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曾经有一个强大的奴隶制国家—商王朝,这在今天已经是普通的历史常识。然而在20世纪初情况却远非如此,有关商王朝的历史因被置于文明社会之前而处在一片迷雾之中。继1928年安阳殷墟的发掘将盘庚迁殷以后的商史确证为信史之后,1952年郑州“亳墟”的发掘为补齐盘庚迁殷以前的商史提供了可能。北京大学邹衡先生及时把握住了这次难得的机遇,运用考古学理论方法,倾毕生的精力创建了商文化编年体系,这一前无来者的学术成就夏商周年代学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铺平了路。

  • 机遇与挑战共存—初涉商文化编年

1950秋天,郑州市一位小学教员在二里冈一带发现的商代文化遗存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1952年秋天由中央文化部文物局、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第一届考古工作人员训练班在此进行了一个多月的田野考古发掘实习。当时在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读副博士研究生的邹衡先生作为50级本科生辅导员被派往河南洛阳后转而参与郑州二里冈的发掘和整理工作,一直持续到1955年春天。正是这次机遇使他走上了夏商周考古学研究的征途,直至取得卓越的学术成就。

邹衡先生拟定的副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研究内容就是要解决当时新发现的郑州二里冈商文化遗存的文化特征和年代问题。虽然,1954年已有学者推断其早于安阳小屯期的意见(安志敏(一九五二年秋季郑州二里冈发掘记),(考古学报)第八册,1954年),但缺少详细的论证。要想科学的确认二里冈商文化遗存在商文化年代体系中的位置,就必需运用殷墟文化分期与年代标尺加以衡量。而当时学术界除董作宾的甲骨分期研究和李济对一些殷墟出土器物进行类型分析研究外,一直到1955年未见有关殷墟文化分期研究成果问世。这一不可回避的现实意味着除了自己去创造以外,没有现成的分期编年可以利用,这对于当时只有20多岁的邹衡来说,无疑是面临一次严峻的挑战。

困难主要来自两个方面,首先是1950年以前有关殷墟发掘的全部资料都存于台湾,大陆学者很难看到和使用;另外就是采用什么方法进行殷墟文化的分期,当时无从借鉴。事实表明前代学者不乏对殷墟文化分期重要性的认识,并且已经着手对其中部分文化内涵做了一些分期研究工作。然未能如愿完成这一工作的主要原因在于有关学者的研究中器物与器物群,器物群与地层缺少有机的结合,甚至相互脱离。邹衡先生以田野考古实践经验察觉到了这一点,这是确保他在殷墟文化分期研究中免于重蹈覆辙并超越前人有所建树的重要原因。运用考古学方法来解决殷墟文化分期的思路一经确立,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将前人研究成果中所见单个器物回归原生地层,以原生地层单位为媒介缀合出器物群的共存关系,从中找出主要器类的演进规律,把握阶段性特征,寻找出对殷墟文化进行初步分期的科学依据。邹衡先生用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琢磨出前人有关殷墟研究著作中出现的小屯出土地层单位代号的含义,继而将李济先生著作(殷墟陶器图录》中发表的陶器按编号归入各自原生地层,从而建立了几个典型地层单位,再与石璋如先生《小屯的文化层》、《殷墟最近之重要发现附论小屯地层》等著作中有关殷墟地层关系相联系,终于找到了几组具有分期意义的地层依据,据此摸索出殷墟文化陶器群中主要器类的横向共存关系和纵向演进规律并将殷墟文化陶器群初分为早、中、晚三期(邹衡《试论郑州新发现的殷商文化遗址》,《考古学报》1956年3期),代表了自盘庚迁殷至商亡国273年的历史。这一成果后来得到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所取得的考古新材料和分期研究成果的印证和支持。殷墟文化陶器编年一经确立,郑州二里冈商文化遗存相应年代早于殷墟文化遂成定论。这一学术成果不仅为殷墟文化找到了来源,将以往人们对于商代历史的认识提早了几百年,同时也为夏商文化研究进一步深入开拓了广阔的前景。

