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宅风水 · 命理智慧

折中》的作者李光地(清代),遍采诸家大儒之说,考订古今,洋洋凡百万言。虽阐幽发微,却通俗易懂,不可多得。今人读易,多因少古文功底,望文生义,难解义趣。读此书,恰似与古之学者同习易经,事半而功倍。诚为学易者必读,研易者案头必备之典籍。详研之,易之精微尽在其中矣。

大过  .  栋桡 利有攸往 亨

胡氏炳文曰:既曰“栋桡”,又曰“利有攸往亨”,何也?曰:“栋桡”,以象言也,利往而后亨。是不可无大有为之才,而天下亦无不可为之事,以占言也。

何氏楷曰:“栋”,《说文》谓之极,《尔雅》谓之桴,其义皆训中也,即屋之脊檩。唯《大过》是以“栋桡”,是以“利有攸往”,唯有攸往,是以“亨”,《翼传》乃字当玩。卦辞言栋,概指二三四五言也。爻辞专及三四者,举中枢也。

初六 . 藉用白茅 无咎

本义:当《大过》之时,以阴柔居巽下,过于畏慎而“无咎”者也,故其象占如此。“白茅”,物之洁者。

程传:初以阴柔巽体而处下,过于畏慎者也。以柔在下,用,茅藉物之象,不错诸地而藉以茅,过于慎也,是以“无咎”。茅之为物虽薄,而用可重者,以用之能成敬慎之道也。慎守斯术而行,岂有失乎?《大过》之用也。《系辞》云:“苟错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术也以住,其无所失矣”,言敬慎之至也。茅虽至薄之物,然用之可甚重。以之藉荐,则为重慎之道,是用之重也。人之过于敬慎,为之非难,而可以保其安而无过。苟能慎斯道,推而行之于事,其无所失矣。

集说:胡氏瑗曰:为事之始,不可轻易,必须恭慎,然后可以免咎。况居《大过》之时,是其事至重,功业至大,尤不易于有为,必当过分而慎重,然后可也。苟于事始慎之如此,则可以立天下之大功,兴天下之大利,又何咎之有哉?

朱氏震曰:茅之为物薄而用重,过慎也。过慎者,慎之至也。《大过》君子,将有事焉,以任至大之事,过而“无咎”者,其唯过于慎乎!过非正也,初六执柔处下,不犯乎刚,于此而过,其谁咎之?

赵氏玉泉曰:当过时而阴居巽下,是以过慎之心任事,谨始虑终,无所不至。如物措诸地,又藉之以白茅焉,如是则视天下无可忽之事者,举天下无不可为之事,身无过动,行无败谋,何咎之有?

案:胡氏、朱氏、赵氏说,极于卦义相关。盖《大过》者,大事之卦也。自古任大事者,必以小心为基,故圣人于初爻发义。任重大者,栋也;基细微者,茅也。栋支于上,茅藉于下。故《系传》云:“茅之为物薄,而用可重也”,正对栋为重物、重任而言。

九二 . 枯杨生稊 老夫得其女妻 无不利

本义:阳过之始,而比初阴,故其象占如此。“稊”,根也,荣于下者也。荣于下则生于上矣。夫虽老而得女妻,犹能成生育之功也。

程传:阳之大过,比阴则合,故二与五,皆有生象。九二当《大过》之初,得中而居柔,与初密比而相与。初既切比于二,二复无应于上,其相与可知。是刚过之人,而能以中自处,用柔相济者也。过刚则不能有所为,九三是也。得中用柔,则能成大过之功,九二是也。杨者,阳气易感之物,阳过则枯矣。杨枯槁而复生稊,阳过而未至于极也。九二阳过而与初,老夫得女妻之象。老夫而得女妻,则能成生育之功。二得中居柔而与初,故能复生稊,而无过极之失,无所不利也。在《大过》阳爻居阴则善,二与四是也。二不言方言无所不利,未遽至吉也。“稊”,根也,刘琨《劝进表》云:生繁华于枯黄,谓枯根也。郑康成《易》亦作荑字,与稊同。

集说:司马氏光曰:《大过》刚已过矣,止可济之以柔,不可济之以刚也。故《大过》之时,皆以居阴为吉,不以得位为美。

杨氏时曰:闻之蜀僧云,四爻之刚,虽同为木,然或为杨,或为栋。栋负众榱,则木之强者也。杨为早凋,则木之弱者也。此卦本末皆弱,二近于本,五近于末,故均为木之弱也。

项氏安世曰:二五皆滨于泽,杨,泽木也。当《大过》之时,故称枯焉。过则木枯也。

王氏申子曰:《大过》诸爻,以刚柔适中者为善。初以柔居刚,二以刚居柔而比之,是刚柔适中,相济而有功者也。其阳过也,如杨之枯,如夫之老。其相济而有功也,如枯杨而生稊,如老夫得女妻。言阳虽过矣,九二处之得中,故“无不利”。

