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实批#八字#命理#五行
近日听闻一种称之为【太极阴阳法】的论命方式。
属于较为少见,乍观之下,论命过程也与我们常见的子平法,禄命法,大相径庭。
一
此法多采用阴阳家,易学家之理,部分采用《滴天髓》原版理论。(非任氏注解版)
此法通用十干原始喜忌,以及调候用神。
但不过把调候一词,转变为滋阴,或扶阳。
最后部分的案例推导,以太极阴阳法案例,再结合我所擅长之法进行实务解析。
此文章,是客观如我是闻。并无任何划分,对立门派之意。
太极阴阳法核心内容在于阴阳平衡,局中阴阳二气,应日主不同之要求而用。
阴阳二气平衡则富贵。阴盛或阳盛成偏,而对应之气有根为有病之八字。
太极法之阴阳是以先天太极来定论,先天太极就用先天五行,甲乙丙丁木火为阳,庚辛壬癸金水为阴,戊土随阳,己土向阴。
寅,卯,辰,巳,午未为阳,主上升之意;申,酉,戌,亥,子,丑为阴,主下降之意。
天干为动为阳,地支为静为阴。
十神则以四吉神为阳、四凶神为阴,然后以各自的作用方式来发生关系,最后以阴阳的吉凶法则来全面定位富贵贫贱及寿夭吉凶。
阴阳其中,又分少阳,老阳,少阴,老阴。
木为少阳,火为老阳,金为少阴,水为老阴(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
太极阴阳法所谈论的平衡,并非格局旺衰身强身弱取平衡,而是阴阳平衡。
滴天髓原著:
天道有寒暖,发育万物,人道行之,不可过也。陰支为寒,陽支为暖;西北为寒,东南为暖;金水为寒,木火为暖,得气之寒,遇暖而发;得气之暖,逢寒而成。寒之甚,瞹之至,内有一二成象,必无好处,若五陽逢子月,则一陽之候,万物怀胎,陽乘陽位,可东可西 ;五陰逢午月,则一陰之候,万物收藏,陰乘陰位,可南可北。
太极法之形气——十干既有形,又有气。
世间既有物质,又有精神,既有看得到的形体,又有看不到的意识。
十干则是五行阴阳的分化,五行分了形气,就有了生命和人类社会。如果只是能量巨大的气,则还不是人间之物,人间之物,首先要有形作为载体。
形就是形体,为具体的、有形状的、稳定不变的实物。用肉眼能够看得到、用手能够摸得着的实物。
在阴阳中形的层次偏低,但在世间不能少了形,有了形,气才能存。
气飘忽不定,一定要有形来寄托、承载。
形为基础、本体,对人而言就是肉体、躯体。对一本书而言,看得到的纸张、文字就是形,书里面所写的内容就是气、精神、灵魂。
一本书的价值不在于昂贵纸张与包装,而是其内容价值。
太极是由阴阳二气所组成,如果没有了形,气就不会落实,生命体则不存在。
形已经尘埃落定,特点是不变的,在周易的三原则里面为不易;而气的最大特点就是变化的、动态的,在周易的三原则中为变易,用肉眼看不到,用手也触摸不到,但是却客观存在,代表人事物的精神、灵魂、作用、价值。
虽然气看不到、触摸不到,但其才是一个人最关键的东西。形气缺一不可,一阴一阳。气必须要依附在形上面,形必须得到气才有价值。
再往下细分——阳干为气,阴干为形,如丙丁火中,丙火为气,丁火为形。
阳干为气,克一下反而成才,基本没事;阴干为形,克一下容易有灾。
譬如丁火受伤多有灾,其对应的实际人事物要失去,破损。
但是丙火被克一下,不一定如此。
如丙火为用,受伤则代表视力不好,或精神状态不好,萎靡不振。但是没有具体的病,只是功能不好。
而丁火受伤,是落实器官问题,往往会患有心脏、眼睛方面的病。
木为形,火为气;金为形,水为气——
第二种形气的划分在木火,金水里面再划分。木火也能分形和气,金水也能分形和气。
木分为甲乙木,甲木为木之气,乙木为木之形。二者都是木,一个是气,为木的功能、价值,一个是形,为木的本体。
甲木被金克一下没什么事,乙木被金克一下多数有问题,严重的,手脚或神经有病。
风云注:阳干原始用神多用官杀——甲不离庚,丙不离壬,戊不离甲,庚不离丁,壬不离戊大抵都是需要受克。(与此法中,阳干为气,多不畏克同理)
而阴干原始用神多用受生,或生出——乙不离丙癸,丁不离甲,己不离丙,辛不离壬,癸不离庚(阴干为形,不喜受克)
此点也正说明,太极阴阳法中某些思想与十天干原始喜忌是通用的。
