阗寂的院子里,住进我这样一个活人,多少有了些生气。只是晚上睡觉,一个人很有些害怕,老是怕深夜里有“鬼”推门进来。好在院子四周有人家,晚上还能听到广播匣子的声音。就这样,时间悄悄地流淌着,秋天就过去了。
冬天来了,老孙也来了。
老孙是房主孙老头的堂弟。他来者不善,是要在这里搭起锅灶,烤制锅盔,然后拿到街上去卖。那时,改革开放不久,买卖生意少。看得出,老孙是个老谋深算的人。他说他筹谋了多日,才瞅中了这个行道。于是只用了两日,一切便收拾好了。我原先住着的正屋就这样被老孙夫妇“霸占”了,我只能住在厨房里,睡在老孙用两块门板为我搭建的“床”上。我的被子太旧太薄,褥子太小太潮,很难御寒。牛皮纸糊的窗子,根本阻挡不了寒气。冬日寒夜里,凛冽的刀子风从各个缝隙里钻进来,我缩在床上打颤,常常能听到墙角的老鼠也冻得吱吱叫唤。那时我吃学生大灶,一个玉米面粑子和一份水煮洋芋,一会儿就消化了。晚上既饿又冷,感觉真是度日如年。
最可怕的却不是寒冷。许多个夜晚,我爬在案子上复习功课,总会有老孙夫妇烤制好的六七个大锅盔,顺墙立在案子上,显得威风凛凛,不可一世。锅盔的香气直入我肺腑,我的胃就急骤收缩着,坐也不宁,站也不宁。确切地说,是那香气折磨得我浑身燥热、饥渴。我就别无他念,死盯着锅盔发呆,觉得考上学校,能吃上酥脆香甜的锅盔,就是我最大的理想了。
老孙夫妇起初对我还算是友善的。他儿子刚刚当上民请教师,女儿辍学在家,他们做锅盔生意的劲头很大。后来他的生意越来越好了,就开始慢慢地嫌弃我了。先是那女人晚上等我回来,就和我商量让我搬出去住的事情。其实这没商量的,因为我在县城无亲无故,无处可去。女人渐渐地看我实在没办法,她也没什么妙计良策,于是每每见了我就开始指桑骂槐,再后来就日天日地乱骂一通。我全然装作没看见。“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寄人篱下的日子总之是不好过。后来她女儿来帮忙,见我也是如此,先小骂,后大骂,骂得比她母亲更厉害。她说她条件这么好,都不念书了,你还念个狗娃子屁。幸亏我聪明了,说我已经交了半年5元钱的房典钱,而且我是先搬来的,我凭什么要搬呢?老孙还算个好人,眼睛一眯,装聋作哑,日子就又过去了一些。
一个雪夜,我回来打开厨房门,一股仿佛从来没闻过的香气扑面而来。顺着香气一看,原来那大黑锅里放着一碗红烧肉,尚还冒着热气。那肉切成了我从未见过的半寸见方的块状,略凝,色呈桃红,层次分明,晶莹可喜,鲜艳肥腴。面对这样一碗红烧肉,我显得惊慌失措,看着,瞅着,瞟着,胸口很闷,胃收缩得疼痛难忍,涎水便势不可挡的流了下来。我那时家中很穷,我家最好的吃食当是酸酸的、当心有一汪清油和一撮菜末的长面。这样吃肉,我从来就没见过。事实上,我早已经便陷入了一种极为可怜而可怕的想象中。我想,咀嚼红烧肉的过程,绝对是一个美妙的过程。把一块块烧得透烂入味的,肥而不腻的红烧肉送到嘴里,只那动作,何其美妙;如果已经开始咀嚼,那种美好更是妙不可言;舌头和肉块相互厮磨,牙齿稍稍用力,肥肉里的油液便顺着牙缝往上爬,痒痒的,感到只有大块的肥肉,才不枉然于牙齿的坚强和舌头的灵活。如果真的吃起来,就如同赤足踩在水中的草地上一样,软绵绵的,凉沁沁的水,从脚趾缝里往上冒,痒痒的让人惊喜。
时间过得很慢,红烧肉在慢慢地变凉,变凉的过程中仍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我仿佛要溺毙在这种香气中,泪水就从我16岁的脸上流了下来。有惊诧,有委屈,还有一种无穷的欲念。一个饥肠辘辘的人,忍受一碗红烧肉的折磨,那绝对是一个痛苦的过程。那晚我一夜无眠,一会儿看看锅里,一会儿闻闻香气,一会儿叹叹气,竟无心读书了。我甚至想,不如吃了这碗红烧肉,明天远走天涯,从此浪迹江湖,也算一种英雄之举吧!天亮时分,我终于有了一个伟大的冲动,我决定搬出去,男儿丈夫当有志,我不再忍受那锅盔和红烧肉对我撕心裂肺地折磨了。
过了三两天,我居然被一个好心的同学收留下来,和他挤在一起住。老孙永远不会明白,赶走我的,绝不是他那令人生厌的老婆,也不是他利牙利嘴的女儿,而是那碗冒着香气的红烧肉。
