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生祭祀不是
 

袁寧傑

茅山道教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員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在讀研究生

 

(本文原載《聞道》2016年第2期,總第3期。經作者同意,轉載於此,特此致謝。

 

 

 

“天之正法,不在祭餟禱祠也。道故禁祭餟禱祠,與之重罰。”

——《老子想爾注》

 

殺生祭祀歸根到底是儒家和道教在意識形態和儀式實踐中的一場較量,大的來說,可見於“國家祀典”和道士管理祠廟問題;小的來說,可以推演到“市民社會”(civil society)中,不同階層意識形態的角逐。由於“道教”極其複雜,在不同時期、不同地方都有一定的變化,所以首先我們要辨清“真正的道教”,從而與一般的民俗區別開來。

 

一方面是儒家和道教在祭祀觀念上的不同,一方面是地方紳士、精英、民眾和道士在儀式中的角逐,還有是道教在宋代以後的地方化發展中出現的“逆吸收”和雷法中包含的“灰色地帶”問題。前者的衝突在於血食,後者的問題在於“剪牲誓將”的正當性。

 

一開始,我們有必要解釋一下“血食祭祀”和“殺生”的含義。“血食”,就是以牛、羊、豬、雞、魚牲禮來祭祀神。祭祀的對像是儒家眼中的天、地、祖先,或是民間的將軍、王爺、娘娘等低級鬼神。“殺生”指殺害含識,即有覺知的動物,植物沒有覺知故而不屬宗教意義上的“殺生”。有了這個前提,我們來看一下傳統在經、籙、誡、科等不同內容中反對殺生祭祀的內容。

 

 

 

 

一、“道教的本懷”:

清虛和慈悲的教導

 

天師道:

反對殺牲祭祀的“清約”

 

天師道,即“正一道”,正一派的原本狀態。正一道尊奉“太清玄元無上三天無極大道太上老君”,是創造宇宙萬有的根源。一個慈悲的根源,不會吃祂創造的生靈,更不會要求道民殺生祭祀,祂教人“正則不邪,一則統萬”,透過“首過”(即懺悔)與讀經(《老子想爾注》和《道德經》)來修道。通過“上章”來解罪(即認罪和謝罪,懺悔自身從七歲以來犯下的種種言行罪過)。

 

正一道認為,謝罪才能真正祈福,祭祀不僅不能祈福還會遭受重罰。祖天師的《老子想爾注》中說:

 

      “行道者生,失道者死,天之正法,不在祭餟禱祠也。道故禁祭餟禱祠,與之重罰。”

 

此外,還嚴禁食用祭祀用過的肉食,甚至連祭祀用過的器皿都不允許再用。道民恐因此而“失道”,結成罪過,產生疾病、迍邅的惡報,認為“祠祀鬼神”是一種賭徒的僥倖心理。故而《想爾注》諄諄告誡我們真正的道教徒

 

      “有道者不處祭餟禱祠之間也。”

 

這種“神不飲食”的觀念就是“清約”。清,代表道的本質;約,是與鬼神的盟誓。東漢永壽三年(157),天師與三官大帝、太歲將軍共結“清約”:

 

      “永用三天正法,不得禁固天民。民不妄淫祀他鬼神,使鬼不飲食。”

 

反言之,殺生來祭祀鬼神,就是違約、毀約的假道,不是真正的大道!這也是《太上三五都功經籙》在“版券職籙”中所謂“毋違盟誓,一如天地水三官大帝律令”的盟約真正內容所在。

 

除了經典的引證,正一戒律亦強烈反對血食祭祀。與《道德經》相對應的是“道德尊經二十七戒”,便“戒勿禱祀鬼神”。同屬道德部的“老君一百八十戒”的第一百十三條有“不得向他鬼神禮拜”之禁。

 

從儀式來講,天師道強調齋值,即自己透過儀式謝罪和自我淨化。《正一法文》就認為飲食肉會污穢天真,所以修齋禁止肉食;又在《三天內解經》中說,如若要修齋,“宜先散齋,必使宿食臭腥消除。”否則就會穢慢天真。

 

可以說,正一道從根本信仰的道,到經典、戒律和儀式中均嚴厲反對殺生祭祀,並斥責為“失道”,並強調“神不飲食”的清約,用於反對民間的俗禱。

 

 

 

 

“上天有好生之德”啊!罪過!罪過!