滴天髓原著:人有精神,不可以一偏求也,要在损之益之得其中。精气神气皆无气也,五行大率以金水为精气,木火为神气,而土所以实之者也。有神人不见其精,而精自足者,有精足不见其神,而神自足者;有精缺神索,而日主虚旺者;有精缺神索,而日主孤弱者,有神不足而精有余者,有精不足而神有余者,有精神俱缺而气旺;有精神俱旺而气衰,有精缺得神以助之者,有神缺得精以生之者,有精助精而精反泄无气者,有神助神而神反毙无气者,二者皆由气以主之也。凡此皆不可以一偏求也,俱要损益其进退,不可使有过不及也。
任氏注解:精者,生我之神也;神者,克我之物也;气者,本气贯足也。二者以精为主,精足则气旺,气旺则神旺,非专以金水为精气,木火为神气也。
(精是指阴气,神是指阳气,任氏错误理解为克我之神与生我之神)
风云注:无论日主强弱,仍然需要结合阴阳寒暖,即是调候。
二
十神为阴阳的第二大载体,专主人事物的社会属性,通过五行生克之理,形象描述人类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此即十神。
地球的冷暖变化是由春始,从温向热转变,热量转入地球后,又由地球冷却,向凉转变,凉向冷转变。
在五行上,即春木温——夏火热——地球——秋金凉——冬水冷,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用天干地支精确表示后,精确地表示了地球公转,与自转的冷热变化,并且简明地反映了其运动变化规律。后天八卦图就是表述这种运动变化规律的。
“木”具有生发、条达的物性;“火”具有火热、向上的特征;“土”具有长养、化育的特性;“金”具有清静、收杀的特性;水具有寒冷、向下的特性。些特性都是阴阳冷暖的延伸表述。此为地之五行,表示的是一年四季的冷暖变化,用金木水火表示四季的冷暖状态。
金表示凉,表示秋天,木表示温,表示春天,火代表热,表示夏天,水代表寒,表示冬天。
月令的先天阴阳之气为体,阳月以阳为体阴月以阴为体。
体用以月令为中心,阴月阴为体,阳月阳为体,不用看通根和透出,透出最好,没有透出看附体,旺衰只是决定阴阳气的程度,决定不了体用。
十二月气,体要么是阴气,要么是阳气。
出生在阴月以阴为体,找阳平衡,阴阳平衡得富贵在阳月,以阳为体,找阴平衡。
夏天阳太旺,一定要见阴气,阴有力,必有富贵。冬天阴气太重,要见阳,先土后火;先火还不行,冬天水阴旺,火出来就干掉了;土先制水,阴气有制火阳才能出来,就有富贵了。
风云注:实则就是调候理论。冬夏调候为急,夏用癸水(至阴)冬用丙火(至阳)
梁师在流年法典密抄案例中,分享过子平法视角之阴阳观点。
子平法所称阴阳
五阳干——甲,丙,戊,庚,壬,
五阴干——乙,丁,己,辛,癸。
子,寅,辰,午,申,戌为阳支;
丑,卯,巳,未,酉,亥为阴支。
八字全阴,无成,八字全阳过于刚。孤阴则不生,独阳则不长。
通常子平法不采取先天木火阳,金水阴之观点。
案例一:
以上案例,来自网络,为太极阴阳法论命师提供,此八字,被两位不同命理师同用阴阳法推导。
核心观点:认为寅月,是克土之月,故此土无力,要用金克木,才能有土气。
寅月寒气尚存,气候变化并非一蹴而就。老阴进入少阳,阴气依旧重,即是调候用神思想(用丙火)即是用老阳补体。
第二位太极命理师认为格局是枭神夺食,此是采用月令取格原则,吾人不采取。
以下为个人实务批导:
1, 壬生寅月,以庚,丙,戊为调候用神,此造俱透有根。
2, 格局杀印相生,可惜不是完全同窠而出,七杀多根,较为驳杂。
3, 此印为偏印所配,是调候用神之喜,但并非是格局之喜,七杀更喜正印。也就是以格局与调候抵触,但以调候用神为先。
4, 以偏印所化,主冷门学术,故此为姓名学大师,以调候得宜,定是有名望之佳命。
5, 月日天克地冲,青年时期一度阻滞,驿马逢冲,奔波。
6, 可惜丙火不透,否则层次可以更上一级。
7, 四柱全阳,心直口快,容易树敌,自坐偏印,妻宫逢冲,二婚命。
阴阳法之金克木,出土气之观点,类似于此图所示:
节选梁师《流年法典》
月当令之五行,一定要有制伏,否则等同两种五行的缺陷。
上图,癸生卯月四柱无金,则土无力,没有实际效用。
木力量过强,而无克制它的五行存在,则完全失去了平衡,除非从格。
类似于官杀克比劫护财,有官家看着,贼人(比劫)不敢太肆意妄为。
