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四经,是一本“治国之本”的书,出自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一大批帛书,据查系汉文帝时下葬之物(公前18已有2200年历史)。出自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底本残缺,后经专家鉴定,认为此书是失传已久的《黄帝四经》。
黄帝时期处于父系社会早期,或者说是处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社会大变革时期。
93岁的台湾史学家王寒生先生云:黄帝四经出土,如老祖再降人间,这是可幸的,凡是黄帝子孙们,全当雀跃鼓舞。
黄老之学:主张清静无为、以柔制刚、以静制动、以退为进、以守为攻、刑德相辅。
自此“黄老之道”+“老庄之道”+后世魏晋时期的“玄学之道”即是道家的全貌。
《黄帝四经》又称《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包含四部经典:《经法》、《十大经》、《称经》、《道原经》。
“经法”篇(道法 国次 君正 六分 四度 论 亡论 论约 名理)
主要讲治国必须依靠道的规律来进行法治。
“十六经”篇( 立命 观 五正 果童 正乱 姓争 雌雄节 兵容 成法 三禁 本伐 前道 行守 顺道 名刑)
主要讲政治、军事方略。
“称”篇
主要讲平衡,施法有度。
“道原”篇
主要讲道的本质,宇宙观。
《经法》篇 道法
道法即遵循社会规律制定的治理国家的法则。
规律:1、反复出现2、人心的利益动机。
统治者根据自然运行的规律,了解君道和臣道和民众所应存在的分界,又能详察万物发生及终结的内在原因,虽贵为天子却从不以天地万物的主宰自居,即能深远广泛的体悟万事万物,又能根据此规律制定相应的法则来对人们的丑恶行为进行约束,并且还能以身作则制成为天下的楷模。
作为宇宙本原的道产生了各项法度,法就像绳墨辨明曲直一样决定着事物的成败得失。因此既然制定了各项法度就不可违犯,法度一旦设立便不可废弛。所以说如果能够以绳墨法度自正,然后就可以识天下万物之理而不会迷惑。
宇宙万物万事都生于道,其死生成败都是由道决定的。祸福同出一门,人们却不知道它们产生的原因。 要想明白死生、成败、祸福的道理,只有依靠道了。依靠道,就能把握所出现的细微事物的形和名,形和名的观念一旦确立,那么是非黑白的分界也是随之确定了。所以懂得大道的人示范天下的便是变通而不固执,功成而不依赖它,顺时而动不妄为,处事公正不以私意。因此天下之事便可以在形名确立、名实相符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地得到治理。各项法令制度都已确立,官职都已建置,那么天下万物就都在正道中了。
天地之间存在着永恒的规律:
1.天下百姓各自从事着自己的本职,贵贱高低也都有它们确定的位置,使用下臣有确定的方法,统治百姓有既定的守则。
2.日月星辰运转,四季更迭,日夜交替,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柔刚转化,阴阳生死天地间所存在的固有规律。
3.男耕女织是老百姓所从事的固定工作。
4.有才德和无才德的人不能处于同等的地位,就是贵贱都有它们确立的位置。
5.选任官吏时,职位的高低要与他们的能力相符,这便是使用下臣的确定方法。
6.去私门而行公道,这是统治人民的既定守则。
7.如果一旦出现了不正常或超越了常规的事情,就要相应地采取非常规的手段加以控制。
