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一行禅师天元赋(转载)
作者:易玄壬申
一行禅师天元赋
三才既定,五气混同。分之顺逆,贤者皆通。
三才者,乃天干地支人元,分为三。五气即金木水火土之气,混同于中,当以阴顺阴逆分之,然后可以论命。
甲得癸而滋荣,衣食自然丰足。(注:印也、养尊处优)
甲乃阳木无根,若无水则枯朽矣,不可雕琢也。癸水,乃阴水也,犹石泉地中之脉,不泛不浮。甲木赖之以滋身,方得荣茂,而可以活生。癸为甲之母,母子相顾,则衣食自然丰矣。且甲生于春,自然承旺,生于冬则癸旺,癸能滋之,可以言福。
乙木乃阴木有根之物,如根之屈曲,有未伸之象。及至发生成林,藉壬水以养。壬水,阳水也。若江海之水,不能损有根之木,虽多只为淹没,不能飘流,犹树木得雨露之恩,故曰天赐禄位高崇,理必然矣。
丙乃阳火也,乙乃阴木也。阴木生阳火,此为相生之义。且乙为丙之母,丙为太阳之象。在天为日,在人道为君为父为夫,主刚毅不屈,有文明之体,又得乙木生之,是为交会,逞其光辉,故得超群之象,且安寿考焉。
戊为阳土,赖丁火生之,丁即戊之母。母为印绶,且土无正位,寄生于火,乘旺于四季,辰戌丑未之方。故以土为山谷,若虎居山谷之间,自然有威,以命理论之,亦颇为福矣。
己交丙兮,象龙得风云之势。
庚金以己为母,此言金生人,若逢火地,则败其身矣,要有土以生之,则为福矣。若运至土亦可。若土太多,则埋金质,亦无福矣。只以中和取之为上。
辛金遇戊土之乡,是为父母之邦,岂不为得所哉?且金赖土生,土盛而金埋没,如辛日四柱有土,不宜又行土运,原无印绶,忽遇印乡,如逢父母,则快何如也。
壬水赖辛金为母,得生生不绝之义,如壬水生于夏,则无根矣。若逢辛运之方,谓之福寿无疆。
符印,官印之星也。此等星辰,为唐符国印之星。人命遇之,盖有冠冕轩舆之贵,非为人君,则为王候之贵也。唐符国印之星,惟张果老通玄先生命理,专用此二星取贵。
禄星者,官星也。子平云:用之为官不可冲,用之为禄不可破。破而冲之,两相为害。虽有威权,遇之则避身退位矣。
阳木甲逢庚败,枝干不得无伤。
甲木,阳木也。若生不逢春,遇庚金则削之,未免伤其肢体也。剥削太过,木之受伤。以人命喻之,主有筋骨疼痛之疾,岂能获福哉?若行火运,制庚之地,可以言造化矣。
此言阴克阴之故,乙为阴木,藏之地下,辛金亦藏于地下,是为阴克阴。若木主有气,则不畏也。
炎炎丙火,遇壬而赫赫无光。
丙火,阳火也,取日之象,悬象在天,昭然光显。壬水阳水,为江海,寂然在下,岂能克丙乎?但于运行交会相济处克之是也,或水到火乡,火到水乡,相制者,是为此论。
阴火逢阴水,本云相克。且丁火为星光,悬象在天,癸水在地为泉水,岂能克天上之丁?以理论之,丁行癸乡,癸逢丁运,两相会合,则为相克,其理然欤。
戊土本因木克,阳克阳也。阳土为城头之土,堤防之岸,遇阳木而克之,则有崩裂之患。须得庚金克其甲木,以救其危可也,然后可以言吉。
己坐乙乡,知是干头有鬼。
此言阴干克阴干,谓之鬼也。如己土日主,生临卯位,乃为坐下之鬼。又行寅卯之运,又遇甲乙,乃为相克之乡,身旺则逢官为福,身弱则遇鬼为祸。
此言庚辛金,被丙丁之火,克而害之,主人不能为福。须得壬癸之水,以制丙丁之火,济其均平,可以为富贵也。
壬忧戊至,蹇涩难通。癸怕己临,屯晦惊惶。
壬癸之水,其性ài润下,又遭戊己土以滞之,则阻而不通,主人不能获福。土若太多,则为贫贱断之。水若太多,则为泛滥淫奔断之。只要均平,故曰:土止水流全福寿。
身衰者,干头遇克,谓之带鬼。若逢禄旺,则能扶持。更有破败,为福且少。为祸更多,主人或富或贫,进退无常之命也。
支神无吉神,祸皆难免。
支神者,地支中所藏之神,亦宜有吉神相助,可以为福也。若有相克之神,遇祸患则难免矣。如甲木生于子月,子宫以癸水为印,岂不为美哉?此命若年日时中有己,土旺则克癸水,是谓吉神受害。审此推之,则无不验矣。
甲到丙乡者,是食神之地。甲能生丙,丙乃甲之子也,名曰食神。甲且食丙之禄,如子之养父,岂不为福寿尊荣欤!
