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判为天地,一气分为阴阳,流出五行,化生万物。为人稟命,贫富贵贱由之。术士知机,凶祸福定矣。
此原造化之始。
看命,以日干为主,统三元而配合八字干支
天有四时,造化万物。屋有四柱,各立规模。命有四柱,注定荣枯。论者专以日辰天干为命元之主,支为地元,支內所藏者为人元寿,八字即四柱天干地支共八字也。《继善篇》云:四柱排定,三才次分,专以日干天元,配合八字干支是也。
论运者,以月支为首,分四时而提起五行消长。
大运以月支起,故月为提纲。看月支节气浅深,四时得何节,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初气中气消长不同,所行之运或顺或逆、或旺或衰,与八字或助或泄、或剋或生者本乎此,先言日干,次言月支,举其所要者以示人也。

向官旺以成功,入格局而致贵。官印財食为吉,平定遂良。煞伤梟败为凶,转用为福。
五行临官帝旺,在四柱为本宫成功之地,入格局则贵,破格局则贱。如官印財食本是吉,须无伤剋冲刑破败则为平定,遂良,乃入格也。煞伤梟败本为凶煞,若有制伏,去留合化,是调转用为福,亦入格也。现下取用诸格局,其喜忌自可见矣。四吉四凶,格局之最重者,故首言之。赋云:日主最宜健旺,用神不可损伤是也。
全备藏蓄於辰戌丑未长生镇居於巳亥寅申。子午则成败相逆,卯酉乃出入交互。
此言十二支包藏十干,各有生死成败出入交互。《独步》云:辰戌丑未四库之局,寅申巳亥四生之局,子午卯酉四败之局。《喜忌篇》云:財官印綬全备藏蓄於四季之中,官星財气长生镇居於寅申巳亥是也。或以子午为天地之基柱,卯酉为日月之门户,是指其地而遗其理也。
支干有不见之形,无中取有。节气存有余之数,混处求分。
此总言造化之妙。支干不见之形,节气有余之数,即上十二支中所包藏人元,乃无中取有,混处求分。如遥巳、拱夹等格,是以天干而取地支之物,非无中取有而何。如子初三刻分属壬水,丑初三刻分属癸水,寅初三刻分属艮土,是节气藏於一字而各有所主,非混处求分而何。赋云:无合有合,后学难知。得一分三,前贤不载。《继善篇》云:见不见之形,无时不有是也。
善恶相交,却喜化恶崇善。吉凶混杂,至怕害吉添凶。
此节专言寿命之法,本上文取有求分而言。如甲日见丙丁背禄为恶为凶,见戊己財星为善为吉,而丙丁化木助財,是谓化恶崇善,怕乙木党害財星,是谓害吉添凶。观下文財印交差,喜官煞化之,官煞混杂,喜印綬化之,无印喜財马资化之,无財印喜羊刃合之,或食神伤官制之。又如制煞受破,煞制不住,印化见財,破化为凶之类皆是。
是故得局朝元,非富则贵,犯垣破局,非夭则贫。
局者,三合四维正局之宫,如亥卯未木局,辰戌丑未土局之类,甲乙见亥卯未为本局,丙丁见亥卯未为印局,戊己见亥卯未为官局,庚辛见亥卯本为財局,壬癸见亥卯未为伤局之类。元即本元垣庙,如子宫癸朝元,丑未己土朝元之类。凡元垣得之,或用为命元则寿,为官印则贵,为財则富,为背禄生財益富,但得其一,无冲刑剋破者,功名富贵,反之则否。犯垣如子贵忌丑未剋破,午衝破,卯刑破之类。一子二午破尽一半,得半福。破局如申子辰忌寅午戌衝破之类,大凶,若用星虚成飞天禄马格反贵,余仿此。
得失均兼,进退仍复。
得朝犯破,此造化之有得有失,有进有退,此得则彼失,强进则弱退,中间均兼,仍复变化难测,非精察言辨不能分也。如甲朝垣於寅,忌申衝破,若有二寅一申、二甲一庚亦无害,以甲有力而进也。又寅被申冲,有亥可救,亥字坚盛,为福十全。亥或受戊剋巳冲则败,若亥字多不怕,亦强而进也。进退相仍一成一败,只看岁运助起何边,为福为祸可知。
神煞相绊,轻重较量。
神煞凡財官印食伤煞刃败皆是,中间喜忌不同,爱憎互异,如下诸格所论是也。须轻重较量,何者当时而重为用,何者失令而轻不用,重者留之,轻者去之,此与上二句总言其理当如此。
详较考珞琭赋,须要明其神煞,轻重较量,身剋煞而尚轻,煞剋身而尤重,是指诸吉凶神煞也。徐子平专以官印禄马贵贱之別名解之,如甲申、丙寅、乙卯、辛巳,乙用庚为官,辛为煞,庚官在申得寅冲去,丙合辛煞,乙木生旺,故贵。甲寅、丁卯、癸丑、丁巳,是身剋煞,身弱財旺,力不能任其財官,故夭。如乙丑、辛巳、丁巳、己酉,身旺財亦旺,可任其財,所以至富。如甲子、辛未、乙卯、甲申,乙日用庚官,以辛为煞,庚在申內,六月生,官旺煞衰,此是正官得位,七煞失所,又喜身旺,变为官,故贵。辛丑、庚寅、乙巳、甲申,官衰煞盛,乙木无力,化官为煞,一生嗜落魂,至乙酉运第五年丙申岁八月十九日死。
內有杂气財官相兼偏正两印,同宫禄马號为內外三奇
此正指神煞相绊,乃八字中有財有官,有偏正二印,或同宫或异位,或包藏或透出,相绊难论吉凶,要轻重较量用之,故曰內有三奇。歌曰:寅午戌酉是三奇,兔蛇隨猴不可移,巳酉丑中逢子妙,马猴见猪好光辉,辰巳子逢即奇处,午亥见寅是贵墀,猪来赶兔马当欢,寅酉见巳喜相宜,猪逐马儿蛇后援,水鼠未人火龟池。又曰:神禄飞来就马骑,资財官积两相宜,旺中更得本元助,上格荣华第一奇。如己丑、丁卯、壬午、癸卯、壬用己为官,丁为財,丁己归禄於午,是此格也,故主大贵
真官时遇命强,早受金紫之封。
月令正官格也,以下详言格局,如戊申、甲寅、己丑、丙寅,翁仲益进土。
良马月乘时健,末迁银青之职。
此月令正財格也,財官二格,官当取贵,財当取富,今俱以贵言,是从日干取得月內支干之財无所冲剋者言之,其福与正官同。诗云:日干爱取月支財,金玉家藏看积堆,更看天干財为贵,纷纷金帛自天来是也。
月印附日,无財气为黄榜招贤。
此月令正印格也。《喜忌篇》云:月生日干无天財,乃印綬之名。又云:印綬生月,岁时忌见財星。运入財乡,却宜退身避职。印綬畏財,须天干岁时无財方取。又月印难得十全。如甲日亥月透出癸字。变偏为正,方为十全,主招恩宠遇贵,又得祖父之財,然亦不免先遭耻辱,或偏生。以贱至贵、以贫至富、自婢为妇、以吏为官、以卒补將,皆偏印之所致也。偏正俱有,又有浅灾,或重拜父母、或僧俗相杂、或过房寄养、或偏生正养,或正生偏养,又忌比肩爭宠分恩,阳刃多或合去,或印微遇而不遇,虽有荐举,亦不能拔萃超群。赋云:印旺官生,必掌钧衡之任是也。
日禄归时,没官星號青云得路。
此日禄归时格也。大抵印綬第一最好行伤官食神,財运亦发,忌官刑冲,阳刃。以上真官真財真印真禄,皆十干天地阴阳正气生剋至理,惟月令得之无破,准经文,有破坏者隨轻重言之。时得发福较晚,然皆自致,可以创业垂统。归禄一格,只喜时上见之,若月支重见,名为建禄,不富。月单见,时上却喜財食见官,是別格论。
月令七煞而煞身俱强,当为黑头宰相
此月令七煞格也,大抵月令煞要身煞两强,方主大贵。若身强煞浅须財以生,煞强身弱须印以助或阳刃合之,皆为贵命。若印合与制星相攻,身弱必夭,不然残疾。如癸卯、乙卯、己巳、乙丑;癸卯、丁巳、壬寅、甲辰;壬寅、乙巳、庚寅、丙子;俱身强煞旺有制,所以大贵。《喜忌篇》云:五行遇月支偏官,岁时中亦宜制伏,所以救赋之偏也。
时上偏財而財命並旺,须出白屋公卿。
此时上偏財格也。只一位为吉,见合不为福,忌比肩兄弟爭夺、刑冲剋破,如丙戌戊戌、戊子、壬子,戊剋癸为正財,重有子字,壬字为偏財透露。又如丁亥、戊申、壬申、丙午,虽年有丁火,喜有合制,又阴火能夺阳火权,故贵。《喜忌篇》云:时上偏財,別宫忌见,所以补赋未备之义也。
建禄坐禄或归禄,遇財官印綬,富贵长年。
建禄以月言,坐禄以日言,归禄以时言,此三禄格本身健旺,故独遇財则富,独遇官则贵,独遇印则秀,以其干旺,又主长命,安享福禄,若三者兼有,亦妙。如丁亥、己酉、壬午、辛亥,是日禄归时,午中亦有官星,却得酉月为印,合格。
月刃日刃及时刃,逢官煞荣神,功名盖世。
此三刃格,要官煞印綬相制化。荣神,印綬异名。有官煞无印,有煞无官,俱得,有印化
煞尤佳。只怕羈绊,如有官不可见伤,有印不可见財,有煞不可见食伤压之,或制去合去,皆不成正格。如壬申、壬子、戊午、乙卯,日刃有乙卯制伏,丙戌、癸巳、戊午、丁巳,日刃有印綬变化,故皆贵。
