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夏商周考古依然是中国考古学研究的“热门领域”。虽然统计不全,无法给出详细的统计图表,但全年刊发有关夏商周时代的中文考古报告、简报、研究论文、专著等仍在500篇、部以上,略近全国各时段发现与研究成果的三成。各教学科研单位培养的硕博士及在站博士后在本年度也撰写了近百篇涉及夏商周考古的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夏商周考古学研究仍为青年学者所关注。

和近年相比,考古资料的刊发情况依旧稳健,墓葬、城市和青铜器研究依然是重点,利用科技手段对夏商周社会的某一方面进行研究的成果较多,基于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的宏观视角观察仍然相对冷落。对文献记载的夏商周历史与考古材料之间的互动,学者之间的态度分化虽然明显,但在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却少有正面论证,而多集中于网路表达。对待传统三代考古与文献史学记载的关系,分歧显然,但质疑印证文献的一方,却始终没有学术表达,是颇为吊诡之事。

传统的谱系研究依然不是研究重心,青年学者和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中,表现更为鲜明。为某一学术问题主动选择地点进行发掘,并以亲手发掘材料作为基础,对该学术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的学位论文已经不见。从这个角度讲,基础的田野操作训练与学生的综合学术研究训练已然脱节。

同时,硕博士学位论文受制于招生增多、学制缩短和非考古本科学生的专硕培养等因素,论文选题细碎情况在本年度仍然存在。一个较完整的学术问题往往被同一导师的多个学生切分撰写,但不同学生的研究成果又往往存在重复论述甚至矛盾的情况,反映出同学之间写作交流不足,对既往研究的关注度亦有不足。如何在现有教学体制下培养学生的整体观念格局,将田野基础训练与整合研究相结合,培养正确学术规范,选择恰当且能为学生所把控的学位论文选题,已成为夏商周考古学教学中刻不容缓需要探索的问题。这一问题解决得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夏商周考古学研究后继梯队人才的培养和学科的未来发展,必须正视。

新兴媒体在本年度愈发发达,学者的表达渠也不可避免地出现碎片化,甚至于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也逐步开始以网络方式举办。发表的便捷与表述的碎片化,对学术的整体性理解、信息的整体性传布、学术知识的整体性生产,甚至于对学者间面对面的交流都将不可避免地带来损害。长此以往,伤害将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扩大。

由于篇幅所限和信息不全,大多数公开的线下讲座、会议、交流活动缺乏纪要,本年度的学术活动和学术会议内容从略。由于单位合署办公、搬迁,作为中国考古学图书资料信息最全,曾长期服务于全国文博学者的60余万册图书被收归统一管理,至今借阅功能仍不能正常。因此本综述仅能以个人藏书和网络所见资料为主。既往在不同场合,我对“知网治学”,尤其是在读硕博士只查知网不翻书的倾向,久持批评,但如今无法核对原书,站到了自己批评的对面,自食其言,无疑是自厝同异的。
 

综述性研究


新资料的刊布方面,2019年度跨时段的新资料刊布不多。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澳美伊洛河流域联合考古队出版了《洛阳盆地中东部先秦时期遗址——1997~2007年区域系统调查报告》(科学出版社)。该报告为学术界全面认识、检验调查成果,深化中原地区文化演进格局和文明起源模式研究,提供了关键而系统的资料。《报告》对调查所发现的遗存,可以细化到“期”别,部分考古学文化(如二里头文化)甚至可区分不同期别的聚落分布。在不可能发掘每处遗址的现实条件制约下,《报告》的材料将是判断当地社会结构和聚落分布等学术问题相对最为精确的依据。比如,既往洛阳盆地缺少殷墟时期居址的信息。在《报告》中,虽然辨识出的殷墟时期遗址数量不多,遗存也不丰富,但新公布的遗址对理解洛阳五女冢晚商墓葬,洛阳盆地西部及盆地以北如灵宝、济源等地的晚商遗存性质,乃至晚商地方经略问题都提供了重要线索。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苏省考古研究所、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出版了《黄淮七省考古新发现(2011-2017年)》(大象出版社)。该书介绍了类似二里头五号基址、肥西武斌大墩、肃宁后白寺、济南榆林、清涧辛庄、绛县睢村、洪洞南秦、六安白鹭洲、行唐故郡、荥阳官庄等多个重要遗址的新发现材料,其中大部分资料尚未有正式的考古发掘简报或报告。

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和河北省文物局等出版了邯郸薛庄遗址的考古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该遗址的山、先商和晚商时期遗存十分丰富,但遗址的等级不高。

山西省公安厅与山西省文物局则出版了《国宝回家——2018山西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成果精粹》一书(文物出版社),公布了包括晋公盘、懋尊、懋卣和务头墓地追缴文物在内的众多重要青铜器。

随州市博物馆和随州市公安局则联合出版了《追回的宝藏——随州市打击文物犯罪成果荟萃》一书(武汉大学出版社),介绍了以义地岗墓地为主的一批被盗青铜器。

四川大学考古学系与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单位公布了武胜苏家坝遗址的发掘资料。该遗址面积较大,2012年的发掘区临河,所以遗迹并不丰富。但从遗物可知该遗址西汉以前的早期遗存主要属于三个时代,分别为三星堆文化、十二桥文化和春秋战国时期的巴文化(《考古学报》第2期)。
 
研究方面,长时段的研究在本年度不多,以学位论文数量最多,但成果都可圈可点,这些研究以区域性或专题性的观察以及器物研究为多。
 
徐昭峰以《辽东半岛新石器至青铜时代考古学文化研究》为题,出版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中华书局)。书中对青铜时代的双坨子一期、二期、三期文化、双房文化进行了年代学和聚落分析,对辽东半岛自新石器时代以来至青铜时代的文化、生业和社会发展过程进行了长时段的梳理。

秦小丽将自己的博士论文《中国初期国家形成的考古学研究——陶器研究的新视角》译为中文出版(复旦大学出版社)。该书结合了中国常见的文化因素分析法与日本考古学研究中较为常见的细密构成比率统计方法,将二里头至二里冈时期的陶器划分为伊洛系、东下冯系、辉卫系、漳河系、东太堡系和岳石系等陶器文化因素群组,对不同群组的陶器在黄河中下游与长江中游地区的消长关系及不同等级聚落中的比率进行了历时性统计分析。她认为陶器的组合变化,是社会统治形态和地方支配结构的缩影,反映了中国初期国家形成时期存在二里头和二里冈两个阶段。虽然全书没有可以强调二里头与二里冈的夏商鼎革,但其讨论实际上与中国的主流讨论并不矛盾。

裴安平出版专著《中国的家庭、私有制、文明、国家和城市起源》(上海古籍出版社)。该书对中国自新石器时代至东周时期婚姻和家庭的发展历程,私有制的起源和变化、文明和国家的起源历程进行了梳理。该书有较多其个人的新见解,比如他认为中国文明的起源开始于公元前5500年前后,他认为文明起源就是自然血缘社会发展到文明地缘社会的过渡与转变阶段。

方勤修订重版了《曾国历史与文化》(上海古籍出版社)。新版的论著补充了随州枣树林等墓地的新发现。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2018年召开的“中国南方先秦考古学术研讨会”的基础上编辑出版了《中国南方先秦考古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论文集收录了21篇论文,内容涉及南方地区考古学文化谱系、原始瓷和几何印纹陶的发展脉络与传承关系乃至科技检测、吴越地区青铜器、玉石器等问题,议题十分集中。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在2017年召开的“传承与创新——考古学视野下的齐文化学术研讨会”的基础上出版了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论文集收录论文61篇,涉及商周时期考古学文化、青铜器研究、齐文化与齐地社会发展、齐国历史、文字考释和齐文化文化遗产保护等问题。

史炎炎的硕士学位论文讨论了豫北地区夏商之际的考古学文化变迁(河北师范大学)。卢闻讨论了二里头文化、下七垣文化和二里冈文化的消长互动关系。认为豫北地区在二里头文化时期以小区域独立发展为二里头文化沁西型、下七垣文化的辉卫型和漳河型类型,二里冈时期则突破流域限制实现了文化上的整合。

张雷以硕士学位论文讨论了郑州地区的晚商至西周时期文化格局(吉林大学)。在年代学研究的基础上,作者认为随着都邑地位的丧失,郑州地区晚商时期聚落等级和规模有下降,至西周时才重新出现较大的聚落。晚商时期,郑州本地的考古学文化遗存有安阳和郑州本土两类遗存,而西周时期郑州地区始终以殷遗民和商文化遗存为主。

毕经纬撰文对海岱地区的青铜文化格局与演进进行了分析(《考古学集刊·第22卷》),认为当地的文化格局与演进分史前至早商、中商至西周中期和西周晚期至战国三个阶段。阶段性的变化和格局的变迁不但有中原王朝对东方的经略影响,也有自身历史传统的变化。他特别提出,王朝青铜文化的东进过程,是王朝与夷人文化不断融合的过程。

曾丽、严振洪对抚河流域中游地区先秦时期遗址的考古学文化面貌进行了梳理(《南方文物》第6期)。目前基本可分为新石器时代晚期、夏至早商时期、商晚至西周早期、西周中晚至春秋早期四个时期,分别属于樊城堆文化、江西夏时期文化、万年类型晚期阶段、墩—磨盘墩类型。

陈晖的博士学位论文则讨论了从龙山时期到二里冈时期,中原文化向南方的扩张问题(武汉大学)。该文与之前通过答辩的孙卓博士学位论文前后衔接,体现了同一导师的学术规划。作者认为,龙山晚期以前,南方地区的文化传承脉络清晰,有完整的文化传承序列。龙山晚期王湾三期文化的传入,打断了本地的石家河文化的发展进程,并由此开启了持续至二里冈阶段的持续的中原文化的侵入态势。到二里冈阶段,以盘龙城的兴起为代表,标明了中原文化南渐的鼎盛。但同时,南渐的中原地区文化在南方不同区域间的表现形式不同,夏、商与南方土著人群的混杂态势较为复杂,体现了中原王朝经略方式的不同。

王一凡、刘逸鑫对八十年来吴国考古的历史研究历程进行了回顾(《古代文明研究通讯》第82期)。

郑建明对新世纪头十年浙江先秦时期的考古新进展进行了综述(《古代文明·第13卷》),对新发现的浙江大型聚落、城址、土墩墓和印纹陶、原始瓷窑址的新发现进行了梳理,并对浙江先秦时期考古学研究的关键瓶颈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马晟的硕士学位论文讨论了燕山南北地区夏至早商时期的陶鬲谱系(吉林大学)。作者对当地的陶鬲进行了细密的类型学研究,探讨了不同陶鬲的源流和分布情况。论文对夏家店下层文化、大坨头文化、朱开沟文化、白燕-下七垣文化、高台山文化等文化因素影响下的陶鬲的出现时间和地域进行了排比。她提出,燕山以北夏家店下层文化较为封闭,文化传承性强;燕山以南地区东西贯通,文化因素交流频繁,陶鬲谱系更为多元。

苏哲的硕士学位论文讨论了辽西东部地区春秋战国时期的非燕文化遗存(辽宁大学)。他认为,该时间段内辽西东部地区至少有东大杖子、三官甸、水泉、乌兰宝拉格、王坟山和五道河子等六种不同的考古学文化地方类型。当地的考古学文化不宜统称为“凌河文化”,上述六种类型的考古学文化各有渊源,所对应的地区政体或族群也有不同。

陈富林以唐山地区的夏至西周时期的考古遗存为对象,撰写了硕士学位论文(辽宁大学)。作者认可该地区夏至西周时期基本上为大坨头文化、围坊三期文化和张家园上层文化的认识。但不同文化的分布区域略有差别,体现了控制力的不同。唐山地区在大坨头文化时期仅为文化的分布边缘区域,但为围坊三期文化强势控制,而到张家园上层文化阶段,该地又一次呈现是衰惫的态势。

黄鑫利用GIS技术对唐山地区商至战国时期的人地关系进行了分析并撰写了硕士学位论文(辽宁大学)。他发现商代的聚落一般位于近水的缓坡地带,但沿用时间较短。战国时期的遗址选址与商代近似,甚至利用了商代的旧址,沿用时间较长,可能与开发水资源的能力提高有关。

冯锋的硕士学位论文对高坡文化进行了梳理(重庆师范大学)。该文化是新近确定的一支考古学文化,分布于安宁河流域中上游地区,年代相当于中原地区的中晚商至西周时期。作者对该文化的内涵做了整理,认为该文化的来源复杂,有本地的土著遗存、三星堆和十二桥文化、齐家文化、董家坡类遗存等。作者认为高坡文化早期影响力达到了滇东黔西地区。