  • 不畏险阻奠基石—再建殷墟文化编年

自50年代初步完成商文化编年之后,有两个因素使邹衡先生对已经取得的学术成果并不满足:一个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安阳殷墟的考古发掘又增加了新的材料,为殷墟文化编年的进一步划分提供了可能;另一个则是从文化分期的全面性考虑,因为已经取得的殷墟文化初步分期成果只限于在遗址出土的陶器中进行。虽然由陶器本身损性决定了其对时代变化最为敏感,因此在考古学文化编年研究中陶器分期往往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但陶器毕竟是文化内涵中日常生活的代表,而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青铜器、甲骨卜辞、王陵和宫殿基址与陶器编年的相应年代关系是一个必须考虑并予以交待的间题,即作为商文化编年研究标尺的殷墟文化分期只有解决了主要文化内涵相应年代关系,才会因具有多种衡量功用而趋于完善,才更具科学性和普遍性。否则就难以对殷墟文化内涵有一个全面联系的认识,商文化研究也因编年不健全而影响了许多重大学术间题的解决。为了确保商文化研究有一个稳固的编年基础,邹衡先生再次潜心于殷墟文化浩瀚的资料海洋之中,在已经取得殷墟文化分期成果的基础上,将研究的对象拓展到殷墟墓葬、甲骨和青铜器等新的领域。重建殷墟文化分期对于邹衡先生来说,有利的是考古学理论方法在殷墟文化分期研究中成功的运用使他摸索到一条正确的治学之路,从而增添了信心和勇气,不利却来自殷墟铜器和甲骨构成通往成功道路上两道难于逾越的险阻:综观中国学术史,对于铜器的研究至迟在汉代就已经开始了,经北宋金石学达到高峰,至清代可谓是人才济济,硕果累累。至近现代更有像郭沫若、唐兰、容庚、陈梦家等在铜器研究方面有着丰厚学术造诣的著名专家学者。邹衡先生非常清楚,研究铜器需要借鉴前人的成果和得到有关专家的指引,因此他就从学习前人学术成果开始了这一艰难的探索旅程。然而在他读了许多学者有关铜器的著作之后逐渐发现以往研治铜器者最大的建树在于金文材料十分丰富的两周时期,而对于铭文相对简略或者根本没有铭文的商代铜器多数学者却讳莫如深,不发一言。甚至于很有名的学者却得出“商代铜器不能分期”的结论并以此作为忠告,告诫邹衡先生在此不要枉费心计浪费时间。由此看来对于商代青铜器研究可资借鉴的前人成果非常有限,有关专家的导引却与愿违,似乎到了山重水复的地步。面对如此境地,邹衡先生非但没有却步,反而信心倍增。因为在学林漫步中他感悟到之所以两周青铜器研究领域聚英如林,而商代铜器却鲜有涉足者的原因在于前辈们研究方法存有缺陷。所谓研究方法上的缺陷就是指这些学者习惯并擅长于运用传统的金石学方法进行考证,这种方法在金文丰富的两周时期铜器研究中卓见成效,一旦失去可资类比的标准器和缺少赖以考证的铭文(夏、商代前期铜器尤其突出)则显的英雄无用武之地。这反而为后学留下施展才华的大片学术空白。这又是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学术道路,唯一可以依靠的只有考古学的方法:在已知商文化编年的基础上将殷墟青铜器群置于以郑州铜器群为头,以西周早期铜器群为尾的格局中进行排序,从类型学上抓住饕餮纹尾部造型特征和底纹粗细变化规律结合所在地层(墓葬)关系区分出相对时代早晚关系,同时尽可能的印证于共存陶器编年位置,终于排出商代铜器早晚演变规律。将所得规律与遗址、墓葬、陶器阶段性特征分别对照,基本没有矛盾现象出现。

至此,在对殷墟文化分期有了全面把握的基础上,根据殷墟文化阶段性特征把殷墟文化区分四期7组(邹衡《试论殷墟文化分期》,《北京大学学报》1964年4期):