月令专制七煞,身健鹰扬。
《喜忌篇》云:若乃时逢七煞,见之未必为凶。月制干强,其煞反为权印,即解此义也。一云:时上偏官通月气,主旺,鹰扬少异。
运元生髮三財,命强豹变。
运元,月令也。三財,禄命身也。此是日干背禄,即伤食格也,喜逢財星,如甲日逢巳午月,须干头透出戊字,丑戌未日时,日主健旺,行东方运必然大发財禄,白手成家。一云:月中正禄会財源,身强豹变,与此少异。
年见正禄正印正財,无破必承祖荫传芳。
重在无破,有破不以此论,年为祖宗,故云。
日坐真官其贵真印,有成號曰福神治世。
重在有成,有成即无破,真即正义,若参之以偏,为所假借,非真正也。如丙子、丁亥、辛巳、庚午等日为真官,丁酉、癸巳、癸卯、丁亥等日为真贵,甲子、乙亥时日为真印,柱中无破,有助为福。
月內偏財而无败无煞,富出人间
此月令偏財格,与时上偏財大同,怕比劫相剋、七煞泄气。
日下正马而有助有生,名扬天下。
乃甲午、戊子等日,甲戌、乙丑等日则偏,与日坐真贵格同论,有助是別支財,有生是別支食伤。
身清坐煞,运行身旺之乡发財发福。
坐煞乃甲申、乙酉等日,柱中无土,为身清,行寅卯运大发財禄。此格喜印綬忌食神,正官犯之非身清,下等命也
独主临官,运至主贵之地加积加封。
独主临官乃丁巳、癸亥等日,又遇贵人冲官星为贵,岁运逢巳亥重並者,倍加封职。或以日遇官星,行运再遇官地为解,亦通。
食神生旺,无印綬刑冲乃母食子禄。
此食神格也,如戊辰、丁巳、壬辰、甲辰,贵而且寿,丁未、丙午、甲午、丙寅,食神化作脱局,丁伤辛官,飞来不得,故贫夭。
主本临官,没官星煞败为弟袭兄班。
乃丁巳、癸亥日得寅戌月类也,无官煞比肩兄弟,本身自旺,必得高长之班,兴家立业。何者,丁之禄在午,癸之禄在子。癸亥为水正旺之乡,乃壬家之禄也,丁巳为火临官之地,乃丙家之禄也。得此格者,谓丁癸乃丙壬之弟,而巳亥为丙壬之禄位,故曰弟就兄班,必因兄有为,高兄一班。又丙午、壬子亦是纯粹,尤贵。驳杂者不入格。若有兄弟比肩,干支驳杂,为兄星填实,便为下矣。或官星填实,兄弟比肩爭差,身无害处,又作凶断。若官星不实,单露天干,虽分星擘(音同伯)禄,亦可再成。
倒食本宫临官旺,乃侍臣叨禄之名。
庚子见戊子,岁月偏印在我本宫之上,名倒食,乃我之君父也。是偏印所坐与日干同宫,临於官旺之地,则受我命,生我福气。侍臣叨禄,言近君之宠也,如庚子、戊子、庚子、丙子是此格也。
胎生元命无財星,为赤子承恩之宠。
此庚寅、辛卯、甲申、乙酉等日,皆本主天元自坐绝地,为胎生之首,即胞胎格也。其生甚微,所以喜印綬,怕財剋,主少年招受皇恩,大概与印格同论,如乙酉、乙酉、乙酉、甲申是此格也。《喜忌篇》云:五行绝处,即是胎元,生日逢之,名曰受气是也。
岁月正官七煞混淆,人下贱。时日独强专制,职重权高。月时七煞正官杂乱,病交侵。岁运衝开合去,官清名显。犹嫌过制,最忌爭强。
《喜忌篇》云:四柱纯煞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见一位正官,官煞混杂,反贱。类有去官留煞,亦有去煞留官。又云:四柱煞旺运纯,身旺为官清贵。又云:月令虽逢建禄,切忌会煞为凶。官星七煞交差,却有合煞为贵是也。此二格各有所主,岁月正官以官为主,嫌煞混之,月时七煞以煞为主,嫌官乱之。时日独强专制,岁运衝开合去互文见义也。过制则七煞不显,爭强则难以去留,其理当细详之。如壬子、甲辰、己卯、壬申,月时正官,日下卯为七煞,得申內庚金合卯中乙木之煞为贵。又如张侍郎八字,乙日以庚为正官,申內庚金近七月生,庚旺辛衰,六月丁火旺,为去煞留官,故贵。又如丙午、丙申、甲寅、丁卯,丙丁虽多,不敌月令之煞,又行官旺运,身旺变鬼为官,故贵。
天元无气,却宜中下兴隆。
此印綬格也。如甲乙生於冬月,天元无气,地支有亥子水生木,为兴隆之象。又如丁亥、丁丑等日,丁火无气,又有壬癸来剋,亥子得之为党,反能生出甲水,为地支兴隆,喜土来剋財,丑中得之为財,亦利之类。古人论中下以日时支言,如日干月令无气,若所坐之支及时得地,亦成实之。命若无气而日时又在衰败之乡,则终身偃蹇可知矣。《喜忌篇》云:凡见天元太弱,內有弱处复生,是也。
年本偏官,须忌始终剋害。
此岁德格也,如甲日逢庚申太岁,为年上偏官,一名元神,一名孤辰,其煞最重,终身不可除去,故主始终剋害,剋害非专指祖父、六亲,本身亦在其中矣。如丁巳、丁未、辛巳、壬辰,喜一壬合二丁为制,乙卯、丙子、己卯、丁卯,喜丁丙化去三乙,皆主贵,但剋害终不能免。或云:七煞多根,切忌始终剋害,亦通。
阳刃极喜偏官,削平祸乱。
此阳刃格也。大抵阳刃忌財,以刃破財,財生煞,煞剋身及刑冲、三合、六合,喜煞制伏,而煞自製者又作凶断。
金神只宜制伏,降肃奸雄。
金神格也,大抵金神不畏过制,只忌破制与失制,岁运同。甲己日得此三时,惟甲日得之为正。
阳德阴贵,旺则荣显而弱可保名。
阳德,天月二德及日德。阴贵,天乙贵神及日贵格也。弱虽不如强,亦可自守。
天罡地魁,衰则贫寒而强当绝世。
魁罡格也。喜强恶衰,忌財官,要並踏。
官库財库,衝开则荣封爵禄,塞闭则贫乏资財。
此杂气財官格也。如甲见丑为官库,见辰为財库,见未为本库,见戌为食库,官为上,財次之,本库又次之。若库在年月之中,管事太早,难发少年。若在日下及时之中,虽晚发,不失为富贵造化。要见冲刑破害,以开局钥,怕有星闭塞,如丁用辰为官库,或戊字僭(音同减)之,或戊辰压之,是闭塞也,如此则丁不能官,须柱有甲戌或岁遇之方吉。
伤官正官,伤尽则独握权高,半残则必遭蹇难。
伤官格也,半残言伤不尽。《喜忌篇》云:四住伤官,运入官乡必破是也。
日月倒冲官禄,无填无绊而禄马飞来。
此飞天禄马格也。
天地制合煞神,不过不失而名利骤发。
天地制合煞神,乃天干地支或是食神制煞、或是阳刃合煞,但制合不宜太过,如一煞二食二阳刃则过而失也。身煞两停,制合不过,煞刀凶神,故主骤发。《喜忌篇》云:偏官制伏太过,乃是贫儒,见不可过也。
惟官印最宜相会,德政加封。
此官印格也。如甲日得辛为官,又有癸为印,或地支有酉子字,皆是官印於身,一剋一生,阴阳配合而又自相生焉,故主为相,有王佐之才,为將有运筹之智,为守宰著循良之政。要本身与官印相等,乃极品贵也,否则隨力量升降,轻重言之。
有禄马极喜同居,官能称职。
此財官格也,如甲日见己丑、己酉及壬午、癸巳等月之类,是禄马同居与上官印相会,皆为三奇格也,须要本身力旺或遇时气可称。此格禄身强弱不等,降下论之,身弱难寿。
印綬逢煞则发,逢合则晦,逢財则灾,破合去財亦发。
此总论印綬喜忌,逢煞谓之印赖煞生,功名显达,若遇偏財合去,正財剋去,皆主灾晦。柱中日干健旺,或有比肩破合去財,则印煞可以双收,亦主发达,但不清也。诗云:忽逢甲己加金局,丙火寻常便可嗟,运行旺火生身地,功名何处不光华是也。
建禄遇富则贵,遇財则富,遇印则秀,败財破印不吉。
建禄则身旺,故用官、用印、用財皆吉,有败財、阳刃、比肩则身太旺,皆足以劫我之財、分我之官、夺我之印。建禄尤喜印与財,故见败財破印则偏枯不成造化。財印俱见混杂,不富不秀,无成之命也。
官煞两停,喜者存之憎者弃之。武能去正留偏化官为煞,文能去偏留正化煞为官,运逢身旺必加封。財印交差,欲其进也忌其退也,贵能见义忘利取印舍財,富则见利忘义取財舍印,岁遇命强而进爵。
官煞不可並用,財印难以交留。故喜憎存弃,或去煞留官,或去官留煞。欲忌进退,或取印舍財,或取財舍印,各从其有力而重者用之。文武富贵亦推言其类,未必尽然。四格皆以身旺命强为主,岁运生扶为妙,通融论之。身与財旺,力停得官煞来,亦可化財助印,为福益厚。身弱无官煞来化,不惟不胜官煞,而財印交差,身制不护,无可为倚,必定贫贱
十干背禄,喜见財丰,败逢比肩逐马。官煞俱有,犹如去煞留官。印助身强,必定收功拜职。
此言伤官格也。《喜忌篇》云:十干背禄,岁时喜见財星。运至比肩,號曰背禄逐马是也。
五行食神,许乘马盛,祸生正印梟神。官煞一来,误致反贤败德。梟神印旺,立见破败伤身。
