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监督检验具有第三方检验的公正性,因为它不涉及买卖双方的经济利益,不以盈利为目的。
2.药品监督检验是代表国家
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进行的检验,具有比生产或验收检验更高的权威性。
3.省和省以下各级药品检验所受同级药监部门领导,
业务上受上一级药品检验所指导
4.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类型

类型

主要内容

 


(1)抽查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样,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抽样应当购买样品。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2)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药监部门可以查封、扣押,并在
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注】药品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
报告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3)
分为:监督抽检和评价抽检
监督抽检:指
对质量可疑药品进行的抽查检验由药监部门承担,然后送达所属区划的药检验机构检验。
评价抽检:指为评价
某类或一定区域药品质量状况而开展的抽查检验,由药品检验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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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每周一记: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质量监督检查-9)发布于2024-03-21 15: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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