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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水数术 八字命理





我们总说,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似乎传统文化距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一样。实际上,传统文化离我们很近,就在日常生活中。

两年前的综艺《中国诗词大会》让不少人再次认识到古代诗歌的魅力,当时年仅16岁的“国民才女”武亦姝也凭着智慧与气质获得观众喜爱。

最近,央视综艺《国家宝藏》第三季开播,一播出就好评不断,被赞“综艺精品”、“拥有仙文案”、“大制作”。

“万物皆可敦煌”。

敦煌联名滑板

穿汉服吃火锅


穿上汉服和闺蜜去拍美美的照片,


无论是汉服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喜爱,还是诗词、国宝受关注,所有的一切,在指向一个事实——传统文化正在复兴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底蕴深厚,早就深植国人内心,一遇到合适的环境就会茁壮生长,成为参天大树。

如今,已经到了合适的环境:国民生活越来越富裕,文化产业越来越繁荣,国家也大力推动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复兴。我们可以自信地说:做文化,有未来。

2017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总体目标

到2025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基本形成,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基更为坚实,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

融入生产生活

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丰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形成新的节日习俗。

加强对传统历法节气生肖饮食医药等的研究阐释、活态利用,使其有益的文化价值深度嵌入百姓生活。

实施中华节庆礼仪服装服饰计划,设计制作展现中华民族独特文化魅力的系列服装服饰。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国民礼仪教育。加大对国家重要礼仪的普及教育与宣传力度,在国家重大节庆活动中体现仪式感、庄重感、荣誉感,彰显中华传统礼仪文化的时代价值,树立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

研究提出承接传统习俗、符合现代文明要求的社会礼仪、服装服饰、文明用语规范,建立健全各类公共场所和网络公共空间的礼仪、礼节、礼貌规范,推动形成良好的言行举止和礼让宽容的社会风尚。

解读

《意见》中提到,要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要加强对历法、节气、生肖、饮食等的研究阐释和利用,要进行中华节庆礼仪服装服饰计划,要建立在传统习俗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现代社会的礼仪规范。

文化本来就是从生活中孕育出来的,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聚会必不可少,交往礼仪、节庆时的礼仪服装是现代人生活都很注意的地方。复兴传统文化,就需要从日常生活入手,培养大家对于传统文化的感知力。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复兴传统文化,需要每一位中华儿女的亲身参与。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基 本 原 则:

 

《意见》指出: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交流互鉴、开放包容;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总 体 目 标:

 

《意见》提出:到2025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基本形成,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基更为坚实,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

 

保 障 措 施:

 

《意见》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切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宏观指导,提高组织化程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统筹整合现有相关资金,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点项目。修订文物保护法。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公共图书馆法等相关法律,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

 

重 要 任 务

 

贯穿国民教育始终

 

《意见》提出: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按照一体化、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以幼儿、小学、中学教材为重点,构建中华文化课程和教材体系。编写中华文化幼儿读物,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创作系列绘本、童谣、儿歌、动画等。修订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课程教材。推动高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在哲学社会科学及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学科建设,重视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丰富拓展校园文化,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传统体育等进校园,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开设中华文化公开课,抓好传统文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研究制定国民语言教育大纲,开展好国民语言教育。加强面向全体教师的中华文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深入阐发文化精髓

 

《意见》提出:要加强党史国史及相关档案编修,做好地方史志编纂工作,巩固中华文明探源成果,正确反映中华民族文明史,推出一批研究成果。实施中华文化资源普查工程,构建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中华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平台。建立国家文物登录制度。建设国家文献战略储备库、革命文物资源目录和大数据库。实施国家古籍保护工程,完善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定制度,加强中华文化典籍整理编纂出版工作。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藏革命文物普查建档制度。

 

保护传承文化遗产

 

《意见》提出: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抢救保护濒危文物,实施馆藏文物修复计划,加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管理,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做好传统民居、历史建筑、革命文化纪念地、农业遗产、工业遗产保护工作。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护传承方言文化。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经典文献的保护和传播,做好少数民族经典文献和汉族经典文献互译出版工作。实施中华民族音乐传承出版工程、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推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传承。

 

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互鉴

 

