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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供

 

 

一、经共通之理

我们在研读佛经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此经在何处宣说,何时宣说,对谁说,如何说,所说内容为何,与所说内容不相符的说法有哪些,对所说内容,是否有正能力,这些一定要去了解,否则,本师释迦牟尼有时说诸法为有,有时说诸法为无,有时分开说有无,有时说暂得闻法而成佛,有时说不可能不修成佛;另外,佛经总中说,不能伤害任何众生,在《阿阇世王悔改经》里却说父母为所杀等,这些都变得看似相违。

西藏,除了有些智慧不足者之外,但凡是个智者,没有不引用心中牢记的佛语和印度智者的话语,作为论说的依据;即便如此,具有辨别能力的人,会对所有佛语做归类,以圆满详察,就算是佛语,若经辩证与事实相违,就要依靠,解释诸法实相之圆满智者的方式。

在解释佛经之意义时,我们一定要知弥勒菩萨在《经庄严论》里所说的关于不了义经的论述。

彼亦《经庄严论》云:言词不同于含义的不了义经,分为意趣语和秘密语二类,意趣语又分为四:

1、平等意趣语—如「本师说,彼时我成毗婆尸佛」等,

2、别义意趣语—如「父母为所杀」等,

3、别时意趣语—如「仅发愿极乐界」等,

4、补特伽罗意乐意趣语—如「有我」等。

 

秘密语也分为四,《经庄严论》云:「为令入秘密,为性相秘密,为对治秘密,为转变秘密。」彼皆略说,对治秘密语—如「本师斟酌懒汉说,唯念诵无垢月光如来之名号,必得无上菩提」等,同样地,转变秘密语—如「了知无实为有实,若于颠倒中安住,将得菩提」等。如是等等,若不了解《经庄严论》所说的这些关于不了义佛经的解释,对于佛经共通之理就无法完整的理解。无著菩萨在《摄大乘论》里说:「当以四意趣语和四秘密语掌握一切佛经」谓说。

至于密法树师徒们主张,即便是密续的一个词语,须知也要从六门四说,共十种来解释密续内容。此文仅是作为初阶说明,若是说得过为详细,恐有繁琐之过,有兴趣者可以自行深入学习。

因此,是经意而非佛意,是佛意而非经意,俱是佛与经文两者之意,俱非佛与经文两者之意,此四类当好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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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

一个一心相信三宝密乘的人,仅凭念咒就有功德,这种说法佛确实说过,没有任何显密经典否定过这道理,事部有四总续[1]之《后静虑经》说:「菩提心与三真实,知则堪为成就器,若于彼等无所知,尔等 如何得成就」。如上所述,若不了知菩提心与三真实或住火静虑、住声静虑、声后给解脱静虑,是任何成 就不得;此中所谓之「成就」,事部四总续之《苏悉地经》之悉地差别的性相品云:持明、通、知诸论 皆等为上等成就;隐身、合乐、疾行等为中等成就; 摄召、刹逐等事为下等成就。这些佛密论师在《后静虑释》中讲得非常清楚。

因此,用专一的信心念总持咒,是由信心和总持咒产生利他,这仅仅是信心和总持咒力,却不是任何成就。

《苏悉地经》云:优劣士夫所造的总持咒力也同,而在《文殊根本续》和诸多密续里,都说仅凭念总持咒就有无量威力;如是法称论师亦曰:「作某等密咒,彼是主者力」谓说。

 

 

三、气施给饿是否饶益?

烟供和煨桑烟净的修持都属于香施,《生甘露续》 说举凡烧香的香气都是供养,由此点来看,以火烧酥油糌巴的香气,去施给饿鬼的可行性,岂不是非常不明确?施食和施香气二者如何区别?若是认为大多数饿鬼不能享用香气,则也无法施水和食子给饿鬼,因为大多数饿鬼若不能享用香气,就也不能享用水和食子之故。

若说能够享用,凡是能享用水和食子的,就必须能享用火烧食物的香气,因为一个诸根齐全的补特伽罗(士夫),只要能吃食物就没有不能闻香气的。

除了一些特殊情形,一般饿鬼都齐全诸根,又是处在欲界,所以可以施五妙欲,问题在于对于施对象 --饿鬼,此布施是否有利;倘若施水和食子无利,本师在《劝慰焰口仪轨》里说:「把食子以念咒加持 为无漏智甘露而施,将利无数饿鬼」,龙树菩萨等人所造的《水食子仪轨》岂不都无意义。

若是认为大多数饿鬼一辈子都不能享用食物和香 气,这些是饿鬼的异熟果,所以连佛也无法转变;关于这种说法,首先,一辈子不能享用香气并无根据, 其次,就算是异熟果,也非绝对无可转变,比如寿命 确定为六十岁的人,因为见法受业的累积(译注:即 此生累积善业),可使寿命延长,这在显密经典里都有宣说;饿鬼也有新积累的十善业,这些情形由下段内容可知。

总之,异熟果并非完全没有办法可转。

 

另外,本师在《律藏》中:「众生须以食为生」等 说故,如是指出饿鬼和地狱的众生均依赖食物之理, 在地狱,仅有显现十不善业里的三种,而在饿鬼道, 十善业和十不善业二者都有显现,如「视他人财物为 我所有」等等,如是情形可以从《俱舍论》得知,因此,对于饿鬼能不能享用食物这点,就无须再去质疑。

布敦仁波切和第五世观世音菩萨也曾撰写过《焚烟供施仪轨》,因此,他们并没有主张不可以放烟供, 但是在此仅仅是探讨关于火烧食物这种习俗,在印度典籍中是否有据可循;这点也不能说没有依据,主要是佛说关于中阴有情,若对他们施舍粗食或衣服等等,没办法让他们获得利益。若认为施焦烟供并无依据,因佛语不清,那么不可施焦烟供同样也无依据,不合理破除。佛在佛经里,类似不可施焦烟供的话语一点也没说;反而类似可以施焦烟供的话语,在佛经里有各种话可引用。因此,施焦烟供是合理的。

唯一有点令人疑惑,就像《请问如何转世经》里所提问的问题:犹如在印度施食,不能消除美国人的饥饿一般,自己所施焦烟,如何能解中阴、寻香[乾达婆]、饿鬼的饥渴?

对此问题的回答为:此施并非自己恣意之施,而是需要依赖总持咒加持而做的布施,中阴的有情不同于人,仅须心念一动就能来到当地,本师说:「念七次总持咒放烟供」,能利益无数饿鬼。又阿难和龙树菩萨都做过施水和食子给饿鬼众,由此 「施水和食子有助于消除饿鬼道众生饥渴之苦」是可信的。

就算凡夫自己没有能力,在具足信心的前提下念总持咒,仅凭总持咒就能产生效力,在《大藏经》, 密教部中,不仅一次地宣说,此点又有谁能够诬赖呢?

譬如,《大藏经》〈密教部〉[2]云:「对于天女起正 信,凡有心者信持诵...持诵二三七等数,欲求子者 当得子」谓等说。

 

色拉美学院-仰丁祖古 写于西元2017年3月12日

 

注:
[1] 事部四总续:秘密总续、后静虑经、苏悉地经、 妙臂问经。
[2] 藏文《大藏经-甘珠尔》拉萨版〈密教部〉第五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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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焚烟供施之分析发布于2021-05-23 12:2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