此言食神格也。此因上文背禄逐马穷极,將官煞而转为福。故此章言因財致富,被官煞助印为祸而反大坏。互文见义,不可不详察之。盖食神喜財怕梟,官煞生印则梟愈旺。伤喜见印,食怕见印,故並言之。
戊日午月,勿作刃看,时岁火多,转为印綬。
此阳刃与印同宫,火多则印旺,故能转弱从强,然刃助身强,又得印助,则文理高致,可以隱恶而扬善,若有己字透出,仍以刃断。印刃俱有,其人不免性毒,有好运来成功,运退刃来,或被財冲起亦凶,喜正官制之为妙,如癸亥、戊午、戊午、戊午,此命正合此论。
丙日丑时,非为背禄,支干金旺,反作资財。
时当时指月令也。丙日生逢丑月,丑中己土伤官背禄,主贫,得干支庚辛金气旺盛,土能生金,却为財断,须丙日健,或寅午戌火局亦旺,可任其財。时支是丑,支中巳酉合庚辛透出丙火生旺者,亦合此格。如丙日本身自旺,单见丑月,无庚辛透露及巳酉丑局,真背禄也。
官坐刃头终被刑,贵压三刑须执政。
如甲日见辛卯月及辛卯时,官不得令,反被卯中丁火伤剋,岁运又见,定然遭刑。若官煞制伏得宜,虽以贵论,遇刃年终凶,是阳刃最坏造化也。贵压三刑,乃命中犯三刑,虽凶,若得一个天乙贵人正照,生旺得时,反主掌典刑政,可专征伐,贵人不生旺者,亦可作从政断,是贵神最为吉煞也。
德盖七煞,必是安禪之士。花迎六合,岂非淫荡之人。
德即天月德,乃慈善神也,七煞乃孤辰煞也。德盖七煞,主人有德,因道德而生富贵。花即桃花煞,乃淫荡煞也。六合乃多情煞也。花迎六合,主好色歌唱,大非端士。又如戊子生人见癸丑之类,乃支干交合,为滚浪桃花。四柱子午卯酉,为遍野桃花,主男不媒而婚,女不媒而嫁。
孤寡双全,带官印当膺住持,无则只为道行。
孤辰、寡宿二煞怕双逢叠见,只一位不论。带官印在上,虽为僧道亦贵,如无只平常僧道而已。如甲戌、戊辰、庚辰、丙子,甲戌、戊辰、庚辰、丁丑,俱是清高长老之命。
控邀隔角,逢生旺必过房舍,绝则终守鰥孀。
控神、邀神是孤寡煞也,假令寅卯辰人见巳辰人谓之控神煞,又谓之邀神煞,见丑寅人谓之窥神煞,又谓之追神煞,余仿此,更值岁运不和,三元刑战,为凶尤甚。
吞啖全排,家人消散,空亡偏见,亲属离伤。
吞啖、空亡二煞,乃剋害孤寡之辰也,须全排偏见,方如经断。若食遇吞啖,財食贵禄等格见空亡,尤为不吉。
財印双伤,断其必无上下。官煞俱去,知其少失爷娘。
此二节专论骨肉。
纯耗纯刃交差,牛羊类断。纯阴纯阳排剋,猪狗徒看。
大耗、羊刃,乃神煞之最恶者。孤阴、孤阳,乃干支之不调者。耗刃攒聚交至四柱上,主贱之极,作牛羊之类断之。天干皆是一偏,地支冲刑破害,此必是无正性之人,作猪狗之徒断之。若夫驛马、六害华盖劫煞亡神,年月等煞见偏阴偏阳尤凶。如甲子、庚午、甲子、庚午,甲用辛为官,庚煞透出,又不得令,甲用饲为財,发禄,午月子午对冲,財又不成,作不仁不义断之。又如甲午、甲戌、甲午、甲子,三甲並见,用官官不显,財印俱冲,並无所托,当是贪图无厌,不认六条,薄情背礼之人也。
衰受众梟,乃是寄食长工,绝逢重食,宜作屠行牙侩。
梟与食相反,故並举之,其身嫌衰绝一也,衰而逢梟,难作偏印,绝而逢食,难作寿星,故皆不吉。寄食长工,因梟难得饱食。屠行牙侩,因食虽得饱而贱。
若也纯官纯煞纯马纯財,身旺无杂则官居极品。
凡命以纯粹不杂为上,偏枯混乱为下。且如甲日以辛为官,柱中只有酉辛字,是谓纯官。以庚为煞,柱中只有申庚字,是为谓纯煞。以正財为马,柱中只有丑未己字,以偏財为財,柱中只有辰戌戊字,谓之纯马、纯財。值身旺为大富贵格。建禄得格,出身便是富足,日下次之,时下又次之。建禄遇正官第一,正財次之。惟煞寿不永,若阳刃之月纯煞第一,財格则防横事。假如癸卯、乙卯、己巳、乙丑,此命纯煞,乃能尽善,亦贵为极品。又如甲戌、丁卯、己巳、乙亥,官煞混杂,赖甲己合化为贵,因杂化力过不得善终。
全印全冲全制全食,命强无破则禄受千钟。
全印如甲日见子癸壬亥,或正或偏,无所驳杂。全冲如地支纯亥、纯巳、纯子、纯午之类,冲出禄马,或寅申巳亥、子午卯酉、辰戌丑未皆是。全制如甲日见丁字或午字,伤尽官星,虚空生出土来为財。全食如甲见丙,柱中纯寅之类,须得日主生旺,正库临官月日时者,皆贵人也。如己未、乙亥、丙寅、辛卯,此全印剥杂,又有辛財剋刑,运行身旺则贵显,行身衰则刑陷。如辛亥、己亥、辛亥、己亥,四柱纯亥,冲出饲中丙戊,全冲为贵。
日子太旺无依,若不为僧固宜为道。天元羸弱无辅,若不为技则当为巫。
此言太过,不及皆不为吉也。太过则財官死绝,所以主孤,不及则財官难任,所以主艺。见造化贵中和也。若有依有辅,则不可以是论。《喜忌篇》云:柱中官星太旺,天元羸弱之名,日干旺甚无依,若不为僧即为道是也。
身弱有生必发,忌財马以相伤。
此身弱用印,忌財伤印,为贵。財坏印之说,须分財印轻重言之。《喜忌篇》云:日干无气,时逢阳刃不为凶。阳刃所以劫財,柱中財多身弱,故阳刃不忌,须並论之。
食神逢梟则夭,喜財星而生救。
此食神怕梟,要財制梟为用神有救,须分財梟轻重言之。印则忌財,食则要財,义各有所当也。
甲子日逢子时,没庚辛申酉丑午谓之禄马飞来。
子遥巳格也,《喜忌篇》文义同。
庚申时逢戊日,无甲丙卯寅午丁名曰食神明旺。
此专食合禄格也。《喜忌篇》云:庚申时逢戊日,名食神干旺之方。月犯甲丙卯寅,此乃遇而不遇是也。
庚壬子冲午禄,切忌丙丁。
此正冲禄马格也。
辛癸丑合巳官,须嫌子巳。
此丑遥巳格也。《喜忌篇》云:辛癸日多逢丑地,不喜官星。岁时逢子巳二宫,虚名虚利是也。
丙午丁巳准此,最忌刑冲。
此倒冲禄马格也。
壬子癸亥例同,亦防填实。
以上正冲倒冲遥合通融,互文见义。举丙丁与巳忌填实也,举子忌刑冲也。如丙子、庚寅、丙午、癸巳;庚寅、壬午、丙午、戊戌;二命喜寅午戌全。如辛酉、癸巳、丁巳、乙巳;癸卯、丁巳、丁巳、乙巳;二命喜巳字多,不论有合无合,皆吉。惟忌辰字绊住,则不能冲,却喜巳酉丑全,是正冲格也。《喜忌篇》云:若逢伤官月建,如凶处未必为凶。內有正倒禄飞,忌官星亦嫌羈绊是也。
六辛日而无午字,得戌子时辛合丙官为贵
此六阴朝阳格也,如戊辰、辛酉、辛丑、戊子;戊辰、辛酉、辛酉、戊子;乙丑、庚辰、辛酉、戊子;是此格也。《喜忌篇》云:六辛日时逢戊子,嫌午位运喜西方是也。
六癸日而无干土,得甲寅时寅刑巳格尤奇。
此刑合格也。此格主性气刚而见快太察,如己未、甲申、癸酉、甲寅,嫌申中庚伤甲木,寅申对冲,故虽贵而减分数,利厚名低。《喜忌篇》云:六癸日时逢寅位,岁月怕己戊二方是也。
癸无丙火戊己庚申,时合一己之財官。
此专印合禄格也,与专食同看。
壬有子午卯酉正气,柱兼四季之士禄。
壬日为主,既无官煞,却得子午卯酉为四正,能合出辰戌丑未为官禄,不须四正俱会,但得四字全为妙。
癸日同上,土曜莫侵。得之者利害交並,官高身病。遇之者刑惠確实,职重家贫。
癸日为主,却嫌土禄,见子午卯酉与壬日同,吉凶相伴也。
甲曲直,丙炎上,官高剋妻而不富。戊从革,庚润下,职重嗣少而自贫。
甲见亥卯未曰曲直,丙见寅午戌曰炎上,戊见巳酉丑曰从革,庚见申子辰曰润下。甲丙见木火局则太旺,能三合叉官局,故主官高,然有阳刃劫財,故剋妻。戊庚见金水局则脱气,能三合叉出官局,故主职重,然柱中原无官煞,故少子。要之此四格皆偏党,所以福禄不全。
身犯休囚之地,並冲官贵何嗟。
如辛亥日,既无官煞,身又不旺,岂不惆悵,不知亥字多,亦能勾出巳中官印为贵,故曰何嗟。
自专官旺之支,同钓禄子犹贵。
此即丁巳、癸亥、丙午、壬子等日,自坐临官帝旺之宫,支神多能冲出对官官禄,与上文义同。
阴木独遇子时,没官星乙镇鼠窠最贵。
六乙鼠贵格也,《喜忌篇》文义同。如甲寅、戊辰、乙亥、丙子,四柱別无他格动摇,丙子亦不动摇,安然为贵。经云:用神不可动摇是也。如甲寅、癸酉、乙亥、丙子,月令偏官伤身,赖日下印旺,亦不失为衣禄。如辛亥、甲午、乙亥、丙子,此命贵被午破,两亥自刑,本身既在死地,又见自刑,两无所依,故主贫贱。
阳水叠逢辰位,无冲剋壬骑背非常。