《意见》提出: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创新人文交流方式,丰富文化交流内容,不断提高文化交流水平。支持中华医药、中华烹饪、中华武术、中华典籍、中国文物、中国园林、中国节日等中华传统文化代表性项目走出去。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合作。鼓励发展对外文化贸,让更多体现中华文化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推进国际汉学交流和中外智库合作,加强中国出版物国际推广与传播,扶持汉学家和海外出版机构翻译出版中国图书,通过华侨华人、文化体育名人、各方面出境人员,依托我国驻外机构、中资企业、与我友好合作机构和世界各地的中餐馆等,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展示好中国形象。

 

中共中央国务院重大国策:2020年,全面复兴传统文化!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中华文化独一无二的理念、智慧、气度、神韵,增添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内心深处的自信和自豪。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现就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灿烂辉煌。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对延续和发展中华文明、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伟大实践中,自觉肩负起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责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弘扬者和建设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开展了一系列富有创新、富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增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凝聚力、影响力、创造力。同时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对外开放日益扩大、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快速发展,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迫切需要深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迫切需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进一步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迫切需要加强政策支持,着力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对于传承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创造中华文化新辉煌。

 

3.基本原则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立足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解决现实问题、助推社会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共建共享,注重文化熏陶和实践养成,把跨越时空的思想理念、价值标准、审美风范转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秉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不复古泥古,不简单否定,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不断补充、拓展、完善,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奇门风水法术圈

 

——坚持交流互鉴、开放包容。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取长补短、择善而从,既不简单拿来,也不盲目排外,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明成果,积极参与世界文化的对话交流,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形成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4.总体目标。到2025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基本形成,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基更为坚实,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


 

二、主要内容

 

5.核心思想理念。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在修齐治平、尊时守位、知常达变、开物成务、建功立业过程中培育和形成的基本思想理念,如革故鼎新、与时俱进的思想,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思想,惠民利民、安民富民的思想,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等,可以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启迪,可以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借鉴。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要大力弘扬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

 

6.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道德理念和规范,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意识,精忠报国、振兴中华的爱国情怀,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荣辱观念,体现着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行为方式。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要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

 

7.中华人文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多样、珍贵的精神财富,如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处世方法,文以载道、以文化人的教化思想,形神兼备、情景交融的美学追求,俭约自守、中和泰和的生活理念等,是中国人民思想观念、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情感样式的集中表达,滋养了独特丰富的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人文学术,至今仍然具有深刻影响。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要大力弘扬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内容。

 


 

三、重点任务

 

8.深入阐发文化精髓。加强中华文化研究阐释工作,深入研究阐释中华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深刻阐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丰厚滋养,深刻阐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之需,深刻阐明丰富多彩的多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基本构成,深刻阐明中华文明是在与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中丰富发展的,着力构建有中国底蕴、中国特色的思想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加强党史国史及相关档案编修,做好地方史志编纂工作,巩固中华文明探源成果,正确反映中华民族文明史,推出一批研究成果。实施中华文化资源普查工程,构建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中华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平台。建立国家文物登录制度。建设国家文献战略储备库、革命文物资源目录和大数据库。实施国家古籍保护工程,完善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定制度,加强中华文化典籍整理编纂出版工作。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藏革命文物普查建档制度。

 

9.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按照一体化、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以幼儿、小学、中学教材为重点,构建中华文化课程和教材体系。编写中华文化幼儿读物,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创作系列绘本、童谣、儿歌、动画等。修订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课程教材。推动高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在哲学社会科学及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学科建设,重视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丰富拓展校园文化,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传统体育等进校园,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开设中华文化公开课,抓好传统文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研究制定国民语言教育大纲,开展好国民语言教育。加强面向全体教师的中华文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10.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抢救保护濒危文物,实施馆藏文物修复计划,加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管理,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做好传统民居、历史建筑、革命文化纪念地、农业遗产、工业遗产保护工作。规划建设一批国家文化公园,成为中华文化重要标识。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护传承方言文化。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经典文献的保护和传播,做好少数民族经典文献和汉族经典文献互译出版工作。实施中华民族音乐传承出版工程、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推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传承。

 