牧金山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对阿尔泰山青铜时代至铁器时代早期的考古交互作用圈进行了分析(南京大学)。作者认为当地的考古学文化经历了6个发展阶段,首先是阿凡纳谢沃文化的扩张阶段,其后是切木尔切克、卡拉卡里、耶鲁尼诺文化的交互影响。第三阶段则是以安德罗诺沃文化为代表的时代,阿尔泰山地区存在一段时间的考古文化空白,阿尔泰山地区也被分为两个考古学文化,交互作用圈在这一时期也并不存在。第四阶段是青铜时代的最后阶段,考古学文化面貌复杂,交互作用圈互动频繁。铁器时代开始之初,是斯基泰-萨卡前期,整个阿尔泰地区存在密切联系。到斯基泰-萨卡时期,阿尔泰山被巴泽雷克文化统治,交互作用圈体现为强势文化控制。

刘翔撰写博士论文对塞伊玛-图尔宾诺时期的欧亚草原与中国的文化互动、传播问题进行了讨论(北京大学)。作者首先对塞伊玛-图尔宾诺类型的墓地进行了分析,通过对塞伊玛墓地、图尔宾诺墓地、罗斯托夫卡墓地、列什诺耶墓地及萨特加XVI墓地的空间布局、葬式葬俗、随葬品组合等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并对其进行了分期、分区讨论。论文还讨论了塞伊玛-图尔宾诺类型铜器的铸造技术,讨论了型芯技术在不同地区的差异,解释了欧亚草原铸造技术与中国西北、中原地区的传承关系。最后,论文还对中国境内发现的16件塞伊玛-图尔宾诺铜矛及其他相关遗物,说明中国的早期金属铸造技术来源于塞伊玛-图尔宾诺。
 
墓葬研究方面,2019年度综合研究成果较多。

段清波等从秦文化开始到明清时期,长时段梳理帝国体制下独立陵园制度的发展演变脉络。他们认为独立陵园制是对应于皇帝专职下推行中央集权郡县制的帝国体制,出现于战国中晚期,在秦汉两代达到顶峰。东汉末年社会矛盾激化,到十六国时期为止,帝陵陵园规模大大缩小。南北朝之后,重开帝陵厚葬之风,到隋唐两代又有所发展,为宋明清所继承(《考古》第10期)。

段清波与学生朱晨露对古代陵墓的墓道进行了分析,他们认为墓道的名称最初为墓道和羡道,隧、埏等称呼出现较晚。墓道的形态从商代到战国后期因国因代有所差别,但从秦代开始确立了以东向墓道为主的制度,到东汉时转变为南向单墓道多室墓,这种制度确立后沿用至明清。陵墓墓道蕴含的文化内涵体现了不同时代的宇宙观(《考古与文物》第5期)。

李楠利用墓葬人骨资料,撰文讨论了商周时期成年年龄的标准(《古代文明·第13卷》)。她认为12岁是商周时期的一个年龄分界线,12岁以上的个体一般有权埋入墓地并拥有棺椁,且拥有较明显的等级差别。她结合文献认为,先秦时期12岁以上的个体在器用制度角度有性别差异,且可以结婚生子。

赵腾飞的硕士学位论文讨论了中原地区史前至夏商时期的毁器葬问题(郑州大学)。他将毁器葬区分为毁器敛葬、毁器随葬和毁器祭祀三类,认为毁器葬俗集中在中原地区的都邑性遗址中,在不同等级的墓葬中都有出现,说明这一习俗为不同阶层的人所通用。他认为毁器随葬习俗始自裴李岗阶段,毁器敛葬则在仰韶时期形成,毁器祭祀出现较晚,至龙山时期方成型。史前时期的毁器习俗在中原以外的多地独立起源。

王俭的硕士论文讨论的对象是中原地区龙山至殷墟时期的未成年人墓葬(郑州大学)。作者认为15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墓有瓮棺葬和竖穴土坑墓两种,从龙山时期至殷墟,未成年人始终没有独立的墓地或墓区,多属是在成年人墓葬周边。殷墟时期的手工业作坊周围有较密集的未成年人墓葬,可能与其父母职业有关。而龙山至殷墟时期,房屋周边的未成年人瓮棺葬可能有奠基的功能。

杨琳的博士学位论文集中讨论西周春秋时期的女性贵族墓葬(吉林大学)。论文的着力点在于女性贵族墓的形制、葬俗和随葬品差异所体现的不同社会阶层的性别差异。作者发现西周晚期时,男女贵族的礼器差异逐渐缩小,西周晚期高等级女性贵族墓葬中已经有兵器随葬。女性贵族等级越高,随葬的玉器数量种类就越多。作者提出,墓葬中的性别差异实际上体现了在祭祀、军事方面对女性的限制。作者还认为夫妻并穴合葬出现在西周时期,与周代婚姻宗法有关。一男性配二女性的并穴合葬墓,二位夫人可能是先后相继的续弦反映,而未必是妻妾。作者还将周代女性贵族墓葬与玛雅文化的女性贵族墓葬进行了对比。

张潇静综述简介了商至东周时期车马坑与主墓的相对位置关系(《文物世界》第1期)。

张继华撰写博士学位论文,讨论以南襄盆地为中心的周代贵族墓葬及当地政治变迁过程。作者提出,周代前期不同国家礼器普遍存在由宽矮向瘦高方向发展的趋势,曾国、应国可能已经有一些器类组合偏好。但到西周后期,各国的青铜器使用开始出现多元趋势,可能与周王朝的控制力变低有关。春秋中期以后,楚系铜器群逐渐定型,与楚国北进南襄盆地,封轸淮汝有关。该地区的贵族墓西周早期趋于精简和集中,但都具有周代礼制规范;春秋中期以后受楚文化的影响,南土的异致性进一步增强,内部的一致性也较强。

王钦玄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对前掌大墓地进行了讨论(山东大学)。通过年代学的分析,作者将该墓地分为三期,从晚商时期延续至西周早期晚段。墓地的墓葬可分为五个等级,在墓地形成之初就存在多个墓群,墓地的废弃与薛故城的兴起关系密切。作者认为墓地的军事贵族有手工业、兵器修理的工作职能。墓地的文化因素多样,墓主人群可能属于薛国。

李楠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对关中地区商周时期墓葬的壁龛进行了整理(陕西师范大学)。作者认为壁龛在关中地区兴起于商代晚期,在两周之际有衰退,但到春秋中期又有复兴,在战国时期达到鼎盛。壁龛位于墓主头端的比较多见,战国中期以前一般壁龛底高于墓底。战国中期壁龛底逐渐与墓底齐平,甚至低于墓底。洞室墓兴起后,壁龛甚至被移至墓道。壁龛内一般摆放随葬品,偶有殉牲,但不同时代壁龛内的随葬品组合颇有时代规律。作者认为,西周时期的周人不太流行用壁龛,使用壁龛的人群多和泾渭水上游的人群关系密切,可能和甘青地区青铜文化的人群有一定的关系。壁龛发展到汉代,逐步演变成耳室。

付琳对江南地区周代墓葬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考古学报》第3期)。他首先从随葬器物的类型学入手,对江南地区自商周之际到秦代的墓葬年代进行了整体性的分析,认为根据墓葬特征和地理单元,可将之分为五期,在不同的时代期别内可分为不同的区域。之后他对这些墓葬的族属进行了推定。

施劲松以成都平原的墓葬为切入口,对宝墩文化时期、三星堆文化时期、十二桥文化时期、春秋时期、战国时期的墓葬以长时段的观察方式讨论当地的文化面貌、社会形态。他发现成都平原的先秦墓葬随葬品和葬俗,反映了当地在宝墩、三星堆时期没有明显的葬制,到十二桥时期形成大规模墓地,出现葬制,体现出成都平原从社会阶层分化不明显,到宗教权力突出,再到神权逐渐削弱的社会变革发展趋势(《考古》第4期)。

汤隆皓的硕士学位论文则以辽东地区的石棚墓和石盖板墓的对比研究为题(广西师范大学)。他提出,辽东半岛大石盖墓多成群出现,且与石棚墓的分布区域相同,甚至有共存现象。从时代看,石棚墓的出现和延续时间较长,自新石器时代晚期至西周中晚期一直存在,而大石盖墓则从西周晚期延续至战国,二者均以火葬为葬俗,但石棚墓主要是家族式的多人二次合葬。作者认为大石盖墓的源头在东南地区,或由土墩墓文化的人群渡海传播而来。
 
对于非墓葬的考古学文化遗存,长时段研究较多。

张煜珧撰写博士学位论文系统讨论夏商周时期的祭祀遗存(西北大学)。与谢肃的讨论有所不同,该文的侧重点在于讨论祭祀的时代差异和等级差异。作者认为,三代祭祀可以分为天地、祖先、山川祭祀和类似奠基、生产、盟誓等其他类别。王畿和诸侯国、王朝文化的周边地区的祭祀行为和活动等级差异明显,类别也有区分。从长时段观察,祭祀文化是突变的,非自然延续性的,往往是由统治者的顶层设计而改变,族际差别明显。国家祭祀体系的建立,以周文化为基础,以秦代则做出了制度性架构。

马松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讨论了周代的盟誓遗存(河南大学)。作者认为西周时期是盟誓稳步发展阶段,但目前考古资料少于传世与出土文献,春秋时期则是盟誓的鼎盛时期,考古发现弥补了文献的不足。

夏培朝的硕士学位论文以中原地区的窖穴为讨论对象(郑州大学)。他认为中原地区夏商时期的窖穴实际上有地上、地下和辅助设施三部分组成,虽然形态多样,结构也逐渐复杂,但都可以承担储粮、储肉、储存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的功能。有的窖穴在修建时有夯打、涂抹白灰面等处理环节。

段清波、张琦对先秦时期的凌阴遗存进行了整理(《文博》第3期)。通过他们的整理可知,至少从陶寺遗址开始,凌阴遗存在大型都邑中及一直延续存在,兼有储冰、祭祀、丧葬保温和日常仓储食品的功能。

曹文心的硕士学位论文对公元3世纪以前的高台建筑进行了梳理(西北大学)。她认为早期高台建筑分为陵墓建筑(包括墓上建筑和墓上封土)、宫殿建筑、礼制建筑、离宫建筑和阙。主要有高平无木和高台附加木构建筑两类,形状有方、圆或多层台阶三类。她认为高台建筑的兴起恰好是在中国思想碰撞最为激烈的时期,高台建筑的兴起与中央集权的兴起是同步的。东汉时期开始,高台建筑衰微,与木构建筑技术的发展有密切关系。

曹大志结合考古发现与图像资料,对甲骨文金文材料中记载的;?、亯、京三种粮储设施进行了分析(《古代文明·第13卷》)。他认为?是圆形的仓,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比较完善,类似东下冯发现的圆形建筑应该就是?。亯则可能就是后世仓字的本字,是一种在夯土台基上的长方形仓储,类似偃师商城II号、III号基址,新干战国粮仓和华县京师仓当属此类。京则是一种干栏式的悬空方形仓,到汉代时部分圆形的干栏仓是一种特别的京。他认为郑州商城中医药研究院内发掘的C8F16,偃师商城二号宫殿西侧的建筑,应该都属于京。

李零对曹大志所讨论的囷京问题进行了补充讨论(《古代文明研究通讯》第82期)。他以文献和文字学材料为基础,提出仓以形制分,方形为仓,圆形为囷、囤,高仓高囷为京。以功能分,藏谷为仓,藏新谷为廯,藏米叫廩,藏刍槁曰廥,漕运的仓称为庾。

刘亦方的博士学位论文集中研究郑州古代城市,讨论了该地从中心都城到地方城市的变迁过程(北京大学)。她认为基于古代城市水利工程,金水河与熊耳河自古就是郑州城市用水的主要来源,郑州早商时期外郭墙的修筑主要用于排洪导水,在此基础上构成了城市郭区的边界。内城的考古发现证明商城的宫殿区不限于内城东北部,偃师与洹北商城宫城居中的理念也适于郑州商城。郑州古代城市的建制与郑州古代城市形态相辅相成。从早商时期以后至明清,郑州城市格局、布局与其城市定位密切相关,体现了国家权力的表达,有很强的规划特征。

冯永恒以新郑望京楼城址的聚落变迁为主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河南大学)。作者将望京楼遗址分为六个阶段,分别相当于二里头文化三期至二里冈上层二期。望京楼城址在二里头文化三期阶段修建,以二里头文化为主,有一定的东下冯和辉卫类型的文化因素,是二里头王朝的一个据点。在二里冈时期,该城址废弃后迅速又被二里冈文化的人群修建,但布局功能更加完善,成为商王朝广域王权中的据点。