而治理国家所使用的常规和特殊方法是因事而施的,明白了这一点,那么判定事物时也就不会发生偏颇了。
事物无论巨细大小都有它们各自存在的理由,而逆顺死生等一切情况的发生都是由事物本身的性质决定的;根据性质就可以准确界定事物的名称和概念了,因而也就可以对该事物做出正确处理。
《经法》篇 国次
国家治理法度需行使得当,天下才能够安定,才能够稳固和兴旺,统治者不固执已见,遵循事物变化发展的自然规律来办事,就会得到天助,反之实施极端政策国家必会灭亡。
攻打别的国家要在他由强转弱之时,一鼓作气,使其成为废墟。在敌国尚处于强盛时,要谨慎地避开它。
兼并他国之后应要拆毁它的城郭,焚毁它的钟鼓,均分它的资财(不可独占),散居其子女后代,再派有贤能的人去治理这个国家。
五逆:
1、君主驭下无术,臣下结帮营私,党派纷争,则必有内外相攻之患,必导致国家大乱。
2、在诛伐征讨敌国时,要结合自己的能力及这个国家的状况,以利他心讨伐,违逆诛伐之道,必受其殃。
3、重视农业务耕农桑,不可荒废田地使民饥荒,违反耕种之宜,必导致饥馑年荒。
4、讨伐他国时机成熟,因以农时为重,失度失土就流失了。
5、为政治民,不可偏执一己之私。偏执己见,必失民心。
《经法》篇 君正
主讲:君主为政治国
治内(文):依法办事,公正无私,赏罚分明,任意妄为便能取信于民,有节度地征收赋敛,不侵占百姓的农时,国家的政治才能安定。
治外(武):广招天下骁健之士,抵御外敌,并赏罚相济,恩威并施,万事都可以成功。
文武共举,天下归顺,发号施令能够合于民心,人民才能自觉地听从命令。君主如能德施天下,秉公执法,那就会得到百姓的爱戴拥护。
君主为政治国的方针:
第一年遵从百姓的风俗是为了是顺应民心。
第二年选拔有德能的人为官吏是通过施爱于民以激励其奋勉。
第三年要使民富足是要废除山泽之禁及关口市场的征税。
第四年要想有效地发号令,就要以伍连坐的方式将人们组织起来,并挑选人才去管理他们,使贤与不贤的人各有等差。
第五年以法律治理百姓,有罪必罚,不可姑息。
第六年百姓有了敬畏心理便不敢再去触犯刑罚。
到了第七年便可以率民出征并战胜强敌,这是因为百姓会出死效力。
《经法》篇 六分
主要讲君臣之道。根据六顺与六逆是决定国家存亡兴坏的分界,君主掌握判断六顺、六逆的标准,并以此来施行生杀、赏罚及果决征战。
什么样君主,就会有什么样的臣民,好比什么样的家庭就出什么样的人。
称王天下的人,看轻一城一地而重视士人的归附,这样就使国家稳固而自身安逸;看轻财利而尊重知识,所以功成而财生;卑屈己身而尊重有道之人,所以能使自身显赫而令行天下。
君王们不仅要有德,还要要懂怎样驾驭臣下,压制人民的一套手法和权术。
作天下之表率,要行事得当,行使国君的职权。大臣必须会恭敬,不敢蒙蔽君主。下属和顺,不敢欺蒙其上,百姓和睦甘愿为国君效力,地域广大,民人众多,军队强盛,可无敌于天下。
六种悖逆
1.第一是太子具有了君父的权威,这就称作逆上,会使群臣不能与君主一心一德。
2.第二是大臣具有了君主的权威,这就称作大臣遮蔽了君主的威望,上述两种情况,发生在大国会使大国削弱,发生在中等国家会使中等国家破败,发生在小国会使小国灭亡。
3.第三是谋臣有外心兼为他国设谋,这是违反常规的,国家将不安宁。此种情况发生在大国会使大国面临危险,发生在中等国家会使其削弱,发生在小国会使其破败。
4.第四是君主失去王位,大臣还能尽职,这就称作君主尚有依托,但已接近祸患了,此种情形,发生在大国是令人担忧的,发生在中等国家是很危险的,发生在小国会使其削弱。如果君主失位,而且大臣失职,那么国家就失去了生存的根基,根基一失,国家也就将受到绝大的损害了。此种情形,发生在大国会使其破败,发生在中等国家会使其衰亡,发生在小国会使其覆灭。
