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夏敏

儒教教》是马克斯·韦伯关于宗教社会学的一部著作。在本书中,韦伯所研究的课题是:中国为什么没有出现西方那样的资本主义?本书中,韦伯以较大的篇幅分析研究了中国的社会结构,又重点研究了建立在这种社会结构基础之上的中国正统文化——儒教伦理,同时考察了被视为异端的道教,他将儒教与西方的清教作了较为透彻的分析比较,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儒家伦理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本书的论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描绘了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以及统治阶层的各个侧面,探讨其中有利于及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因素。第二部分论证儒教始终是传统主义的,对世界采取的态度是适应而不是改造,不适合发展理性资本主义;道教保守的价值体系亦无法令中国走向资本主义。第三部分分析比较了儒教伦理与新教伦理的差异,最终得出结论:儒家伦理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两者的本质差异决定了资本主义发展于西方而不是中国。

 

 

中国社会

 

 

 

在阅读书的前一部分时,我对于这部分的理解是非常零散的,也有很多不懂的地方,主要因为知识积累不够,还有翻译比较生硬,对有些名词和句子无法理解,对于有些部分前后论证的逻辑也有不理解的地方。而且这部分是一个西方学者对于中国社会的认识,书中有些名词不是我原来所理解的意思,书中的部分观点也与我之前学习的观点不同。比如“封建时代”,我读的时候一直觉得好像不是我原来所理解的“封建”的意思,但是不懂的地方我也没有死磕,而是接着往下读,将前后连续起来理解,我慢慢明白了“封建”其实是“封邦建国”的意思,书中的“封建时代”是指分封制时期。所以,在读这种比较艰深的书的时候,遇到不懂的地方不用太过纠结,可以适当跳过,将全书通读一遍,或许能理解前面不太理解的地方,实在理解不了的话,了解论证的主要思路和中心思想就够了。

 

韦伯对中国社会的认识这一部分,探讨了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因素。

 

首先是货币制度,中国的采矿和铸币技术一直停留在相当原始的阶段,加上政治的动荡,铸币金属存量不稳定,导致物价波动极大,以致国家无法建立统一预算的货币租税;而纸币的发行,由于国家信用和滥发纸币问题,往往造成通货膨胀,这使得货币经济一直不稳定,得不到发展。最终,明朝因为长期出超货币量增大,但是官吏的利得机会来源于商业,因此和商人一起抵制中央政府强化财证权,抵制中央政府的财政监督。因此,贵重金属占有量的猛增,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货币经济的发展,但是贵金属占有量的增加并没有伴随着传统主义的解体,反而强化了传统主义,资本主义现象没有任何明显的进步。

 

然后是城市的发展,中国的城市中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以争取城市的自治权,没有政治团体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争取自身阶层的权利。城市里的个人毫无条件地依赖于手工业和商业行,以致行会控制了所属成员的所有经济事务。即使如此,中国却没有出现类似西方的城市经济政策,亦即行会拥有干涉城市事务的特权。正是缺乏这一法律基础,手工业的小资本主义无法发展。

 

 

 

其次是官僚制和俸,中央政府规定不准任何官员在原籍省份任职和三年届满即从一省调往他省或从一职调往他职,虽然阻止官员发展成为封建诸侯那样的同中央政府闹独立的势力,但是却付出了代价:这些正式官员从来未能在其管辖领域内扎下根来,因不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正式官员完全依赖某个非官方的谋士的指教。显而见,结果必然是:实权落在那些本地出生的胥吏手中,正式官员根本无力监督、修正这些胥吏的工作。无论是中央行政任命的地方官员,还是中央官员,对地方事务都不甚了解,因此无法采取彻底的理性措施,更不可能建立一套精确运转的国家机器。并且形式上由政府付给官员薪俸,但是,政府只用自己的钱支付实际从事行政管理的人员中的一小部分人的薪俸。实际情况是:官员要向政府担保上缴一定的捐税,官员自己的行政费用(例如付给当地胥吏薪俸)则要从他实际拿到手的捐税——税收与规定的费用——中支付,结余归己。由此产生了提高附加税还有收受贿赂等现象。这种俸禄制的一个后果是行政与经济政策的极端的传统主义。因为对传统的经济与管理形式的任何干预,都会侵犯统治阶层的无法估量的诉讼费与俸禄利益。每个官员都可能因为调任制度受到减少收入威胁的地位,因此,整个官僚阶层在这种情况下万众一心,强烈地阻挠改变诉讼费、关税及捐税制度的尝试,迫害每一个倡导“改革”的理性主义思想家,因为任何一种革新都会危及每一个官员眼前的或未来可能的收费利益。由此可见,这种俸禄制使中国行政与经济政策的革新遇到巨大的阻力,不能促进新经济因素的出现和发展。