路晋东的硕士论文以二里头至春秋时期的铸铜作坊为研究对象(武汉大学),讨论了从郑州商城开始的铸铜作坊的布局和功能分区问题。他再次重申了从二里冈阶段开始,铸铜作坊就存在制范场地和铸造场地分离的现象,苗圃北地存在多个浇铸点同时生产的浇铸场。多地同时生产,意味着分工和专业化的程度。

高江涛在《中原文物》连续发表三文,讨论洛阳盆地与晋南的“中条浢津道”(《中原文物》第1期)、“虞坂巅軨道”(《中原文物》第2期)、“轵关陉道”(《中原文物》第3期)。认为浢津道与盐业生产与运输有关;虞坂巅軨道有盐业运输和军事道路作用;而轵关陉道主要是一条军事道路。
 
长时段的器物研究,2019年的研究成果不多。

庄家会等以艺术史的方法,对先秦时期的俑的空间形式进行了整理(《文博》第4期)。他们认为先秦俑发端于春秋时期,北方流行陶俑,南方地区流行木俑,在先秦时期经历了依赖联想建构象征空间阶段(春秋战国时期)、向表达物理空间过渡阶段(秦至西汉中期)、空间形式艺术化阶段(西汉晚期)。但实际上,这种分析实际与考古发现有一定差距。

紫薇的硕士学位论文对东北地区先秦时期的网坠进行了综合分析(黑龙江大学)。她将东北地区的网坠分为缺口类、刻槽类、穿孔类和复合类四类网坠。她认为缺口类和刻槽类流行于新石器时代,夏商时期后两类网坠出现,两周时期,复合类网坠消失。不同的网坠的流行区域不同。

聂振阁的硕士学位论文整理了夏商西周时期的铅锡器(河南大学)。他认为夏至早商的铅锡器主要是工具和装饰品,晚商开始出现铅锡容器,且开始有了明确的组合关系。西周开始,不同的族群在铅锡器的使用方面有人群的差异。

唐晨欣的硕士学位论文以江苏先秦两汉时期的铁器为分析对象(东北师范大学)。她对春秋晚期至两汉时期铁器的种类、形制和阶段性变化做了分析,并综述了前人对铁器铸造工艺、生产管理情况。

王思佳整理了商周秦汉时期的梳篦,撰写了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她先以文字为基础,梳理了商周时期文献资料中关于梳篦的记载,指出有四组器物可能指代不同的梳篦,其中梳、篦当统称为栉,区别在于疏密程度。茝则为一种比篦子更密的器具。她发现商周时期的梳篦,除了骨角牙、玉石、竹木类外,新增有青铜质地的。梳篦的形态较多,有一定的地域特点。东周以前,梳篦带有等级象征,东周以后则逐步日常化。

洪石分析了先秦两汉镶嵌绿松石漆器,认为新石器时代的此类器物主要用于腕饰和头饰,夏商周则集中见于觚、豆类器物,西汉则以杯、案、盘、奁最为常见(《考古与文物》第3期)。

卢一系统梳理了新石器时代至先秦阶段漆器发现情况,提出了先秦礼器制度中的漆器传统(《古代文明·第13卷》)。该文对先秦漆器的使用类别、组合、时代发展脉络以及铜器和漆器形态的互动影响提出了综述性的看法。

李东杰的硕士学位论文对先秦时期的石磬进行了整理(吉林大学)。他认为新石器时代黄河中上游地区已经出现石磬,但都为特磬。夏至早商时期,除黄河流域外,辽宁与内蒙数量增多,晚商至西周时期,随商周文化的传播,石磬开始出现在长江中游地区。春秋战国时期,石磬的外形开始统一。早期石磬功能较多,也被赋予较多的宗教色彩,但在春秋时期以后,其礼乐祭祀功能逐渐消退。

隗元丽的硕士学位论文集中讨论了先秦时期的玉石钺(吉林大学)。她首先对玉石钺的形态进行了类型学和时间传承、空间分布的动态分析,认为玉石钺由石斧派生而来,形态不断复杂。夏商周时期玉石钺数量锐减,出现了明器化、小型化的趋势,且出现了便于捆扎的沟槽或扉棱。

汤超的博士学位论文通过对晚商至西汉时期戎服和常服的讨论(北京大学)。她探讨了服装的等级、形态变化。她提出,自西周到西汉时期,常服的样式相对稳定,变化不多,而甲胄材质、工艺的探索与更新速度极快,这与当时的历史环境不无关系。西汉的日常服饰,早期与楚、秦关系密切,中晚期受到齐鲁地区的影响,而甲胄的形式、工艺与燕国关系密切。战国之前,服装等级的限制比较宽松,贵族的身份差异是以材质、颜色来细化阶层内部身份,对平民服装没有强制规定,文献、实物的差异,很大程度上源自不同个体间在经济、实际需求上的差异。战国秦汉时期,对于服装等级的细化,源自阶层等级要求,是国家机器严密控制下的行为。这为东汉初年舆服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龙山晚期至二里头时期研究


2019年,在“夏”时期的时间范围内,较为重要的田野考古发现主要有如下几项。

山西襄汾陶寺遗址2019年的工作集中于陶寺宫城内核心建筑IFJT3周围,一年的发掘进一步确认了宫城内最大的宫殿建筑ⅠFJT3之上包含至少1座大型主体建筑,中部可能存在庭院,其余或为其附属建筑。这组建筑始建年代可能在陶寺文化中期,延续使用至陶寺文化晚期偏早阶段。在宫室建筑东部的附属建筑东南,新发现一座房址。新发现的建筑规模不算太大,但室内为白灰皮地面,中间位置见有方形灶面,房址西北角放置有7块牛肢骨,发掘者推测其性质或功用比较特殊。

石峁遗址的一系列惊人发现,年年刷新着考古学者的认知,从夏商周考古的视角,对石峁皇城台的新发现仍有三点个人想法需要补充。第一,皇城台地点夯土台芯外南护墙石墙内发现的石雕,目前尚砌筑在墙体内,但从砌筑的部位和构图方式看,不排除他们有被二次砌筑的可能。这些石雕的构图,与二里冈时期的铜器兽面纹、夏家店下层的彩绘纹饰,都有相近之处,其源头何在?三者之间有无传承关系,是下一步研究中需要密切关注的。第二,与上一问题的连带思考是,这批石雕的最初使用环境如何?原始加工地点是否就在石峁?皇城台台芯护墙是一次堆筑还是存在修补?未建皇城台前,皇城台地点的堆积状况如何,这些问题或许将是未来工作有惊喜出现的新增长点。第三,石峁遗址基础的陶器细密分期和谱系构建研究工作,与周邻已知考古学文化的相对年代关系,尤其是石峁遗址的相对年代下限,仍然牵动着研究者的心。

在晋陕高原的南流黄河及河套地区,“考古中国——河套地区史前聚落与社会”课题统筹安排,2019年有另外两处与石峁遗址年代可能略有先后的石城考古发现,也颇为引人瞩目。其一是内蒙古清水县后城咀石城,该城是目前内蒙古发现的规模最大的史前时期城址,面积约138万平方米,由内城和外城构成,拥有较为完备的瓮城、城门、马面、瞭望台等防御体系,城内房址、窖穴、墓葬、台基等各类遗迹保存较好。

另一处,在黄河东岸的山西保德县林遮峪遗址,2019年也重启了龙山时期石城的系统发掘工作。据零散的网络消息披露,该城在去年的考古工作中发现了石砌城墙、房子和墓葬等遗迹。遗物显示该遗址时代延续较长,文化面貌比较复杂,年代下限可能已经进入“夏时期”。

以石峁为中心,近年来北方地区石城考古的新发现不断更新,越发证实晋陕高原在龙山晚期到夏时期聚落的建造有一定的同质化现象,呈现出某种模式化的特点。不断积累的发现,将为探索中华文明演进道路上的“北方模式”增添新的材料。

沿黄河南下,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在2019年迎来了遗址发现60周年的甲子纪念。同时,去年该遗址仍然以宫城区及其周边的布局展开工作。2019年,二里头遗址的工作处配合国家遗址公园建设外,田野发掘工作集中在宫城区南部。去年,新发现了8号基址南缘,由此确定8号基址平面近长方形,在修建过程中,曾挖断宫城西墙,但未到宫城西南拐角。宫城区外新发现了道路2条、夯土墙6段。2条道路分别与宫城东侧南北向道路、宫城南侧东西向道路的走向一致,应该是上述“井”字形道路的延伸路段。新发现的夯土墙以及2012、2013年发现的作坊区以西的夯土墙,可能为宫殿区和作坊区以西区域的围垣。上述发现暗示,在二里头遗址“井”字形道路形成的“九宫格”外,可能存在其他的围垣建筑,换言之,二里头遗址有可能存在多个围垣建筑,已知的宫城区仅是九宫格中的中心围垣。这一发现,无疑为二里头的布局研究乃至中国早期都城制度研究提供了新的线索。

远在最东端的胶东半岛莱阳东青埠遗址中,发掘了一处岳石文化晚期的居址。该遗址内部的房址类型多样,但不同类型的房址分布有一定的规律,可能存在功能分区。本次发掘,将为胶东半岛该时期东夷文化聚落研究增添了新资料。

再向南,安徽肥西县三官庙遗址的发现是江淮地区夏商时期考古的重大突破,堪称惊艳。该项目原为配合引江济淮工程的基建考古工作,遗址为一处台墩,但保存状况十分破碎。但本次经科学发掘,共发现18件夏商之际的铜器,个别器物形态是首次发现。由于特殊的堆积方式,对于这批铜器的年代判断有一定难度,学术界的认识尚有争议,有的铜器与晋陕高原铜器群的相同器类有相似之处。但在中国考古学的历史上,这是广义的“华夏”世界单次发掘夏商之际铜器数量最多的一次,也是第一次在安徽境内经由科学发掘发现成组的夏商之际铜器。上世纪在肥西大墩孜遗址曾发现两件二里头文化风格的铜器,但并非科学发掘所获。既往皖中地区曾经发现多处相当于中原夏时期至商代早期的遗存,但多数等级不高。三官庙遗址数量众多的铜器显示,该遗址周边必然存在一个高等级地区中心性的聚落。同时,三官庙发现的陶器有较强的地方特色,很可能是一支新的考古学文化遗存。该发现有诸多新颖和奇特之处。比如,铜器中以兵器为绝大多数,且部分兵器有刻意损毁现象,基本都出土于房址外的红烧土堆积之下,分布较为分散。这种既非墓葬亦非器物窖藏的埋藏形式,在全国都是较为罕见的。个别铜器形态奇特,不排除当地自行生产的可能。这一发现作为江淮地区与中原地区强势文化互动关系的具体反映,使华夏文明更显丰富多彩。

在更南方的洞庭湖区,澧县孙家岗遗址继续发掘,共揭露新石器时代长方形竖穴土坑墓116座。随葬品与以往发掘土坑墓一致,仅见陶器和玉器两类,彭小军博士也已做了介绍。这里想强调一点,孙家岗墓地的发掘证明在BC2000年前后,有一支与后石家河文化密切相关的遗存,分布在整个洞庭湖平原,并向南深入沅水中游山岭地区。这一认识,填补了洞庭湖地区从新石器时代末期石家河文化至商时期“澧水类遗存”“樟树塘类型”等考古学文化类型之间的大段空白,但目前孙家岗遗址的年代下限与商文化进入之前,似乎还仍有缺环。
 
资料的正式发表方面,2019年度刊布的资料不多。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单位发表了新密古城寨2016~2017年度的发掘资料以及2018年淮阳平粮台遗址的发掘资料。古城寨的发掘主要是解剖了东城壕中段和东城墙外侧部分,确认了城墙的构筑过程与方式。平粮台的发掘集中在城址外西北部,本次发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定造律台文化的分布范围,发掘较好地达到了这一学术目的(《华夏考古》第4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辑出版了《二里头考古六十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该书综述了二里头遗址的田野工作和研究历程,对二里头遗址的分期、环境、聚落形态、生业经济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综述,并整理附录了二里头遗址与二里头文化学术史年表和相关研究的中文文献目录。

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刊发了南阳王营二里头文化水井的发掘资料。这三眼水井相距较近,原始开口层位及遗址已被破坏。井底发现的陶器说明水井废弃年代在二里头文化时期(《华夏考古》第3期)。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公布了灵石县逍遥遗址的发掘资料,所公布的资料与东太堡、白燕遗址同时期的遗存有同有异,显示出这批遗存可能代表了临汾盆地与晋中盆地文化的交流态势(《考古》第1期)。