5.第五是君主行为暴戾,臣下位次混乱,这就称为万事荒废不可救药,外患内乱必接踵而至,违背天理天必降灾,这种情况,无论发生在什么国家都会灭亡。
6.第六是君主、后妃分争权力,导致国家出现二主,这就使国人迷惑无所适从,国家因此会有兵乱,这种情形,发生在强国会使其破败,发生在中等国家会使其衰亡,发生在小国会使其覆灭。
六顺
1.君主不失其位,国家便具备了存在的根基;
2.而如果大臣不能尽职,这就使君主失去了依托,这样的话,国家还可以在忧患中继续生存。
3.君主慈惠爱下,大臣忠心事上,则国家安定。
4.君主大臣名副其实,不相僭越,君上臣下一心一德,则国家强盛。
5.君主理政秉法执度,大臣行事遵循事理,则国家昌盛称霸天下。
6.君主居得其位,大臣团 结在君主周围,这样便可称王天下。
《经法》篇 四度
施政的四个原则:君臣不得易位;贤与不贤不能并位;动静有时;生杀有度。违背四度是叛逆、动乱、背时、暴乱产生的原因。审知四度可安定天下,可安一国。
四度:
1、君主和臣子各安其位则上下安定,如不能站对自己的位置,臣子想站君位为逆,国家失去了根本;
2、贤能的人和不贤能的人各安其位则万事都可得到治理,混乱了贵贱则使人迷失自我;
3、耕战参合于天时地利就称作“文”得当则政令清明,征用劳役而违反农时的规律为逆,则失去生存这资本;
4、伐乱止暴合于天道就称作“武”得当则国家强大,滥杀无辜,赏罚不分明就叫暴戾,便失了民心。
不要从死亡的角度去阻止新生,不要从永生的角度去阻止死亡,秉承阳气极盛时,反有阴气孕育着,在阴气极盛时,却有阳气萌生着的阴阳变化规律。
因此在他国阳极阴生时,要果断地讨伐开始走向衰落之阳,而在讨伐阳极阴生时,要及时扶植新生之阴。顺应天道,诛伐必然要灭亡的国家,这叫“武”。在武功杀伐之后继之以文德安抚,这样做就会成功,而使用二分文德一分武治理就可以称王天下。
守雌节者虽无忧患却能居安思危,祸患未至却能随时警惕,这便是雌节的含义。而恃雄节者却正相反,祸患已经临头还丝毫意识不到。
自《十大经》篇 雌雄节
凡自我炫耀、自以为是、自我夸耀,倨慢不逊,都称之为“雄节”;
凡宛顺、温 和、谦恭、卑让的,都称之为“雌节”。
名声与功绩相符合则顺应天道长治久安,否则必有祸患;贪欲黄金珠宝而不与他人分享,这是埋下怨恨的祸根;贪欲女色被其蛊惑其心,便是滋生乱政的开始。以上当众人开始埋怨是祸根,就有生乱的苗头,即便有圣人在的国家,也仍然难以为这样的君主出谋划策了。
《经法》篇 论
人行禽走,鸟飞虫动,天下万物都能安顺其心,安守其性。
八政:
道生出日月星辰,定立阴阳便形成八政
太阳东升西落,南行北折。
月亮有盈亏满损,十五饱满,初一消失。
众星运行各有度数不离失它们的运行轨道;
日月星辰并使陰陽定位,便有了昼夜。
阴阳,生杀的交替转化更替。
八政得以建立,这样四时节候皆有定则,动静进退各得其序,适度与非适度都有定位。
七法:
1.上天建立八政、颁行七法,万事万物的明了和确定的特性,是自然规律决定的。
2.万物万事所具有的恰当适度是由天道本身的度数决定的。
3.事物都具有信实的特性,这是因为天道运行本身就具有确切的周期性。
4.事物发展到极端就必然向相反的方面转化,这是道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
5.事物都具有必然性,这是由天道本身的命数决定的。
6.事物都具有顺正的特性,这是由天道本身的守则决定的。
7.事物各自守其常规,这是由于天道能使万物各安其性。
作为君王,应深悉:强大产生威严,威严产生恩惠,恩惠产生端正,端正产生宁静。诸事宁静则心情平和,平和则安宁,安宁则内心空灵无欲。心境空灵则清明,内心清明则神通达,神通达则慧致,慧智则不迷惑。
