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文物》2020年第6期第63-72页,引用请参照原文
转引自汉语史与文献学微刊微信
西汉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简牍中有1200余枚竹简的内容为《诗》(下称“海昏《诗》”),简有三道编绳,完整简容字20~25字,保存较差,绝大多数简已残断。现仅据该批简初次清整时拍摄的红外照片中可辨识之简文,对其内涵作初步探讨。
据《史记·儒林列传》,西汉早期鲁人申公“独以《诗》经为训以教,无传,疑者则阙不传”“弟子自远方至受业者百余人”
一
以下先从海昏《诗》简的总目录探讨海昏《诗》之总体结构,并分析其结构上与今本《毛诗》(按:指《十三经注疏》本《毛诗》,下文仅称《毛诗》)之异同。
海昏《诗》简现存状况较好者,有相当一部分为置于此竹书前端的总目录
总目录的格式,还是分《风》《雅》《颂》三大部分排列,只是由于简已散乱,此三部分先后排列的次序尚待再考。《风》的目录按国别分组,《大雅》《小雅》《周颂》目录各以十篇或十一篇为一组, 《鲁颂》《商颂》均不足十篇,目录合为一组。每组目录各集中书写于若干简上,成为一相对独立单元。
在整个《诗》简总目前端则有此竹书名称、总章数与句数,简上端标有黑方块提示符号
▋诗三百五扁(篇) 凡千七十六章 七千二百七十四言(219)
目录计句数, 称 “言”, 不称“句”。在《风》《大雅》《小雅》《颂》各部分目录之前,亦分别用一简作为标题简,注明此部分的名称及总篇数,该简上端亦涂有黑方块提示符号,如:
▋颂卌扁 (篇) 凡七十章 七百卅四言(217)
▋大雅卅一扁 (篇) 凡二百廿三章……(188)
▋风百六十扁 (篇) 凡四百八十四章 二千四百□□□言(200)[6]
下面以《周颂》的目录(表一) 与 《大雅》“云漢十一篇” 的目录(表二)为例,说明海昏《诗》中各组诗的目录形式与其分组构成。
该目录的结构特点是:第一,首简是组名 [如以 “云漢十一扁(篇)”为此组的题目],取自首篇首章首句, 下面注明所包括的篇数、总章数与言数(即句数),该简上端涂有黑方块符号,《周颂》诸篇皆只有一章,故仅在目录后总计三组篇数; 第二, 下面各篇前面皆不出篇名,但每篇首章首简上端有“●”号,标志一篇之开始;第三,每章的“章名”,此暂称“章题”,一般取自该章首句,但如果下面各章首句与上面章的首句(或次句)有重合者,则多以该章第二64句(或第三句)为“章题”;第四,一篇内各章章题下注明该章句数。
《风》的总目残缺严重,使各国《风》的次序不能确知。各国《风》的目录前均有标题简,例如:
▋魏七扁(篇) 凡十八章 百廿四言(405)
▋秦十扁(篇) 凡廿七章 百七十七言(251)
《风》各组目录的格式可以《郑风》目录为例(表三,首简记组名及篇、章、言数总计,缺佚)。
仅由此《郑风》目录,亦可知《国风》各国之诗篇也是分别单独出目的,与《雅》《颂》目录同,其各篇亦不录篇名,每篇首简前标以“●” 号,依章序出“章题”,“章题”采自首句,下注句数,与上举《大雅》“云漢十一篇”同。
综合已知海昏简《诗》的总目情况,可知其总 体 构 成 接 近 于 《 毛 诗 》 ,如 总 篇 数 , 《 风 》 《大雅》《小雅》《颂》 等各部分的篇数, 《颂》《大雅》 的章数, 《风》 《颂》的分组、组名及每组内大部 分诗 篇 的 次 序 , 均 与《毛诗》相同。但是,亦可看到海昏《诗》与《毛诗》有以下几点不同。
第一,海 昏 《诗 》的 章 、句数与《毛诗》有一定差别(表四)。
第二,上文已提到,《颂》 《大雅》《小雅》与列国《风》亦多以十篇为一组, 但在总目中不以“什”为组名,而明言一组“十篇”或“十一篇”(按:在正文中, 在一组后计该组总章、句数时亦有以“什”称组名的); 总目录不录篇名,但列出各篇章题、句数,每章多以首句为章题。
第三,此简本中《大雅》 《小雅》亦于每组首篇首句中择两或几字为组名, 与 《毛 诗》同,但各组内所包含的诗篇及相互次序多有与《毛诗》不同者,如上举《大雅》目录有“云漢十一篇”以“云漢”为组名,不见于《毛诗》,可知海昏《诗》中《大雅》的分组、组 名、 各组所含诗篇及其次序不尽同《毛诗》。详见下文。