山西省文物勘探中心公布定襄西社遗址的调查勘探资料(《文物春秋》第5期)。此次勘探与1980年代的调查结果相近,遗址的主体年代为龙山时代晚期,文化面貌与当地龙山时期遗存接近。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等单位公布了西安米家崖遗址2010~2011年度I区的发掘资料,该批资料中有部分客省庄文化遗存(《考古与文物》第5期)。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布了2005年因配合安嘉高速建设对玉门火烧沟遗址的发掘资料。本次发掘的遗存主要是四坝文化和骟马文化,前者均为墓葬,后者则发现了陶范等遗存。经C-14年代测定,确认该文化的绝对年代在公元前700-公元前400年左右(《文物》第3期)。

武汉大学等单位公布了郧县肖沟遗址的发掘资料。该遗址年代略晚的遗存属于下王岗龙山时期遗存。这为当地的龙山文化遗存的研究补充了新的资料(《江汉考古》第4期)。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单位公布了会理县河头地遗址II区2018年度的发掘资料(《四川文物》第5期)。本次发掘发现了12座石棺葬,这批石棺葬随葬的陶侈口罐、陶折沿罐以及器物上的花边口做法、刻划纹饰常见于安宁河流域和龙川江流域的先秦时期遗存年代相当,约为距今3800年至4300年左右。发掘的居址材料则与会理猴子洞、李家坪等遗址的早期遗存相近,为距今4800年前后的遗存。
 
研究方面,石峁的发现与相关研究仍然是本年度的研究热点。

《中原文物》第1期集中刊发了一组文章对石峁的发现进行讨论。这一组文章的认识与石峁考古队的认识有较明显的差别,为此编辑部还专门组织的编者案进行说明。在本组文章中,许宏对石峁的年代进行了学术史的综述,提出石峁遗存的年代下限有可能晚至公元前1600年以后甚至更晚,目前所知的石峁遗存,至少是两个不三命通会巫咸撮要群团体的遗存。苏荣誉则对石峁发现的铜器及铸铜遗存进行了讨论,认为通道和环首刀石范具有本土传统,年代和中原地区的商代器物相近。冶铜的西来传统无法完全解释石峁的铸铜遗存,但目前还没有任何证据说明石峁具有铸铜工业,目前还无法说明石峁的发现对中原的青铜铸造技术有影响。杜启明则从建筑学角度分析石峁的石构城址,从建筑技术、建筑功能、建筑装饰艺术三个角度说明建筑中的大型土石建筑年代偏晚。作者还对“瓮城”、“絍木”、“筒瓦”和皇城台石柱础的定名和性质提出了不同意见。

吕宇斐与孙周勇等人合作撰文,对石峁外城东门进行了天文学的研究。他们认为石峁外城封门建筑的朝向、形制和奠基坑的布置、人牲的使用、祭祀礼仪等有一定的特殊性和神秘性,体现了石峁人的宇宙观(《考古与文物》第1期)。

韩建业对石峁文化的人群主体进行了讨论,认为该文化的人群是传说中的黄帝后裔北狄先民(《文物春秋》第4期)。

董霄雷的博士学位论文以龙山时代的黄土高原为题(吉林大学)。作者将黄土高原分为豫西晋南、渭河流域、晋中晋北和冀西北地区、陕北、内蒙古中南部和甘青六个区域。在分别分期的基础上,作者提出龙山早期荆村文化在黄土高原具有领先地位。但在龙山晚期,晋中地区的杏花文化、客省庄文化分别有所创新,将鋬手鬲和单把鬲向外传播,促使黄土高原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各文化在这一阶段的创新,使黄土高原空三足器出现了第二次高潮,是黄土高原龙山时代的二次革命

田建文对陶寺、石峁遗址的年代下限提出了整体性的不同看法。本年度他的将思考以较小切口刊出。他撰文对陶寺2002IIM22的年代进行讨论(《文博》第5期),他认为,该墓为代表的一组遗存年代在“龙山时代之后和二里头文化之前”,而不是“陶寺文化中期偏晚”,随葬的双耳罐表明陶寺遗址有一个时间不长的双耳罐流行时代。这对于研究龙山时代晚期和夏代山西、陕西、内蒙古等地的考古学文化格局,以及陶寺遗址考古学文化的基本构成,将会产生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戴向明对陶寺墓地进行了分析(《南方文物》第6期)。他认为这些墓葬可以被分成几个类别,代表着不同的社会等级;这片墓地包括几个片区,代表着不同的社会组织单位。龙山早期先是有一些大墓按照性别和身份排列在一个专门的区域,然后稍晚另外一些大墓又集中分布在另一个区域。到龙山晚期,一组大型墓葬又出现在遗址南部的另外一片墓地,其中规模最大的一个(M22)有着复杂的墓室结构和丰厚精美的随葬品,单独位于墓地一隅,显示出了孤家寡人的王墓形态。

何努对陶寺遗址中的水系进行了分析,讨论了陶寺城址对水资源的利用方式(《故宫博物院院刊》第11期)。他认为陶寺遗址主要利用汾河的支流南河与自然河流宋村沟,为普通居址和手工业区提供生产水源,并将地表水引入宫城,形成自然池苑景观,既改善环境,又保证消防安全。陶寺早期的“凌阴”储冰是一种特殊的水资源利用方式。陶寺遗址的水控制体系主要表现为陶寺中期宫城的排水渠系统以及陶寺中晚期的导洪沟槽的开挖。宫城内居民饮水可能更依赖井水。陶寺微环境中的水资源,还被用在城市布局中,以体现宇宙观。在外来势力的政治报复中,则被用于“水克火”的厌胜巫术

顾万发撰文对陶寺遗址“观象台”遗存进行连续讨论。他认为陶寺天文观象台不仅是一座观象设施,同时还具有“天地之中”的性质,呼应天中北极区域和地中昆仑之地。台中心的观测基点呼应当时的极星天龙座α。它不仅用于观测太阳、祭祀太阳、测定节气,还可用于祭祀北辰天神(《文博》第6期)。他认为,该观象台除了观测太阳、定节气、祭祀太阳之外,还是含蕴天地之中的模型(《古代文明研究通讯》第82期)。
 
韩建业撰文对龙山时代的新旧变化问题进行讨论。他认为,各地进入龙山时代的时间有先后,鲁东南和临汾盆地略早,约在公元前2500年前后就已经完成,其次鲁西、豫东皖北和豫中地区相继进入龙山时代,而运城盆地和垣曲盆地、三门峡地区则最晚,已迟至公元前2200年前后。而龙山与二里头新旧交替的时间则以洛阳盆地最早,其余地区可能会较晚,有的甚至会迟至公元前1600年前后(《华夏考古》第4期)。

韩建业对龙山时代黄河、长江流域的大部地区的丧葬传统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当时存在三个不同的传统,一个是富贵并重的海岱传统、一个是重富轻贵的江汉传统和重贵轻富的中原传统。三个传统基本上与传说中上古民族三集团或三部族相对应(《江汉考古》第4期)。

翟少冬对陶寺石器工业生产进行了讨论,认为其代表了中国早期社会复杂化过程中的一种生产模式,可称之为“陶寺模式”(《中原文物》第5期)。

魏继印对新砦文化与王湾三期文化的关系进行了再讨论。在重新分期的基础上,他提出可将王湾三期文化分为八期,基本上是将原王城岗分期的五期基础上,在原第一期按前上加郝家台遗址的两期,在原第五期的基础上后缀郝家台与瓦店的最晚期遗存。他认为新砦文化早期出现于相当于王城岗第四期阶段,晚期最晚阶段与郝家台、瓦店遗址的最晚期相当。他认为,新砦文化的分布区域王湾三期文化交错分布,晚期几乎与王湾三期文化的东北部分布区完全重合,并影响了后者。他坚持认为新砦文化不是介于王湾三期文化与二里头文化之间的遗存,而是一支独立的考古学文化(《考古学报》第3期)。

刘鑫的硕士学位论文讨论了王湾三期文化的社会与生业形态(中山大学)。作者提出王湾三期文化在许漯地区的淮河平原发源较早,郑州地区的黄河平原次之,豫西山地的王湾三期文化则发生最晚,前后差别在200年左右。该文化的自然环境条件接近,农业生产多样化,兼有粟作、稻作和栽培大豆,家养动物以猪为主,有一定比例的渔猎补充。该文化聚落规模不大,缺乏大型聚落,但社会可能有一定的阶层分化。

魏继印对濮阳高城的城墙分期与年代进行了讨论,他认为高城在龙山时代早中期、下七垣时期、殷墟早期和东周时期间歇使用,不断整修,战国时期彻底废弃。下七垣时期和晚商早期曾作为防御设施,春秋中期卫国迁都于此(《江汉考古》第4期)。
 
2019年适逢二里头遗址发现60周年,不但举行了较为隆重的纪念活动,还集中刊发了一组有关二里头文化和二里头时期研究的论著。

《中原文物》第4期组织专稿,刊发了一组稿件。在这组稿件中,赵海涛等人对二里头遗址发现60年的进展进行了回顾,总结了二里头遗址的内涵和价值,对遗址未来的工作提出了展望。杜金鹏介绍了二里头遗址祭祀类遗存的发现与研究情况,其中对1980年代和1990年代为刊布材料的介绍尤为重要,他认为其中部分遗迹可能就是“墰”或“坛”类遗迹。陈国梁对二里头都邑的兴衰演变过程进行了讨论,他认为二里头都邑的出现显示了龙山文化晚期到二里头文化早期洛阳盆地与周边区域社会的重构过程,是区域文化自然发展和内外居民汇集以及文化整合的结果。邓玲玲对二里头文化的铜铃和陶铃进行了分析,认为二里头的铜铃多见于墓葬,陶铃多出于居址。二里头遗址以外的陶铃出土的聚落可能和二里头重要资源的获取有关。庞小霞等对齐家文化和二里头文化的交流关系进行了讨论,他们认为二里头文化二期时向西南方向扩张,与东扩的齐家文化在丹江上游地区汇集。由此东龙山类遗存成了二者交流的关键媒介或者交流结果。两支文化在交流过程中,相互间接收和输出的遗存并不相同。

《中原文物》第5期组织专稿刊发了组稿讨论“最早的中国”问题。孙庆伟撰文对“中国”的概念,“国”的概念,什么才是“最早的中国”的概念进行了分析,他明确提出黄帝及其部落的诞生代表了华夏文明的最初自觉。张国硕撰文认为“最早的中国”应该区分地域意义、都城意义、族群文明意义、国家意义以及考古学文化意义,不同的意义下,最早的中国时代完全不同。二里头文明史最早的王国,可谓当时的中国,但不应是最早的中国。韩建业则从长时段的观察角度入手,探讨多元一体的早期中国的形成。他认为最早的中国形成于公元前4000年前后的庙底沟时代,涵盖中国大部分地区具备有中心有主体的多元一体结构,是三代王朝的前身和基础。

杜金鹏也撰文表达了他对“最早中国”的看法(《南方文物》第6期)。他认为,以二里头夏都为代表的“最早中国”具有唯一性。无论是文献记载,还是最早突破龙山时代区域文明羁绊,对周边区域形成最大文化辐射效应,与商周文明有直接传承关系,龙凤崇拜正宗源头等不同角度而言,二里头文明和文化都具有排他性。因此,是最早中国的代表。

《南方文物》在第2期组织二里头文化、二里头遗址等问题的专稿进行讨论。许宏与赵海涛联名撰文对二里头遗址的发掘与研究历程进行了综述,提出二里头文化是“中华文明总进程的核心与引领者”。许宏与贺俊撰文对二里头遗址的田野发掘和研究的历程,认为二里头遗址的发掘与研究正是中国考古学从物质文化史研究为主的阶段向社会考古学为主干的新阶段转型的缩影。董琦以《夏文化探索与夏代信史说》为题,认为探索夏文化的历程中,夏代信史说始终未超出夏文化探索的范畴,与历史时代的信史标准有差异。贺俊以《二里头五年后古史属性研究的新动态及相关问题》梳理了二里头文化性质的边沁历程,认为二里头文化的古史属性经历了“二里头西亳说”向“二里头全为或主体为夏都说”的转变,再到新世纪“二里头前夏后商说”或“二里头主体商都说”相继出现,作者认为未来还会有新的学术观点和话语体系并存和出现。宫本一夫撰文对二里头遗址的二里头文化之二里冈文化阶段过渡期的青铜器生产进行了综述,他从范铸工艺角度认为,爵、斝、鼎在二里头时期是双外范合铸到二里冈阶段转为三外范,铸造作坊则从第四区搬迁至第五区。这种转变在宫本一夫的视野中认为是商人进驻二里头后,占据了铸铜遗址,并开始为自己生产青铜器所致。李宏飞、赵海涛等撰文对二里头遗址出土陶器化学成分的选料传统进行了综述,他们通过能量散射X射线荧光分析,发现二里头遗址出土的二里头文化四期晚段日用陶器成分较为一致,至二里冈阶段盛储器仍为含铁量较高的黏土为主,但炊器黏土的含铁量降低,二里冈文化炊煮器深腹罐和鬲则各自采用了特定的陶土,呈现出全新的制陶选料方式。郜向平与覃覃撰文对二里头遗址三号建筑院内的墓葬进行研究,认为三号建筑基址院内发现的贵族墓葬是目前二里头文化前期最高等级的墓葬,墓主身份是与宗教有关的贵族,不排除王室成员的可能。张莉与秦帅帅撰文对二里头文化选择性下葬制度进行分析,认为二里头社会存在选择性下葬制度,只有高级贵族才有资格在逝后土葬,这体现出二里头政治景观创立的情景单元和政治人类学相关理论。