11.滋养文艺创作。善于从中华文化资源宝库中提炼题材、获取灵感、汲取养分,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益思想、艺术价值与时代特点和要求相结合,运用丰富多样的艺术形式进行当代表达,推出一大批底蕴深厚、涵育人心的优秀文艺作品。科学编制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青少年题材等专项创作规划,提高创作生产组织化程度,彰显中华文化的精神内涵和审美风范。加强对中华诗词、音乐舞蹈、书法绘画、曲艺杂技和历史文化纪录片、动画片、出版物等的扶持。实施戏曲振兴工程,做好戏曲“像音像”工作,挖掘整理优秀传统剧目,推进数字化保存和传播。实施网络文艺创作传播计划,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等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中华文化电视传播工程,组织创作生产一批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具有大众亲和力的动画片、纪录片和节目栏目。大力加强文艺评论,改革完善文艺评奖,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文艺研究评论体系,倡导中华美学精神,推动美学、美德、美文相结合。 奇门风水法术圈

 

12.融入生产生活。注重实践与养成、需求与供给、形式与内容相结合,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更好更多地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深入挖掘城市历史文化价值,提炼精选一批凸显文化特色的经典性元素和标志性符号,纳入城镇化建设、城市规划设计,合理应用于城市雕塑、广场园林等公共空间,避免千篇一律、千城一面。挖掘整理传统建筑文化,鼓励建筑设计继承创新,推进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工作,延续城市文脉。加强“美丽乡村”文化建设,发掘和保护一批处处有历史、步步有文化的小镇和村庄。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涵养企业精神,培育现代企业文化。实施中华老字号保护发展工程,支持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华老字号做精做强。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丰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形成新的节日习俗。加强对传统历法、节气、生肖和饮食、医药等的研究阐释、活态利用,使其有益的文化价值深度嵌入百姓生活。实施中华节庆礼仪服装服饰计划,设计制作展现中华民族独特文化魅力的系列服装服饰。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规划设计推出一批专题研学旅游线路,引导游客在文化旅游中感知中华文化。推动休闲生活与传统文化融合发展,培育符合现代人需求的传统休闲文化。发展传统体育,抢救濒危传统体育项目,把传统体育项目纳入全民健身工程。

 

1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综合运用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等各类载体,融通多媒体资源,统筹宣传、文化、文物等各方力量,创新表达方式,大力彰显中华文化魅力。实施中华文化新媒体传播工程。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群艺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作用。编纂出版系列文化经典。加强革命文物工作,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做好革命遗址、遗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利用。推动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开展“爱我中华”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重大历史事件和中华历史名人纪念活动、国家公祭仪式、烈士纪念日,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遗迹等,展示爱国主义深刻内涵,培育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国民礼仪教育。加大对国家重要礼仪的普及教育与宣传力度,在国家重大节庆活动中体现仪式感、庄重感、荣誉感,彰显中华传统礼仪文化的时代价值,树立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研究提出承接传统习俗、符合现代文明要求的社会礼仪、服装服饰、文明用语规范,建立健全各类公共场所和网络公共空间的礼仪、礼节、礼貌规范,推动形成良好的言行举止和礼让宽容的社会风尚。把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理念体现在社会规范中,与制定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相结合。弘扬孝敬文化、慈善文化、诚信文化等,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行动和学雷锋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挖掘和整理家训、家书文化,用优良的家风家教培育青少年。挖掘和保护乡土文化资源,建设新乡贤文化,培育和扶持乡村文化骨干,提升乡土文化内涵,形成良性乡村文化生态,让子孙后代记得住乡愁。加强港澳台中华文化普及和交流,积极举办以中华文化为主题的青少年夏令营、冬令营以及诵读和书写中华经典等交流活动,鼓励港澳台艺术家参与国家在海外举办的感知中国、中国文化年(节)、欢乐春节等品牌活动,增强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

 

