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不仁而富,孔子之弃

   【原文】

孟子曰:“求⑴也为季氏⑵宰⑶,无能改于其德,而赋粟倍他日⑷。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⑸’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也。况于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故善战者服上刑⑹,连诸侯⑺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⑻者次之。”

注释

(1)求:冉求(前522年?),字子有,通称冉有,尊称冉子鲁国(今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冉堌镇冉堌集村)人。文王第十子冉季载嫡裔春秋末年著名学者孔子门徒。冉(耕)伯牛,冉(雍)仲弓的弟弟。孔门七十二贤之一,受儒教祭祀。以政事见称。多才多艺,尤擅长理财,曾担任季氏宰臣。前484年率左师抵抗入侵齐军,并身先士卒,以步兵执长矛的突击战术取得胜利,又趁机说服季康子迎回了在外流亡十四年的孔子。帮助季氏进行田赋改革,聚敛财富,受到孔子的严厉批评。但是冉求仍然是孔子的最得意的门生之一,在孔子的教导下逐渐向仁德靠拢,其性情也因此而逐渐完善。

 

⑵季氏:出自姬姓。春秋时,鲁庄公的弟弟季友平定了庆父之乱,子孙以他的字命氏,称为季孙氏,在鲁国执政。季友的孙子季孙行父执政时,举贤任能,分财济贫,受到国人爱戴,谥号季文子。季孙氏后来简称季氏。季文子、季武子、季平子三代执掌国政,当时几代鲁君都昏庸无能,以致出现了人民只知有季氏,不知道有鲁君的情况。季氏后人以季为姓。

称号姓名  

在位时间

干支  

即位时间 

季成子(季友)

16

壬戌

659

齐仲无佚

未在位 



季文子(季孙行父)

76 

戊寅 

643  

季武子(季孙宿)

33

甲午 

567 

季悼子(季孙纥)

5

  丁卯

534 

季平子(季孙意如)

  25  

  壬申

529 

季桓子(季孙斯)

13

丁酉 

504 

季康子(季孙肥)

25

庚戌 

491 

鲁哀公十一年



公元前484

(3)宰:春秋时各国卿大夫的臣属称家臣。卿大夫家的总管叫宰,下设徒、司马等。家臣不世袭,由卿、大夫自行任免。《左传·昭公十四年》:家臣而欲公室,罪莫大焉。又二十五年:我家臣也,不敢知国。史记·孔子世家》:孔子适齐,为高昭子家臣,欲以通乎景公。

(4)鲁哀公十一(公元前484年,时季康子当政)年春,季孙欲以田赋,使冉有访诸仲尼。仲尼曰:「丘不识也。」三发,卒曰:「子为国老,待子而行,若之何子之不言也?」仲尼不对。而私于冉有曰:「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如是则以丘亦足矣。若不度于礼,而贪冒无厌,则虽以田赋,将又不足。且子季孙若欲行而法,则周公之典在。若欲苟而行,又何访焉?」弗听。

(5)孔子《论语·先进》:“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6)服:承受(刑役)。上刑:重刑。好战的人应该受重的刑罚

(7)连诸侯:联结诸侯,如苏秦、张仪之流。

(8)辟草莱、任土地:辟,开垦;任土地,谓分土授民。不过孟子所反对者,是统治者为谋私利,驱使百姓背井离乡,奔波路途。

【译文】

孟子说:“冉求当了季氏的家臣,不能改变季氏的德行,征收的田赋反而比过去增加了一倍。孔子说:‘冉求不是我的学生,弟子们,你们可以擂起鼓来声讨他!’由此看来,君主不施行仁政,臣属不去劝进君主日行仁政,反而去帮他的君主聚敛财富,这些君主和臣属都是孔子所鄙弃的,更何况为君主们卖命打仗的人呢?为争夺一块地方打仗而杀人遍野,为争夺一座城池打仗而杀人满城,这就叫作带领着土地来吃人肉,罪恶之大,死刑都不足以救赎他的罪恶。所以善于打仗的人该受最重的刑罚,唆使诸侯拉帮结伙打仗的人,该受次一等的刑罚,强令百姓垦荒耕种的人该受再次一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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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孟子075发布于2021-07-11 00: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