壬骑龙背格也,《喜忌篇》文义同。如壬辰、甲辰、壬辰、壬寅,壬用己为正官,丁为正財,辰字多冲出戌中官库,虚合午中財官,寅午戌三合火局,壬日得之为贵。如壬寅、壬寅、壬辰、壬寅,壬日见丙火生在寅,已是財了,又寅字多合起午戌財官,故利胜於名。
庚日全逢润下,忌壬癸巳午之方,时遇子申,其福减半。
井栏叉格也,《喜忌篇》文义同。
合官合財作公卿,防休囚剋害之辱。
合官如乙日见庚之例,合財如甲日见己之例,乃十干变化之道也。赋云:化之真者,名公巨卿。化之假者,孤儿异姓。如乙庚化金,见水地则休囚,见火地则剋害。凡带合或独旺不肯自就,或合中见衝破,或一边破剋,皆合不成,或化在休囚死绝之地,失误与合,必然陷滯不利,是化之假也。如己见甲见己未为得地,己旺库也。丙合辛见辛卯为失地,丙火败於卯也。戊与癸合,见戊午为得地,戊癸化火,午为火旺之地故也,亦须癸水先得地,方合得中,若失地不得时,则损寿。盖化为贵旺,身弱不能胜,纵贵亦失。又丙与辛合,见辛未,阳火气弱於未,多夭折,或因色伤。柱有壬剋丙,或壬居申上自生,对冲寅宫火生之地,折寿无疑。亦有贪合忘官,如丁日见二三壬字,丁独壬众,一人不能胜众,乃汙合之士,无所卓立,岂能成功,丁有力,仅得半吉。又如甲与己合,甲木无通气之宫,己土有正义之位,虽合而失其正,亦同上论。若甲己两皆得位,贵显高极。经云:甲乙木盛於土乡,发扬仁义佐明君。丙辛合丙旺辛生,镇守威权之职。乙庚入金局兼木自旺,文仁武义双全。戊癸得火旺更水独旺,礼律智勇俱备。丁壬水火既济兮,鱼水和同。阴阳干支相合兮,君臣庆会。听凤鸣于高冈,必鹰扬於疆场是也。如甲辰、戊辰、己巳、辛未,己日得甲为在官,三月通气,引子未上,兼为正印,故主极贵。如戊申、庚申、癸亥、戊午,癸生七月印旺天德之地,合成为官,引子午时火旺之地,又能资戊土之官,官印俱旺,故主大贵。
拱贵拱禄为將相,忌刑冲填实之凶。
此拱贵拱禄格也,《喜忌篇》文义同。如丁巳、丙午、甲寅、甲子,拱丑贵。壬子、丁未、丁巳、丁未,年支子字冲出午字,故大贵。癸卯、庚申、戊辰、戊午,拱巳禄。如辛丑、辛丑、甲寅、甲子,有丑字填实,却以辛为正官论。己未、戊辰、戊寅、戊午,官煞多,寅字冲申为衝开,则拱不成。又如壬辰、戊申、己未、己巳,是此格也,故大贵。
官印暗合天地,其贵可知。福德隱在支中,其德尤萃。
官印暗合即食神暗合正官、偏財暗合正印,如甲用辛官,丙盛能暗合辛未为官,用癸为印,戊旺能暗合癸丑为印,更得地支有子合丑,有午合未,方是福德隱藏。福即福星贵,德即天月德,或指福德秀气,或指天乙贵人,以藏在支中为妙。如甲戊庚不见丑未,但得己字即是见己,在丑未宫尤妙,柱无卯乙破,更生四季月,己土得令,主贵人见喜前程,尊显妻貌及得妻財。又云:甲人见丑,喜坐阳刃,为天乙当职,见未夜生得力,为福十全,反此一半论。四柱带甲戊庚全,得乙丑为聚贵,更加福力。若一庚一甲见支神三四丑未为会贵,亦加福力。若本主与贵人俱生旺,只消一字,其福自全。喜三合、六合,忌休囚、空破。诗曰:贵人帝座见生成,官旺之乡名早成,若遇休囚並破制,虚名踪迹远三公。
五行正贵,怕刑冲剋害之神。四柱吉神,喜官旺生合之地。
五行正贵,乃正气官星,如甲生酉月之例。最怕酉刑、卯冲、丁剋、戌害伤了贵气。或以贵为贵神,如甲见丑,丑中有辛又为甲正官之类,柱有卯乙剋坏丑贵,善巳酉三合,乙木剋冲丑不入,或有子合丑亦可。隔木之剋,如有乙卯、子卯相刑,不能剋丑未,为天乙之贵。四柱吉神,乃官、印、財、食、奇、贵、福德等星,皆是,但得一星临长生、帝旺、临官、正库、三合、六合之位,无不富贵。诗曰:人命生时得一强,日时或临禄马乡,须看前后扶助合,必然衣锦入中堂。《喜忌篇》云:五行正贵,忌刑衝破害之宫。四柱干支,喜三合六合之地。又云:地支天干合多,亦云贪合忘官,二义须並论之。
若也沐浴逢煞,魄往酆都。元犯再伤,魂归岳府。
此因上文刑冲剋害而言,怕裸形逢煞,以生之者微而剋之者重,命元犯之已为不吉,岁运再犯,决死无疑。如元犯官煞,去配不清,柱无食神可解,岁运再见则死。若元犯破印,流年再犯则死。凡用神有损者,皆是此四句珞琭子本文。
畏煞逢煞则夭,忧关落关即亡。
此亦因上而申明之也。柱中原怕关煞。如甲见庚申为煞,岁运再见,柱无救解者夭,年煞尤重。有印则化,有食则制,有刃则合,身旺则敌,若行煞旺运亦夭。又如甲日见辰为阳数极,又为铁蛇关,壬见丑、庚见戌、丙见未申皆阳关,曰重。乙见辰、癸见丑、辛见戌、丁见未申为阴关,稍轻。四柱犯,流年又犯,运行休囚主死,或被神煞鬼贼。或曰:关煞之名甚多,非直言七煞阳关也。其详见前论寿夭及小儿关煞下。
引合关煞误伤身,中下灭绝横夭寿。
引合关煞,如丙火既弱,又见辛未,丙辛既合,丙就辛官,未位乃丙犯阳关,再被壬来剋即亡,或是辛亥煞地,尤紧,犯之横罹其咎,如丙戌、丁酉、辛酉、乙未,壬申年死是也。中下灭绝,如壬戌日为坐財,又坐煞,日支能有之是则寿,若行壬辰运,壬癸水聚於辰,剋破戌中火土,別无可救即夭。此名倒冲命元。土旺则水旺,土身自崩坏,何暇救之,水旺则火灭,故云:中下绝灭,中下者,即地元人元中下之分也,余仿此推。
伤官见官祸患百端,逐马逢马劳苦千般。
此独犯所忌,故不吉。伤官见官,惟有財星可以解伤之毒,劝官之怒,转祸为祥。逐马逢马,惟有官煞可以制刃之劫,虽劳亦得其財。若比肩多,他强我弱,虽减耗亦得其財,不得均平,止三四分之一矣。
財逢羊刃以多伤,印见妻財而不破。
此亦同上文之义,凡命最忌羊刃,財格被破,印格被夺,官格冲怒,只喜七煞制之,阴刃力微无妨。印见妻財,是贪財坏印之说也,岁运又见,主破財伤妻,或因妻致讼。若原无財星,或財星力微,岁运见之稍轻,惟官煞进生解劝,反得举荐成名。
食神遇梟,无財则夭,身弱有財,重逢正印亦凶。制煞逢印,有冲则诛,命强无官,单遇七煞尤胜。
《喜忌篇》云:柱中七煞全逢,身弱极贫无地,是此义。
三刑对冲横祸生,羊刃对合非殃至,沐浴从生无家客,休囚见煞不埋人。
沐浴、休囚,皆身衰也,从生则泛,见煞则伤。
月下劫財主无財,喜煞无印而有获。
煞能制刃,印能化煞,化则不能制刃,故喜煞而去印。
暗中破印亲坏印,喜它无食以加封。
財能破印,官能生印,有食则坏官,生財印愈受伤,故喜官而去食。
官煞混杂贱患兮,兄弟太多分散兮。喜印无制能文,喜制无印能武。制印俱有,碌碌难成。
印能化煞,食能制煞,有化莫制,有制莫化,制化大多则煞无气,反不为吉。羊刃全赖煞制,或化作印綬,如戊日午月之类。是制化止用其一,皆能有成。
禄马背逐饥寒兮,財印相破括囊兮。喜官带煞为权,爱蓝带官为贵。官煞单见,琐琐不遂。
禄马背逐,財印相破,须官煞叠见,方能制比劫而生財,生印綬而化財,单见则力薄弱,岂能遂意。
梟印相杂宠辱兮,財马太多盗气兮。喜身旺而为福,忌运弱以生灾。
偏正二印相杂,偏正二財俱有,若身弱不能双成其生,並受其財,中间要分偏正强弱,若偏印偏財强,身旺运强,骤然发福,正印正財亦然。
官禄剋破夭死兮,库墓冲散无餐兮。忌重破而无依,喜比肩而可救。
官,官星。禄,正禄。如甲见辛寅,又见庚申及巳与午之类,岁运再见即夭,若身旺有比肩,亦可作旺论。又如甲以丑为官库,要得未字衝开。用未不可见二丑,有丑不可见二未。又忌丁丑、丁未,丁伤辛官之类。见癸未、癸丑,癸水能制丁火。己丑、己未、己土能生辛官。己为甲財,癸为甲印,丙为甲食,支干生旺无破者,富贵,稍见冲剋则减分数,冲剋太甚反为贫窘。以上杂举財官、印綬、食神、伤官、官煞、羊刃、比肩、梟神相忌、相须、相制,相合交互言之,看所用之神何如,日干强弱如何。经云:日主最宜健旺,用神不可损伤。斯言简而尽也。劫財羊刃,切忌时逢,岁运並临,灾殃立至。
岁冲运则崩,运剋岁则晦。此下专论岁运。岁者天之所盖,运者地之所载,岁运不可两相冲 激,重则崩,轻则晦,命中最要相和,则天地亨泰,福禄自臻。太岁冲运其祸重,运剋太岁则祸轻,考《渊源》《渊海》诸说,俱以运剋岁为重,岁剋运为轻,即日犯岁君之义也。验余命,壬午、癸丑、庚寅、丙戌,行丁巳运遇癸亥流年,癸伤丁,亥冲巳,是岁冲运也,其年罢官丧母,受祸最惨,可以例推矣。
阴气终而阳气断,未死堪嗟。阳数极而阴命追,不殂(音同粗)何待。