第四, 各组所含诗篇即使可能与《毛诗》相同,但各篇在组内次序亦不尽同,如由上引《郑风》目录可见《清 人》在两首《叔于田》之间,但在《毛诗》中,《清人》在此二首之后。
第五,由上举海昏《诗》目录亦反映出其作为章题的诗句有与《毛诗》不尽同者,如《毛诗》之《郑 风·大叔于田》 第二章第二句,是 “乘乘 黄 ”, 在 此 处 是 “乘 其 乘黄”。也有较重要的差异,如《毛 诗 》之 《大 叔 于 田 》 首 句 有 “ 大 ” 字,但在此《郑风》目录中作为章题 的 此 首 诗 的 首 句 只 作 “叔 于田”,前无“大”字。其实,陆德明《毛诗音义》即云:“本或作大叔于田者误。”[7]朱熹《诗集传》亦云:“陆氏曰,首章作大叔于田者误。苏氏曰,二诗皆曰‘叔于田’,故加大以别之。不知者乃以段有‘大叔’之号,而读曰‘泰’,又 加‘大’于首章,失之矣。”[8]在海昏《诗》中《郑 风》将两篇《叔于田》中间加一《清人》或有区分之用意。
第六,由上举《郑风》目录知海昏《诗》各篇中的章序有不尽同于《毛诗》的情况,如《郑风》中的《缁衣》二、三章与前一篇《叔于田》二、三章的次序皆与《毛诗》颠倒。
二
海昏《诗》简的正文部分保存状况总体上不如总目,残损严重,下文以正文中保存相对较好的《风》中的“會(檜)國”诗篇为例,说明此简本正文的布局、格式与注解方法(表五)。
由此简本《檜風》正文可知:第一,海昏《诗》正文以组为单元。每组前有组名与篇名目录,篇名亦是取自首章、首句或其中词语[9];第 二,组名上端标有较大的“●”号以为一组开始之提示;第三,每章均单起一简,上端皆有圆点“·”标志起首,末尾标以圆点“·”,其下注明该章章序、句数;第四,每篇结尾记篇名、章 数、每章句数与总句数[10];第五,一组结束后单起一简记组名,上端亦标以较大的圆点“●”作提示,组名下记所含篇、章、句数;第六,对诗中词语与文句所作注解,夹在正文中,注解文字大小同于正文(按:或在正文末一字右下角与注解文字末一字右下角加“∟”号以为间隔);第七,每篇末尾在记章、句数后,以极简短的两个或几个字对通篇诗的主旨做概括(例如上举《檜風》中《槢(隰)有長(萇)楚》篇末尾记“说 人”,《匪風》篇末尾记“刺上”)[11]。
正文格式中,篇末记篇名、章数与每章句数, 全组诗篇正文末尾记组名与总篇、 章、句 数,均近同于《毛诗》。但组前出组名、篇名目录,以及注解的方式与《毛诗》有别,篇末有扼要的主旨概括语亦不见《毛诗》。
由以上所举海昏《诗》简本正文之格式,知其结构相当严谨, 在当时文章主要凭借讲授、记录与辗转传抄于简册之方式流传的情况下, 严整的结构应是为了避免诗句的散失。
至于海昏《诗》正文中所夹带的对诗文的注解,可以再举出几个例子(右边附《毛诗》中毛传或间举郑笺,以兹对照(表六)。
海昏《诗》对诗的注解形式大致如表中所举诸文例,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字词的训解, 另一种是对诗句具体文义的说明。其训解字词与《毛传》有的相同,有的只是所用词语有别, 然其释义则相近。当然也有如上举诸例释义有差别者,或专注的重点不同者,或有为《毛传》 所未言者。其注解总的特点是较精炼,罕见论 诗写作之旨义,上文所引《史记·儒林列传》曾 云申公只讲授《诗》而“无传”,则这些注解或即其弟子所记录其讲授之语。上引《墓门》与《宾之初筵》的注解所引“传曰”涉及诗写作之旨意,未知是否为申公之语。《宾之初筵》注解中引《传》所言,以此篇为卫武公因饮酒而知错。朱熹《诗集传》在这篇诗后评诗之意旨曰:“毛氏序曰,卫武公刺幽王也。韩氏序曰:卫武公饮酒悔过也。今按此诗意,与大雅抑戒相类,必武公自悔之作。当从韩义。”[12] 唯此海昏《诗》所引《传》不知是否与《韩诗》之传有关。至于此简本中《墓门》注解所引“传曰”言及“晋大夫解居”,将诗联系及解居,亦见于东汉王逸《楚辞章句》中的《天问章句》,与《毛诗序》以为“刺陈佗”说不同,唯此处所引“传”为何家之说亦尚待考证。
三
海昏《诗》与《鲁诗》的关系,上文从注解形式角度略有涉及,如欲将之与《鲁诗》关系说得较为深切,则需将此简本与汉《熹平石经》所刻《诗》相印证。马衡《汉石经集存》力求从两方面复原《熹平石经》所刻《鲁诗》之面貌,一是用字,二是结构。在用字上,举出若干残石所余文字与《毛诗》用字之不同,并判定系《鲁诗》所用字。但将海昏《诗》同篇同诗句用字相对照,则多有不同(表七)。