 

再次是农业制度和财政制度,由于计量技术十分落后,政府在土地登记和税务管理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因此以家庭作为纳税单位,而不是以土地作为纳税单位。只要捐税以及徭役负担转嫁给了家庭,财政当局就会抑止土地兼并,鼓励甚至强迫分家,以便尽量提高纳税人及徭役负担者的数量,这些措施阻碍了更大的生产单位的出现。由于土地非常零散,所以几乎不可能进行任何技术改良。加上中国土地和税收政策的变化,国家干预造成的土地所有的极不安定的特点以及对土地占有摊派的负担,在极大的程度上也阻碍了对土地的任何改良。

 

最后是宗族自治和法律的世袭结构。祖先崇拜发展了世袭性的卡里斯马,加强了宗族团结。宗族自己赋予自己规约的权利,不仅是凌驾于法律之上,而且——甚至在礼仪问题上——也是反法律的。世袭的卡里斯马以及民主原则,支持了宗族的主要活动。另外宗族团体妇女副业的发达,自给自足,限制了市场的发展。宗族的这种自我立法的特性,使村落成为了没有官员的自治地区,村庙成为其主要代理人,村庙承担起世俗的社会与法律功能。宗族对于经济关系的制约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一,大批量的生产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恒久的市场。纺织工业难以同家庭工业竞争,只有丝绸有其市场,并畅销国外,但这国外市场又被皇家的丝绸商队把持着。其二,宗族成员蒙受不平时,整个氏族都将支持他,因而市场上缺少自由的雇佣者。其三,官僚面对宗族时,多半没有优势,任何变革也必须与宗族达成协议,否则政策便会失败……宗族相当于一种按照生产合作社性质扩大了的氏族共同体与蓄积的家庭共同体。在中国,在产业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上,行政与司法没有发挥出可以计算的理性功能来。中国没有理性的立法与理性的审判,“专横破坏着国法”。一方面没有作为政治单位的城市的法人自治体;另一方面也没有从保障特权和使特权固定化的角度确立最重要的法律制度。家长制的中国司法中,根本没有西方式辩护士的立足之地,不需要正式的案例汇编,不需要明文规定,便可以按伦理规范处置。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缺乏受保障的法律和理性的行政、司法。

 

在我看来,这一部分不仅仅是为后面关于宗教对资本主义发展作用的论证做铺垫,更重要的是论证了中国社会还存在其他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因素,相当于是对韦伯主要观点的一个补充。这表明韦伯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历史唯心主义,他承认其他因素对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阻碍作用,只是重点关注文化方面的解释,强调文化的作用。

 

 

儒教和道教

 

 

 

首先是关于士等级。中国的统治阶层始终是士,他们接受高雅的俗人教育,通过教育获得文学知识和礼仪训练。另外精通古代文书,被认为是具有巫术性的卡里斯马,他们在历法方面知识渊博,了解正确的行政管理制度的手段,具有实践政治的理性主义。从7世纪开始,国家取士就根据科举考试制度,从皇帝的立场看,追官逐禄者的竞争排除了联合为封建贵族性质的任何可能性,任何人,只要能证明自己是受过教育的合格者,都能跻身俸禄补缺等级。科举考试并不测试任何特别的技能,也不考验是否具有克里斯马(Charisma:人格型权力,领袖气质)。中国的考试要确定的是:是否满腹经纶,是否具有一个高雅的人所应具有的思维方式。中国式的(高等教育)主要有两个特点:同一切祭司式的教育一样,完全是非军事化的纯粹文学化教育;舞文弄墨的文字性极强。这也导致中国哲学没有产生经验哲学,没有专门的逻辑学,没有作为取得政治效果与雄辩效果的理性手段的演说;中国的司法,一部分是(高级官员)干预案件的一次解决办案,一部分是文书办案,没有辩护。因为官僚制认为对“终极”思辨问题的讨论于事无补,不合时宜,而且由于存在革新的危险,还会威胁自身地位,所以断然拒绝这种讨论。科举考试的技术和实质内容具备了纯世俗的特点,成为一种“士大夫的文化考试”,而民间的观点则把一种完全不同的、秘克里斯马的含意同科举考试联系起来了。在民众眼里,成功地通过了科举考试的中国考生与官员,绝不仅仅是一个由知识证明了资格的官职候补人,而是一个经受了考验的克里斯马素质的体现者。