殷墟文化第一期(含第1组)约相当于甲骨第一期以前,或属盘庚、小辛、小乙时代。   

殷墟文化第二期(含第2,3组)约相当于甲骨第一、二期,即武丁、祖庚、祖甲时代。   

殷墟文化第三期(含第4,5组)约相当于甲骨第三、四期,即廪辛、康丁、武乙、文丁时代。   

殷墟文化第四期(含第6,7组)约相当于甲骨第五期,即帝乙、帝辛时代。

董作宾先生的甲骨分期成果长期以来基本上得到学术界认可,将殷墟文化分期成果与董作宾先生的甲骨分期相对照,发现与董氏归于第四期中的如子组、午组卜辞相抵牾。关于这部分卜辞所定时代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有日本学者贝冢茂树提出质疑(贝冢茂树、伊藤道治《甲骨文研究的再检讨——以董氏的文武丁时代之卜辞为中心》,《东方学报》(东京)第二十三号1933年),也引起了中国学者的关注和讨论,但终因未脱出仅仅局限于就甲骨文本身特征分期断代的方法而难以公论。邹衡先生不是专治甲骨者,但为了从科学意义上把这一疑问弄个水落石出,毅然运用考古学方法把殷墟出土的数万片甲骨逐一归入原生地层单位并与其他共存文化内涵进行综合考察,结果发现这几组原定四期的卜辞多出自殷墟文化二期地层,如果把这几组卜辞调至殷墟文化二期则疑窦顿消,这样一个关系到甲骨学分期与年代排序的重大学术问题终以考古地层学为依据得到了圆满解决(1973年安阳小屯南地出土甲骨再次证明了这一点),校正了董作宾先生的甲骨分期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这是邹衡先生始料未及的重要收获。

三、  追踪系联与贯通—商文化编年体系完备

继60年代殷墟文化编年建立以后,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推动了对郑州商文化的研究和认识的深入。为了追踪郑州商文化的源头,邹衡先生的研究视野已经超越商积年,进入夏积年。与二里头文化比较研究的结果之一是在郑州商文化编年中又甄别出以南关外中、下层为代表的先商文化遗存。将这一学术新认识参照学术界有关郑州、新乡、安阳、邯郸、磁县、邢台、藁城等地商文化的发现和分期研究成果,邹衡先生于80年代初进一步把整个商文化(包括先商文化)划分为三期七段14组:

商文化第一期(即先商文化,含一段、Ⅰ-Ⅱ组)属商族立国以前先公时期,绝对年代在夏积年内。   

商文化第二期(即早商文化,含二一四段、Ⅲ-Ⅷ组)属成汤灭夏至盘庚迁殷、小辛、小乙时期。   

商文化第三期(即晚商文化,含五一七段、IX-ⅪⅤ组)属武丁至武庚时期。

至此邹衡先生凭借考古学理论与方法,用了近30年的时间创建出一支史无前例的商文化编年体系(邹衡《试论夏文化》,《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四、商文化编年体系创建的意义

1、为夏商文化研究树立了可靠的年代学标尺。年代是历史研究的生命线。回顾夏商文化研究的历程,几次重大进展都与对相关年代新认识密切相关。如郑州二里冈商文化发现伊始,很快即被学术权威认定为商王仲丁所迁之隞都。这一判断是以郑州商文化发掘与研究刚刚起步,相关文化编年尚未完善为背景作出的。当邹衡先生全面创建了商文化编年体系这一年代学标尺以后,将郑州商文化置于其中考察,很快就发现从商王仲丁迁隞到河亶甲迁相,以其间仲丁、外壬两王所历几十年时间难以承担长达数百年的郑州商文化编年,唯有将商王朝的缔造者成汤,甚至成汤以前的若干位先王纳入其中才能充满郑州商文化编年的年代跨度,这是促成邹衡先生摈弃“隞都说”,另立“亳都说”的重要原因之一,夏商文化研究因此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面貌大为改观。尽管日后有学者依据新材料对商文化编年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区化和补充,但所做编年工作大体上在邹衡先生商文化编年体系框架内局部进行。直至今日,邹衡先生所创建的商文化编年仍以科学性和完整的体系性被学术界奉作对相关考古学文化年代进行衡量的标尺,对于夏商文化年代研究发挥指导作用。

2.找到商汤“亳墟”。商王朝建立后第一个首都—“亳都”所居地望,至少在汉晋时期就频生歧议。相继有“尸乡偃师西亳说”(《汉书·地理志)河南郡偃师条尸乡班固自注、《书·胤征》引郑玄);“亳城郑地说”《史记·晋世家》集解引服虔、《国语·晋语》韦昭注、《左传·襄公十一年》杜预注);“济阴薄县北亳说”(《汉书·地理志》山阳郡薄县条颜注引臣瓒语);“谷熟南亳说”(皇甫谧《帝王世纪》);“京兆杜县亳说”(《史记·六国年表》集解引徐广曰)。自宋以降又添“垣县亳说”(《太平寰宇记》河东道·绛州·垣县条)和“内黄亳说”(《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大名府汇考)。经历代学者考证涉及河南偃师、郑州、商丘,陕西长安、山西垣曲、山东曹县、安徽亳州等不同地域,诸家各执其词,莫衷一是,是非难辨。