甲见辰、丙见未、戊见丑、庚见戌、壬见丑,为阳气极,乙见戌、丁见丑、己癸见未、辛见辰,为阴数终,岁运见之尤凶。又云:乙辰、丁未、己丑、辛戌,亦是阴符来追,阳数先断,若止当生,四柱无害,最怕生既犯,岁运又见,立死。又云;阴乾遇阳极为阴遇阳关,阳干遇阴终为阳遇阴关,身弱无力皆夭,身旺得比肩党助则无害。
五行有救,当忧不忧,四时逢空,闻喜不喜。
言人命遇岁运之凶,以上冲剋、气终数极之类,如五行有救,则当忧不忧。四时逢空,是流年太岁遇吉神,却值空亡,则闻喜不喜。或曰:甲忧庚,得乙可救。春无土,不怕土为凶,不喜土为福之类。经云:庚辛来伤甲乙,丙丁先见无危。又云:春无土,夏无金,秋无水,冬无火,是也。
是以阴阳罕测,不可一途而推。贵贱难分,要执两端而断。略窥古圣之遗文,约以今贤之研详。若尊此法,参悟鉴命,庶无差忒。
此总结上文诸格之义。以上指出诸格,俱论前卷诸格下,故不详注,《喜忌篇》、《继善篇》是就此赋变化而出,今人但知有此二篇,而不知有此赋,故录之。
五行妙用,难逃一理之中。进退存亡,要识变通之道。
正官佩印,不如来马。
夫用官之法,大要健旺清高,最忌浅薄。官旺宜印,弱则宜財,此不之理也。今育用印不如用財者,乃有一说,假如身旺官轻,多见印绥则日主愈强,而官愈弱矣。壶中子云:官轻不若煞轻,所以喜財旺之地,生官剋印,表里方得中和,於此足以发福。诗释:正官无印本无权,佩印如何又不然。只为印多官泄气,不如乘马得高迁。
七煞用財,岂宜得禄。
此言煞旺太过,日主无依,又加用財生煞,则日愈弱而煞愈旺矣,当之不能,远之不可,只得弃命根从,以免侵凌之患。运行財煞旺地,不易始从之心,一遇岁运归禄,目主恃强,乃与煞战,以寡敌众,其能胜乎,凶可知矣。诗释:財星生旺杀伤身,四柱全无倚靠神。天命相从成贵象,运行得禄受孤贫。
印逢財而罢职,財逢印而迁官。
印乃清高正大之物,见財则不能保其名位,且如原用印级,不以官煞为倚者,运行印官之地,仕路清高,一遇財乡剋了印级,往无比肩为救,不免要职投闲,伤重者必死於异乡。水火身旺,用財荣华可知,再行財旺之地,主不能胜,却要印旺流年助我根本,反能进爵迁官,不为贪財坏印之论也。诗释:印綬贪財德有伤,难从天地立纲常。更无比劫来救助,罢职偷閒归故乡。身旺诚能掌大財,財多身弱便生灾。迁官何处求根本,岁运须还有印来。
命当夭折,食神孑立逢集。
七煞伤身,原无正团为解,独以食神一位制煞,壮年运道喜行制煞之乡,若遇荣神有力,剋我食神,柱无偏財御敌,不免纵煞伤身,为祸滋烈。诗释:七杀重重主太柔,食神介位立当途。梟神印綬无財救,夭折芳魂达水流。
运至凶危,羊刃重逢破局。
专言用財无煞者,大忌羊刃为祸,若岁运重逢羊刃劫財破局者,必有丧家囚狱之苦,伤妻剋子之悲,水火兵刃悉有之矣。诗释:用財不有杀重来,羊刃逢之必夺財。再遇刃乡应破局,伤妻败业见非灾。
爭正官不可无伤,
官者,禄也,无人不欲。若柱中多见比刃,又有一位官星,必然爭夺,立见有祸,不如运至伤官,伤尽官星,则比肩无爭夺,始可安矣。诗释:官星一位比肩重,爭夺之间最有凶。伤尽直须官不用,自无冰炭到胸中。
归七煞最嫌有制。
此亦因比肩之谓也,盖四柱多见比肩,必然爭禄爭財,且夺岁运之物为祸,如年月透出一位七煞,比肩知畏势必归之,岁运一遇食神制煞,则柱无张主之神,使比肩复乱如初,则散財破业,横死于苟贪之下,端有征矣。诗释:比肩本是无知物,一见伤官势和归。第恐食神来制之,丧家心事自成灰。
官居煞地,难守其官。煞在官乡,岂能变煞。
官为纯雅之责人,煞乃好邪之恶客,如官居煞党,其势不能独立,必混化而为煞,虽官有纯雅之风,安能守平。煞乃刚暴之人,虽在官星礼义之乡,终不由礼义而化,故不能变煞为官也。诗释:正官纯杂杀如顽,荆棘门居特立难。情性岂无君子恨,坚决当道虎狼关。杀多坚妄性偏刚,混入官星礼义邦。顽石岂能成变化,依然心事尚豺狼。
贪財坏印抉高科,印分轻重。
凡命印重煞轻,终不为贵,要行財旺之运,剋太过之印,生不及之然,煞印相停,必能超越,若印轻逢財,乃为大害,宜细洋之。诗释:印旺偏官弱不堪,用財生杀岂为贪。只悉印薄逢財旺,未许蟾宫把桂扳。
遇比用財缠万贯,比得资扶。
財乃我用之物,得之乃佳,柱中有一七煞专权,日主被制,则无暇用財,若得比劫透露或岁运生扶,日主不致衰弱,可以敌煞,而財始为我用矣。诗释:见时不用是何哉?財多旺甚日干衰。得通比肩资扶处,白手犹能聚大財。
运到旺乡身反弱。
此言从財从煞未成之象。日主衰弱,未肯弃命而从財煞,若大运行遇资扶之地,必与財煞爭敌,敌之不胜,反道財煞之害,愈见弱矣,是必因財构祸,灾病累身。诗释:身弱拖根微有助,未从七煞未从財。假饶岁运扶身起,战敌无成力反衰。
財逢热处福犹轻。
身弱財多,当之不能,行退比劫分財助气,而揭反轻。诗释:偏正时多福必多,日干无力奈上如何。直逢比劫分將去,省得贫魔与病魔。
財不有伤,还忌阴谋之贼。
往中用財无比刃劫夺者,则无所伤,尤忌支库中有比刃暗藏或被冲刑,则私窃之害不免矣。诗释:財无劫夺则无伤,支库中间有暗藏。莫道小人明不露,岂知君子在高梁。
无明制,当寻伏敌之兵。
煞者,顽暴之人也,必欲食神明制,方可为用。如往中明无制伏之人,不可便以凶言,要深求四柱支神,如有食神暗伏或遇刑冲或就三合,亦可为伏敌之兵,大运行制煞乡,必主成名进禄。诗释:並多七杀正相刑,明制无人慢自惊。冲出暗藏兵有用,马陵树下火烧林。
贵人头上戴財富,门充駟马。
此专言岁日互换贵人,不遇空亡剋害煞刃同富者,上戴財官,又居正位,带合有根,得时进气,乃为贵富,权掌兵刑,非常之命。玉井云:登金步玉,责人头上带官星,是官视財为尤要也。诗释:贵人互换得相成,上戴財官更显明。进气有根还有合,定从千里握兵刑。
生旺宫中藏亡劫,勇夺三军。
八字中如带亡神动煞,得遇真正长生及年支纳音或得长生、临官、帝旺者,主武略出群,有举鼎拔山之勇也。诗释:长生劫煞本非奇,生旺宫中却正宜。举鼎有为真足羡,每从边塞拂旌旗。
为跨马以亡身,因得禄而避位。
往中原多比劫,无財用,岁运逢財,日主乃贪其用,比刃必然劫夺,重则损命丧家,轻则休官罢职。原用官星带財为贵,运行归绿之乡,乃比肩旺地,必然爭夺官正,调遇比肩而爭竞,於此反失俸禄,故避位也。诗释:岁运逢財日主贪,又无比刃与成行。格中若见如斯局,此命危亡立马看。官星失马不为官,得马登庸理自然。只恐此身行遇禄,解还全带向林泉。
印解两贤之厄,財勾六国之爭。
两贤者,二煞也。印者,仁也。凡用日主不弱,两煞透出天干,並虐日主,无食为救,纵有亦被某神所夺者,最凶。若能用印化煞,使降於我,如此不独富贵出人,且能享福。一云:两贤,官与煞也。若止作煞言,重下旬众煞混行意。財者,人所共欲之物,因兹而构祸者多矣。若局有刃伏於柱中,不遇其財则无爭劫,倘有財为用或岁见財,惹起比肩混动为祸,刑耗伤妻,在所不免。诗释:两杀重来威制重,食神无奈见梟神。柱中有印能成化,丁火溪能害此身。比刃贪官图利名,无財彼此自相寧。黄金一见诚为局,惹起燕齐赵魏爭。
众煞混行,一仁可化。一煞倡乱,独力可擒。
煞本待制而后服从,若见煞多,力不能制,制之则必致叛,故不若用印。印者,仁也。以仁化煞,使煞自降为妙,喜印旺乡,乃益其化,不宜再见制伏,所谓疾之已甚乱也。独煞倡乱,势力有限,一食制之,自可以服,况食神多制者乎。诗释:偏官叠见將何救,制杀无如化杀高。行去不劳重见食,疾之已甚祸相遭。一杀为妖应有限,不逢財印本为福。只消一食能归我,何况干支制服多。
印居煞地,化之以德。煞居印地,齐之以刑。
如甲日主用申为煞剋我,无制其凶可知,殊不知浮水印长生於申,自能化煞,不使的暴。若干支多財,乃成下格。比旺財轻者,用之更美。如乙木用辛金为煞,遇手栽根,恃强党我,虽为我之印,乃煞所生之宫,若更辛金逐出,侵凌日主,千无食神为救者,得旺午冲於,去生煞之官,则辛无所倚,庞允剋身之患。诗释:甲木逢申用煞神,纵然无火未伤身。申藏壬水生归化,惟恐支干见土神。偏財偏官坐一宫,不能为福却为凶。局中要解侵凌患,制伏还须用一冲。
兄弟破財財得用,煞官欺主主须从。