如你所知,我后来考上了师专,毕业后当了教师。我从乡下调到县城教书时,孙老头的孙女孙慧芳刚考到高中,恰好分在我的班上,我便把她从高一教到高三,她如愿地考上了武汉的一所大学。老孙的锅盔生意后来不行了,就开了个批发部,卖假冒伪劣商品,也不行,就收场了。他女儿先在车站一带卖水果,后来在中街卖麻子,再后来不见了。只是她偶尔见了我,仍是充满敌意,一副像是要训我的架势,令我不解。
多年过去了,那碗红烧肉无以伦比的香气,依然在我的口舌之间,甚至我的肠胃里飘荡着,挥之不去。我一直相信,热爱美食的人,对生活也是充满热情的。一碗红烧肉,不仅仅是千般滋味,更是万般心情。而今,虽未吃遍人间美味,但小地方有特色的佳肴差不多都已尝遍。无论生活如何颠簸,饭却一直是有的,萝卜白菜是有的,红烧肉也是有的,但我再也没有在味觉上感知到早年那碗红烧肉所散发的无法复制的香气。细想起来,这多年来,我之所以没有在金钱美女面前有所闪失,算起来,得功于我16岁时就经受住了那碗红烧肉对我的诱惑、考验。美食如同美女,总有一种让人悲伤的力量。常常,面对一桌美味佳肴,我就不免地胡思乱想起来,仿佛是一场梦,觉得这么好的饭菜,竟让我这等俗人饱享了!对于生活,我没有过多的奢望,所谓豪宅珍馐,所谓高官厚禄,在我看来无非是过眼云烟。我老是想,能吃饱穿暖,就得珍惜疏水箪瓢的日子,整日大鱼大肉的胡吃海吃,我绝对是消受不起的。
我读诗大约也有二十多年了,所读的诗也不少了,但若是检点起来,所存记忆却不多——除了那些人人耳熟能详的名诗之外。李白的诗好像读了不少,但一首《赠内》的诗,我是永远不能忘记的,诗写道:“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虽为李白妻,何如太常妻?”看来再浪漫主义的诗人还是心中有人间烟火的。这首小诗也算是李白准确地表达了他当时的“婚姻状况”吧,思念、悔妻之情蕴含其中。而直白的语言尤其为我所爱,一如那首“白日依山尽”的诗。这两年我读新诗少了,除了一些诗仍是晦涩之外,一些诗离我们的生活还是太远了。而网上的有些自称是诗人的“诗”,真是不堪入目,哪能称得上是诗呢?许多有识之士呼喊着要重新整顿诗坛,可还是混乱一片,我甚至不知道诗坛到底在哪里?在国内,报刊杂志对于发表诗歌的热情降到了最低点,与此同时,美国报纸的编辑和读者对诗歌抱有很高的热情,他们正在认识到,生活需要诗,诗并非是复杂难懂的词汇的拼图。
66岁的特德·库瑟如此谈论诗歌:“我们得回到那个时候,它们既好玩,又有趣,还能给我们的生活增光添彩。” 他还说:“那种认为诗歌是一种需要加以解决的难题的观念,着实令人气馁。” 要知道,他自己毕生致力于创作人民大众能读懂的诗歌,他的诗真正把人民群众带回到了诗意生活。库瑟于2004年获任美国桂冠诗人。宣布这一任命的国会图书馆馆长毕灵顿称他是“代表美国乡村和小城镇声音的卓越诗人”。库瑟的第10本诗集《乐与愁》获得了普利策诗歌奖。看来人家美国评“桂冠诗人”是动真格的,当然人家的诗人姿态也高,绝不像咱们这里的做法。我有一文友,写诗发诗不到十首,有一天,他居然收到了一家著名单位的信函,说他被评为本年度的“中国桂冠诗人”,当然要收银子若干。
前面所录的一首小诗《邻居》,是《中华读书报》刊出的一首小诗。读后让人感觉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我着意把它抄在了前面。纯正,平静,直白,像是一株天然生长的白菜。当然,这诗并不是着意要表达一对夫妻的婚姻状况,而是一个细小的生活细节,让人久久地难忘。——而这样的生活细节也许我们曾经多次经历过,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把这样的细节变成诗啊!“现在他们向对方/挥动着/抹布,//没有笑颜”,事实上,一对擦玻璃的夫妇能有多少笑意呢?但伊文斯却用极其朴素的语言表达成了一首精美的诗,特别是,这样的诗让人读后,久久地难忘。
2
电视里易中天教授正在热火朝天地讲《曹操》,可历史上真正的曹操谁能说得清呢?易教授采用的方法是正史加野史加《三国演义》,他也因此取名为《品味曹操》。
