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毛头星,一名大耗)
元辰者,别而不合之名。
阳前阴后,则有所屈,屈则于事无所伸;阴前阳后,则直而不遂,于事暴而不治,难与同事,故谓之元辰。
是以阳男阴女,在冲前一位支辰;阴男阳女,在冲后一位支辰。
假如甲子生男,与甲午对冲,即乙未为正。
乙丑生男,与乙未对冲,即甲午为正。
余干午未半之。
所以为凶者,当气冲之地。
若岁运临之,如物当风,动摇颠倒,不得宁息。
不有内疾,必有外难。
立朝定当窜逐,居家必惟凶咎。
倚伏尤忌,先吉后凶。
发旺之后,欲出未出之际,祸不可逃。
人命逢之,主形骸陋朴,面有颧骨,鼻低口大,眼生威角,脑凸臀高,手脚强硬,声音沉浊。
生旺则落魄大度,不别是非,不分良善,颠倒鹘突。
死绝则寒酸薄劣,形貌猥下,语言浑浊,不识羞辱,破败坎坷,贪饮好情,甘习下流。
与官符并,多招无辜之挠。
带劫杀,则不循细行,动招危辱,穷贱无耻。
妇人得之,声雄性浊,奸淫私通奴贱,鬼魅为凭,不遵礼法,一生多灾。
虽生子,拗而不孝。
常术《鼠忌羊头歌》,未分男女,不足凭也。
《珞琭子》以宣父畏其元辰,林开以元辰恶煞,为灾甚重,有互换遇者,尤为不吉。
忽然遇合,又以吉论。
《洞玄经》云:元辰遇合,而大亨是也。
《广信集》:取巫伋参政,己卯、甲申、己巳、甲戌,滕庚枢密,乙丑、壬午、乙丑、壬午,二命岂不犯元辰。
李吉甫曰:大凡贵命须逢杀,即得君主横升拔。
林开一偏之见也。
徐子平云:元辰者,命中元有所害之辰,如甲见申庚,乙见酉辛之类。
岁运复遇,谓之犯元辰,为害尤重,元无则轻。
观《珞琭子·消息赋》自见。
是古人之说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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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神煞(十一)-论元辰发布于2021-06-12 12:4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