曹大志对二里头的干栏式圆仓进行了分析(《古代文明研究通讯》第83期)。他认为二里头的圆形遗迹可能是干栏式圆仓,而不是祭祀遗存,很可能是官仓。

陈雪飞对郾城皇寓遗址的二里头文化陶器进行了成分和制作工艺分析,发现漯河—驻马店地区陶器特征与二里头遗址的相似性远大于差异性,应归入二里头类型比较合理,而不能单独划分为杨庄类型。这一认识对二里头文化杨庄类型能否存在提出了全新的思路(《中原文物》第6期)。

李永强、王继红对陕西东部以老牛坡、东龙山、南沙村、横阵等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时期的遗存进行了分期研究(《文博》第6期)。他们认为陕西东部地区二里头时期遗存可分为早晚两阶段四小期,基本上可对应二里头的四期划分方式和阶段变化。

陈畅对鹤壁刘庄墓地的年代和分期重新予以研究,认为刘庄一期至三期的年代大体和白燕四期、下七垣文化相当,刘庄墓地二至四期大体与东下冯文化二至三期相当。她的结论中与前人研究较大的差别是,她认为白燕四期文化与下七垣文化谱系的陶鬲在刘庄墓地中并行发展,墓地内有两个共存的人群(《华夏考古》第3期)。

管小平对宝墩遗址的聚落级差和川西地区的城市萌芽进行了综述(《四川文物》第5期)。他认为宝墩文化一期始现聚落级差,二期形成以宝墩城址为一级中心聚落的组聚落,三期实现一级中心聚落的转移并形成以郫县古城为中心聚落的又一个组聚落。这是川西地区文明化进程和国家起源的发展道路,因此宝墩文化已经进入城市文明阶段。

王苹对大甸子墓地的彩绘陶器纹饰进行了讨论(《四川文物》第6期)。

韩建业对齐家文化的发展演变进行了讨论。他认为齐家文化形成于甘肃东南部地区,是客省庄二期文化西进陇东南与当地的菜园文化融合的结果,之后向甘青大部地区扩展的过程中产生地方性差异。他认为,齐家文化晚期产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东向发展到关中及商洛地区,占据了原客省庄二期文化的分布区域,西南渗透到了川西高原,与中原地区文化一直存在密切的文化交流,又间接收到来自中亚的文化影响,并将后者的因素带到中原,影响了二里头国家(《文物》第7期)。

洪玲玉等人对齐家坪遗址进行了聚落意义的综合讨论。他们利用地表调查、物探、数字测绘和针对性试掘,认为该遗址有明显的分区规划,可分为公共生活区、公共墓地和制陶手工业区,在生活区中心也有墓葬分布(《考古与文物》第3期)。

胡金波的硕士学位论文专门讨论齐家文化(河南大学)。在年代学研究的基础上,作者将齐家文化分为柳湾、皇娘娘台、秦魏家、磨沟和师赵村五种类型。不同的地区类型代表性的器物组合有一定差异。作者认为齐家文化与新疆地区交流密切,冶金术和栽培作物的改变与之相关。气候的变化迫使齐家文化东迁,影响了关中地区的客省庄二期文化。

商时期研究


相较于夏时期发现的零散,2019年度商时期的考古发现则主要集中在都城和大型区域中心,个别小型遗址则显示了手工业生产中心或商王朝治下的村落聚邑的社会发展面貌。

在郑州,考古工作者在现代城市核心区见缝插针艰难地进行工作,由于科研意识明确,2019年也取得了极好的成果。郑州商城遗址书院街历史街区一期项目也是一项配合基建的考古工作,所发现的遗存中,以近60处商代二里岗时期的长方形坑最为重要。这批长方形坑,形制较为规整,方向多东西向或南北向,集中分布却罕见互相打破关系,体现出一定的规划性。同时,多处坑内发现了较多的人骨、动物的埋藏现象,伴随着完整陶器、卜骨等遗物的大量出现。根据这一现象,可以初步认定这一组迹象是郑州商城使用时期一处较长期、固定的祭祀地点。该遗存的发现,将为进一步探究商代早期,郑州商城内城功能区划以及商代祭祀行为和制度提供新线索。

在偃师商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考古工作人员,在偃师商城小城西北部紧贴着夯土城墙的区域内新发现了一处密集的仓囷区。这一区域新发现的遗迹非常有规律,都是直径接近10米的圆形基址,基址面有“十”字形或略呈“十”字形的埋柱沟槽。个别基址的“圆心”中有一个粗大的中心柱,周边分布有不甚规律的小柱洞。经过勘探,这样的圆形建筑基址在小城西北部从西向东共有8列分布,每列5个到1个不等,排列整齐有序。类似的仓囷,曾经在同时期的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被发现。这种囷仓位于地面以上,下面架空,以中心柱为圆心被“十”字形柱槽(或隔墙)隔成四等分,而小柱洞可能是支撑粮仓的柱础,这样就可以起到防潮的作用。

偃师商城是夏商周断代工程中重要的研究对象,也是夏商时期布局比较清楚、面积较大的都邑级别遗址,遗址内原先发现有大型宫殿建筑群和军事防御色彩较为明显的一系列设施,也曾发现过两处府库类遗迹,这次新发现的仓储区,越发显示出该城的军事、仓储功能要比郑州商城突出。这一发现,无疑为研究偃师商城的性质和功能,增添了新的角度。

商代晚期的殷墟遗址群,2019年度的发现也十分精彩。在洹北商城,新发现了布局有序的铸铜工匠墓地,目前共发掘了42座。墓葬内多发现有铸造铜器使用过的陶范、铜刀、磨石等工具,特别是专门用陶范作为随葬品,基本可以判定墓主人身份为铸铜工匠。这批墓葬东西向排列整齐,不排除是家族手工业群体的墓地。手工业生产集团家族化,是中国古代延续时间较久的模式,但长期以来很难有考古实证。洹北商城的这一发现,为探索商代中晚期青铜器生产的基层组织、运营模式,提供了最为系统的绝佳证据。而确定的铸铜工匠墓地的系统发掘,更是历史上首次,意义重大。

在年代稍晚的传统殷墟宫殿宫庙区,2019年的工作更是突破既有认识。2019年度的发掘围绕宫庙区西侧和北侧的水系进行试掘,基本厘清殷墟宫殿区水系构成和“池苑”遗址的范围、分布、大致淤积情况。同时发现了在宫庙区北部存在人工水道围合的岛。围绕岛与宫庙区,还发现了一系列夯土基址和夯土墙,这些发现为进一步明晰殷墟宫庙区的布局、使用与废弃年代,以及殷墟宫庙区的古环境研究提供了重要资料。在本次发掘中,还发现了十余片刻辞甲骨和一座祭祀坑,为理解原宫庙区西、北侧的空白区域性质,提供了新的线索。

在传统认识的殷墟保护区外围,新发现的辛店遗址在2019年度持续随工清理,通过大范围的勘探调查,基本确定该遗址的范围约有90万平方米,范围较大,遗迹分布密集。遗址发掘区的核心是商代晚期的铸造遗存,发现的铜器铸范反映该遗址能自行生产鼎、簋、尊、觚、爵、斝、卣、觥、盉等大型青铜礼器。遗址内还发现商代晚期墓葬近100座,墓葬内共计出土青铜礼器有40余件,且种类丰富,这批青铜器上,多见“戈”铭文。这一发现,为探索殷墟时期都城的布局、范围,地方控制网络等重大学术课题都是一次突破性的发现。同时,也为晚商都城的保护范围与方式提出了新的方向。

距离殷墟稍远的河南辉县与济源地区,也发现了重要的商代晚期遗存。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配合基本建设发掘于2019年对辉县东新庄遗址进行了发掘,新获4座难得的保存完好的晚商时期墓葬。墓葬等级不高,多为两套觚爵组合,但显示出在晚商王畿区外的家族化居住态势。辉县在晚商时期是重要的王畿区外围控制据点,历年来以褚丘为中心,出土过多批重要的青铜器,“子龙鼎”亦传出于此。小型墓葬的发现,往往是重要考古遗存的重要发现线索,绝不应忽视。

济源柴庄的发现,是继2018年山西闻喜酒务头墓地之后,另一处商代晚期据点的发现。该遗址位于河南省济源市天坛路街道,亦是由基建考古发现。从已经公布于网路的消息可知,该遗址带有环壕,年代下限可至西周早期,面积约30万平米。环壕内西北部半地穴房址与小型墓葬混杂一处,年代多为西周早期。商周之际的大型带墓道墓葬则位于环壕内中部。发掘的大型墓葬共有两排,排列有序,但盗扰严重,尚无法确定族系名称。在墓葬附近还发现有较大规模的夯土台基与祭祀遗存。柴庄遗址地处轵关陉东端,与轵关陉西端的酒务头墓地遥相呼应,战略地位突出。这一发现为研究商周之际的地权关系与政治格局,具有巨大的学术价值。

在商文化分布的南方地区,武汉黄陂盘龙城遗址继续在杨家湾北坡进行工作。2019年度的工作中,发现商代地层中石头堆积局部密集的现象,也发现有石头堆积成片分布的情况,且是人工营建的结果。本年度的工作虽然没有能解决这种成片铺石遗迹的性质,但是卡定了这种大型的人类营建活动出现在盘龙城最晚一个阶段,对于深化盘龙城聚落最晚阶段的布局至关重要。

在盘龙城以北的黄陂鲁台山郭元咀遗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考古工作者发现了一处商代晚期的铸造遗址。发掘工作出土了大量的纯铜块、锡青铜块、炼铜渣及少量素面范,还发现了多处残炉基和二次堆积的红烧土,年代相当于二里岗上层至殷墟一期。遗址的文化面貌虽以商文化为主体,但却表现出大量的地方文化特色,既有对盘龙城商文化因素的继承,又有来自于其他区域商代文化因素的影响,为探讨商时期当地盘龙城文化、鄂东大路铺遗存的互动关系提供了新思路。

武汉大学发掘了阜南迎水寺遗址。该遗址也是一处台墩型聚落,发掘是配合道路拓宽工程的抢救性工作。但发掘工作的主持人有较强的学术预判和意识,在较小的发掘面积内通过精细的工作获得了丰富的各类遗存。发掘工作揭示出,在相当于商代中期时,该地很可能是较台家寺遗址级别略低,但仍然能够自行生产青铜器和骨制品的一处地点。遗址地处台墩之上,以核心建筑为中心,明确分割空间,合理布局手工业生产区与生活区、废弃物的填埋区。这对研究商代淮河流域基层村落组织样态、经济能力与行为以及社会组织分层,乃至商代铜器生产的组织管理模式,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

在湖南,对当地的文物考古工作者而言,洞庭湖东岸的汨罗螺丝山遗址无疑是2019年的工作重点。该遗址的发掘,结合既往在洞庭湖东西两岸发现的宝塔遗址、斑竹遗址以及黄材盆地的钟家湾遗址、新屋湾遗址,基本构建起洞庭湖东西两地商至西周时期考古学文化完整的年代序列,进一步明确了炭河里城址的年代属于西周。

在成都平原,三星堆遗址三号祭祀坑的发现消息终于有所披露。目前已知该坑大小、方向与二号坑十分接近,解剖部分已经发现了青铜大口尊。可以断言,该发现未来一定将震惊学界,促进三星堆一、二号坑一些疑问的解决,甚至将大大推动成都平原青铜文明研究的进展。但后续的工作,如何认定该坑与既往发现的一号、二号祭祀坑的关系,通过更大面积的工作,确定是否存在数量更多的同类器物坑,以及这些器物坑是否和周边遗存相关,是否存在环壕、围墙甚至台墩一类的遗迹,从整体上理解这些“坑”与遗迹的关系,可能才是更重要的。

