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四经,是一本“治国之本”的书,出自1973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一大批帛书,据查系汉文帝时下葬之物(公前18已有2200历史)。出自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底本残缺,后经专家鉴定,认为此书是失传已久的《黄帝四经》。

黄帝时期处于父系社会早期,或者说是处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社会大变革时期。


93岁的台湾史学家王寒生先生云:黄帝四经出土,如老祖再降人间,这是可幸的,凡是黄帝子孙们,全当雀跃鼓舞。


黄老之学:主张清静无为、以柔制刚、以静制动、以退为进、以守为攻、刑德相辅

自此“黄老之+“老庄之道”+后世魏晋时期的“玄学之道”道家的全貌。


《黄帝四经》又称《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包含四部经典:《经法》、《十大经》、《称经》、《道原经》。

“经法”篇道法 国次 君正 六分 四度 亡论 论约 名理

主要讲治国必须依靠道的规律来进行法治。

“十六经”篇 立命 五正 果童 正乱 姓争 雌雄节 兵容 成法 三禁 本伐 前道 行守 顺道 名刑

主要讲政治、军事方略。

“称”篇

主要讲平衡,施法有度。

“道原”篇

主要讲道的本质,宇宙观。


《经法》篇  道法

道法即遵循社会规律制定的治理国家的法则。

规律:1、反复出现2、人心的利益动机。

统治者根据自然运行的规律,了解君道和臣道和民众所应存在的分界,又能详察万物发生及终结的内在原因,虽贵为天子却从不以天地万物的主宰自居,即能深远广泛的体悟万事万物,又能根据此规律制定相应的法则来对人们的丑恶行为进行约束,并且还能以身作则制成为天下的楷模。 

作为宇宙本原的道产生了各项法度,法就像绳墨辨明曲直一样决定着事物的成败得失。因此既然制定了各项法度就不可违犯,法度一旦设立便不可废弛。所以说如果能够以绳墨法度自正,然后就可以识天下万物之理而不会迷惑。

宇宙万物万事都生于道,其死生成败都是由道决定的。祸福同出一门,人们却不知道它们产生的原因。 要想明白死生、成败、祸福的道理,只有依靠道了。依靠道,就能把握所出现的细微事物的形和名,形和名的观念一旦确立,那么是非黑白的分界也是随之确定了。所以懂得大道的人示范天下的便是变通而不固执,功成而不依赖它,顺时而动不妄为,处事公正不以私意。因此天下之事便可以在形名确立、名实相符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地得到治理。各项法令制度都已确立,官职都已建置,那么天下万物就都在正道中了。

天地之间存在着永恒的规律

1.天下百姓各自从事着自己的本职,贵贱高低也都有它们确定的位置,使用下臣有确定的方法,统治百姓有既定的守则。

2.日月星辰运转,四季更迭,日夜交替,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柔刚转化阴阳生死天地间所存在的固有规律

3.男耕女织是老百姓所从事的固定工作

4.有才德和无才德的人不能处于同等的地位,就是贵贱都有它们确立的位置。

5.选任官吏时,职位的高低要与他们的能力相符,这便是使用下臣的确定方法。 

6.去私门而行公道,这是统治人民的既定守则。 

7.如果一旦出现了不正常或超越了常规的事情,就要相应地采取非常规的手段加以控制。

而治理国家所使用的常规和特殊方法是因事而施的,明白了这一点,那么判定事物时也就不会发生偏颇了。

事物无论巨细大小都有它们各自存在的理由,而逆顺死生等一切情况的发生都是由事物本身的性质决定的;根据性质就可以准确界定事物的名称和概念了,因而也就可以对该事物做出正确处理。



《经法》篇 国次

国家治理法度需行使得当,天下才能够安定,才能够稳固和兴旺,统治者不固执已见,遵循事物变化发展的自然规律来办事,就会得到天助反之实施极端政策国家必会灭亡。

攻打别的国家要在他由强转弱之时,一鼓作气,使其成为废墟。在敌国尚处于强盛时,要谨慎地避开它。

兼并他国之后应要拆毁它的城郭,焚毁它的钟鼓,均分它的资财(不可独占),散居其子女后代,再派有贤能的人去治理这个国家。

五逆:

