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者,藏也,乘生气也。夫阴阳之气,噫而为风,升而为云,降而为雨,行乎地中,谓之生气。生气行乎地中,发而生乎万物。人受体于父母,本骸得气,遗体受荫。盖生者,气之聚。凝结者成骨,死而独留。故葬者反气纳骨,以荫所生之也。经云:气感而应,福及人。是以铜山西崩,灵钟东应。 木华于春,粟芽于室,气行乎地中。其行也,因地之势。其聚也,因势之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气之盛而流行,而其余者犹有止。虽零散而其深者犹有聚。经曰:外气横行,内气止生,盖言此也。经曰:浅深得乘,风水自成。

 

  解释:风水一词,其源:“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故名为风水。然多解为,气逢风则散,气逢水则止,此实为误读。

  《葬经》所言气者,为生气,何为生气?即万物生机之气,而生机之气又分阴阳,正所谓阴阳之气,噫而成风,升而为云,行乎地中为生气。

  土藏生气,故土能生万物。而人受体于父母,如万物受物于土地,故于之中,坤卦可为父母,亦为土地,便是此义。

  遗骸葬于生气之处,可受其生气之护,气纳入骨,而感应生人,葬处周围形势如何,而生人亦会受到相应的影响,如此便是阴宅风水之道。

  然有人之家长未尝葬于良地,而后世子孙亦有发福者,何也?此实是承负效应之故。

  故人死为鬼,一魂归墓,此魂感于人,故有风水之应。

  又收养子女亦受阴宅风水影响是为何故?盖因能结父子之缘,命理亦必吻合其阴宅所致之理,故同有影响。

  所谓“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有风则散之,虽零散,然其深者,亦犹有聚。气随水行者,虽有余然亦有止,故称界水而止。此非言气逢水则止,而是言逢水则应止气,不可混为一谈。故“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一句,为风水之法,而非气性。

  凡逢水者,气随水而动,故其处气旺,然气虽旺,却亦是集中,故虽满而有余,其气外流却有限,故需界水而得气,故称得水为上,此指近水为先是也。

  而藏风聚气者,因虽风动而气散,若藏之深,其散亦能有聚,故山远而水近,此为藏风聚水之道。

  其中又有阴阳之分,山阳水阴,燥阳湿阴,其地燥而坚硬,则水气不足,不足以沟通生气,当应深挖见湿润之土,借水引气。如是其地平坦柔软,必不缺水,不可深挖,因气自到。若是深挖,则过潮湿,虽得水荫之气,却难得山养之气,不合阴阳并济,故而化气不足,故而浅葬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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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阴宅风水《葬经》开篇解发布于2021-06-30 21:5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