14.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互鉴。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创新人文交流方式,丰富文化交流内容,不断提高文化交流水平。充分运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文化节展、文物展览、博览会、书展、电影节、体育活动、旅游推介和各类品牌活动,助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支持中华医药、中华烹饪、中华武术、中华典籍、中国文物、中国园林、中国节日等中华传统文化代表性项目走出去。积极宣传推介戏曲、民乐、书法、国画等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让国外民众在审美过程中获得愉悦、感受魅力。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合作。鼓励发展对外文化贸易,让更多体现中华文化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探索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与交流新模式,综合运用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人际传播等方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中华文化传播格局。推进国际汉学交流和中外智库合作,加强中国出版物国际推广与传播,扶持汉学家和海外出版机构翻译出版中国图书,通过华侨华人、文化体育名人、各方面出境人员,依托我国驻外机构、中资企业、与我友好合作机构和世界各地的中餐馆等,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展示好中国形象。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切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宏观指导,提高组织化程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新格局。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6.加强政策保障。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注重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协同性操作性。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统筹整合现有相关资金,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点项目。制定和完善惠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项目的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对国家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珍贵遗产资源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相关领域和部门合作共建机制。制定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制定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相关政策。完善相关奖励、补贴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捐赠或共建相关文化项目。建立健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培养造就一批人民喜爱、有国际影响的中华文化代表人物。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激励表彰制度,对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传播交流作出贡献、建立功勋、享有声誉的杰出海内外人士按规定授予功勋荣誉或进行表彰奖励。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和措施,用以倡导和鼓励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

 

17.加强文化法治环境建设。修订文物保护法。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公共图书馆法等相关法律,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在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城乡建设、互联网、交通、旅游、语言文字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内容。加大涉及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法律法规施行力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行政主管部门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形成礼敬守护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法治环境。各地要根据本地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现状,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18.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创造性。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坚持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学校等城乡基层。各类文化单位机构、各级文化阵地平台,都要担负起守护、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职责。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文化资源的开发、保护与利用,生产丰富多样、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质文化产品,扩大中高端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充分尊重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主体地位,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发挥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发挥青少年的生力军作用,发挥先进模范的表率作用,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作用,发挥文化志愿者、文化辅导员、文艺骨干、文化经营者的重要作用,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更多内容,请关注“奇门风水法术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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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盖指生命体与其环境的有机联系。生态伦理就是人们对生命存在与生态环境关系的道德观念、基本规范和道德实践。20世纪以来,随着人类对环境危机的广泛体认,生态意识猛然走出专业圈囿,置身公众舞台,被赋予影响人类环境实践,维护全球生态平衡的重任,成为世界显学。道教不是生态学,但其生态伦理精神因其独有的特色而为其他学说和宗教不可替代,否则就不可能衰而复兴,流传至今,影响深远。在伦理认识上,道教以其重视生命的喜乐、宁静、恬淡、朴素和心灵的充实与扩展为特色,关注自我与自然的协调,以人为本,内容简而深、博而约,具有无穷的趣味;在伦理实践上,道教致力于体玄修道,韬光养晦,淡泊名利,求得生命在情感、行为、自然、人伦与文化的互动中长存长立,因此它在对自然生态和人的关系的认识上,表现出开发生命活力的自觉能动性、与自然对象的同一性以及伦理认识的整体系统性。用道教的话来说,就是“自然之道不可违” 1 、“顺乎自然之道”。此自然所指是事物本质之自然、人生之自然、社会之自然。参悟事物、人生和社会之本质,求得生命与本性应有的风格、态度和气象,就是道教伦理追求的目标与精神支柱。 


道教生态伦理精神体现在它的精致深刻的内容和吸引世人的内涵中,蕴涵在使它延续、发展久远的生命力中。具体而言,道教生态伦理精神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万物一体的精神。道教所崇拜的最高对象是“道”。道教的宗旨是长生不死,得道成仙。所谓得道,就是通过修炼大道一体化,因此,道教在中国诸多宗教中是最注重现实生命的宗教。在它看来,世间万物是一体的,自然万物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人是天地万物的一部分,应当以生为乐,重生恶死,使生命不断升华。人类也要以平等意识尊重自然万物的存在与个性。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提出:“天地中和同心,共生万物” 2 ,认为理想的太平世界是人与各个层次的自然事物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世界。在道教思想家葛洪那里,万物一体的平等意识也非常明确和丰富,他认为人通过修炼可以实现“长生久视”、“肉体成仙”的理想,这个理想也就是与自然齐一或万物一体的境界。道教还有“生道合一,重人贵生”思想,老子指出,道是宇宙的本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天地万物,物我一也。”这表明道教注重从宇宙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人类的意愿。万物一体的生态伦理精神告诉人们,与自然要和谐相处,营造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的社会。