胡氏炳文曰:巽为木,兑为泽,杨近泽之木,故以取象。枯杨,大过象;稊,初在下象;老夫,九象;女妻,初柔在下象。九二阳虽过而下比于阴,如枯阳虽过于老,稊荣于下,则复生于上矣。老夫而得女妻,虽过以相与,终能成生育之功。无他,以阳从阴,过而不过,生道也。

九三 . 栋桡 凶

本义:三四二爻,居卦之中,栋之象也。九三以刚居刚,不胜其重,故象桡而占“凶”。

程传:夫居大过之时,兴大过之功,立大过之事,非刚柔得中,取于人以自辅,则不能也。既过于刚强,则不能与人同。常常之功。尚不能独立,况大过之事乎!以圣人之才,虽小事必取于人,当天下之大任,则可知矣。九三以大过之阳,复以刚自居而不得中,刚过之甚者也。以过甚之刚,动则远于中和,而拂于众心,安能当大过之任乎?故不胜其任。如栋之桡,倾败其室,是以凶也。取栋为象者,以其无辅而不能胜重任也。或曰:三巽体而应于上,岂无用柔之象乎?曰:言《易》者贵乎识势之重轻,时之变易。三居过而用刚,巽既终而且变,岂复有用柔之义?应者谓志相从也,三方过刚,上能系其志乎?

集说:俞氏琰曰:卦有四刚爻,而九三过刚特甚,故以卦之栋桡属之。

吴氏曰慎曰:九三“栋桡”,自桡也,所谓太刚则折,故《彖》有取于“刚过而中,巽而说行”也。

九四 . 栋隆吉 有它吝

本义:以阳居阴,过而不过,故其象隆而占“吉”。然下应初六,以柔济之,则过于柔矣,故又戒以有它则吝也。

程传:四居近君之位,当《大过》之任者也。居柔为能用柔相济,既不过刚,则能胜其任,加栋之隆起,是以吉也。隆起,取不下桡之义。《大过》之时,非阳刚不能济,以刚处柔为得宜矣。若又与初六之阴相应,则过也。既刚柔得宜,而志复应阴,是有它也。有它则有累于刚,虽未至于大害,亦可吝也。盖《大过》之时,动则过也。有它,谓更有他志。吝为不足之义,谓可少也。或曰:二比初则无不利,四若应初则为吝,何也?曰:二得中而比于初,为以柔相济之义;四与初为正应,志相系者也。九既居四,刚柔得宜矣,复牵系于阴以害其刚,则可吝也。

集说:刘氏牧曰:《大过》之时,阳爻皆以居阴为美,有应则有“它吝”。

李氏过曰:下卦上实而下弱,下弱则上倾。故三居下卦之上,而曰栋桡凶,言下弱而无助也。上卦上弱而下实,下实则可载。故四居上卦之下,而曰“栋隆吉”,言下实而不桡也。此二爻当分上下体看。

胡氏炳文曰:屋以栋为中,三视四则在下,栋桡于下之象。四在上,栋隆于上之象。

吴氏曰慎曰:三四居卦之中,皆有栋象。三桡而四隆者,三以刚居刚,四以刚居柔,一也;三在下,四在上,二也;三于下卦为上实下虚,四于上卦为下实上虚,三也。

九五 枯杨生华 老妇得其士夫 无咎无誉

本义:九五阳过之极,又比过极之阴,故其象占皆与二反。

程传:九五当《大过》之时,本以中正居尊位,然下无应助,固不能成《大过》之功。而上比过极之阴,其所相济者,如枯杨之生华。枯杨下生根稊,则能复生,如《大过》之阳,兴成事功也。上生华秀,虽有所发,无益于枯也。上六过极之阴,老妇也。五虽非少,比老妇则为壮矣,于五无所赖也,故反称妇得。过极之阴,得阳之相济,不为无益也。以士夫而得老妇,虽无罪咎,殊非美也,故云“无咎”“无誉”,《象》复言其可丑也。

集说:沈氏该曰:九二比于初,近本也,“生稊”之象也。九五承于上,近末也,“生华”之象也。

何氏楷曰:“生稊”则生机方长,“生华”则泄且竭矣。二所与者初,初,本也,又巽之主爻,为木、为长、为高;木已过而复芽,又长且高,故有往亨之理。五所与者上,上末也,又兑之主爻,为毁折,为附决,皆非木之所宜;木已过而生华,又毁且折,理无久生已。

上六 . 过涉灭顶 凶 无咎

本义:处过圾之地,才弱不足以济,然于义为“无咎”矣。盖杀身成仁之事,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上六以阴柔处过极,是小人过常之极者也。小人之所谓大过,非能为大过人之事也。直过常越理,不恤危亡,履险蹈祸而已,如过涉于水,至灭没其顶,其“凶”可知。小人狂躁以自祸,盖其宜也。复将何尤?故曰“无咎”,言自为之,无所怨咎也。因泽之象而取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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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先贤解《易经》之三十一 泽风大过!发布于2024-02-05 12: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