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药品管理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指一个国家
“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
  3.药品管理法律体系层次

渊源

制定机关

药品管理法律文件

(1)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

如:《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行政法规

国务院

如:《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解释】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
国务院令公布

(3)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如:《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

(4)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

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
【解释】部门规章由
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5)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如:《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

(6)中国政府承认或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

人大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共同行使

如:1985年我国加入《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
《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等

  【注】效力等级依次具体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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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每周一记:药事管理与法规(我国药品管理法律体系和法律关系-1)发布于2024-03-21 16: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