以往研究者区分各家《诗》,着重于用字之异同,但上述情况说明,似难以断言某家《诗》必用某字,即使石经所刻《诗》与海昏《诗》同属《鲁诗》,在传抄过程中,异体字与假借字的使用也是不可避免的,而在师传过程中亦有因对字词理解不同而采用异文之可能[13]。石经在上石前也可能对用字做过一番规范性的处理。相对而言,从《诗》的结构上似更能找到诸家不同文本之差异。马衡从石经残文中悉心考证所刻《诗》的篇章结构与《毛诗》之区别,做出如下重要的推断。
其一,《毛诗·小雅》 中 “南有嘉鱼之什”各 篇,《鲁诗》多列入“甫田之什”中,如《湛露》次 《瞻彼洛矣》之后,《彤弓》次《宾之初筵》之前。又,“《吉日》下接《白驹》,与《毛诗》篇第不同”。其二,《鲁诗》之《大雅》篇次,《灵台》在《思齐》之 前,以《旱麓》《灵台》《思齐》《皇矣》为序;《生民》《既醉》《凫鹥》《民劳》四篇相次,《桑柔》《瞻 卬》《假乐》三篇相次与《毛诗》篇第不同;《韩 奕》《公刘》相次;《板》《荡》二篇相接,其中当无“荡之十”。
海昏《诗》的情况是否与马衡所云相同呢?在海昏《诗》总目中,《小雅》部分主要是“嘉鱼十篇”“甫田十篇”两组所收诗篇与次序不尽同于《毛诗》。现将这两组诗篇名依次排列(表八,右侧是《毛诗》诗序,以便比较)。
海昏《诗》中,《毛诗》收入“嘉鱼之什”的 《湛露》与《彤弓》两首被收在“甫田十篇”,合于马衡所云汉石经情况,而且这两首诗在“甫田十篇”中的位置也符合马衡之推断。此外, 《毛诗》“鸿雁之什”中的《白驹》,在海昏《诗》 中,亦确在“嘉鱼十篇”的《吉日》下。《毛诗》 “甫田之什”中的《青蝇》在海昏《诗》中则归入“鸿雁十篇”。海昏《诗》总目中、《大雅》部分之分组、组名与《毛诗》有所不同[14],上文已经言及。现将海昏《诗》中《大雅》三组组名、所收诗篇、篇序及其与《毛诗》之关系示如表九。
由此表可知上引马衡考证 《熹平石经》所言及之《大雅》诸诗篇之次序,以及无“荡之什”之论断,皆恰与海昏《诗》中《大雅》目录所示情况相合[15]。
此外,马衡分析《熹平石经》诗碑篇题,认为其各组组名当写作“诗国风王国第六”“诗小雅鹿鸣之什第十六”等形式,即明示各组在全诗内的次序,此点未见于海昏《诗》简本目录与正文。 但马氏所指出的“惟每章之末空一格,旁 注‘其一’、‘其二’字”为《毛诗》所无,此种章末记章次的格式,正见于海昏《诗》。
海昏《诗》与汉《熹平石经》在编排结构上的基本吻合,证明了马衡对《熹平石经》所刻《诗》结构的推断均甚正确,同时亦为证明海昏《诗》属《鲁诗》提供了相当重要的证据。
以上通过对海昏《诗》简本总目与正文的分析,概括地说明了该简本的总体结构、分组、篇章布局与正文及注解的形式,并简略地从这几个方面探讨了此简本与《毛诗》在上述诸方面之异同。如本文开头所云,以上论述皆仅是以海昏《诗》简出土后初次清理时所拍红外照片为据的。全部《诗》简尚待进一步的修复、整 理、拍照与相关数据的提取,待这些工作完成后,应会对海昏《诗》有更深入的了解。
此外, 还需要说明的是, 仅就上举海昏《诗》简本与《毛诗》对比,即可以看到此简本存在着较多的异文,限于本文篇幅,未对此作进一步的说明。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异文并不限于假借字与异体字, 也包括音义不同的字,有可能反映了两种文本诗意的差别,为《诗》学研 究开辟了新课题[16]。再者,关于海昏《诗》与《鲁 诗》的关系,上文虽通过将海昏《诗》简本与马衡《汉石经集存》所钩沉与整理出的石经本相对照,初步证明海昏《诗》确与石经本在结构上基本相合,为海昏《诗》确与石经本《诗》同属《鲁诗》提供了重要的证据,但也还有待再作更细致的考证。随着对海昏《诗》简下一步修复与整理工作的展开,也将为上述研究工作提供更多的资料。
[1] 《史记·儒林列传》,第 3121 页,中华书局,1959年。本文所引皆据此版本,不另注。
[2] 《汉书·儒林传》,第 3609 页,中华书局,1962 年。本文所引皆据此版本,不另注。
[3] 马衡《汉石经集存》,科学出版社,1957 年。