1君主驭下无术,臣下结帮营私,党派纷争,则必有内外相攻之患,必导致国家大乱。

2、在诛伐征讨敌国时,要结合自己的能力及这个国家的状况,以利他心讨伐,违逆诛伐之道,必受其殃。

3、重视农业务耕农桑,不可荒废田地使民饥荒,违反耕种之宜,必导致饥馑年荒。

4、讨伐他国时机成熟,因以农时为重,失度失土就流失了。

5、为政治民,不可偏执一己之私。偏执己见,必失民心。


《经法》篇 君正

主讲:君主为政治国

治内(文):依法办事,公正无私,赏罚分明,任意妄为便能取信于民,有节度地征收赋敛,不侵占百姓的农时,国家的政治才能安定。

治外(武):广招天下骁健之士,抵御外敌,并赏罚相济,恩威并施,万事都可以成功。

文武共举,天下归顺,发号施令能够合于民心,人民才能自觉地听从命令。君主如能德施天下,秉公执法,那就会得到百姓的爱戴拥护。

君主为政治国的方针:

第一年遵从百姓的风俗是为了是顺应民心。

第二年选拔有德能的人为官吏是通过施爱于民以激励其奋勉。

第三年要使民富足是要废除山泽之禁及关口市场的征税。

第四年要想有效地发号令,就要以伍连坐的方式将人们组织起来,并挑选人才去管理他们,使贤与不贤的人各有等差。

第五年以法律治理百姓,有罪必罚,不可姑息。

第六年百姓有了敬畏心理便不敢再去触犯刑罚。

到了第七年便可以率民出征并战胜强敌,这是因为百姓会出死效力。


《经法》篇 六分

主要讲君臣之道。根据六顺与六逆是决定国家存亡兴坏的分界,君主掌握判断六顺、六逆的标准,并以此来施行生杀、赏罚及果决征战。

什么样君主,就会有什么样的臣民,好比什么样的家庭就出什么样的人。

称王天下的人,看轻一城一地而重视士人的归附,这样就使国家稳固而自身安逸;看轻财利而尊重知识,所以功成而财生;卑屈己身而尊重有道之人,所以能使自身显赫而令行天下。

君王们不仅要有德,还要要懂怎样驾驭臣下压制人民的一套手法和权术。

作天下之表率,要行事得当,行使国君的职权。大臣必须会恭敬,不敢蒙蔽君主。下属和顺,不敢欺蒙其上百姓和睦甘愿为国君效力,地域广大,民人众多,军队强盛,可无敌于天下。

六种悖逆

1.第一是太子具有了君父的权威,这就称作逆上,会使群臣不能与君主一心一德。

2.第二是大臣具有了君主的权威,这就称作大臣遮蔽了君主的威望,上述两种情况,发生在大国会使大国削弱,发生在中等国家会使中等国家破败,发生在小国会使小国灭亡。

3.第三是谋臣有外心兼为他国设谋,这是违反常规的,国家将不安宁。此种情况发生在大国会使大国面临危险,发生在中等国家会使其削弱,发生在小国会使其破败。

4.第四是君主失去王位,大臣还能尽职,这就称作君主尚有依托,但已接近祸患了,此种情形,发生在大国是令人担忧的,发生在中等国家是很危险的,发生在小国会使其削弱。如果君主失位,而且大臣失职,那么国家就失去了生存的根基,根基一失,国家也就将受到绝大的损害了。此种情形,发生在大国会使其破败,发生在中等国家会使其衰亡,发生在小国会使其覆灭。

5.第五是君主行为暴戾,臣下位次混乱,这就称为万事荒废不可救药,外患内乱必接踵而至,违背天理天必降灾,这种情况,无论发生在什么国家都会灭亡。

6.第六是君主、后妃分争权力,导致国家出现二主,这就使国人迷惑无所适从,国家因此会有兵乱,这种情形,发生在强国会使其破败,发生在中等国家会使其衰亡,发生在小国会使其覆灭。