在甘青地区,临洮寺洼山发掘寺洼文化时期墓葬36座,新发现的切掌骨葬俗是既往较为少见的。而墓葬中发现的陶器组合,将会为寺洼与先周文化遗存的关系提供新的认识线索。

在2019年度的夏商时期考古中,绛县西吴壁遗址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遗址是一处地处中条山北麓,与冶铜活动有密切关系的遗址,主体年代自二里头文化时期延续至二里冈文化上层阶段。该遗址面积约70万平方米;中心区位于遗址东部,面积约40万平方米,包括偏北的居址、墓葬区,以及中部偏南、面积达10万平方米的冶铜遗存集中分布区。目前发现了较多与冶铜活动相关的遗存,发掘者还通过实验考古的方式,认定遗址内存在有制作燃料的木炭窑。遗址发现的大量铜炼渣、残炉壁、铜矿石,以及少量残陶范、残石范、鼓风管、石锤、石砧等冶铸遗物,说明附近曾存在冶铜作坊。该遗址很可能是一处以精炼纯铜为主,兼制作小型工具的聚落。这项发掘工作是学界首次在邻近夏商王朝的腹心地带发掘专业冶铜遗址,填补了冶金考古的空白,为深入探索早期冶铜手工业技术及生产方式,乃至探索夏商王朝的崛起与控制、开发、利用铜这种战略资源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资料刊布方面,2019年刊布的商时期遗存不多。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公布了偃师商城六号宫殿东侧,五号宫殿庭院东北部的祭祀遗存资料。该祭祀遗存处于一较大的坑场之中,所见祭品只要为整猪,祭祀现象与八号宫殿北侧的“大灰沟”祭祀现象相近,但祭祀年代则集中于偃师商城第二期,较“大灰沟”为晚。发掘者认为这是一处相对集中、时间不同的祭祀区(《考古》第11期)。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单位公布了2014年小双桥遗址IVA02区的发掘资料。发掘区未见高等级遗存,可能为同时期的一般性居址(《华夏考古》第5期)。本次发掘进一步发现了一些带有岳石风格的陶器和石器。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等公布了盘龙城遗址小嘴地点2015~2017年的发掘资料,该地点发现的陶范碎块、铜渣、坩埚残片等遗存,说明盘龙城在二里冈上层偏晚阶段开始可以生产铜器。同时,小嘴地点的发现也为盘龙城的整体布局研究提供了关键资料(《考古》第6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公布了2011~2014年配合豫北纱厂棚户区改造项目(《考古》第3期)、大司空东南地2015-2016年度(《考古学报》第4期)的田野考古工作资料。工作该区域年代序列基本上涵盖了整个殷墟时期,但以殷墟三、四期为多,该地有确定的制骨、制陶遗存。大司空东南地的发掘面积较大,遗存十分丰富,年代序列也基本上涵盖了整个殷墟时期。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单位公布了府谷柳树峁圪梁遗址的发掘资料,(《考古与文物》第6期)。发掘者认为该遗址文化面貌与李家崖文化相关,主体年代集中在李家崖文化二期前后,文化内涵可能受到西岔文化的影响。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单位公布了2007年柳林高红遗址的发掘资料(《中原文物》第6期)。对晚商时期的夯土基址等重要遗迹现象进行了通报。发掘者认为高红晚商时期遗存相当于殷墟四期,部分遗存与李家崖文化有不同,有地方特色,属于李家崖文化的地方类型。

中山大学南海文明研究中心等单位公布了内蒙古准格尔旗石口子遗址2016年度的发掘资料。该遗址有朱开沟文化时期的居址资料和东周时期的墓葬。居址年代集中在朱开沟文化晚期,五座东周时期的墓葬等级不高,为战国中晚期赵国墓葬。M1随葬的“钱府”玺印意义重大(《文物春秋》第1期)。

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单位公布了民和县喇家遗址2015~2016年辛店文化时期遗存的资料,这批资料主体是辛店文化山家头期,类似柱洞圈等遗存既往较少发现(《考古》第6期)。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单位介绍了金溪县石岭山遗址的调查情况(《南方文物》第6期)。从采集遗物看,该遗址有两个阶段的遗存,第一阶段为早商时期遗存,第二组则为西周晚期至春秋时期的遗存。

福建博物院等单位对浦城猫儿山聚落群并进行了复查钻探,进一步确定了遗址群的范围(《福建文博》第1期)。
 
研究方面,涉及商时期的研究成果甚多。

孙卓的博士学位论文经修订后以《南土经略的转折——商时期中原文化势力从南方的消退》在本年度出版(科学出版社)。该书对中原王朝对江汉、江淮地区的经略,商文化的进退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在典型遗址的年代学研究基础上,作者勾勒了江汉与江淮地区商文化和土著文化的消长关系与分布格局,认为中原王朝南方边疆的形成是与地方文化集团的形成成呼应关系的。

谢肃经十数年的修订,终于出版其博士论文《商代祭祀遗存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书中对商代祭祀遗存进行了分类和等级分析,对商代丧葬、建筑、祭祀坑中的铜器所涉及的祭祀问题都进行了分析,从祭品制度和祭祀方法两个维度进行了讨论。该书将考古资料与大量文献资料和甲骨卜辞充分融合印证,是商代祭祀研究最全面和最系统的研究。

石璋如遗稿《安阳发掘简史》在本年度也被整理出版(历史语言研究所)。该书对1949年以前15次殷墟发掘进行了逐次介绍,同时对殷墟发掘的驻地、工作站和发掘方法进行了介绍,极具史料价值。

燕生东出版其个人学术论文集《海岱考古与早期文明》(商务印书馆),书中关于商文化在东方扩张的组文,是海岱地区商文化研究不可回避的意见。

赫素祯的硕士学位论文对商代手工业遗址的空间分布问题进行了讨论(郑州大学)。论文认为商代的铸铜、制骨、石器、玉器遗址主要分布在都城和区域性中心遗址,制陶作坊则广泛见于各级遗址,盐业作坊集中在东部海滨和晋南地区。在都城内,手工业作坊多在郭城范围,宫殿区内的作坊则可能直接为王室服务。她提出,聚落等级越高,手工业门类越齐全,铜、玉、盐的生产为国家垄断,其他手工业生产则相对松散。

靳晓昱对商代的大口缸进行了综合梳理,完成了其硕士学位论文(郑州大学)。在类型学演的基础上,她认为大口缸在商代早期最为兴盛,形态种类繁多,在晋南和陕西东部、江汉平原、洞庭湖区形成了三个中心。商代晚期大口缸逐渐趋于消亡,形态也趋近于将军盔。对于大口缸的功能,她认为可能与铸铜关系密切,但也有随葬和祭祀的用途。

张伽铭的硕士学位论文商代早中期都城内的殉祭遗存进行了分析(东北师范大学)。作者认为,偃师商城以殉人、殉猪多见,其他殉祭较罕见;郑州商城殉人、殉狗较多,多种殉祭遗存共存。他认为商代早期的殉祭主要是为求雨、敬神。小双桥、洹北商城遗址以殉人、殉牛多见,其他类型的殉祭为辅,体现了殉猪、殉狗地位的下降,殉牛地位的上升。

朱净伟以郑州商城的铜器墓为主题撰写了硕士学位论文(河南大学)。作者在分期的基础上,提出郑州商城的贵族铜器墓并没有固定的墓地,多与生活区混杂,有的墓葬与手工业生产区有互相转换的情况。从空间分布和位置排列看,郑州商城存在不同的亲族集团,不同亲族间的墓葬在葬俗和葬制方面存在差异。铜器墓与非铜器墓相比,酒器的地位更加凸显,墓葬的空间层次感强,随葬品的空间分布体现了墓主的身份等级。

谷飞、陈国梁对偃师商城及其所处区域同时期聚落的分析,认为该城址是洛阳盆地中东部二里岗文化三级聚落体系中的中心聚落,不同阶段性质可能存在着差异,该区域二里岗期聚落是整个二里岗文化四级聚落体系的一部分。对偃师商城发现墓葬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该遗址缺乏大中型墓葬,层级相对简单。总体来说,该城址一直是区域性的中心聚落和二里岗文化的次级中心聚落,在个别阶段可能是二里岗文化的中心聚落。这一认识对偃师商城是否是西亳提供了新的角度(《中原文物》第6期)。

谷飞、陈国梁联合撰文讨论了聚落形态和墓葬角度分析偃师商城,认为洛阳盆地中东部二里冈文化存在三级聚落,偃师商城是其中心,这个区域是二里冈期聚落四级体系的一部分。偃师商城的墓葬缺乏大中型墓葬,层级相对简单。他们认为,偃师商城可能仅在某些阶段短暂具有都城的性质,其他时期只是次级中心或区域聚落中心(《中原文物》第5期)。

胡子尧与井中伟撰文对垣曲商城夹墙进行了功能探讨。他们认为商城的西、南护城墙当为夹墙,不是瓮城。修建此类设施,与垣曲商城的铜矿冶炼运输功能有关,体现了商人对青铜原料运输的重视(《考古与文物》第4期)。

侯卫东撰文讨论了洹北商城的形成背景。他认为洹北商城的选址非常讲究,从历史文化背景而言,该地是商人故地,有二里冈上下层的遗存和下七垣文化的分布。洹北商城在郑州商城衰落后商人选新的都邑以选择“故地”为先,与祖先崇拜观念有关(《华夏考古》第4期)。

李宏飞对藁城台西遗址的“居葬合一”特点进行讨论(《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第7期)。他对该遗址重新分期,认为聚落居址可从殷墟二期延续至殷墟四期,遗址晚期的居址与墓葬合一的聚落特征在殷墟遗址的洹北花园庄东地和王裕口南地也存在同样的分布形态,实际上是一种普遍存在于殷墟遗址的遗迹空间分布形态,在周原遗址西周时期的殷遗居民点也可见到相同的分布形态,应是商文化的重要特质因素之一。

黄川田修撰文讨论“大殷墟”(《南方文物》第5期)。他以晚商至西周时期都城圈的概念来解释“大殷墟”的具体含义,认为它指以今日安阳老城区为中心,东西约有38千米、南北约有18千米的巨大遗址群。

辛宇的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是分析安阳殷墟的建筑基址(湖南大学)。他将殷墟的建筑基址分为夯土台基式、平地起建式和地穴式三类。作者以此分类为基础讨论了建筑基址与殷墟的空间布局问题,并对建筑的功能和建筑技术进行了讨论。

师东辉的硕士学位论文讨论了殷墟的中小型房屋(郑州大学)。在对基础材料的统计整理基础上,他提出殷墟中小型房屋有不同的平面形制,有夯土台基式、地面建筑和地下建筑。他认为殷墟遗址的中小型房屋分布范围广,有一定的内在布局规律,也存在比较清晰的功能区分。殷墟遗址群中的中小型房屋反映出当地居民以本地土著人群为主,但陆续也有外来族群迁入。

刘一曼撰文讨论殷墟商代族宗庙(《考古与文物》第6期)。她认为类似小屯F29、大司空村C区F22,分别是王之某一子族宗庙,一为马危族宗庙。她提出,此类建筑多有祭祀遗存或瓮棺葬,是辨识族宗庙的标志。

何毓灵对殷墟手工业的布局及其源流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殷墟存在中、南、西、东四个“工业区”,各区的功能和侧重点各有不同。这种布局的来源从二里头一直传承下来,其流向则可以在北窑及周原可见(《考古》第6期)。

孔德铭、孔维鹏等人介绍了新发现的安阳辛店铸铜遗址,对其年代、性质和布局进行了讨论(《南方文物》第5期)。他们认为铸铜遗址出现于殷墟二期,目前主要出现在2016年实施基建的高速公路下方区域,但这一区域的铸铜活动一直延续到殷墟四期。从这一区域向南铸铜遗址的规模不断扩大,至殷墟四期晚段规模发展到最大,同时存在多个独立的铸铜作坊区,出现大型礼仪化的建筑,达到了辛店遗址的最高峰。在西周初,该遗址仍然在持续生产。该遗址是“大邑商”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殷墟低密度化城市的代表,到西周时期该遗址的生产主体是“殷遗民”。

于浩介绍了殷墟南区的考古新发现,并据此讨论了殷墟的布局问题(《南方文物》第5期)。他根据殷墟保护区范围控制线外南部的刘家庄、徐家桥等地点的新发现,证明在殷墟时期也有较多的居民点和墓地,反映出殷墟时期的城市低密度化倾向。这些遗址的时代主体主要开始于殷墟二期时代延续到殷墟四期晚段,特别是殷墟三、四期,这一区域最为繁荣。

牛世山等人撰文,以陶鬲为代表,讨论了殷墟陶器多元因素问题(《南方文物》第5期)。他们按考古分类标准将殷墟发现的陶鬲分为三大类38型,又按文化风格的差异重新分为17组。以殷墟文化陶器的类型和群组的分析为基础,探讨了殷墟商文化与商考古学文化其他类型、商考古学文化与周边青铜文化的关系。