朝省权贵优升,盖为乙居丁舍。
官木并叠,丙食戊而成功。
谷麦盈仓,丁啖己而有旺。
要得丰足,无过戊得逢庚。
欲问高迁,全赖己加辛地。
满堂金玉,庚禄有壬。广置田园,辛能食癸。
壬食甲而有旺,众福如麻。癸向乙而生成,入食列鼎。
四柱金木水火土,遇休囚死绝之地,柱中有一在长生帝旺之方,则颇相助,虽有灾亦轻矣。
甲逢丁而成焰,资财累岁多亏。乙遇丙而化灰,金玉自消难聚。
此言甲木生丁火,乙木生丙火,为伤官盗气之论。伤官者,我生之子也,为人傲气,不循规矩,能消耗父母之财物,视人不如己,喜财则荣,无财则贫。
此言土金伤官,吉煞谓财官印也,惟忌官喜财也。
此言庚金生癸水,则有荡散之祸,须得土以止之,方为发福,无土止之,则为散漫。主人流荡,淫欲亡家。
辛禄遇壬,销熔福禄。
辛金生壬水为伤官,是为金水伤官。主人清秀好歌乐,极聪明,淫佚无度,遇土止之则福。无土止之,终为下格矣。
年少逢灾,壬伤乙运。
祖财随废,癸被甲侵。
衣食难求,幼岁常逢五鬼。
夫日干弱,见杀即为鬼,谓之阴鬼害身,暗中不觉若身旺者,化鬼为官,则能资身为福。
遁闷休囚,长年元值三刑。
祸本难免,禄本逢衰。若遇败神,兹生休咎。
官为禄本,有官而无禄,则为假官,虽荣而不贵。有禄而无官,则无所施。官禄若行衰绝之地,难免不惟其祸矣。败神者,破败之神,命内逢之,主一生休咎不利。
甲乙者,比肩兄弟姐妹之类。犹人之有兄弟多者,有家产则争而分夺,无家财则起祸端,手足不相顾。有身弱者,喜兄弟相助,但乙见甲为兄,为劫财,以上临下之祸,遇财而劫之也。
戊同己兮,多生脾胃之疾。
戊同己兮,反有奔波之事。
己为弟,戊为兄,人各自立,则无伤于和气,倘若兄弟同处有萧墙之变,反主奔波劳苦,安得有怡怡之乐耶?
柔能制刚,多因辛与庚期。太重之余,乃是辛居庚地。
此言庚辛金之刚柔也。庚刚而辛柔,庚为剑锋之器,故云刚能杀万物,辛为钗钏之质,故云柔能为美观。若辛见庚,又为甚也。
癸中隐丙,壬午遇之多伤。
癸以丙为财,任其所用,若遇壬午,又伤其丙,壬为癸之兄,且劫丙财,故曰多伤,午中亦有丙,况午上壬支亦是丙财,壬又伤支午之丙是也。
壬内藏丁,癸水翻然自败。
阳者,柔也,女人之质喜之。若男命纯阴,亦少刚助,处于世亦为抑塞基志。若得五阳聚局,可以言富贵矣。
甲见辛而化官,刚柔相济。
乙见庚而为福,兄弟同乡。
乙与庚合,是夫妻之理。庚金能克乙木,为正官而为有福也。犹兄弟同乡,而且和也。
水火既济,却言丙对癸乡。
癸水克丙火,丙为太阳在天,癸水在地居坎,上下悬隔,岂能相克?而子午相对,正得既济之象,终为吉兆。
意气相承,乃是丁归壬舍。
戊临乙位,土得木而生成。
己向甲乡,阴遇阳而可贵。
己与甲,本以阴阳相配之义,以为夫妇之道。故云甲与己合,甲以己为财,以妻之财而享之,安得不贵乎?
白虎通道,庚加丁临。太阴得路,辛归丙舍。
庚辛金为白虎,加之丁火克庚金,得配阴阳之道,以柔而济刚,无相害也。辛为太阴,遇丙且合而归之,是为正义。
壬怜己兮,远泛洪波。
壬为江海之水,己为平地之土。壬水至于阴土之上,则成洪波远泛,无以止之,须得阳土止之,遂塞其流矣。
癸喜戊兮,澄澜漂渺。
又有甲己相逢,化土为福,则夫妇遐昌。
甲己以成合矣,甲属木,己属土,甲以从己,以化土为财。犹人以身从妻之财,可以为福,得全夫妇之道,得申子辰可也。
乙庚和合,成金得位,则东西类化。
丙辛化水,智显则必主文章。
戊土赖火生,从火而化之,是归本质,此皆生生不绝,化化无穷之义。
阳,男也。阴,女也。故以阴阳相合,为之夫妇,若有生气,主财旺且妻贤,若遇休囚死绝,主散财而伤妻。
是以平生不足,甲为壬伤。处世多屯,乙因癸克。
甲木赖壬以生,且壬为阳水,故有浮泛之性,甲木无根,恐有飘流之失,故曰平生不足。乙乃阴木,癸乃阴水,但以根茎之资,岂成大林之茂,故曰处世多屯。
丙火赖甲木生之,以为光明。尚甲之受制于庚,则不能生木之火。且丁赖乙生,因乙受制不能助丁之力也。
上之陵下兮,戊遭丙食,卑恐欺尊兮,己伤丁炎。
阳庚嘹唳兮,戊土晦之。辛禄卑薄兮,己阴破之。
失之于智,皆因庚祸于壬。丧之于权。每遇辛伤于癸。
此言壬癸之水,又因庚辛所扰。犹人之母多,抚其一子,反为害。故有智有权,皆失丧也,不得自专。
甲乙常欣戊己,乃为身内之财,丙丁尤喜庚辛,实是生成之福。
甲乙以戊己为财。丙丁以庚辛为财,乃生成正理,故安享之。
庚辛寅卯自然而福寿。
壬癸丙丁喜乐以无虞。
当知我害彼吉,彼害我凶。以直而言之,消详为可矣。
公子羽整理眉批:以上断语仅供参考,看八字不可以偏盖全,当以子平格局为中心、辅以生克法、象法等;贵在变通与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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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一行禅师天元赋发布于2021-07-04 22: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