六顺

1.君主不失其位,国家便具备了存在的根基;

2.而如果大臣不能尽职,这就使君主失去了依托,这样的话,国家还可以在忧患中继续生存。

3.君主慈惠爱下,大臣忠心事上,则国家安定。

4.君主大臣名副其实,不相僭越,君上臣下一心一德,则国家强盛。

5.君主理政秉法执度,大臣行事遵循事理,则国家昌盛称霸天下。

6.君主居得其位,大臣团 结在君主周围,这样便可称王天下。


《经法》篇 四度

施政的四个原则:君臣不得位;贤与不贤不能并位;动静有时;生杀有度。违背四度是叛逆、动乱、背时、暴乱产生的原因。审知四度可安定天下,可安一国。

四度:

1、君主和臣子各安其位则上下安定,如不能站对自己的位置,臣子想站君位为逆,国家失去了根本;

2、贤能的人和不贤能的人各安其位则万事都可得到治理,混乱了贵贱则使人迷失自我;

3、耕战参合于天时地利就称作得当则政令清明,征用劳役而违反农时的规律为逆,则失去生存这资本;

4、伐乱止暴合于天道就称作得当则国家强大,滥杀无辜,赏罚不分明就叫暴戾,便失了民心。

不要从死亡的角度去阻止新生,不要从永生的角度去阻止死亡,秉承阳气极盛时,反有气孕育着,在气极盛时,却有气萌生着的阴阳变化规律。

因此在他国阳生时,要果断地讨伐开始走向衰落之,而在讨伐阳生时,要及时扶植新生之。顺应天道,诛伐必然要灭亡的国家,这叫。在武功杀伐之后继之以文德安抚,这样做就会成功,而使用二分文德一分武治理就可以称王天下。

守雌节者虽无忧患却能居安思危,祸患未至却能随时警惕,这便是雌节的含义。而恃雄节者却正相反,祸患已经临头还丝毫意识不到。

自《十大经》篇 雌雄节

凡自我炫耀、自以为是、自我夸耀,倨慢不逊,都称之为雄节

凡宛顺、 和、谦恭、卑让的,都称之为“雌节”。

名声与功绩相符合则顺应天道长治久安,否则必有祸患;贪欲黄金珠宝而不与他人分享,这是埋下怨恨的祸根贪欲女色被其蛊惑其心,便是滋生乱政的开始。以上当众人开始埋怨是祸根,就有生乱的苗头,即便有圣人在的国家,也仍然难以为这样的君主出谋划策了。


《经法》篇

人行禽走,鸟飞虫动,天下万物都能安顺其心,安守其性。

八政:

道生出日月星辰,定立阴阳便形成八政

太阳东升西落,南行北折。

月亮有盈亏满损,十五饱满,初一消失。

众星运行各有度数不离失它们的运行轨道;

日月星辰并使陰陽定位,便有了昼夜。

阴阳,生杀的交替转化更替。

八政得以建立,这样四时节候皆有定则,动静进退各得其序,适度与非适度都有定位。

七法

1.上天建立八政、颁行七法,万事万物的明了和确定的特性,是自然规律决定的。

2.万物万事所具有的恰当适度是由天道本身的度数决定的。

3.事物都具有信实的特性,这是因为天道运行本身就具有确切的周期性。

4.事物发展到极端就必然向相反的方面转化,这是道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

5.事物都具有必然性,这是由天道本身的命数决定的。

6.事物都具有顺正的特性,这是由天道本身的守则决定的。

7.事物各自守其常规,这是由于天道能使万物各安其性。

作为君王,应深悉:强大产生威严,威严产生恩惠,恩惠产生端正,端正产生宁静。诸事宁静则心情平和,平和则安宁,安宁则内心空灵无欲。心境空灵则明,内心明则通达,神通达则慧致,慧智则不迷惑。

治国的六种道术,可以称王天下了。

一是观察入微,可知一个国家的死生征兆

二是综合分析,客观因素;