治国的六种道术,可以称王天下了。
一是观察入微,可知一个国家的死生征兆;
二是综合分析,客观因素;
三是适时而动,击败强大而振兴弱小;
四是看规律进行决断,不会混淆是非的界线;
五是善于应变,扫灭腐朽而培养新生;
六是赏罚威惠交替变化,就能兴善除恶。
决定国家治乱的三种名实关系:
一是形名正定,名实相副,则法度就能得以建立国家得以安定;
二是形名不正,名实不副,则法度荒废并且国家混乱;
三是无视形名,名实扫地,则国家虽强,也会灭亡。
违逆自然社会规律、顺应自然社会规律
1.使人民从戎征战或务农违背天时,又不能因地制宜种植植物,这便是违逆自然规律。
2.大臣不亲近君主,下属不亲近上级,各行各业的人不专心于各自的本职工作,就是违逆了社会规律。
3.违逆自然社会规律的国家就是腐朽没落的国家,这样的国家就要去讨伐。
在天下发生战事时,发动人民从事征战,则天下百姓无不听命;在天下太平时让百姓安心从事生产,则天下人都会安居乐业。
名实相副则国家安定,名实不相副则国家出现纷争。
所谓名称是根据万物的具体性质自然界定的,万物在名称的规范下自然得到正定,万事也会在名与物相副的情况下自然得以安定。
懂得了“三名”就可以完全了解事物的虚实真伪了。
在征伐腐朽国家的具体战术上,兵力充足要装出兵力不足的样子,而在兵力缺乏时要装出兵力充备。这样,国家就会昌盛,敌国就会灭亡。
《经法》篇 亡论
阐述国危、君灭的道理
凡是做了不该做的事情,违反了天理的人或国家,必然受到上天的惩罚。
五种情况自取祸患的做法:
1.一个国家具备了六逆的现象就会形成的六种危险和危害,这个国家就会灭亡。
① 防守一方如果仅仅凭藉地势险要,城郭牢固势必有被侵削之危,进攻一方倘若完全依仗军事上的强大必定会由强变弱。还需补充(《经法》篇 国次)
② 国家受到侵犯,君主不专心如何坚固防守,属下也只是随意划分管界但求自保。援救他国却不能使之免于危难,反而给自己国家招来祸患。
③ 出兵不讲事理,征伐不合天道,上天就会降大祸。举动不违天道,就会得到天助。举动确实违反了天道,国家的命数也就不长了,还会受到上天的重罚。当事物运行变化到极点时,人们就必须安静下来,动静进退必须符合适度。而事物已发展到极点人们却还不能静息下来,这就会失去天助。动静进退不合适度,这是违背天命的。
2.一个国家出现了肆意惩罚杀戮三种无罪的人的情形,这个国家就会濒于死地,这是因为废弛法令的国家必然灭亡无疑。三不杀:一是肆意杀害贤良,二是杀戮已经归降的人,三是对无罪之人滥施刑罚。
3.一个国家出现了三个方面者壅塞不通的情况,就会丧失国土,更换君主。
三壅:以后妃为代表的外戚势力过大,这就叫闭塞不通。朝官的权威过大就称为逆上;外戚和朝官权威都过于强大,君主就会势单力薄。在这种情况下统治国家,防守不会牢固,攻战不会取胜,这就是“一壅”。外戚权臣们假藉中央的名义来命令地方就会使地方迷惑,以地方势力来挟制中央就称为乱臣贼子。地方与中央分争权力,国家就会受到损害。这就是“二壅”。后妃一人控制君主,就比喻为遮蔽日光。后妃为首的外戚势力以及朝官势力两方面对君主实行封锁,这就形成了严惩的壅蔽态势。一旦权臣势力与后妃为首的外戚势力勾结在一起,那么国家也就要更换君主了,这就是“三壅”。
4.一个国家的君主具有三种恶德的话,就会自己招来祸殃。君主骄溢,必被戮而死;臣下骄奢,必有就刑之殃。只重武功而轻视文德的国家会受到极大的损害,各种等级制度和法令条文不能正定的话会导致国家灭亡。
三恶:一是恃勇好战,专嗜杀伐。二是倒行逆施,妄杀贤良。三是无视法纪随心所欲。