靈寶派:

天尊慈憫,故反對殺生,更反對殺生祭祀

 

靈寶派是修行的“中乘”,又是度人的“大乘”。靈寶經典結構嚴密,分“元始系”和“仙公系”兩大系統,囊括經、科、誡、儀等內容,尊為“十部妙經”。

 

依《靈寶九天生神章》的描述,空洞之中有玄元始三炁,化生九氣,然後產生萬物。《赤書玉篇真文》更具體揭示了產生天地的“五篇真文”是如何從“空洞”之中產生,徑而化生萬類的。所以,道是愛護、保護生靈,要人尊重生命的,故《度人經》雲“仙道貴生,鬼道貴終;仙道常自,鬼道常自凶”。

 

《靈寶諸天靈書度命經》中,元始天尊說他離開世間之後,半劫之內,就會有男女不信經教、口是心非,而“自作一法”:

 

      “殺生淫祀,禱求邪精。”

 

所謂的“淫”並非男女之亂,而是說氾濫祭祀,即不加甄別的向各種鬼神祭祀、向鬼神祈禱,不符合天尊的教導。仙公系的《太上洞玄靈寶淨供妙經》則講解瞭如何在如法的日子為先人、低級鬼神設置淨供的方法。

 

更深層次來說,靈寶經以慈悲為“天尊的本懷”,嚴格禁止殺戮,《靈寶因緣業報經》就枚舉了大量殺生的業報,還列舉了“棄善國王”因濫殺無辜,遭到了人民的反對和地獄的冥報。 《智慧經》裡,太極真人說“居世好殺,今報以夭傷”來警人勿殺之理。從經戒的角度,道君在《靈寶宿命因緣經》的六戒中說:

 

      “一者慈心不殺群生,養活萬物,一切濟度,令得安全。”

 

並用“不殺得長壽,無痛常離苦”引為戒殺之頌。

 

靈寶祖師葛洪仙翁在《抱朴子》中亦從長生的方法上否定了祭祀,他說:

 

      “長生之道,不在祭祀事鬼神也。”

 

可以說,靈寶派從經、戒、科、誡來看均反對殺戮,提倡天尊的慈悲本懷,反對殺生祭祀、禱求邪精。

 

上清派:

上真之道,不事俗禱

 

上清派是三洞的上乘,為洞真部的核心,是六朝時出現在茅山的“雅道”,即知識分子、門閥弟子趨之若鶩的“上真之道”。與現在搞神打、畫符的“茅山術”有霄壤之別。

 

上清派認為天師道很好,可教化百姓,但由於信徒文化相對較低,只能達到防非止惡的效果,最後成為太平真君的“種民”。上清派則有更大的抱負和理想,他們希望得道之後要輔佐太平真君下降,成為“種臣”,一起下教牧民,故而上清要修內視之法、精思之道。

 

修持就要有科戒禁忌,《真誥》里南岳夫人問許君:“汝憎血否?”許答曰:“實憎之。”然後夫人就說“當避之耳”。修上清道者,先應避血污,更不用說用血食來祭祀了。

 

《真誥》卷三,天神還指責阿映(上清祖師許邁的乳名),認為他曾經侍奉殺生祭祀的“帛家道”,這种血食生民的行為讓許邁要承受“逋愆宿責”的罪報,影響修道的進度。

 

其次,《上清洞真智慧觀身大戒文》,第一條和第二條為:

 

      “道學不得殺生暨蠕動之蟲。道學不得教人殺生暨蠕動之蟲。”

 

所謂的“蟲”,有羽蟲、毛蟲、甲蟲和倮蟲四類,人屬於倮蟲之長,鳳凰是羽蟲之長。這條戒的含義,就是不得殺害一切含識之生命。曾有人詰難說:“吃素不就是殺菜了嗎?”菜屬於植物,是非含識生命,不在“四蟲”之列,故而戒殺生是戒的殺含識生命,切不可混淆了文字遊戲。

 

宗而論之,上清之道乃是上真之法,不事俗禱,更批判血食祭祀。

 

道教其他宗派批判血食總論

 

 

以忠孝著稱的淨明派,在《淨明忠孝全書》裡記載了,許真君經過黃堂靖,見到了鄉民在烹宰祀神,非常詫異自己老師諶母曾經住過的黃堂竟然還有做這種事情,心中暗思“祭不腆則神怒降禍矣”。當夜,真君在下榻的旅店裡,召風雷而伐此神也。可見淨明忠孝之法反對血食,許真君更是親手討伐過血食之神,故真正的忠孝弟子應效法真君遺風。

 

路真官所傳《無上三天玉堂大法》“生身受度品”中,勸告新受度的道子,不可祭祀下土邪神。並解釋“凡血食祀典,非自修真而來者,皆曰邪鬼也。”很顯然,血食之“神”實際就是鬼,應以革除。《玉堂法》幾乎死磕血食鬼神,卷九有“北帝誅血食強邪符”;在卷二十四的“斷瘟法”中更認為瘟疫多由血食鬼受到祭祀之後,胃口變得更大,要求更多祭祀而產生。事實上,陸修靜天師早就說過,需求血食的“神”是被打敗的軍人、流寇的鬼魂,男稱將軍、女號夫人,在我國相當一部分地區都存在,甚至在越南和朝鮮半島都可找到遺跡。

 

小结
 

總而言之,從正統道教的觀點出發,可歸納出:

 

第一、大道好生,所以戒殺,培養慈悲心;

 

第二、屬於道教經典中的先天尊神、得道高真(不包含民俗附會)的神不需要血食;

 

第三、道教視血食者為邪鬼,祭祀邪鬼會增強它,產生災厄,是道教轉化或擒拿的對象。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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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殺生祭祀不是道教(1)发布于2021-10-06 16: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