三是适时而动,击败强大而振兴弱小;

四是看规律进行决断,不会混淆是非的界线;

五是善于应变,扫灭腐朽而培养新生;

六是赏罚威惠交替变化,就能兴善除恶。

决定国家治乱的三种名实关系:

一是形名正定,名实相副,则法度就能得以建立国家得以安定;

二是形名不正,名实不副,则法度荒废并且国家混乱;

三是无视形名,名实扫地,则国家虽强,也会灭亡。

违逆自然社会规律、顺应自然社会规律

1.使人民从戎征战或务农违背天时,又不能因地制宜种植植物,这便是违逆自然规律。

2.大臣不亲近君主,下属不亲近上级,各行各业的人不专心于各自的本职工作,就是违逆了社会规律。

3.违逆自然社会规律的国家就是腐朽没落的国家,这样的国家就要去讨伐。

在天下发生战事时,发动人民从事征战,则天下百姓无不听命;在天下太平时让百姓安心从事生产,则天下人都会安居乐业。

名实相副则国家安定,名实不相副则国家出现纷争。

所谓名称是根据万物的具体性质自然界定的,万物在名称的规范下自然得到正定,万事也会在名与物相副的情况下自然得以安定。

懂得了“三名”就可以完全了解事物的虚实真伪了。

在征伐腐朽国家的具体战术上,兵力充足要装出兵力不足的样子,而在兵力缺乏时要装出兵力充备。这样,国家就会昌盛,敌国就会灭亡。


《经法》篇 亡论

阐述国危、君灭的道理

凡是做了不该做的事情,违反了天理的人或国家,必然受到上天的惩罚。

五种情况自取祸患的

1.一个国家具备了六逆的现象就会形成的六种危险和危害,这个国家就会灭亡。

① 防守一方如果仅仅凭藉地势险要,城郭牢固势必有被侵削之危,进攻一方倘若完全依仗军事上的强大必定会由强变弱。还需补充(《经法》篇 国次)

② 国家受到侵犯,君主不专心如何坚固防守,属下也只是随意划分管界但求自保。援救他国却不能使之免于危难,反而给自己国家招来祸患。

③ 出兵不讲事理,征伐不合天道,上天就会降大祸。举动不违天道,就会得到天助。举动确实违反了天道,国家的命数也就不长了,还会受到上天的重罚。当事物运行变化到极点时,人们就必须安静下来,动静进退必须符合适度。而事物已发展到极点人们却还不能静息下来,这就会失去天助。动静进退不合适度,这是违背天命的。

2.一个国家出现了肆意惩罚杀戮三种无罪的人的情形,这个国家就会濒于死地,这是因为废弛法令的国家必然灭亡无疑。三不杀:一是肆意杀害贤良,二是杀戮已经归降的人,三是对无罪之人滥施刑罚

3.一个国家出现了三个方面者壅塞不通的情况,就会丧失国土,更换君主。

以后妃为代表的外戚势力过大,这就叫闭塞不通。朝官的权威过大就称为逆上;外戚和朝官权威都过于强大,君主就会势单力薄。在这种情况下统治国家,防守不会牢固,攻战不会取胜,这就是一壅。外戚权臣们假藉中央的名义来命令地方就会使地方迷惑,以地方势力来挟制中央就称为乱臣贼子。地方与中央分争权力,国家就会受到损害。这就是二壅。后妃一人控制君主,就比喻为遮蔽日光。后妃为首的外戚势力以及朝官势力两方面对君主实行封锁,这就形成了严惩的壅蔽态势。一旦权臣势力与后妃为首的外戚势力勾结在一起,那么国家也就要更换君主了,这就是三壅

4.一个国家的君主具有三种恶德的话,就会自己招来祸殃。君主骄溢,必被戮而死;臣下骄奢,必有就刑之殃。只重武功而轻视文德的国家会受到极大的损害,各种等级制度和法令条文不能正定的话会导致国家灭亡。