一局比肩日干专禄,柱中不见財官则无所用,却要比肩成党,望空冲破財旺之宫,而財方为我所用,大伯填实,冲官留合比肩。假如辛酉日遇酉多冲卯,遇卯多破午,乃合正用。官煞太多,日主无力,四柱更不拖根,运途又行財煞,不如弃命从煞,遇煞胜之乡必能发福,大忌身旺食神之运。诗释:此法从虚邀禄马,天干环动地支冲。但愁刑合併填实,用力艰难未有功。只力岂能支旺煞,无极端的只相从。他行他运成家业,我通身强业反空。
一马在厩,人不敢逐。一马在野,人共通之。
马,財也,乃比肩必爭之物。若財明透四柱中,特立无遮拦者,譬如马之在厩,其分素定,比肩不敢爭逐。大怕背財,运道三合六合之乡,比肩乘机暗窃,致祸不轻。若用財不见明露,隱于支库之间,乃人所不知之地,比肩竞图窃取,更深藏固闭,难保无患。诗释:一財得所不遮搓,天地明明众所看。计取秋毫应不许,除非私向囊中探。库墓藏財財不露,有何疑忌有何妨。谁知比劫能为祸,暗窃阴谋不敢当。
財临生库破生官,兼奉两家宗嗣。
凡命以印为母,以財为父,財固以印为家,印必以財为主。然財贵而印自荣,夫政斯妻无倚,所以论人根基父母,必以看財为先,若財有长生之宫,又见墓库局,却有神破所生之宫,无犯於慕库者,则为螟龄过继之儿,弃父隨母之子也。盖生乃发蒙之初,库在收敛之际,弃始由终,故如此也。诗释:局中財以神为家,財要根深印要华。若是破根財不立,螟蛉过继定无差。
身坐比肩成比局,当为几度新郎。
凡命无伤官食神者,必然用財为妻,委所属之窗,日下一位是也,却被比肩占了,又见三合成局,岁月时中见財必夺,柱若无財,岁运见亦为患,剋妾伤妻,岂止一二而已。诗释:我成我局必伤妻,比占妻宫总不宜。鸳贱岂能谐白髮,无如冷落自家知。
父母一离一合,须知印綬临財。
柱中財印乃为父母之神,所处不许同富,虽为父母之名,实有剋剥之意,岂能允离间之恨哉。若印与財相连一宫,而財印皆有著脚生禄同乡者,终得聚合成家而无间矣。诗释:正宗偏財同一所,悲欢离合岂能辨。印財生禄同乡者,立业成家尚有之。
夫妻隨娶隨伤,盖为比肩伏马。
凡论財为妻室,財建旺用之年或有生助进气,当得一妻。若財下原伏比肩,因被煞抑制伏不遂。可夺之机一遇,其財又见食抑制煞,则纵志夺財,妻难久处。诗释:比肩原状妻財下,长煞藏身夺未成。乍见食神来制煞,鼓盆难免叹庄生。
子位於填,邓嗟伯道。妻官妻守,贤齐孟光。
干者,官煞也。子位者,生时也。时主要財及用官煞生旺之气,不逢刑害孤虚,不失用神时候,则有子矣。若官失其令,更有伤官食神为妒,径来时上填实,反有伯道之叹。妻者,財也。妻官者,日文也。本宫若见其妻,乃得位矣。不逢比刃,不遇刑冲,不有桃花恶煞,仍得天月二德贵人同处者,不推过道祖之才,且有孟光之德也。诗释:欲求子位在生时,填食休囚恐没儿。不解孤贫原有命,埋怨天道是无知。妻宫妻守无相剋,五杀桃花未有缘。虽知谢安財堪比,相夫应各孟光贤。
入库伤官,陌生阳死。帮身羊刃,喜合嫌冲。
伤官本有阴阳生死,当较其是否。凡伤官归库,岁运逢之多见丧亡横祸,殊不知五阴伤官於此返魂无答。刃乃帮身之物,大伯身旺逢之,得一重然与刃作会,化为权星。若见官与刃冲战,乃成恶煞,用者当审其轻重好恶何如耳。诗释:五阳归库无生气,故有伤官入库名。天地未尝生意息,返魂犹在五阴生。柱逢羊刃本为凶,合煞成权最有功。破局丧身困惫甚,偏官忘合正官冲。
权刃复行权刃,刀药亡身。財富再遇財富,贪汙罢职。
权,煞也。刃,兵也。身旺用此两端,乃兵刑首出之人也。煞旺喜行制乡,刃旺喜行煞地。若原然旺,复行煞旺己多,立业建功
处不免死於刀剑之下。对多再逢羊刃之地,进禄得財处必然终於药食之间。数使然也。財,俸也。官,禄也。身强通此两端,乃名利出群之士,凡官弱喜行旺乡,財旺喜行印地,告发福成立之时也。若有印逢官则禄过矣,財旺逢財则俸余矣,君子禄过俸余,必见贪汙经职。诗释:偏官羊刃要均停,赫赫飞扬万里名。用神更行权煞地,英雄难免丧刀兵。禄无求进俸无余,轻节清高儿不知。行到对官遇俸禄,贪汙归去浪嗟吁。
禄到长生原有印,清任加官。马行帝旺旧无伤,宦途进爵。
原用官星衰弱,不能称印经之荣,若官遇长生,便见清奇特立,且有顾印之情,印乃扶身之本,三者之用既周,于此必然进爵。原有偏正之財虽得位而失其时,居官亦未显要,必待帝旺临官,岁运財巴足用,马必健驰,旧无比刃伤劫,於此加官进爵立业,余財可征矣。
诗释:官禄印旺皆为贵,印旺官强用不齐。禄到长生得贵地,九重雨露沐光来。偏正之財用得轻,不逢妒合与伤刑。健驰帝旺临官处,积白堆黄享大名。
財旺身衰,逢生即死。
財旺身衰,力不能任意,苦与之相志,反见所守安然,一遇长生之地,即便倚强苟图,財未得而揭隨至矣。诗释:孤寡何意获多財,正欲相忘苦自捱。忽觉有情生旺处,苟贪惹得丧身灾。
刃强財薄,见煞生官。
兹言用官微渺而財又浅薄,盖因羊刃劫財,不能生官,则官无倚矣。如见一位七煞合刃弃財以苏財病,足以生官,官自旺矣。学者於此,又不可有见煞混官之嫌也。诗释:健逢羊刃一时轻,意在生官不敢生。七杀俱来成配合,得醒时困旺官星。
兹法元元之妙,今颇刃而成章,少助恩蒙,开明万一。
金声玉振赋
受命之不同也,有如受形。测理之难精也,过於测海。阴惨阳舒,知盈虚之有数。天高地迥,极覆载之无疆。或升之云汉兮,而非有所私。或坠之渊泉兮,而非有所恶。其气数定于太初,其培覆譬诸草木。妙诀不在於多言,至人奚事於强聒(音同郭)。且如类属从化,格判旺衰,照伏拱遥,局分明暗。
见类属要旺,从化要衰。照伏二者,皆取局於明。遥拱二者,皆取局於不见之形,故谓之暗。
论用神论日主各有所宜,取地脉取天元是或一道。
此泛举谈造化者之非一端也。
游心于去留舒配,决意於喜忌爱憎。
此约言谈造化者之无多术也,中间妙理则不能一言尽。如论用神、论日干、取地脉、取天元,喜忌爱憎,万有不同,若不去留舒配,何以成造化而分贵贱,谈性命而决生死,所以当游心评玩,决意专察也。
亦有源浊而流清,岂无根甜而裔苦。
如水生於土令,其源本浊,运行西北,土化金,金化水,其流不亦清乎。若此者,先主凶,后主吉。《洪范》曰:稼穡作甘,炎上作苦。木生土令行南方,根甘裔苦之谓也。虽伤官能生財,然木不南奔,何以任之。或谓此二句总喻五行命运,不专指木火,亦通,但异乎吾所闻。观珞琭子有初凶后吉、始吉终凶则是譬喻,此则直言其理耳。
鸳鸯比翼,见江湖必遂平生。
如丙戌、辛丑、丁巳、壬寅,丙辛合、丁壬合、寅戌合、丑巳合,若鸳鸯之比翼联飞也。有壬水在柱而又丙辛化水,是江湖之家,可以遂其棲迟之性矣。或曰:鸳鸯比翼,只取其两两相合,即德合双鸯格也,江湖字不必拘。
蝴蝶双飞,逢园囿方为得所。
如辛未、戊戌、辛未、戊戌,未为木库,戊戌纳音又为平地木,乃园囿之所,故合格而贵,若无一点木气,岂非虚名虚利之人乎。
采精金于青沙黄磧(音同气),別利器於错节盘根。
甲午日见己巳时,乙未日见戊寅时,盖甲午、乙未本是沙中金,而戊寅则青沙,己巳乃黄磧也。甲乙生卯月木旺之时,柱带壬申、癸酉剑锋之金,正合此格,余金则非。
我生者岂若生我者之为安,剋我者曾如我剋者之为显。
此言伤官不及印綬,用煞不如用財也。盖伤官七煞虽或大贵,然多有得其祸者,弗若纯用財印为享自然之福也。或谓用財似止于富,不曰財旺生官耶,故用財者制人,用官煞者制於人。
如逢既济未济,休疑冲並休疑无依。
如壬子、丙午、壬子、丙午,既济之格也。丁卯、丙午、丙戌、甲午,未济之格也。二者皆大贵。如以俗眼观之,则前一命嫌於冲並,后一命嫌於无依矣。或以未济以火在上,水在下,柱中太旺为解,即聚精会神之格也。
內有三正三偏,不必生扶不必透露。
六壬生四月,巳中戊为偏官,丙为偏財,长生金为偏印,故谓之三偏。癸生巳月,则为正官、正財、正印,乃三正也。水虽绝巳,金长生则水不终绝,是以不必生扶也。翕(音同细)聚则气专,发散,是以不必透露也。或以生扶指財官印言,若日干衰弱则不可不生扶耳。
奔道途而丧生,盖因秀气繁乱。坐囹圄以亡命,只为比肩爭斗。
如一甲三寅、一丙三戌、一辛三丙,禄库官星太多,无秀气也。如三壬一亥、三庚一丑、三己一甲,秀气不胜其分夺也。余仿此。
