又说从各种笔迹特点上着手。从各类笔迹特点出发,主要是由于仅从线条质感上来明确心理的难度比较大,这或许仅仅是极个别人可以掌握的。可以在线条质感确定心理特征时,尽可能地运用线条质感,在碰到难度很大的情况时只可“退而求其次”,也就是从其他类型的特点着手,当然首先为“自然书写笔迹”。

我国笔迹学研究者江柯曾经讲道:“复杂的心理行为是无法将各类心态同时表现在所有笔画上,笔迹对于人类心理的复杂性体现是以大量单纯形式的组合反应来反映的。我们能够将笔迹区分为若干个单纯的单元与掌握其单纯的意义,再经过对若干单纯意义的复杂组合以把握人心理的繁杂意义。这就是‘化繁为简,由简知繁’的认识分析过程。”显然,第一句话显得过于绝对,是与笔迹特征变化的一致性相互冲突的,然而后面的内容却指明了笔迹特点变化非均衡性的要点。笔迹特点变化的非均衡性和一致性是既统一又矛盾的。一致性使得研究笔迹不是学不会走向“华山一条路”,而是有多个不同的入手点;而笔迹特点变化的非均衡性促使研究者可以合理地分清书写者个性中的主、次关系,同时能够在分析中做到“化难为易”。

(四)笔迹特征的序列及非序列组合

笔迹的书写是通过“一笔、一画”来实现的,只要是在纸面上留下书写痕迹的地方均是笔尖所走过的地方。笔尖每瞬间仅可出现在某个点上,笔迹的书写有着相应时间序列的递推。书写者在书写笔迹时通常首先写第一个字,接着是第二个,直至最后。从各个字的书写而言,同样有着时间上的先后顺序,细看就会发现,不但在所有字的书写方面有着时间上的不同,每个字的不同笔画也有着时间序列,具备相应的先后次序。最细微的还是每个笔画中同样有着先后次序,在写一笔时总是笔尖先接触纸面,这是起笔的产生,接着是运笔,最后是笔尖离开纸面的过程,即收笔。能够说,在书写环节某个瞬间仅可对应笔迹线条中的某个点,若干的瞬间相连,才可以使得笔尖移点成线,连线成体,最终变成笔迹。在进行笔迹分析时往往都会忽视此时间的递推,例如在分析某个文字的轮廓结构时,在笔迹完成书写后,分析者能够从笔迹中了解到该文字的轮廓结构,然而此轮廓结构在书写的环节却并非瞬间完成的,而是书写者“一笔、一画”完成的。在笔迹分析时好像认为此轮廓结构是整体性的,完全忽视了其形成的过程。这似乎是无法还原书写动作的真实面目的。

在笔迹特点单独就能够对应某种心理特征时,则可称作“非序列式笔迹特征”;笔迹特点在整个笔迹中出现强弱程度的改变,并且经过此种变化的序列以对应相关心理特征时,则可称作“序列式笔迹特征”。序列式笔迹特征便是在笔迹分析时还原书写动作根据时间来递推的过程。例如,跳远运动员,起跑、起跳、腾空以及落地等每个动作都有着其先后次序。在分析笔迹时对于某个序列特征:首先出现“重而慢”的线条,其次会出现“轻而快”的线条,能够根据书写者的原本书写动作来判断此是情绪比较容易激动的心理。

再来考察非序列特征。书写动作原本是有时间次序的,现在却能够不关注此顺序。还是跳远的动作,以胶片摄影形式将整个动作过程录制下来,正常放映时会展示出整个过程,而将全部胶片剪下来进行重叠,此时不再是正常的跳远过程了,好像是在瞬间完成了全部的动作,非序列式笔迹特征便与此类似。在分析笔迹过程中,发现直硬并且主观很难扭转的笔迹线条时,则会发现这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特点,无需再考察该线条的前后各特点是什么便能够直接进行判断。并未根本还原出书写动作自身的此种笔迹特点能够反映心理,主要是由笔迹特征变化的一致性判断的。