[4] 见存于红外照片编号的两个区间内,即 933-11Ⅱ 区的 172~200 与 208~216, 后面的阿拉伯数字是照片版号,每版有简 15 枚。
[5] 本文第一部分所引简号均在 933-11Ⅱ区间,其后的阿拉伯数字是简号。
[6] 由上举目录中《风》《大雅》《颂》的篇数与总篇数,亦可推出《小雅》当 为七十 四篇 ,与今 本毛 诗同。这一情况《文物》2018 年 11 月所刊《江西南 昌西汉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简牍》 一文已有说明,但该文言“国百六十扁(篇)”,应更正为“风 百六十扁(篇)”。
[7] (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毛诗音义》,第 64 页,中华书局,1983 年。
[8] (宋)朱熹集注《诗集传》,第 49 页,中华书局,1958 年。
[9] 《文物》2018 年 11 期所刊《江西南昌西汉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简牍》文,言《诗》简本篇题与《毛诗》多数取自首章首句不同,而是可取自其他章、句,所云不确,宜更正。该文云“篇题”实是指“章题”。从简文可知,其篇题取法应大致同于毛诗。
[10] 上举“會(檜)國”中《匪風》篇末简尾部仅注明“其三”,未写末章句数。在“三”字右下角标有“└”号。此种情况亦见海昏《诗》其他诸篇。
[11] 每篇末尾对诗主旨之概括语,又如(以下简号均 属 933-13 剖面一区内):“故(棫)濮(樸)五章 章四句·凡廿句道述”(75)、“……其四∟伯兮四章 章四句·凡十六句 说人”(106)、“……之子無带 ● 其三└有狐三章 章四句·凡十二句 说人” (186)、“……四章六句·凡廿四句 剌诸侯不朝” (416)、“……復我父 ● 其三└黄鸟三章 章七句·凡廿一句 家辭”(449)。
[12] 同[8],第 165 页。
[13] 虞万里《从熹平残石和竹简〈缁衣〉看清人四家〈诗〉研究》亦指出“相对而言,四家《诗》以师说异同为重,文字出入为轻”,《榆枋斋学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年。
[14] 海昏《诗》与《毛诗》在分组上的差异,当本自于 各自对诗义理解的不同。 海昏《诗》“文王十篇” 所收诗同《毛诗》,盖因此十篇皆颂文王及武王;按《毛诗序》“云汉十一篇”其中主要包含所谓戒成王、美宣王的诗篇,而“生民十篇”中的诗则多包含有《毛诗序》所谓“刺”厉王、幽王之诗。海昏《诗》未必同意《毛诗序》的看法,但这种分组方式也可能有类似的考虑。
[15] 《左传》隐公三年记“君子曰”,有“《雅》有《行苇》 《洞酌》”句。学者认为此二篇可能是相次的。参见赵茂林《〈鲁诗〉〈毛诗〉篇次异同原因考辨》,《孔子研究》2016 年第 1 期。此所云也正合于海昏《诗》中这两篇的次序。
[16] 1977 年 8 月阜阳双古堆一号汉墓出土有《诗》残简,其文本亦与《毛诗》等诸家文本有较多异文,整理者已指出研究这些异文的重要性, 认为异文的研究为探求《诗》义别开门径,也是研究汉代语言文字的重要素材。参见胡平生、韩自强《阜阳汉简诗经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年。
若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
开卷有益
朱凤瀚,西汉,海昏侯,刘贺,毛诗,诗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拨打网站电话或发送邮件至1330763388@qq.com 反馈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题:朱凤瀚:西汉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竹简《诗》初探发布于2021-06-20 10: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