 

作为统治阶层,任何士,包括仅仅及第而未做官的,都由等级制的特权。最重要的是:免除“下贱的劳动”,不服徭役;免除笞刑;享受俸禄。官员的荣誉在很大程度上保留着上司通过考试成绩和公开审核规定下来的学生荣誉的特点。儒生有这些特权,但是也可能遭受贬抑,被降格挨打,在此基础上,未能提出封建的荣誉观念。士的“君子理想”表现在,言谈之间具有引用古典经文的能力、纯粹的人文心智以及对忠恕之道的追求。士在根本上是和平主义者,以国内的政治安定为己任,天生厌恶军事势力。士服从实际政权,包括由典型的篡权或入侵建立的政权,如果统治者一方满足他们的礼仪要求,以礼相待,他们就会识时务,“以事实为基础”做自我调整。

 

其次是儒教的处世之道。儒教的本质,是人间的俗人伦理。儒教适应世界及其秩序和习俗,归根结底不过是一部对受过教育的世俗人的政治准则与社会礼仪规则的大法典。儒教本身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形而上学,缺乏自然法与形式的法律逻辑,缺乏自然科学思维,自然科学在整体上一直是纯粹经验性的。儒教倡导压抑激情,维持心灵的平衡与和谐,摆脱一切非理性的欲求。受过传统教育的人,按照等级制的习俗和“礼”,温文尔雅地调整他的行为,包括身体的一举一动。儒教认为以国家礼仪为重的原则,主张以正义对待敌人,以仁爱对待朋友。儒教认为社会适应伦理中最高的仁——“中庸”,在这种伦理中,唯一的绝对义务是作为纪律之母的孝。儒教倡导君子反躬自问,不停学习各种事物,并且温故而知新。儒教对职业生活和占有的态度方面的基本原理:反对奢华挥霍的态度,反对教那种拒斥对尘世财富的任何悬系的态度、印度教那严格的传统主义的职业伦理以及清教对理性地专门化了的天职中现世禁欲的盈利工作的神化。

 

儒教具有入世性。儒教关心的只是世间的东西,而不关心来世。儒教本质上要去适应这个世界及其秩序与习俗。如果不能遵守这一秩序,人的愚昧以及国家的领导无方,就必须为此负责。儒教徒不仅生于此世,还属于此世,因为害怕违背此世的秩序以及打乱其均衡,其客观性及理性都极大限制在传统主义;相反,清教入世却不属于此世,所以可以理性地改造这个世界。

 

儒教并非不追求财富,就连孔子,也会追求富贵。但是他们认为儒教徒更应该去追求道德。儒家的高贵理想同禁欲清教的天职概念水火不容,高贵的人追求多面性,只有(儒教所谓的)教育才能给人以多面性,这种建立在多面性基础上的道德,亦即自我完善,比只通过单面性获取的财富要高。因此儒教徒不应该去学习各种专业知识来获得财富,这与新教伦理实现自我的职业概念存在很大的差异。

 

 

 

再次是正统与异端(道教)道教徒虽然因为自身追求的不同而拒绝担任官职,但他们与儒教徒一般都认为存在着永恒不变的道——即宇宙间的秩序。他们隐逸的生活,追求着长寿以及巫术。这种处世的神秘态度,宣称从俗世的高官厚禄中退隐才能获得圣人指引。礼作为儒教的核心概念,祭典以及礼仪才能产生中庸达到道;而道教徒觉得这种手段层次是极低的,这个世界本来就有其自身的秩序,不应用礼去修正,更重要的是去适应它。他们推崇一种无为的神秘主义,意指一个人只有将自身脱离俗世的关注及欲望,实行无为时,才能到达道。甚至在统治国家时,他们认为被统治者不能有太多知识,或是国家不能管理过多,否则这些都是罪恶。此种消极的策略,与西方禁欲主义采取积极行动来证明自身是受到上帝恩宠的完全相异。与儒教徒一样,道教徒认为统治者必须具有克里斯马,被上天确认,才能给子民带来幸福道教徒根本上是追求个人的启示与神秘的力量(长生术),而无心世界的改造。

 

 巫术一直被容忍,加上道教的扶植(他们自身追求的便是一种巫术性的力量),使巫术得以影响中国人的生活。巫术给占星术、药剂学、季节交替赋予知识与技术的理性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风水堪舆术。技术与经济的发展,甚至奠基在巫术性的基础上,例如绕行远路来建造桥梁、道路,仅仅是为了从风水来看这是危险而不宜开筑的。在这些方面,道教甚至比儒教更加支持这些,也就显得更加传统主义,甚至认为巫术决定人的命运

