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医药法》对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的规定:

1.对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的需要,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

2.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备案。

3.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医疗机构可以凭本医疗机构医师的处方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

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要求:

(一)人员要求 

1.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应当是“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2.负责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工作的,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炮制经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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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每周一记:药事管理与法规(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管理-1)发布于2024-03-21 17: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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