刃重官轻,业屠沽於市井。马疲印破,弄刀笔於公堂。
官星带刃本贵,官煞失时而刃用事兹,其所以贱也。凡遇此格,断为屠沽无疑。如寅午戌马居申,有刑衝破害则马疲。甲木以壬癸为印,无庚辛金生之,而有戊己破坏,乃吏胥之徒也。或云,马指財言,疲,病也。財临病地,谓之马疲。考珞琭子马疲注,王廷光以前说为是。
三奇再犯辰戌,作斫削裁缝之匠。
地三奇甲戊庚,天三奇乙丙丁,人三奇辛壬癸。干得三奇,地支有辰戌相冲,乃贵反为贱之造,遇此者不作木匠营生,即为裁缝度日矣。遇寅辰则不然。或戌有合,辰有合,各分二局,则水火既济,亦不然也。
四柱尽归禄位,为眉寿景福之人。
如丙寅、甲午、乙巳、己卯,丙禄居巳,甲禄居寅,乙禄居卯,己禄居午,天干各有所归,此人一生富而且寿,即《消息赋》享福五行归禄,眉寿八字均停之意。
木衰火旺复行西,天年夭折。
如甲午日生四五月,木不南奔,又见金砍伐,宜夭折也,行东北运则否。
水冷金寒兼拱北,身世浮沈。
金水伤官,只宜东南运行吉。
甲春乙秋,偏宜官煞重叠。
甲生春木旺,赖金斫削方成器。乙生秋,或化或煞,皆吉,是以宜多煞。假若甲生秋而重受剋,必主大凶,乙生春而煞多,亦不宜。
丙火卯月,难资印綬生扶。
湿木不生无焰火,理固然也,乙卯、癸卯尤其,丁卯庶几。
水繁而不制,病生於膀胱。金繁而不化,疾在於喉舌。
水属精,金属声。水失堤防而无土制,则其人淫,水多太泛也。金太坚刚而无火化,则其人哑,金实无声也。
財官双美,透露极荣。一云:遇印极荣。火木通明,见土则贵。
財官双美,是辰戌丑未月生或壬午、癸巳等日,固宜財官透天为妙。木火通明,须春生最吉,土所以宿火培木,故须见之方贵。
壬趋艮甲趋乾,须以財印助福。子遥巳丑遥巳,亦以財印相成。
以上四格,皆赖財印辅佐而始大贵,不宜见官煞。
三奇伏岁支之下,少入翰林。三奇在时位之间,晚归台阁。
六甲日主见己丑年者是,己丑中辛金、癸水、己土为財官印之三奇也。如六丁日见辛亥时,亥中壬水为官,甲木为印,又辛金乃財也,遇之岂不居极品乎。夫三奇一也,而贵有老少之分,以年先而时后,年近而时迟耳。
官星得令,制伏诸凶。贵人扶身,解脱百厄。
此言命中有官星贵神不忌凶神恶煞,盖邪不胜正也。须得令扶身方准赋文,若官失令受伤,贵人散漫生嗔则否。
煞刃两现干头,定受言责之寄。一遇刑冲岁运,恐蹈不测之危。
煞刃为权星,刑冲最忌。
丙临于申,戊当头面贵擬王谢。辛骑羊兔,乙透出而富比陶朱。
贵以食神生旺言,富以財星禄库言。
八月官星见子辰,合来暗煞。
假如甲生酉月为正官,岁时下有子辰,则合出申金,斯为官煞混杂矣。
三春丙火逢猴鼠,化作正官。
丙火辰土本是食神,有子申会成水局,非官而何。此二句乃不见之形。
金水固聪明,有土反成顽懦。
土能浊水埋金故也。
梟食虽贫夭,得財忽变亨通。
食神乃財源,又为寿星,梟神破之,贫夭无疑。一行財地,逐去梟神,凶中反吉。凡入此命多依他人取富。
六乙鼠贵,爱见食神。六阴朝阳,何妨肩劫。会神带煞入乌台,偏官带刃居宪府。
金神羊刃皆恶星,喜官煞制伏,人命得之为除奸去弊之象,故断居此之职。
戊土叠临寅宫,喜財而不喜印。
戊寅虽坐煞,实长生地也,见火勿泥煞印,是火蒸焦土。喜財者,財生偏官,官为有气耳。
壬水坐下阳土,透煞慎勿透官。
水固赖土止,亦恶混杂也。
偏財见官兼食神,荣华有准。身主用神或入墓,进取无绣。木火相照,胸中万斛(音同壶)珠璣。金水相涵,笔下千篇锦绣。
此格见前,重举之以明其才华之卓越。
三刑失合,破相伤躯。六害多逢,辜恩负义。
凡命三刑,若有合则不成刑,如人爭斗而有和解之者,不然准免此患。带六害多者,为人则以恩为怨,忘恩负义之流也。
空亡却损于妻子,隔角难为乎兄弟。
空亡如甲子旬中无戌亥,隔角如丑寅乃隔角方位也,日时见者重。
壬骑龙背,带刃者类乌获孟賁(音同奔)。庚坐戌支,火多者是邢侯雍子。
辰中有龙,阳刚之物也,更逢羊刃,膂(音同旅)力绝人矣。经云:辰多好斗。戌为火库,庚日坐之,再经火则锻炼太过,其为无情甚矣。况其中藏娄金狗,此宿乃狡猾之物。经云:戌多好讼。邢侯雍子,在春秋时爭鄛田者也。
满路异,富而好礼。
年月日时之天干见地支四位贵人者是也,如壬申、辛亥、己巳、丙寅,壬以巳为贵,辛以寅为贵,己以申为贵,丙以亥为贵也。
一旬和气,乐以忘忧。
年月日时共出一旬,如甲子、壬申、己巳、癸酉,俱出甲子旬中也。
归禄爱財星,见官则损寿。
財为养命之源,归禄之格,身旺爱財,直忌官星,窃財气故也。
正官得时令,有印不如財。
官印固妙两全,苟无財星,官失其生意,印亦何用。
从革复出乎三奇,血食迄千年而未艾。
日干庚辛,地支巳酉丑或申酉戌全者,乃从革之象。庚日干头再有甲戊,辛日干头再有壬癸,其人死当庙食於百世矣。何以言之,夫金之为用也刚而其为质也固,刚者义气之发,固者可久之道。人之秉义者,生为忠臣,死必为明神矣。此理可与达士论之。
曲直兼资乎印綬,仁声播九有以无穷。
曲直者,木象也。甲乙日主倘见地支寅卯辰或亥卯未全者是,更逢印綬之相生,其人必有仁心仁闻矣。以理推之,仁者天地生物之心,於时为春,於五行为木,是木者,有生意之物,而仁者实好生之德,更逢印绥,则生生而不息矣。得之者,泽被群生,恩沾黎庶,故曰:仁声播九有以无穷。
地天泰,故斯人挺生。云雷屯,则经纶显设。
此指上两格之人,其生也,既有所自而不虚生,其出也,必有所为而不苟出也。或云:地天泰乃戊申见辛亥,云雷屯乃壬子见己卯,即妙选地天交泰、雷雨迎春二格.
是知术数无穷,实则不遗至理。言辞难悉,吾特举其一隅。显微阐幽,遵彼往哲,引伸触类,存乎后人。
一行禪师天元赋注解
三才即定,五气混同,分之逆顺,贤者皆通。
三才者,天干、地支、藏干。五气者,金木水火土之气。混同於中,以阳顺阴逆分之,然后可以论命。
甲得癸而滋荣,衣食自然丰足。
阳木无根,若无水则枯朽矣。癸水,阴水也。犹石泉地中之水脉,不泛不浮。甲木赖之以滋身,方得荣茂。癸水为甲木之母,母子相赖,则衣食自然丰足。如甲木生於春,自然承旺,生於冬,则癸水旺可以滋身,言福矣。
乙伴壬而获福,天赐禄位高崇。
乙阴木有根,藉壬水以养。壬水,阳水也。若江海之水,不能损有根之本。虽多不为淹没、不能飘流,犹树木得雨露之霖,故曰天赐禄位高崇。
丙乙交会,平生福寿超群,出世深成才业。
丙,阳火也。乙,阴木也。阴木生阳火,相生也。乙为丙之母。丙为太阳之象,在天为日,在人道为君、为父、为夫,主刚毅不屈,有文明之体。又得乙木生之,是谓交会。逞其光辉,故得超群之象,且安寿考焉。
戊印丁兮,似虎居山谷之威。
戊为阳土,赖丁火生之。丁即戊之母,母为印綬,且土无正位,寄生於火,乘旺於四季,辰戌丑未之方。故以土为山谷,若土居山谷之间,自然有威。
己交丙兮,象龙得风云之势。
阳火生阴土,犹父生女之象。丙为己之父,言如得父母之庇,如龙之得风云之势,任其自如也,为富贵也。
庚逢己土,官禄有余。
庚金以己土为母。金生人,逢火地,则败其身矣。要有土以生之,则为福矣。若运至土亦可,但若土太多,则埋金矣,无福矣。五行以中和为主。
辛到戊乡,衣食自足。
辛金遇戊土之乡,是为父母之邦,得其所。且金赖土生,如辛日逢戊乡,命局原无印綬,忽遇印乡,如逢父母,则快如也,主衣食自足。但如四柱多土,则不宜又行土运,所谓土多金埋。
壬辛得会,福寿无疆。
壬水赖辛金为母,得生生不绝之义,如壬水生於夏,则无根矣。若逢辛之生,福寿无疆。
癸庚相逢,偏饶仆马。
癸水以庚金为母,如以癸干日,四柱有庚金为印。如无丙火剋伤,则主人多仆马富厚。柱中无庚金印,而逢庚印运綬之方,亦可为荣矣。
清高符印,须知冠冕以乘轩。
符印、官印之星,则为唐符、国印之星,人命遇之,主有冠冕轩舆之贵。非为人君,则为王侯之贵。以年干之禄宫起,顺数第八位为唐符,第九位为国印。如丙戊生人,丙戊禄在“巳”位,从“巳”位顺数至第八位“子”为唐符;至第九位“丑”为国印,此二星为贵。如下表:
年干神煞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唐  符  丙 戌  子  丑 子  丑 卯  辰  午 未
