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解读

地支的关系里,相冲是最重要的,刑、穿关系需要审慎对待,结合实际命盘来论。

注解

地支相冲,一定是相克关系。至于辰、戌、丑、未四个墓库相冲,是因为地支的藏干相克,也能够冲得动。对于刑、穿的关系,又有的相生、有的相合,气势强弱不能一概论之,所以需要结合具体的八字来具体分析。

任铁樵评注解读

地支遇到相冲的关系,犹如天干的相克关系,需要看相冲的双方力量强弱、命主喜忌来论断凶。对于辰、戌、丑、未四个墓库相冲,也有适宜与否之分,比如三月的辰土,春季乙木得令,遇到地支有辰戌冲,戌土的藏干辛金,也会伤害乙木;六月的未土,夏季丁火得令,遇到地支有丑未冲,丑土中的癸水,也能够伤害丁火。所以对于三月的乙木、六月的丁火,虽然属于季末的退气,如果得令并且是,遇到地支相冲便会受伤,弱不堪用,这种属于逢冲不利的情况。所谓的墓库遇到相冲一定发富的论断,是后人的谬论。墓,是坟墓的意思;库,是木火金水的埋藏根气之地,如果墓库藏有天干的根气,遇到冲克反而不利。比如木、火、金、水的天干,地支不见寅、卯、巳、午、申、酉、亥、子此类木火金水之地,全靠的是辰、戌、丑、未墓库中的藏干余气,遇到冲克就会冲动根气,反而是不利的。

如果用神不是木、火、金、水,命主喜用土,遇到相冲反而是有利的,因为土气是喜用的,遇到冲意味着藏干余气打开,能发富。

(下文任氏说到,刑和穿一无所取,笔者不甚认同,读者宜仔细斟酌。)

刑的关系一无所取,比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称为自刑,本气见本气,是同一股气势,为什么会自刑呢?子刑卯,卯刑子,是水生木,为什么会相刑?戌刑未,未刑戌,都是土气,更不会产生刑克。寅刑巳,是木生火;寅申相刑,已经相冲又何必论为相刑?又有一种说法,子卯是一刑,寅巳申是二刑,丑戌未是三刑,所以有三种刑的关系,又有自刑,这是俗论,暂且可以搁置一边。穿,也就是害的关系,六害是由六合而来的,冲走了合神,即是害。比如子合丑,遇到未土冲丑;丑合子,遇到午火冲子。子未之间害的关系,无非是土克水;而丑午寅亥的关系,是相生的关系,又如何能论害呢?况且刑的关系不足为凭,害的关系也比较牵强附会,因此,任氏认为可以不论刑、穿、破等关系。

笔者认为,天干、地支关系源于天体运行的位置,在实践中,有其实际意义,不能一概弃之不用,但是使用时也需要牢记基础,活学活用。

原文、原注、任铁樵评注

原文:支神只以冲为重,刑与穿兮动不动。

原注:冲者必是相克,及四库兄弟之冲,所以必动;至于刑穿之间,又有相生相合者存,所以有动不动之异。

任氏曰:地支逢冲,犹天干之相克也,须视其强弱喜忌而论之。至于四库之冲,亦有宜不宜,如三月之辰,乙木司令,逢戌冲,则戌中辛金,亦能伤乙木;六月之未,丁火司令,逢丑冲,则丑中癸水,亦能伤丁火。按三月之乙、六月之丁,虽属退气,若得司令,竟可为用,冲则受伤,不足用矣。所谓暮库逢冲则发者,后人之谬也。暮者,坟暮之意;库者,木火金水收藏埋根之地,譬如得气之坟,未开动而发福者也。如木火金水之天干,地支无寅、卯、巳、午、申、酉、亥、子之旺,全赖辰戌丑未之身库通根,逢冲则微根拨尽,未有冲动而强旺者也。如不用司令,以土为喜神,冲之有益无损,盖土动则发生矣。刑之义无所取,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谓之自刑,本支见本支,自谓同气,何以相刑?子刑卯,卯刑子,是谓相生,何以相刑?戌刑未,未刑丑,皆为土气,更不当刑。寅刑巳,亦是相生,寅申相刑,即冲何必再刑?又曰子卯一刑也,寅巳申二刑也,丑戌未三刑也,故称三刑,又有自刑,此皆俗谬,姑置之。穿,即害也,六害由六合而来,冲我合神,故为之害,如子合丑而未冲,丑合子而午冲之类。子未之害,无非相克,丑午寅亥之害,乃是相生,何以为害?且刑既不足为凭,而害之义,尤为穿凿。总以论其生克为是,至于破之义,非害即刑也,尤属不经,削之可也。



延伸资源下载(太乙神数、七政四余、大六壬奇门遁甲、梅花数、皇极经世四柱八字、六爻风水、铁板神数、六壬史上最全版古今秘籍汇总|儒释古本民间术数大全超强版持续更新中......)
欢迎访问mlbaikew.com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拨打网站电话或发送邮件至1330763388@qq.com 反馈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题:命理典籍解读 | 《滴天髓》地支篇(三)发布于2024-03-13 14:42:4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