二是生而不有的精神。与万物一体的精神相关联,道教认为人生最高的境界和准则是产生万物而不占有万物的道德。道教认为,人的肉体修炼、精神完满的最高境界是“道”。“道”是如何产生的呢?葛洪提出:“道起于一,其贵无偶,各居一处,以象天、地、人,故曰三一也。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人得一以生,神得一以灵。” 3 并且自认为这是对老子智慧大道的发挥。老子曾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而自然的要义是:“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由之,只有“道法自然”才符合道德的思想。高尚的道德在于繁生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帮助万物而不自恃有功,引导万物而不宰制它们。唐代道教学者医学孙思邈就是这种精神的实践者,他的医学理论以天人一体、生而不有说为基础,谓“天有四时五行”,“人有四支五藏”,“阳用其形,阴用其精,天人之所同也”,“良医导之以药石,救之以针剂,圣人和之以至德,辅之以人事,故形体有可愈之疾,天地有可消之灾。” 4 孙思邈本人“学殚数术,高谈正一”,不仅医术精湛,而且品德高尚。道教的这种生而不有的精神具有相当的实践性和普世意义这种实践性和普世意义,提出了世间事物持续平衡发展的观念,揭示出人类要顺应自然,效法自然法则,有所为而有所不为,才能得心应手,取得成果;如果强行索取,则会适得其反,破坏和谐,不能达到很高的境界。


三是曲成万物的精神。在道教以前,《周易传》有言:“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这里指出天道与地道是相对峙而又相协调的,其协调是由人来作中介的。老子将人提到重要的地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既然“人亦大”,那么人就不是仅依附于自然,受制于自然,而要驾驭自然规律。因为人要依靠自然而生存,要与自然进行物质交换。道教于此进而提出:人要三思而行,审时度势,求仙问道而不强作妄为;如果反其道而“妄作”,势必败坏心性,甚至危害人类自身。道教的修习者认为人与宇宙万物是互相感应的,感应的基础在于人和万物都有灵性,人与物资讯相通。宇宙演化不停,生生不息,人作为宇宙共同体中的一员,应该以促进整个宇宙更加和谐完美为目标,而不应该以毁灭各种自然物的行为来扼杀宇宙的生机。因此,道教不仅给人以一种思想信仰,以安身立命或将注意力放在教义教规的完善和遵守上,求得祭祀祈祷的肃穆和虔诚,而且将信仰或教义教规具体化为各种道功、道术,进而形成操作体系,引导众信徒去实践力行。可以说,道教是重视道、术、行的宗教,既重视“道”的提升,又积极提倡功法和炼养术。真正的道徒对道教真谛的切实掌握,在于不仅要懂得它的基本宗旨,或具备其虔诚的信仰,还要作道术的训练,努力积累道功,日进无疆,不断深化和纯正信仰。这样,就充分强调了人类活动的主体能动性,以及人与自然的适应性。人作为天地的中介与协调者,既要顺应自然,又要制约自然变化,加以引导,以曲成万物。


四是合而不同的精神。道教合而不同的精神是与传统伦理学中的“和合”精神相承接的。道教《太平经》提出:“中和者,主调万物者也”,认为自然界与人间社会各层次的事物,皆包含阴、阳、和三种基本要素,合而构成一物,故名三名同心。“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形体有三名:天、地、人。天有三名:日、月、星,北极为中也。地有三名为:山、川、平土。人有三名:父、母、子。治有三名:君、臣、民。” 5 三名同心就是理想的太平世界。阴阳之道体现天意,所以人要顺应阴阳之理,从各个方面保持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和顺,才能消灾去异,致力世界太平。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道教在信仰系统、丹术符箓、仪式规范中发展了和合的思想。合而不同的生态智慧,帮助人们认识到世间万物多样性存在的意义。保护了事物的多样性,就有可能达到可持续发展。