所幸1956年在郑州商城遗址北部、东北部成批出土了东周时期的陶文,邹衡先生和学术界同仁相继从中释出“亳”、“亳丘”(即“亳墟”),这一重大发现说明至少在东周时期此地仍被称作“亳”。至此,郑亳说继得到郑州商文化编年胤正之后,又添古文字硬证,同时与这一时期有关历史事件联系亦不矛盾;相比之下,其他诸说或属误传,或与考古实际不符而难以成立。历经千余年有关成汤“亳都”地望的学术纷争从此趋于平息。

3.追寻商文化源头。商族与商文化的发祥地是我国商史研究与商代考古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虽经历代学者不懈努力探索,却因涉及河南、河北、山东、山西、辽西、北京十分广裹的地域和众多的考古学文化(如哑叭庄型遗存、后冈二期文化、二里头一、二期文化、东下冯类型、尸乡城文化、大汉口文化、山东山文化、王油坊类型文化、夏家店下层文化等)而难以着落。症结在于有关探讨缺少坚实的考古学文化支点。

    邹衡先生用“从已知求未知”的方法,以已知的殷墟文化为支点推出郑州早商文化,再以郑州早商文化为支点向前追寻,终于发现分布于豫北-冀南太行山东麓的夏代考古学文化与郑州早商文化具有明显的渊源承继关系,从而于1980年正式将此类遗存命名为“先商文化”并依据地域特点将之区分为漳河型和辉卫型,这样商人的老家从考古学上最终得到了解决。如果没有一支科学的商文化编年体系作为坚实的支点,有关商族与商文化的起源问题不知何时才能解决。

4.确认“夏文化”。虽然我国历代学者普遍相信文献记载在商王朝以前还存在着一个夏王朝,并且一些学者在20世纪30年代就开始考订夏王朝都邑地望,然进展相当艰难。原因很简单,就是他们所依赖的文献非常简略、零碎且全属后人追记,不能据此直接确认夏人的遗存特征。于是另有学者寄希望于在中国刚起步不久的考古学,将有关文献记载与已经发现殷墟文化以前的考古学文化简单比附后,提出了仰韶文化或者龙山文化是夏文化的论断。这些探索夏文化的尝试尽管在今天看来都难以成立,但毕竟是继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之后,将古代文献与考古学结合起来探讨古史迈出十分重要的一步。

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各区域考古学文化序列大体建立,为探索夏文化提供了先决条件。学术界已经有人将当时发现的“洛达庙类型文化”(又称“东干沟文化”,即以后统一命名的二里头文化)视为探索夏文化的重要线索,1959年夏由徐旭生先生领导的豫西晋南夏墟调查的最大收获在于发现了规模宏大的二里头遗址(1962年夏鼐先生正式命名为“二里头类型文化”,即日后所称“二里头文化”)。关于二里头文化的性质学术界最初最有影响的见解是将其定为早商文化,二里头遗址作为“汤都西亳”与郑州“隞都”相呼应。这种局面一直维持到1977年在河南登封王城冈召开的第一次夏文化讨论会,才由于邹衡先生依据位于夏人活动地域内的二里头文化年代大体介于河南龙山文化和郑州商文化之间且文化面貌又与两者有很大不同,首倡“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学术观点的提出而被打破。从此以后,经过长达20年的商讨,这一学术观点最终因经受了考古实践的检验于1997年冬在河南偃师召开的“夏、商前期考古年代学研讨会”上被学术界绝大多数同仁认同。二里头文化被确认为我国历史上夏文化遗存,使夏史与夏文化探索实现了一次质的飞跃,从此关于我国国家与文明这样重大的学术间题终于从科学意义上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5夏商周分界界标与年代断限。邹衡先生所创建的商文化编年体系在夏商周编年研究中具有承前启后的桥梁作用,其显示出的夏商分界线与商周分界线具有年代分界和文化分界的双重意义。这两道分界线科学的划定,对于有关文献可信程度的甄别和为自然科学测年技术提供可靠的标本至关重要。历时四年的夏商周断代工程之所以能够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取得阶段性的研究成果,可以说邹衡先生所创建的商文化编年体系在夏商周考古学年代学研究领域里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试想如果没有科学的商文化编年体系的建立,那么早商文化也许还未认识,夏文化、先商文化和先周文化更无从谈起,所谓夏商周年代学探讨也就失去立足的根基。