李志鹏对殷墟墓葬随葬的牲腿进行了讨论(《南方文物》第5期)。该文以孝民屯遗址墓葬的的材料为基础,认为商文化墓葬在二层台、棺椁上和棺内、填土中发现的动物肢骨无论何种动物,均为前肢骨的现象较为统一,使用牲腿随葬时对牲体的体位选择“贵前尚左”,即崇尚用左前肢,并形成了较为规范化的丧葬礼仪制度。这种制度可能影响到了周代的凶礼“左胖”制度。

丘山代撰文,讨论了殷墟地区的盗墓情况,强调殷人不会自盗其墓(《南方文物》第5期)。商人墓葬被商时期遗迹破坏的比率很低,常见晚期遗迹避让早期墓葬或车马坑的现象。

赵俊杰在本年也撰文参加了殷墟王陵被盗年代的讨论(《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第1期)。他认为殷墟王陵区大墓早期被盗的时间应是西周早期。M1002和M1004等墓葬出土的西周遗物时代应为西周中期,是后期混入的。大墓之上的小墓和灰坑年代应为西周时期,仅分布在大墓周围或大墓之上,它们均与早期盗坑无直接打破关系,不能作为证明早期盗坑不早于西周中期的证据。这些小墓和灰坑打破灰土或灰黄土而非夯土,时代应晚于早期盗坑或同时。大墓上的墓葬和灰坑多数没有规则的形状和边缘,总体特征与西周时期殷遗民墓葬差别较大,可能是周人在盗掘之后对王陵的进一步破坏。

常怀颖对殷墟遗址所见的马衔、马额饰、轭首、兽形铜扣和带环铜箍等五类车马器进行了整理,考察了其功能。他认为这些器物都是殷墟时期新出现,但在西周以后发生了较大性质变化或迅速消失的器类。这些车马器的出现、演变和消亡,实际上是商代车马系驾技术能力变化的反映(《江汉考古》第5期)。

王祁对殷墟墓葬的两性社会学角色做了分析。他认为兵器、公共工具和纺织工具、铜铃、弓形器可以作为两性社会的标志物,反映了丧葬观念中的两性社会角色差异(《江汉考古》第1期)。

陈絜对小屯M18的朱书玉戈进行了分析(《故宫博物院院刊》第3期),他认为朱书玉戈文字所涉及的地名,“兆”在汶水下游的宁阳一带,而“更”则坐落于沂水上游,也即《左传》昭公十年所记载的莒国之郠邑。结合卜辞及鲁东南地区的商代文化遗存可知,晚商时期无论鲁北、鲁中与鲁南,均有大大小小的通往鲁东南的各式道路,而商王武丁亦曾在沂水上游的更地巡游。此于今人了解晚商东土政治格局颇有助益。此外,小屯M18 所出随葬青铜礼器及朱书玉戈,多为东土土著所赠所贡,是有商与东土族群交往的物证,而该墓墓主应该就是见载于卜辞的武丁早夭之子“子渔”。

燕生东撰文对商王朝晚期对东方地区经略方式,研究夷方的地望问题。他认为,根据晚商的族墓地,铜器出土地点和聚落分布情况看,夷方的地望应该在晚商文化分布范围以外,岳石文化的后续会泉庄与芝水二期类型的分布范围内(《江汉考古》第4期)。

程文博撰文讨论珍珠门文化的兴起与商周时期鲁北地区制盐业的关系。他认为珍珠门文化是一支以鱼盐业为经济基础的人群,与渤海湾南岸的制盐手工业关系密切,其兴衰与鲁北商周制盐相一致(《中原文物》第3期)。

孙卓撰文对商时期中原文化在江汉地区的影响进行了梳理。他认为,以大红山、汉水为界,分东、西两个区域,在汉东中原文化的影响始自二里冈下层一期,至二里冈上层达到顶峰,洹北阶段以后逐步弱化。在汉水西岸,中原文化的影响开始实践相同,但殷墟一期以后逐步消失(《江汉考古》第3期)。

王昌月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对商时期的鄂东、赣北和江淮的文化交流和资源流动进行了讨论(北京大学)。通过对文化交流、聚落分布,作者讨论了长江中下游地区与商文化的交通路线,从自然地理通道的客观存在与考古资料观察了商时期两地区的交通选择互动。她认为,二里冈至洹北时期,商王朝通过据点获取资源,资源的流通是单向的,中心地区对边缘地区的资源获取主要依靠不平衡的政治力量。殷墟时期,贸往来成为两地区间资源流通的主要方式,资源获取方式变成双向的,中心区以技术、礼制与边缘交换,构成资源流通的贸易网络,贸易中的双方具有平等的经济地位,政治权力在这一过程中作用甚微。

王昌月对赣江流域商时期文化格局变迁进行了梳理。在综述学术史的基础上,她提出赣江流域商时期存在东西二元对立的文化格局,东部分布着万年文化,西部则历经文化中心的时空更迭。早商至中商,赣江西部以石灰山文化为核心,文化中心在赣西北;晚商阶段则以吴城遗址为中心的吴城文化为主导。这种格局的形成与资源相关(《江汉考古》第2期)。

曹大志发表了2010、2011年在山西省石楼县对李家崖文化遗址的田野调查和浮选分析结果(《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第7期)。调查显示李家崖文化遗址密度最高的地方位于南流黄河的中段,也就是山西的石楼、永和,陕西的清涧、绥德等县,但遗址的分布密度很低,在绥德以北、以西的米脂、佳县、志丹、吴起、安塞等县,李家崖文化的聚落让位于西坬渠类型的聚落,两者的分布区有一定的重合。在延安地区以南的水热条件更好的地区,李家崖文化遗址的密度却逐渐降低。他认为李家崖文化的主要源头不是朱开沟文化,而是向西发展的白燕四期文化,它在二里头时期开始出现于黄土丘陵东部,可能在二里岗时期受到中原早期国家的压迫向西发展,在洹北至殷墟时期演变为李家崖文化,该文化下限年代虽然可能进入西周初年,但时间不会很长。浮选和动物骨骼的采集显示,李家崖文化的定居程度较高,李家崖文化的人群是营粗放农业的农民。

赵艺蓬对晋陕高原晚商时期的聚落进行了讨论(《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第10期)。他认为,“居峁临水,封闭独立”是李家崖文化的相关遗址聚落选址的一大特点。由于晋陕高原的地貌特点,大部分聚落都是“多峁同体,功能互补”的。这些聚落根据等级不同,各有特点。大型中心聚落有石城,但所有聚落都是居葬分离,葬前居后,礼仪建筑占高居中。高等级建筑以下沉式院落与夯土包边墙壁最具特色。

任瑞波对辛店文化的分期与年代进行了综合分析。他基于山家头、莲花台、小旱地等墓地的遗存进行了类型学和年代学分析,将辛店文化分为四期六段,认为其绝对年代大体从公元前十五世纪延续到公元前九世纪或稍晚(《考古学报》第4期)。

周丽对三星堆和十二桥文化的过渡阶段进行了专项分析(《考古学集刊·第22卷》)。她认为既往将这类过渡遗存归入是十二桥文化或者三星堆文化都有再商榷的必要。基于新发掘资料的类型学梳理和文化因素分析,认为以圈足罐、敛口罐、高领罐、圈足盆、尖底罐、尖底盏为代表,出现频率高,是过渡期的主体遗存,所以此类过渡遗存应该归入十二桥文化。

杜战伟等人对礼州晚段遗存进行了讨论,作者根据近年来西南地区新发现的齐家文化影响的遗址点,认为这批遗存是在齐家文化中晚期扩张时,沿青藏高原东麓南下传播至安宁河流域,大体可有两条传播路线,西北经草原至炉霍,沿雅砻江而下至安宁河;另一条则从白龙江入岷江,沿岷江南下穿过大渡河中游地区,进入安宁河流域(《江汉考古》第4期)。

《南方文物》在本年度第4期,围绕东莞村头遗址的发掘材料发表了一组研究成果。李岩对村头遗址先秦时期的资料进行了细密的分期和年代学讨论,并对村头遗址的文化特征做了总结。他认为村头遗址一期的年代在距今4000年前后,下限约在距今3800年前后;第二期至第四期则相当于中原地区夏至中商时期;第五期虽然遗存不多,但年代相当于晚商时期。村头第一期至村头第四期可以用村头类型而概括之,是承袭了珠江三角洲本地的文化传统,表现出如下的发展线索东莞圆洲第一、二组→鱿鱼岗、银州第一期→村头类型,在这个过程中还不断吸收了来自长江下游地区同期文化的新因素而成的,发展线索基本清晰,而且未见明显缺环。类似的遗存在石峡等遗址也有同样的体现。张颖和黄蕴平分析了村头遗址的家养动物遗存。她们发现该遗址有犬和猪两种驯化物种,从它们的占比例来看,说明在生业经济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对家猪性质的判断采用了动物考古学的方法,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发现猪类遗存具有典型的家猪特征;结合考古学文化的研究成果,以及植物考古的研究,推测其祖先可能是从长江流域或其他周边地区引入并在当地繁殖的。黄可佳及其团队则对遗址的石器使用和废弃过程、玉器切割工艺进行了分析。他们发现,村头遗址基本没有磨制石器的制作生产,属于石器消费型遗址,出土的磨制石器种类在较短时期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同类石器的不同使用阶段都有发现。村头遗址石器的形态会随着使用及修整不断发生变化,呈现出由成品、修整、改制、废弃不同阶段组成的石器生命史。不同类型磨制石器的生命史有所不同,但都会得到充分利用。村头遗址出土少量玉石器上有片切割工艺的痕迹,通过模拟实验对比研究,可知有两种切割工艺:一种是用竹木片切割而成,是由村头古人在当地对废弃石器的一种改制尝试。另一种是采用金属片状工具切割而成,主要发现于石璋及石质优良的小型锛凿类器物上,是在石器制作地制作而成。两种不同的技术传统,提供了商代华南地区不同种类石器的传播与交流的线索。
 

西周时期研究


2019年以西周时期遗存为主的考古工作不多,但如下几项工作可圈可点。

丰镐遗址是西周王朝的首都“宗周”所在地,位于今陕西西安市长安区,在沣河西岸和东岸,分别是丰京和镐京。近年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丰京故地,集中对西周时期的制陶遗存进行专项工作。2019年度发掘,基本确定了制陶遗址的东北界、西界和南界;同一组陶窑集中分布区内的窑址虽年代同属于西周晚期,但时间上有相对早晚。本年度还发现并非所有陶窑同时烧制陶器。精细化的发掘不但对制陶工艺流程与细节有深入了解,也对于同一个作坊的不同功能区空间分布有了新的认识,确定了沣京制陶的制坯、晾坯与烧制区域并不在一起。同时,根据植物考古初步鉴定结果,发现烧陶的主要燃料可能不是木材。陕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则围绕官庄村南的夯土基址开展工作,目前该建筑基址尚未能完全清理,但发现了多种建筑构件,其中槽形板瓦的发现填补了学术空白,也为了解丰镐大型建筑基址的布局关系增加了新的资料。

在陕西宝鸡,旭光村一带在多年后再次发现一组规划有序、呈“一”字形排列的墓地。本次发现的5座墓葬,等级相近,墓室面积多在6-10平米之间。虽然等级不是太高,但出土的遗物却十分重要。在编号为M2的墓葬中发现的原始瓷瓿是目前陕西发现最早、最完整的一件,可能来自南方。M4出土的金箔饰包裹于杖、杆类器物之上,性质特殊。根据媒体已经披露的消息可知该墓地出土了一件青铜簋上的铭文为“(帝+大)伯作宝尊彝”,这暗示旭光村地区可能存在一个类似鱼伯的未知族群团体。

根据零散的媒体信息可知,沉寂许久的燕国考古也有新启动。为配合大遗址保护工作、遗址公园建设和董家林、黄土店村的整体搬迁,北京房山琉璃河遗址在本年度重启工作。年度工作的重点是大面积勘探以深入了解遗址功能区划。经局部解剖,发现了疑似南城墙的遗存,同时,琉璃河遗址西周晚期遗存的发现为了解遗址的废弃时代,提供了新资料。为配合基本建设而大规模发掘的大兴旧宫地点,与琉璃河遗址隔永定河相望,获得了较丰富的西周时期遗存。所获遗存年代偏早,包含较多本地土著因素。旧宫的新发现,十分重要,或许为了解西周早期燕国初封的地缘政治环境提供了一把钥匙
 