《后汉书》中记载着这样一件事,与他的儿子和女人有关:“初,曹操攻屠邺城,袁氏(袁绍)妇子多见侵略,而操子丕私纳袁熙甄氏。融乃与操书,称武王伐纣,以妲妃赐周公。操不悟,后问出何典,对曰:“以今度之,想当然耳。”
这真是一段精彩绝仑的叙述。
其实,曹操带兵打仗,仗胜,就把人家敌方的漂亮女人“没收”,也可以说是当作战利品拉回来供他和将士们享用。可这一次非同一般,那位袁熙之妻甄氏,不同一般的漂亮。曹丕见了七窍出魂,几经曲折,通过疏通关系便把甄氏纳为妾,据为已有。于是乎金屋藏娇,曹丕乐得夜夜欢宴,宴罢和漂亮的甄氏同床共枕,鱼水得欢。
话说有一天,甄氏无事便在曹营里乱转,此时的甄氏,看上去更加美若天仙了。要知道,曹丕在其父曹操眼里很是得意,曹操认为他煌煌战绩的背面,曹丕是他的一个最好的战果。曹丕红光满面,年富力强,夜里有甄氏垫枕,每天可以精神焕发地来帐中上班。想必那甄氏在肉体上和精神上都被征服了,因而更是美目流盼,顾影生情,摇曳如柳,情随风生。曹植也恰巧在此时遇见了甄氏。霎时,曹植的目光呆了。原来眼前这位嫂夫人——其实就是个小妾,竟生得这般美妙。他彻底地神魂颠倒了。
回去后,曹植像许多艳情小说里写的那样,茶饭不思,夜不能寐,几若神经病。忽一日,抓起毛笔,写下了一曲《感甄赋》(后改为《洛神赋》)。梦想“凌波微步,罗袜生尘”,以过其柏拉图式的恋爱之瘾。
一个插曲:曹丕临位后的某一天,丕与众谋士欢宴,一阵发神经,让甄氏出见。诸谋士不敢抬头,只有刘公干(名祯)不放过机会,直眼“平视”了一下,因而得罪,被罚做苦工改造思想。后来,当然是后来,山东柳泉居士诗史有感,抱不平,写了个《甄后》的故事,编入《聊斋志异》,让刘公干的后身与甄氏“曲尽欢好”。这当然是癔造。
我上中学时,对曹植的《洛神赋》崇拜得不得了,一个时期天天早晨背诵,却是不知其意,只觉得它华美至极。后汉文风多用譬喻,开启六朝华美文风的曹植当然擅长于此。《洛神赋》的书写策略即为用譬。形容洛神的“丹唇外朗、皓齿白鲜、明眸善睐”,“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近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即是以美女譬喻自己的“才美”,并赞美他至爱的魏王朝。“无良媒以接欢兮,托微波而通辞”,喻意更是明显。《洛神赋》写于黄初四年,曹丕在位,这篇作品是子建特别写给嫉他、害他的哥哥曹丕皇帝看的。当然,他心知肚明,老哥雅爱文学,必然是会看到的。也相信他一定会看得懂赋中譬喻之意。文情并茂的作品可能有如“良媒”,化解他曹丕心中的疑虑,了解到老弟绝非想要争夺政权,而只是身为魏王室曹家的一员,热爱曹魏,自忖才能尚堪驱驰,希望能泯忘前嫌,弃瑕录用,让他在文艺之外的事功之途也能有所表现,庶几无忝所生,无负家国。
然而,曹植想得太幼稚了,幼稚得连我也不如。曹植后期备受迫害和压抑。《世说新语》载一个故事说,曹丕曾命他七步中为诗,不成则将行大法。他作诗道:“煮豆持作羹,漉豉以为汁,萁在釜下然,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个传说很能表现他当时的处境。他的后期诗歌也主要是表现这种处境和心情。
曹门四子,个个有所长,这也是曹操的成功之处。曹植是以文所长的建安七子之一(曹丕也是)。他最著名的七步诗似乎成了生命的绝唱,《洛神赋》也引来众多的感叹——有的感慨其文字华美,瑰丽无比;一些却对文中的甄氏的身份探密不止,追寻那段真真假假的史话故事。
《洛神赋》的寓意毕竟成空,高才数奇的子建以强壮华年,抑郁咽恨辞世,年四十一岁。真是可惜!
(注:刘老师照片均由其女刘阿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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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人物春秋】刘廷璧诗歌散文作品选读发布于2021-05-07 11: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