6.治学精启迪。如果说邹衡先生集数十年辛勤劳动拓建的商文化编年体系是为人类科学文化创造了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那么能够支撑着他不畏艰难困苦,勇攀科学高峰的治学精神则是值得后学借鉴的精神财富。从他经历的学术道路上可以领悟到成功的秘诀在于以追求科学与真理为己任,坚持作到:

不惟上。即表现为对科学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而不是惟上级意志是从,这是一个真正的学者必须具备的品质和灵魂。邹衡先生直到退休没有作过官,但从不以人微言轻而不为。如今天能够为世人瞩目的北京琉璃河燕国始封地和山西曲沃晋侯墓地,其发现、发掘与保护成果都无言的记载着邹衡先生当年作为一个普通的考古工作者为之付出的“巨大代价”,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他与某些领导抗争的结果。历史最终为他讨回了公道,将他所创造的学说成果载入史册,这对于一个具有高度敬业精神的学者来说算是莫大的宽慰。

不惟名人即在学习著名学者学术成就的同时,不盲从名人,不为名人学术观点所囿。敢于走前人没有走过或没有成功的道路。如在郑州商城性质判断上最初邹衡先生也曾附和过由学术权威和领导人物认定的“隞都说”(1959年7月4日,郭沫若先生在郑州视察时提有“郑州又是一殷墟,疑本仲丁之所都”诗句),而一旦据商文化编年体系衡量发现其破绽之后毅然纠正自己的错误,提出“郑亳说”新的学术观点,为夏商周考古学进入新纪元扣开了大门。再如殷墟铜器分期,如果邹衡先生当时听从了有关专家的谆谆教导,对于这一学术问题望而却步,结果必然以事业未竟,付诸东流的可能性最大。   

不畏人多势众。回顾邹衡先生每一个重大学术观点的提出,其初期都曾遭到众多学者的诘难,都经过几十年同道友们反复商榷,终使反对者由多渐少,直至为大多数学者心悦诚服的接受为止。这正是他坚持以科学与真理作为衡量是非曲直的唯一标准,坚持在科学与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信只有作到学术观点的百花齐放,学术研讨才有生命力的治学底蕴所在。

不计个人得失。追求科学与真理,就要以个人利益服从大局。邹衡先生在几十年学术征途上取得的成就,是以不计个人得失为前提得来的。多少年来在条件十分艰苦的田野考古工作中探索,从未计较名利和报酬,虽然也蒙受过无数次难以忍受的委屈,但一旦沉浸于夏商周考古学研究之中,就其乐融融。正是这样他在担任讲师职称长达28年中作出了卓越的学术成就。

善于汲取前人成果。邹衡先生在夏商周考古学研究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功,决非无源之水或无本之木,而是他善于学习前人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继续钻研并使之进一步升华。商文化编年体系的建立与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学术观点的提出,都是在学习前人成果中得到启发,最终超越前人的成功典范。

重视基拙工作。邹衡先生的学术研究十分重视基础工作,他认为一些重大的学术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原因主要在于对基础工作的重视和投入不够。所以,他在从事的任何学术研究中都非常重视对基础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这是关系到最终成果是否科学可靠的关键。因此,所有重要材料都经过全面认真的核对并作出分析判断,甚至亲自发掘获取第一手材料,这是邹衡先生走向学术成功道路的重要保障。

勇于校正自己的学术观点。邹衡先生商文化编年体系的建立,一个重要抉择是对自己以往的学术观点实施大胆的修正。如根据考古实际放弃郑州商城“隞都说”、“二里头文化为先商文化”的观点,转而另立“郑州商城为汤亳都说”和“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等全新的学术观点。如果没有前面的放弃,就不会有后来的创造和贡献。看来,在历史研究的征途上鲜有不走弯路者,成功者多能及时发现自己的失误并及时予以校正,以确保科学研究始终沿着正确轨迹行进直至成功,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强者。

勇于开拓,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邹衡先生创建商文化编年体系的学术道路是一条前人没有走过或想走却没有走通的路。由于没有现成可以借鉴的经验和方法,所以除了在考古实践中作长时间摸索、思考、创造和等待实践检验的结果以外,别无选择。从某种意义是讲这是一次充满压力和考验,机遇与挑战的艰巨而漫长的学术长征,这条学术道路的开拓者就是以无路难,开路更难的愚公移山精神令后人感叹。

本文源于《殷都学刊》2000年04期,经李维明老师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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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李维明:无路难,开路更难——记邹衡先生商文化编年体系的创建发布于2021-06-20 13: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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