展开演绎,即是——木克土,出水气。火克金,出木气。土克水,出火气。金克木,出土气。水克火,出金气。
故此我个人学习此太极阴阳法,并无感到十分困难,譬如调候,十干喜忌,以及此月令所克五行等,我都在梁师书籍读到过,不过换了一种说法罢了。
譬如癸生子月,一定要有土,太极阴阳法称之为:土克水,则火气出。
也就是老阳丙火有了生机,不会被水完全灭掉,则火可以受生,行运用木来生火。
也恰好符合,癸生子月日元有力,用伤官(甲)生正财(丙),且丙为调候暖冬,尤为喜。
案例二:
风云实务批导:
1, 壬生卯月,以戊,庚,辛为调候用神,此造全无
2, 双刃透比肩,劫财,群比争财,格局之败。
3, 五行缺金,正缺克制月令五行,穷困夭疾之造。
4, 壬子丙午,虽是正气逢冲,但以年时,日时,同是双冲则是完全无用,力不均停。无论双合,或是正气无刑,遇见争合,争冲,贵气全失。
5, 地支冲刑满布,经曰:全冲全逢,命强无破,食禄千钟。是指地支全冲,不可带刑。故此指按广义论做,一生变动多灾
案例三:
风云实务批导:
1,乙生亥月,丙,戊为调候,均无。
2,月日隔角拱戌正财(易掉落)隔柱三合申酉戌,金未透干,不成局。
3,单纯月令正印格(印化官杀)经曰:有杀亦孤,无杀亦孤。
(女命印化官杀,是化夫星,而男命则是化子女星)
4,日时互换空亡,子息缘薄。
5,庚辰大运本就是凶运(金不换大运,亥月忌入辰运。)
庚辰大运双六合日主,但暗冲月日所拱之戌,凶。(事业论吉,其余皆墨)
5,庚午流年,与庚辰拱巳,形成,辰巳戌亥天罗地网,以岁运天干庚,为男命十神中的女儿,坐天罗地网,故长女亡。
案例四:
风云实务批导:
1, 丙生卯月,阳气舒升,调候用壬,己。
2, 虽然此造四柱虽无丙火实根,虽月令正印专位,依嫌体弱,关键在岁运引发。
3, 壬寅大运,双冲日主,原局之月时双合,并没有解冲之效。(原局之冲,只可依靠原局临近干支合解。
4, 壬寅大运,与年柱壬子,拱丑,合子。
5, 丙辰流年,与丙申日主,拱申子辰水局,七杀旺。(放弃子丑六合,看三合,碎金诀曰:尽三不尽二)
6, 壬寅大运,癸卯月柱,丙辰流年——岁运柱三会寅卯辰木局。
7, 形成了水木相生刑,我在之前文章《肝癌案例实务分析》有对此技法阐述过,今附注于下。
经云:金钢火强,各归其方,木落归本,水流趋末。故巳酉丑金之位,其刑皆在西方,盖巳刑申,酉自刑酉,丑刑戌,申酉戌皆西方之位,故也。寅午戌火之位,其刑皆在南方,盖寅刑巳,午自刑午,戌刑未,巳午未皆南方之位,故也。亥卯未木之位,其刑皆在北方,言木落归本者,归根之位也。亥者木之根,故亥自刑亥,卯刑子,未刑丑,皆北方之位,故也。申子辰水之位,其刑皆在东方,言水流趋末者,必东流游逝而不返,故申刑寅,子刑卯,辰自刑辰,皆东方之位,故也。《玉霄宝鉴》
当前使用的三刑属于水木相生刑。按梁湘润大师的说法,可以延申至七种刑,可参考《四角方阵刑冲合会》相关内容。
滴天髓方局篇:方是方兮局是局,要得方兮莫混局。原注:寅卯辰,东方也,搭一亥或卯或未,则太过,岂不为混局哉!若然方局一齐来,须是干头无反复。
风云:故此当岁运柱同时三合三会,无论是以相刑视角,亦或是方局混视角,均是呈凶论。
综合而论,太极阴阳法有许多核心内容,与子平法同宗同源,无非是称为番茄还是西红柿一般,谨表达方式不同,但其中有部分观点,亦是十分新颖,可以开拓眼界。
譬如阴阳形气——乙用丙伤官生财,阳为气,赚钱的方式多为人脉资源,股票投资等虚无缥缈的方式。
乙用丁食神生财,阴为形,以专业技能赚钱,譬如写书创作,或是厨师等,较为实际的方式。
亦个人拙见,无所谓门派, 只要精修,依旧可以达到极佳的准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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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破译太极阴阳论命法(附案例解析)发布于2024-05-03 14: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