资料刊布方面,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等单位公布了旬邑枣林河滩遗址2016年发掘的商周遗存资料。所发掘的这批遗存主体属于碾子坡文化,年代上限可能到殷墟三期,也有部分年代可晚至西周中期的周文化遗存。发掘者认为遗址所在的三水河流域是“公刘居豳”的重要区域(《考古》第10期)。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公布了岐山孔头沟铸铜遗址2006-2007年度的发掘资料(《南方文物》第3期)。该作坊的生产从西周中期持续到西周晚期,作坊内发现陶窑、陶范等大量铸铜相关遗存,及以陶器为主的非铸铜遗物。出土陶范种类丰富,包括容器、乐器、车马器、兵器、工具等几大类。作坊产品主要是锡青铜,且以铸造为主,所用铜料包括纯铜、粗铜和废旧铜器。

周原考古队公布了2015年周原遗址贺家北地点的4座墓葬资料,公布的四座墓葬年代集中在西周晚期,发掘者认为这批墓葬的主人可能为殷遗民(《考古与文物》第5期)。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刊布了铜川耀州石柱镇活龙村西周墓的发掘资料(《考古与文物》第6期)。这批墓葬皆为中小型的竖穴土坑墓,年代集中在西周早期,墓葬有毁兵而无腰坑殉狗,以南北向多见。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多家单位的联合考古队在2019年相继公布了横水墓地M2158墓葬(《考古》第1期)、大河口墓地M5010、M6043实验室考古(《江汉考古》第2期)的资料。与上一年度公布资料相结合,公布极大地促进了两墓地乃至西周中期墓葬制度的研究。

山西大学北方考古中心等单位公布了平陆虞城的调查与试掘资料(《中原文物》第6期)。调查发现虞城有大小城组成,小城在大城的东北角,大城始建不早于西周中期,小城年代则不早于战国早期。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布了曲阜果庄遗址的一个西周时期灰坑(《海岱考古(第十二辑)》,科学出版社)。

李延祥等公布了新疆哈密黑山岭、天湖东两处绿松石矿遗址的调查情况(《考古与文物》第6期)。根据调查与采集到兽骨、木炭样品测年显示,两处遗址在距今3300-2400年间就已经得到开发。所获陶片主体与骟马文化接近,个别具有焉不拉克文化特点,可能在较长的时间内由不同的人群开采。

南京博物院、常州博物馆、金坛区博物馆刊布了金坛茅东村牯牛墩的发掘资料。该墩为大墩下有分体小墩,但每个小墩一墩一墓的形式,有人字形木架,发掘者认为该墩为西周晚期(《东南文化》第1期)。

昙石山遗址博物馆刊布了福州荆溪芝山2015年度的试掘资料(《福建文博》第4期)。试掘发现了一组晚商至春秋时期的居址材料,主体遗存与黄土仑文化关系密切,但也有一定的自身特色。
 
杨琳对周代前期的用鼎制度进行了分析。她认为周代前期墓葬的用鼎、簋情况有多样性,至少有两种用鼎制度。西周早中期受商文化的影响,随葬的鼎数不一,西周晚期则形成了属于周文化的列鼎制度(《江汉考古》第2期)。

黎冬瑶以高领袋足鬲为线索,对纸坊头居址和刘家墓地的关系进行了讨论(《洛阳考古》第2期)。她认为,刘家墓地与纸坊头居址遗存存在较强的对应关系,以高领袋足鬲为典型器的此类考古学文化面貌已经形成,可称为“刘家文化”。以刘家墓地为中心聚落的文化因素在关中西部直至陇东地区均已出现,是姜戎文化的代表。

王迪等人撰文对丰京新发现的水系遗存进行了讨论,他们认为曹寨水面、大原村东水池和两者间的水道是西周时期修建,目的是为丰京南部腹地提供稳定的水源。部分水池在汉代被重新利用(《中原文物》第3期)。

付仲杨也撰文讨论沣京的水系与聚落布局,他认为这些水系修建在文王的丰京,因此丰京可能并未修建城垣(《江汉考古》第5期)。

  张煜珧撰文分析了周原遗址的水系与水资源的利用方式(《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第1期)。他根据2009年以来陆续发现的多条(个)人工池塘、沟渠,水域,认为周原遗址约在西周早中之际即开始修挖引水设施,使周人基本摆脱了对河道等自然水源的依赖,大型宫室、作坊区和其他居址迅速向原区纵深发展,成为周原聚落大范围东扩的契机和水资源供给的良好保障。周原遗址的引、蓄、供水系统的建设,代表了西周时期都邑建设中水资源利用的巨大进步,以及大型聚落规划、设计的重要成就,并对后世的都市建设、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辛怡华撰文对孔头沟墓地的人群族属与身份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该墓地M10双墓道且出土铜爵有“尚”字铭文,说明尚爵铭文中的“墉公”就是姜太公之次子。尚可能就是献公。而孔头沟聚落遗址所在地在西周时期是太公次子的封地,也就是太公家族的采邑(《西部考古》第17辑)。

马赛撰文对关中地区西周时期随葬陶器的多样性进行了分析,她以仿铜鬲、敛口簋和陶豆为例,发现在陶器特征和组合方面,不同聚落之间的差别较大,这种差异不仅存在于关中东部和西部之间,也存于不同的聚落间,这种差别可能与不同聚落的制陶工匠的差异关系较密切(《考古与文物》第2期)。

王鹏撰文讨论了周原贺家墓地发现的青铜轮牙马车的意义,认为这种青铜轮牙马车与西亚和中亚地区的同类马车有关,公元前3千纪末至前2千纪初中亚地区就已经出现了青铜轮牙,之后再殷墟时期传入中原地区,周原贺家的发现可能与殷商传统有关(《考古》第2期)。

马赛与张锦华撰文对关中地区墓葬所出的马鞍形饰进行了分析。此类物品有一定数量,但长期以来并不受重视,作者认为此类器物可能是一种吊坠,是从晚商时期随殷遗民一起传入关中地区,在先周文化遗址中并未发现,大体在西周中期消失(《文物》第12期)。

张家强、王源、雷兴山等人对荥阳娘娘寨遗址发现的墓葬进行了综合研究,他们将娘娘寨遗址的墓地分为两个阶段,认为城内和城外墓葬中的人群族属不同,城内埋葬殷遗民,城外则埋葬周系人群(《中原文物》第6期)。

王朝辉对北赵晋侯墓地M63出土的杨姞壶进行了讨论(《洛阳考古》第2期)。他重申了杨姞乃嫁至姬姓杨国的姞姓女子之意。M63 墓墓主身份与《史记·晋世家》所载晋穆侯夫人齐姜相匹配,而非杨姞。

韩巍撰文讨论翼城大河口墓地M1017、M2002两墓的年代(《青铜器与金文·第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他认为M1017铜器可分三组,但墓葬的埋藏年代只能依据最晚的一组霸伯盨、召簋、霸伯豆等器物,年代已进入西周中期偏晚的恭王时期。M2002年代略晚于M1017,年代也当在恭王时。同时,韩巍认为西周中期霸伯、霸仲虽为嫡亲兄弟,然等级差别显著,霸伯去世后,霸仲却伺机意图侵占大宗资产,挑战宗子权威,说明礼法制度在这一时期已经开始松动。

新公布的义尊和义方彝,在本年度引起较大的关注。韩炳华与张昌平相继撰文予以讨论,韩炳华认为该器中的丙族可能与旌介丙族之间关系密切,是成王时期的器物,体现了西周早期的殷遗民管理政策。张昌平对器物的年代判断与韩炳华相同,但他侧重于讨论两器的装饰风格,认为两器主体纹饰较为特殊,属于早商以来兽面纹传统的终结,开启了西周中期的列器制度先河(《江汉考古》第4期)。

杨文山撰文与庞小霞商榷邢国始封地的问题(《文物春秋》第2期),他对庞小霞否定邢国二次分封的问题提出质疑,认为邢国第一次受封为始封,封地为河南邢丘;第二次受命为迁封或称改封、再封,封地为河北邢台。

冉宏林对琉璃河墓地中随葬陶簋进行了讨论(《四川文物》第5期)。他认为,琉璃河墓地的商人和周人两大族群集团在是否随葬陶簋上判然有别,进而可以将随葬陶簋与否作为判断西周时期墓葬族属的一条重要标准,凡是随葬陶簋的墓葬其族属即为殷遗民。

申红宝则以铭文为依据讨论了昌平白浮墓葬的族属(《北方文物》第2期),认为白浮墓葬是商周时期“其”国首领或贵族墓葬,其族属既不是商人也不是周人,而是当地土著部落方国“其”族人。

吴尘昊对琉璃河燕国都城的发现与研究情况进行了综述(《北京文博文丛》第4期)。

曹斌对鲁北地区西周时期的文化因素进行了分析,认为鲁北地区的文化有周文化、商文化、本地因素、夷文化和混合型文化因素五种(《华夏考古》第6期)。周文化的比例随时代不断增加,而商文化则在不断衰退,本地文化始终占有一定比例。他还撰文对西周齐国疆邑进行了讨论(《古代文明研究通讯》第82期)。他认为,早期国家和诸侯国的疆邑包括中心都邑、其他居址和地缘边界三个内容和等级层级,地理空间变迁受到了政治过程的显著影响。商周之际让鲁北地区管理松弛,胶东的夷文化趁虚而入,从东至西越过潍河渗透至临淄地区。周初周文化进入鲁北,与夷文化、商文化、本地文化在临淄形成对峙。因此大城市内的文化面貌十分复杂。西周中期偏晚阶段开始,齐文化逐渐稳步扩张,商文化、本地文化迅速衰微,夷文化被完全排斥出去。西周晚期初临淄大城开始修筑,这一活动凸显了西周晚期的重大历史现象,临淄大城的中心地位开始突出。至迟在两周之际,齐国在鲁东南地区形成了政治文化和地缘环境上的双重边界。

陈小三对西周早期江陵万城铜器群进行了讨论认为这批铜器在造型、纹饰、生产技术等方面明显具有土著特征,说明当时当地存在青铜器生产中心,产品兼具周文化和土著文化两种因素(《江汉考古》第2期)。

笪浩波再次撰文讨论万福垴遗址发现的甬钟与万福垴遗址的关系(《考古学集刊·第22卷》)。他认为该遗址自西周早期晚段延续至西周晚期早段,文化发展与峡江地区关系密切,是一个新的地域文化类型。他认为新发现的楚季宝钟铸造于西周中期偏晚,铭文錾刻于西周晚期偏早,为了祭祀楚君熊扬而埋藏,祭祀人应该是万福垴的统治者熊挚。

王昌月以屯溪土墩墓为切入口讨论了休屯盆地的区域文明特征(《东南文化》第3期)。她认为屯溪土墩墓年代始于西周早期偏晚并延续至两周之际。八座墓葬的青铜器当是本地生产,休屯盆地的发展处于当地作为原始瓷与铜资源的流通重要节点之上。

杨文昊对西团山文化墓葬的毁器习俗进行综述(《文博》第3期)。他认为西团山文化墓葬有棺外毁器、棺内毁器和毁葬具三种形式,这种毁器除了意识形态的原因外,可能和西团山文化对器物改制习惯有关。

于孟洲、吴超明两人对十二桥文化早期遗存进行了系统分析,认为金沙遗址精品房阶段的遗存早于三星堆李家院子遗存,两者都属于十二桥文化早期遗存,该文化深受三星堆文化影响。在峡江至鄂西地区,该遗存的相似程度逐渐递减。精品房阶段遗存的出现,体现了三星堆聚落走向衰落,金沙聚落骤然兴起,说明成都平原早期青铜文化的第二阶段已经出现(《考古学报》第2期)。

李科伟对金沙遗址镂空圜底尊形器进行了分析(《洛阳考古》第2期),他认为此器不是实用器,而是与祭祀活动有关的特殊器物。

施劲松撰文讨论了成都平原先秦时期的建筑,并对十二桥文化时期的木构建筑进行了重点分析(《南方文物》第5期)。成都平原先秦时期的房址大致有三类。第一类主要是有墙基的木骨泥墙房址,为规模不等的居址;第二类是多有柱网结构的大型单体房址,可能为公共或礼仪性建筑;第三类为小型干栏式建筑。三类房址在宝墩文化、三星堆文化和十二桥文化时期同时存在。成都十二桥遗址出土的木构建筑与前述房址在形制、结构、建造方式等方面都不相同,结合所处环境及相关遗迹等,推测可能为濒河而建的某类特殊建筑。
 
( 常怀颖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原文刊于《古代文明研究通讯》2020年12月,总第87期)

责编:韩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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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常怀颖:2019年度夏商周考古发现与研究学习综述(上)发布于2021-05-07 08: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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