序列式笔迹特征通常是以若干的非序列式笔迹特征为组合基石。序列式的笔迹特征是在序列中反映心理的,而非序列笔迹特征并不注重其具体的变化过程。此两种差异化的表现形式恰好体现了两种类型的心理特征。前者属于过程化的心理,比如激动、冲动、虎头蛇尾等,此种心理的特征反映了从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转变的过程。例如冲动,是首先表现为平静心理,接着以此为基础完成的跳跃,反映的笔迹特征是“沉、稳”的线条而后形成“快、飘虚、不稳定”的线条。而非序列式的笔迹特征总是表现出非过程化的心理特点。例如:人的思想理念、看待世界的态度等。此种心理特征并不如同序列式的心理特征那般是从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跳跃而反映出来的,是趋于稳定的。应当从笔迹当中分析某些心理特征,在明确是何种类型以后再寻找对应的类型。例如,对于“做事虎头蛇尾”这种个性进行的分析,属于序列变化的心理特征,则会发现书写人的单根线条中前半部分“刚健”、后半部分“虚弱”;从笔迹的整体变化角度来看,越靠前的线条则表现得越“刚健”,越往后也就越“虚弱”;从字体角度来看,则或许是先大,接着不断缩小,其中所有单独的出现便能够明确此个性。有些内心矛盾的个性同样也比较容易在序列式笔迹特征上反映出来,在良好家庭呵护氛围下成长的孩子,要想打破家庭环境而走向自强,会发现其笔迹中整体轻柔的线条中偶尔有“挺拔、刚健”的线条,展示出那种既顺从而又想要反叛的冲突心理。

非序列式笔迹特征是在分析过程中忽视书写原本的时间递推,所以能够将笔迹的轮廓结构等当作考察对象。同样,完全能够将笔迹中文字的神态当作比较好的特征。在实践环节可以发现,按照文字的神态对心理进行分析通常是十分精确而又深入的。此并非由于汉字象形化,尽管是对于土生土长美国人的笔迹进行分析依然能够运用此种分析方式。中国人任性使气与美国人任性使气的笔迹虽然在文字上有所差异,但依然表现出相同的神态。感情受到伤害的人的笔迹,除线条层面的显著特征外,在生态上就像是遭受惊吓的小孩扑向自己母亲的怀抱,还回过头偷偷地向外看。笔迹的神态特点不但是由于非序列笔迹特征,更是来自笔迹特征变化的非均衡性及一致性。

在笔迹中某个字产生神态时,分析者所面对的是整体部分,而忽视此字的书写先后次序。此是非序列笔迹特征做出的重要贡献,而非序列性又是由于笔迹特征变化的一致性。恰是因为一致性,才能够在分析时忽视书写次序。文字形成神态时是整体性的感觉,而每个部分又是完全不同的,若所有部分都是完全相同的,则也就成了铁板一块,还如何形成各式各样的神态呢?这种不同的根源又是笔迹特征变化的非均衡性。

(五)精准把握笔迹特征的重要意义

在笔迹学研究过程中,有的初学者往往会问是如何得到分析结论的,因此分析者将所分析出的心理特征相应的笔迹特点描绘出来,初学者根据此种严格描述去分析其他的笔迹时通常会发生比较严重的偏差。这并不代表分析者得出的成果是不成熟的,而是因为他所描绘出的笔迹特点不够具体、全面。要想描绘这些笔迹特征则就会运用到文字语言,文字语言自身具有的表达能力是有相应限度的,加之分析者自身的文字语言表达水平问题,以使得自身所想要描绘的笔迹特征在听者的脑海中形成了其他的东西。比如:某人看到了歹徒的作案过程,因此通过文字语言来全面描绘歹徒的样貌,最后警察根据此种特征抓回来的人与描绘的原形差距较大,同时各个警察所抓捕的人同样有较大的不同。这表明不同的人对于相同文字语言的领悟同样是差别巨大的。初学者都会从笔迹研究者那里获取经验,即笔迹特征是何种样式的,对应着何种心理特征的过程。根据接受的笔迹特征,在实践过程中却通常与书写者原本的心理特征无法对应上,使得很多求学心切的人是“欲哭无泪”,有些人甚至直接怀疑笔迹学是否是真实的科学,还有些人在矛盾心理状况下直接给笔迹学“泼上了一盆凉水”。并非这些招数无法发挥作用,而是初学者并未精准掌握这些笔迹特征自身。将“外刚内柔”的线条看成是“刚性”线条,将“收敛”的线条看成是“放纵”的线条等。根据字面意思是非常好理解的,但具体操作则会差异甚大。