 

 

儒教伦理与新教伦理差异

 

 

 

在判断一种宗教代表的理性主义阶段时,有两个彼此有多方面内在联系的标准。第一个是宗教脱掉巫术的程度;第二个是宗教将神同世界的关系以及与此相对立的宗教本身同世界的伦理关系系统地统一起来的程度。对比儒教和新教,新教完全摒弃巫术,并摒弃此世追求彼世;而儒教的巫术力量让其自然科学发展失败,并完全依赖于此世,适应世界永恒的秩序——道。

 

儒教对于单调无聊的忍耐、对所有未知事物的不信任甚至恐惧,毫无知性上的好奇心,彼此间的不信任(除了自己的氏族)也限制了市场的发展。在中国,一切信任,一切商业关系的基石明显地建立在亲戚关系或亲戚式的纯粹个人关系上面。宗教伦理,特别是新教的伦理与禁欲教派的伟大业绩就是挣断了宗族纽带,建立了信仰和伦理的生活方式共同体对于血缘共同体的优势。从经济的角度看,这意味着将商业信任建立在每一个个人的伦理品质的基础上,这种品质已经在客观的职业工作中经受了考验。

 

此外,新教对现世采取的是一种禁欲的态度,认为众生皆有罪,堕落得毫无差别,这让个人安心成为神的工具,努力靠着自身的成就来获得永恒的救赎。而儒教从巫术基础推衍出传统的稳定,所有生活方式都不可改变,否则引来神的愤怒,亦即个人的进步显得不合理。

 

更重要的一点是,尽管中国内部交易旺盛,外部交易也随着明朝之后发达,但这些投资最后又以土地投机的形式再次稳定传统主义,所以对财富的追求,与近代资本主义没有任何关联。而清教徒则追寻此世救赎的可能性,追求有用的自然科学和经验知识,这类知识被认为通往上帝的荣耀。这也是两种理性主义的根本的差别:儒教的理性主义意指理性地适应世界;清教的理性主义意指理性地支配世界。

 

因此,禁欲主义的新教伦理是西方发展出理性的资本主义的主要动因,而中国的保守和消极的儒教道教伦理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读完这本书,深深感叹于韦伯的博学,作为一个不会中文的外国学者,靠着西方翻译的资料,就能对中国社会产生如此广泛和深刻的认识,进行理性的透彻的分析。尽管他对于中国的描述有一些错误的地方,对中国的部分论断也有些武断,但是在当时的时代条件下以及有限资料的条件下,能有这般理解已经是难得了。虽然我对于书中有些地方是不太认同的,但是有些论述确实是为我打开了认识历史的新的角度。譬如韦伯认为中国即使在建立起官僚主义国家后,行政管理的集中化程度也十分有限,他的论述打破了我之前的固有观念:官僚制加强和巩固了中央集权,中国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是在不断强化的。韦伯的观点让我认识到事物的两面性,也给了我很多新的启发,我也因此获得了很多新知识和新视角。还有韦伯总体上关注宗教、精神文化作用的独特视角,打破了固有思维的局限性,拓宽了思考问题的角度。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还是方法论层面的。其实我现在对于这本书也不是全然理解,但我觉得以我目前的水平能明白本书的论证方法和核心观点已经够了。希望后期能通过阅读量的积累,加深我对于本书的理解和认识。

 

但是这本书也不可避免地具有一些局限性。首先,立场局限性。韦伯过多强调了资本主义的积极方面,对资产阶级有所维护,而对于中国社会、儒教与道教的认识都有些片面,过多强调中国古代制度、文化等的消极作用,感觉有一种先入为主的观念。其次,理论局限性。历史的发展,一定是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科技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而成的,韦伯过分强调精神文化的作用是有失偏颇的。并且由于韦伯不懂中文,只能引用一些西方翻译的中文经典,甚至是传教士的资料,他对于中国的具体描述有些错误的地方,对中国的相关论断也有些武断。再次,时代局限性。他在书中指出儒家伦理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但是上世纪70年代以来,以儒家伦理为传统文化的东亚地区的经济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例如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儒家伦理其实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究其原因,历史的发展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当其他因素发生改变时,文化自身也会做出适应性调整,其对社会的作用也会相应改变。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儒家伦理对资本主义也不全然是阻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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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网络社会学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发布于2021-05-07 14: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