五是循环再生的精神。在关于如何有效地利用自然方面,传统的中国人确立了“大”和“久”的目标,并认为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人要有中正的德性,效法天地,用制度节制人的无穷欲望,不造成对自然与人类的伤害。《周易》指出了两个途径,其一是“九二,以中也。”其二是“中正以通。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天下,不伤财,不害民。”道教也发展了类似的思想,强调对生命以及生命存在条件的确认是圣人之智、圣人之德,是圣人之业,人的理想的生活世界是一个物我同一的美好社会,认为在那样的社会里,生命可以循环连续、周流罔停、生生不息。早期道教认为古之得仙者,或身生羽翼,变化飞行,卓然特立于一般人的本性之外,甚至化身异形,有似雀之化为蛤,雉之化为蜃。后来的道教吸收了更多的人伦日用思想,从生命循环再生的角度出发,把“老而不衰,延年久视,出入任意” 6 作为神仙之道。五代时期的道教学者谭峭以“化”的观点看待宇宙、人生和社会,提出:“虚化神,神化气,气化形,形化精,精化眄,而顾眄化揖让……” 7 整个人生和社会的兴盛就处在变化统一的过程中。道教在利用物资的观念上,主张人类要多多节制欲望,保持万物的生机与发展活力,这与中国传统思想中的依时令进山伐林,夏以前禁采樵,禁捕幼兽幼鸟、禁杀鱼蟹,不竭泽而渔,不焚林而猎等观念是相当一致的。人与生物资源相处,要进行物质交换。进行物质交换不是强行占有,而是对自然作顺应与调适。


六是融通万有的精神。道教思想一向把大自然看作是一个充满生命的超巨大系统,其中的所有事物都相互有机地联系着,宇宙在其历程中运行,是时间坐标和空间坐标的交叉线。从老、庄之始便探其玄机,以揭示自然界中固有的整体关系。老子说:“大道泛合,其可左右。万物持之持生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 8 也就是说,大道像广阔的河水一样滋润着万物,毫无私心,毫无偏意,像伟大的母亲一样爱护着所有的生命,所有的生命依靠道的养育而生。对自然界要善意对待,这是因为在根本上“人与天一也”。9 既然如此,就必须保护生态环境。庄子曰:“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始卒若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天均者,天倪也。” 10 也就是说,万物都来自特定的物种,但在不同物质的物种之间也存在着联系和转换,如同圆环一样,分不出始终和次序。这种自然的联系性,可以叫做“天均”。道教认为道为世界的本原,道是创造一切生命的总源泉,是融贯万物生成的总动力。唐代道士吴筠说:“通而生之之谓道,道固无名焉。畜而成之之谓德,德固无称焉。尝试论之,天地人物,灵仙神,非道无以生,非德无以成。生者不知其始,成者不知其终。探奥索隐,莫窥其宗,入有之末,出无之先,莫究其朕,谓之自然。自然者,道德之常,天地之纲也。” 11 这里立足于物象世界的固然之理,推理道德本体对于物象世界的意义,其中蕴涵着通生无匮、品物有方的生态伦理智慧。大道是宇宙的本原,也是观察天地万物的出发点;站在大道的角度观察人世,天地同一,万物一齐,物我无分,无此无彼;天地万物虽然形态各异,人间诸事虽然各有其理,但说到根本上,则各顺其情,各尽其性,各自自然,各自皆安,这就是差别之中的同一,相异之中的不异,体悟到差别之中的同一,相异之中的不异,也就体悟到了大道,也就融入了大道。


总而言之,上述诸方面,落实到现实中以保持生物物种、绿化美化生活环境,可以为维护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这就意味着,道教生态伦理必然并且能够进行现代性转换。而转换的契机,则在于具有高尚精神境界的现代性人格的塑造。因为根据道教的观念来看,人经过修炼而达到的崇高境界并不神秘,遥不可及,至高的神仙也是人在世的造化修行的体现。我国宗教史专家牟钟鉴先生把道教的神仙人格特征概括为这样几个方面:一是生命力深厚旺盛,因此能够健康长寿;二是精神境界高超,摆脱“小我”而成就“大我”,所以精神可以不死;三是智慧超群,有很高的洞察力和预见性,却又大智若愚,和光同尘;四是利而不害,为而不争,功德在世;五是潇洒自在,豁达从容,善于化解烦恼,始终保持喜乐心情。能够做到这些方面,就可以称为活神仙。所谓神仙境界,除了幸福快乐的人,便是优美宜人的环境。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鸟语花,人民和平幸福地活着,其乐融融,这就是人间桃花源般的美好生活。12 我们认为,人们只要努力建设,把中国道教的这种万物一体、生而不有、曲成万物、合而不同、循环再生、融通万有的伦理精神,融会灌注到现代人格的塑造中,用以推进我们的物质和文化建设,人间的仙境是可以在眼前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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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国务院:到2025年,全面复兴传统文化!发布于2021-04-19 17:4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