笔迹心理分析同样属于鉴定活动,然而此种鉴定相较于书画、古玩以及瓷器等艺术品的鉴定还多了一个步骤,同时此步骤又是笔迹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某件名家以田黄石雕刻出的作品,在确认了雕刻者的真实性及石材的真实性以后鉴定工作也就全部完成了。田黄石是非常名贵的石材,以温润、细腻等特点而博取人们的眼球,其价格是黄金价格的几百倍。这般高昂的价格导致了各路造假“神仙”,对于赝品材质有些时候就连那些有着丰富鉴定经验的专家都无法确定,需借助仪器才能确定。因此可知,对于某件事物自身的认定原本就是有难度的。而在分析笔迹心理时,首先需明确的为笔迹特征,精准掌握了特征才算是完成了首要步骤,不同的心理对应着不同的笔迹特征,所以想要精准掌握所有类型的笔迹特征是比较困难的,需通过长时间的实践训练。有些笔迹研究人员善于运用测量法,借助测压仪、放大镜以及格尺等各类辅助工具。这些方法究竟如何暂且不去评价,只从笔迹特征掌握的角度而言是有很大益处的。笔迹中会表现出各类“神态”又或“气”,比如市井气、脂粉气、酒肉气等,即使这些“神态”或者“气”并非与单纯的几何图形画上等号,但都是通过相应的“形”来反映的。掌握了笔迹特征,就等于完成了第一步,接着这些笔迹特征究竟意味着何种心理特征,此正是与其他鉴定工作相比要多的步骤。部分学习者期望能够有一本像辞典那样的东西,将各类笔迹特征的心理解释记录在后面。尽管有着如此的“宝典”,则学习者也仅仅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所以,此过程也就成为了笔迹分析核心化、特色化的过程。

心灵感应分析是将书写人的书写动作转变为心理体现在分析者的心里。此种对书写动作的转换便需求分析者需要对书写动作也就是笔迹特征应充分了解。由于在全面掌握书写动作的状况下,才可以将其象征的心理特征整体反映分析者的心理,不然表现的仅仅是与之相应的心理碎片。笔迹特征此种外在的“形”却展示了其包含的个性心理。难以想象对于某件事物的表象还未了解就可以掌握其内涵。对于笔迹特征掌握的过程往往能够对笔迹实施临写,为了满足精确性要求同样可先进行摹写。在达到某种程度后,受自我暗示的影响便能够自然地书写此笔迹。此类自然书写和分析者自身的笔迹自然书写是不相同的。书法练习者对于此或许有比较深刻的感触。经常性地临写某位名家的帖子,在离开帖子后基本上能够自然书写,然而此毕竟并非属于自身的笔迹。此种受自我暗示影响而自然书写的笔迹,被称作“暗示书写习惯”,以区别于自身的书写习惯。书写习惯是个性的充分流露。所以,笔迹分析过程中可以根据暗示书写习惯来书写笔迹,这说明笔迹相应的心理特点已经暂时、全面地反映在分析者的心中了,仅需更加深入的明确。在采取心灵感应法对笔迹进行分析的时候,很多人对于有些笔迹特征用的时候比较容易,便于获得心理结论,而遭遇其他笔迹特征时则运用比较困难。此其实是由于对于两种笔迹特征的熟悉情况不同而造成的。对比这两种笔迹特征,前者是分析者可以熟练写出来的,可以发展成“暗示书写习惯”;但是后者书写时则显得比较别扭。正是由于不熟悉,因此会觉得别扭,所以没有办法成为“暗示书写习惯”,自然也就不会展示出对应的心理特征,进而导致无法反映在分析者的心中。而心灵感应法却是要将书写者的心理体现在分析者的心中。因此可知,对笔迹特征的掌握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 笔迹的意识与无意识

笔是无意识与意识的共同体,有时笔迹中的无意识较明显,有时笔记中的意识较明显。笔迹在书写规范下的书写方式是无意识的重要反映,笔迹的书写内容(也就是文字内涵)及书写规范是意识的重要反映,笔迹的无意识和意识能够用下图来表示:

 笔迹的意识与无意识图

A:书写者在已经完全把握文字书写规范下所写出的笔迹(受无意识的影响较大,受书写规范及意识的影响较小)

B:书写者在没有完全掌握文字书写规范下所写出的笔迹(受无意识的影响较小,受书写规范及意识的影响较大)

C:书写者已经完全把握的文字书写内容

D:书写者没有熟练把握的文字书写内容

C、D的文字书写内容或许会触及某种无意识笔迹由线条组成结体,由结体组成字阵,由字阵组成章法。在各式各样的笔迹特征中,笔迹的无意识和意识成分同样是有所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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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文字心理 文字笔迹心理发布于2024-04-16 17: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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