三恶:一是恃勇好战,专嗜杀伐。二是倒行逆施,妄杀贤良。三是无视法纪随心所欲。

5.贪图整个天下的财利,就会承受天下的灾患;贪图一国的财利,就会承受一国的祸患。与别国签订了盟约中途背叛了人家,这就叫作反复善变。讨伐有罪之国,见到利益便中途而返,退出盟国不再与其讨伐,这就叫作不恭行天罚。杀戮迫害自己的亲属,这就叫做肇始祸乱的罪魁。与臣下有约定却不守信义,这就叫充当引起怨恨的媒介,会导致本国灭亡,本已衰败了的敌国也会因此重新兴盛。




《经法》篇 论约

讲述:万举不失理,论天下不而无遗策。

一切举措都会合理,谋虑天下万事都不会失算。

顺应天道便得以生存,吻合天道方能成就功业,违逆天道便会灭亡,迷失天道则一事无成。

统治在观照天下的时候一定要首先详细考察事物起因,审核他们的形和名。形与名确定了,那么背理还是合理也就有了区分的标准,死亡与新生也就有了确切的分际,存亡兴衰也就有了定位。然后再参照天地自然规律,就可以确定祸福死生存亡兴衰的原因所在了。


《经法》篇 名理

讲述道的本质和功能。

道是天地间各种神明力量的本原,神明的力量无所不在既存在于事物的法度之内又表现在事物的极限之中产生的时候超脱于天地之间,没有人知道他真实的样子,没办法用言语表述万物都有它定数。宇宙、阴阳、万物都是由它化生的。当行为合法时,道运用起来就很安稳,神明就会来相助。

因为人们不能完全认识,所以违反常规的事情时有发生;不能认识,悖逆之事因之而起,刑罚的滥施也由此产生。其结果自然是自取其祸。

维护悖逆,损害顺正,离散亲族而破坏根本,攻伐盟友而毁其依托。上述诸其结果必然是一切混乱而最终一事无成。

事情一旦发展到满盈极盛就会走向反面——毁败就会到来;人如过度骄横志满也会走向反面——危殆马上临头;众物过分生长而超出准限——离死灭就不远了。上述三事都是其自身的运动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准度,如此而欲成其事功是绝对办不到的;非但如此,尚有祸患随之。

刚强有力却表现为虚弱无能可以生存,虚弱无能却显示为刚强有力必定败亡。尊崇柔弱的会得而存,追求强刚的将得祸而亡。

诺,表示的是应允;已,表示的是拒绝。已经承诺了却失信,这即是认识的最大迷惑。已经承诺了就必定守信,这就是所谓合于准度。

处理天下万事,首先要审查它们的名称。名理的含义包括在行事上要因名知实,因实察理和在理论方法上把握其内在的实质这样的双重含义。知道这些便可以辨明是非,正确的可以给人带来福吉,错误的就可以带来灾害。名理确定了是非的分际,然后用法度去裁决;观照事物时采取虚静审慎的态度,处理这些问题时再以法度为依据。在处理具体事物时,要把审察名理所得的结论贯穿于全过程,这就称之为究理。只有依法办事而不偏执一己之私,方能认识天道而不迷惑,方能发奋自强。圣人能够虚心静意地观照事物,能够依法公正地处理事物,因此能够认识自然人事的规律,并把握住名理的实质。

国内动荡不安却又在外交上举措失利,此是取败之道;国内已出现败亡的迹象却执迷不悟地对外兴兵,这是注定要灭亡的;违逆天道、骄横恣肆而怙恶不悛者,必自取灭亡。 举一国之兵而攻袭一弱小国家,如其事未遂,那算是上天的照顾,没有使其得到以强欺弱的恶名;然一旦得手,也绝无功名可言。大逆不道,外内迷乱,执此逆道,一意孤行,必定是国家危殆、自取祸殃。逆上加逆,酿成大患,国无大小,统统灭亡。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拨打网站电话或发送邮件至1330763388@qq.com 反馈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题:黄帝四经 经法篇九章发布于2024-04-18 17:32:4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