5.贪图整个天下的财利,就会承受天下的灾患;贪图一国的财利,就会承受一国的祸患。与别国签订了盟约中途背叛了人家,这就叫作反复善变。讨伐有罪之国,见到利益便中途而返,退出盟国不再与其讨伐,这就叫作不恭行天罚。杀戮迫害自己的亲属,这就叫做肇始祸乱的罪魁。与臣下有约定却不守信义,这就叫充当引起怨恨的媒介,会导致本国灭亡,本已衰败了的敌国也会因此重新兴盛。
《经法》篇 论约
讲述:万举不失理,论天下不而无遗策。
一切举措都会合理,谋虑天下万事都不会失算。
顺应天道便得以生存,吻合天道方能成就功业,违逆天道便会灭亡,迷失天道则一事无成。
统治在观照天下的时候一定要首先详细考察事物起因,审核他们的形和名。形与名确定了,那么背理还是合理也就有了区分的标准,死亡与新生也就有了确切的分际,存亡兴衰也就有了定位。然后再参照天地自然规律,就可以确定祸福死生存亡兴衰的原因所在了。
《经法》篇 名理
讲述道的本质和功能。
道是天地间各种神明力量的本原,神明的力量无所不在,既存在于事物的法度之内又表现在事物的极限之中。道产生的时候已超脱于天地之间,没有人知道他真实的样子,道没办法用言语来表述,万物都有它定数。宇宙、阴阳、万物都是由它化生的。当行为合法时,道运用起来就很安稳,神明就会来相助。
因为人们不能完全认识“道”,所以违反常规的事情时有发生;不能认识“道”,悖逆之事因之而起,刑罚的滥施也由此产生。其结果自然是自取其祸。
维护悖逆,损害顺正,离散亲族而破坏根本,攻伐盟友而毁其依托。上述诸“逆”其结果必然是一切混乱而最终一事无成。
事情一旦发展到满盈极盛就会走向反面——毁败就会到来;人如过度骄横志满也会走向反面——危殆马上临头;众物过分生长而超出准限——离死灭就不远了。上述三事都是其自身的运动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准度,如此而欲成其事功是绝对办不到的;非但如此,尚有祸患随之。
刚强有力却表现为虚弱无能可以生存,虚弱无能却显示为刚强有力必定败亡。尊崇柔弱的会得吉而存,追求强刚的将得祸而亡。
诺,表示的是应允;已,表示的是拒绝。已经承诺了却失信,这即是认识的最大迷惑。已经承诺了就必定守信,这就是所谓合于准度。
处理天下万事,首先要审查它们的名称。名理的含义包括在行事上要因名知实,因实察理和在理论方法上把握其内在的实质这样的双重含义。知道这些便可以辨明是非,正确的可以给人带来福吉,错误的就可以带来灾害。名理确定了是非的分际,然后用法度去裁决;观照事物时采取虚静审慎的态度,处理这些问题时再以法度为依据。在处理具体事物时,要把审察名理所得的结论贯穿于全过程,这就称之为“究理”。只有依法办事而不偏执一己之私,方能认识天道而不迷惑,方能发奋自强。圣人能够虚心静意地观照事物,能够依法公正地处理事物,因此能够认识自然人事的规律,并把握住名理的实质。
国内动荡不安却又在外交上举措失利,此是取败之道;国内已出现败亡的迹象却执迷不悟地对外兴兵,这是注定要灭亡的;违逆天道、骄横恣肆而怙恶不悛者,必自取灭亡。 举一国之兵而攻袭一弱小国家,如其事未遂,那算是上天的照顾,没有使其得到以强欺弱的恶名;然一旦得手,也绝无功名可言。大逆不道,外内迷乱,执此逆道,一意孤行,必定是国家危殆、自取祸殃。逆上加逆,酿成大患,国无大小,统统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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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黄帝四经 经法篇九章发布于2024-04-18 17:3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