国  印  戌 亥  丑  寅 丑  寅 辰  巳  未 申
衝破禄星,应显威权而解綬。
禄星者,官禄也。用之为官,不可冲。用之为禄,不可破。破而冲之,两相为害,虽有威权,遇之则避身位矣。如甲用辛为官,官丁火剋破,则为害其官。
阳木甲逢庚败,枝梢不得无伤。
甲阳木,遇庚金,则削之,未免伤其枝体,即庚金剋甲木,以人命喻之,主有筋骨疼痛之疾,难获福。惟行火运制庚之地,可以言造化矣。
阴木乙遇辛金,茎叶自然有损。
辛金,泥沙之金,只能损木之枝叶耳,不能害其身也。乃阴剋阴之故,如乙木主有气,坐旺地,则不畏也。
炎炎丙火,遇壬而赫赫无光。
丙火,阳火也。取日之象,悬象在天,昭然光显。壬水,阳水,为江海。丙火遇会局(三合、三会)则有伤害。若不会局,则无害也。
烁烁阴丁,逢癸而明辉自暗。
阴火逢阴水,丁火为烁烁星光,悬象在天,癸水在地为泉水。水火相剋,主目睛、心腹之病。
戊居甲位,惟赖庚方能吉。
戊土逢甲木剋,主脾胃之疾。戊,阳土,为城头之土,堤防之岸,遇甲阳木剋之,则有崩溃之患。如得庚阳金,制甲木,则可救其危,言吉也。
己坐乙乡,知是干头有鬼。
阴乾剋阴乾,谓之鬼也。如己土日主,临卯位,乃为坐下之鬼。又行寅卯之运,又逢甲乙,相剋之乡,身旺则逢官为福;身弱则遇鬼为祸,矢折或贫。
庚逢丙战,势自倾危,辛被丁侵,剋伐成害。
庚金逢丙火剋,主肺筋之疾。庚辛金,被丙丁火剋,则不能为福,须得壬癸水,制丙丁火,济其均平,可以为富贵。
壬忧戊至,蹇气难通,癸怕己临,迟晦惊惶。
壬癸之水,其性爱润下,如遭戊己土以滯之,则阻而不通,主不能获福。土若太多,则为贫贱。而水若太多,则为泛滥淫奔。惟水无土,则流而不息,赖土以防之止之。土止水流,全福寿。
干鬼带禄旺,扶持更破。
身弱者,日干受剋,谓之干鬼。若逢禄旺,则能扶持。如有破败,为福且少,为祸更多。主或富或贫,进退无常之命。
支神无吉神,祸皆难免。
支神,人元也。即地支藏干之神,宜有吉神相助,可以为福。若支藏相剋之神,遇患祸则难免矣。如甲木生於子月,子宫藏癸水为印,则为美矣。但如年日时中有己土,旺剋癸水,则谓吉神受损,祸则难免。
食堂福寿崇高,皆言甲到丙乡。
食堂主人丰肥福厚。甲到丙,为食神之地。甲木生丙火,丙乃甲之子也,甲如丙之父。甲食丙之禄,如子女奉养父,故曰甲日干逢丙,福寿崇高。
朝省闻贵优升,盖为乙居丁舍。
乙木生丁火,乙到丁地,亦为食神之所在,如父食子之奉养,为吉也。
官禄並叠,丙食戊而成功。
丙火生戊土,同为食神之地,谓丙火食戊土之养,吉也。
谷麦盈仓,丁啖己而有旺。
丁火食己土之禄,主吉。
要得丰足,无过戊得逢庚。
戊土食庚金之禄。
欲问高迁,全赖己加辛地。
己土食辛金之禄也。
满堂金玉,庚禄有壬。广置田园,辛能食癸。
庚金食壬水之禄,辛金食癸水之禄,皆言食子之养也。
壬食甲而有旺,众福如麻。癸向乙而生成,入食列鼎。
壬水食甲木之禄,癸水食乙木之禄,皆为干干生成之禄。
干支见食神,如父得子之养,必然享福安寿,而无所害也。
五行既废,得救助以灾轻。
四柱五行,遇休囚死绝之地,如柱中有一在长生、帝旺之方,则颇相助,有灾则轻矣。
四柱官印,无损坏而禄重。
四柱干头有官星、印星,无剋者,主人一生禄重,但恐遇剋害之运。犯小运流年剋破,主一年之不利,不为永久矣。
甲逢丁而成焰,资財累岁多朽。乙遇丙而化灰,金玉自消难聚。
甲木生丁火,乙木生丙火,为伤官盗气之论。伤官者,我生之子也。为人傲气,不循规矩,能消耗父母之財物,视人不如己。伤喜官財,则荣;无財则贫。
天元正败,丙见己而伤残。干禄全轻,丁值戊而衰弱。
丙火见己土,丁火见戊土,为火土伤官之害。
戊若逢辛,须仗吉煞以扶持。己宜输庚,实赖五行之救助。
戊土逢辛金,己土见庚金,为土金伤官。土金两见反成欢,赖財印以助之为福,忌官。
庚中见癸,荡散资財。
庚金生癸水,则有荡散钱財之祸。须得土以止之,方为发福;无土止之,则为散漫。主人流荡淫欲亡家。
辛禄遇壬,熔消福禄。
辛金生壬水,为伤官,是为金水伤官。主人清秀好歌乐,极聪明淫佚无度。遇土止之,则福;无土止,为下格。
年少逢灾,壬伤乙运。
壬水生乙木,为伤官。又行伤官之运,主有灾。
祖財隨废,癸被甲侵。
癸水生甲木,为伤官。柱中有制则吉,无制则凶。
衣食难求,幼岁常逢五鬼
日干弱,见七杀,为鬼。谓之阴鬼害身,暗中不觉。若身旺者,化鬼为官,则能资身为福。遇五鬼,阴煞也,害人不浅。
循闷休祥,长年元值三刑。
三刑者,寅巳申、戌丑未、子卯之刑。地元逢之,不利也。
祸来难免,禄本逢衰。若遇败神,兹生休咎。
官为禄本,有官而无禄,则为假官,虽荣而不贵。有禄而无官,则无所施。官禄若行衰绝之地,未免不罹其祸矣。败神者,破败之神。命內逢之,主一生休咎不利。
况夫甲憎乙向,逢之自己多灾。乙被甲临,反与人为助。
甲见乙者,为败財、羊刃,主剋父及妻。有家產,则兄弟爭而分夺。无家產,则起祸端,手足不相顾。乙见甲为兄,为劫財、逐马、剋妻、身弱助身,遇財而劫之。即阳干见阴之同一五行,为败財;阴乾见阳之同一五行,为劫財。
壬行癸厄,丙最输丁,辛忌庚方,丁嫌暗內。
此皆败財、劫財之祸也。
戊同己兮,多生脾胃之疾。
戊己土,在人身为脾胃,若遇木剋之;则伤脾胃之疾。
己共戊兮,反有奔波之事。
己为弟,戊为兄,人各自立,则无伤於和气。倘若弟兄同处,必有萧墙之变,反主奔波劳苦,安得有怡然之乐。
柔能制刚,多因辛与庚期,大重之余,乃是辛居庚地。
庚阳金刚,辛阴金柔也。庚阳金,为剑锋之器,故云刚,能杀万物。辛阴金,为釵釧之质,故云柔,能为美观。阳刚而阴柔,互得相济,为福,相制为禄。
癸中隱丙,壬午遇之多伤。
癸以丙为財,任其所用,若遇壬午,又伤其丙。壬为癸之兄,且劫丙財,故曰多伤。午中亦有丙,况干又壬支,壬又伤支中之丙,亦劫丙財。以癸日为主,四柱有丙,又遇壬午,则主多伤。
壬內藏丁,癸水番然自败。
丁与壬合,有夫妻之义。壬为兄,癸为弟,如遭癸水剋丁火,乃为弟夺其妻,则伤败也,反为大祸。
阳者若为暗损,平生惟恶轻生。
阳者刚也,有果敢刚毅之能。若遭暗损,尚有自叶其身矣。
阴位即曰败神,处世尤贱抑塞。
阴者,柔也。女人之质喜之。若男命纯阴,亦少刚助。处於世,亦为抑塞其志。若得五阴聚局,可以言富贵。
甲见辛而化官,刚柔相济。
甲以辛为官,甲刚辛柔,阴阳相济,而不相剋。
乙见庚而为福,兄弟同乡。
乙见庚合,庚金剋乙木,为正官,而为有福,犹兄弟同,而且和也。
水火既济,却言丙对癸乡。
癸水剋丙火。丙为太阳,在天,癸水居地,上下悬隔,岂能相剋?而子午相对,正得既济之象,终为吉兆。
意气相承,乃是丁归壬舍。
丁与壬本相合,阳水不能剋阴火也。故同舍而居,相投而乐矣。
戊临乙位,得木而生成。
木赖土以养也,且得成林之象;土赖木以泄其土气,两得而生成。戊土临乙木,相生成也。
己向甲乡,阴遇阳而可贵。
甲阳木,己阴土,阴阳相配,甲己合,甲以己为財,以妻之財而享之,为贵也。
白虎通道,庚加丁临,太阴得路,辛归丙舍。
庚辛金为白虎,加之丁火剋庚金,得配阴阳之道。以柔而济刚,无相害也。辛为太阴,遇丙合,是为正义。
壬於己兮,远泛洪波。
壬为江海之水,己为平地之土,壬水於己阴土之上,则成洪波远泛,无以止之,须得戊阳土止之,遂塞其流。
癸喜戊兮,澄澜漂渺。
癸与戊合得其正义,为福也。无波涛之泛,故癸喜戊兮。
阳遇阴而化合,阴得阳而成器。
从化,阴阳相合相得。
又有甲己相逢,化土为福,则夫妇遐昌。
甲己合化土,甲日干以己土为財,犹人以身从妻之財,可以为福,得全夫妇之道。
乙庚各合,成金得位,则东西类化。
乙庚合化金。得位,谓居在申酉月支、或地支申酉戌、或巳酉丑全之戌、巳月。
丙辛化水,智显则必主文章。
丙辛合化水,主智显多巧。
丁壬为木,聪明则近善多仁。
丁壬合化木,月支寅卯,或地支亥卯未,或寅卯辰之亥、未、辰月支,可化。主聪明乐善好仁。
戊癸得化,禄位崇高,二者相逢,三才可立。
戊癸合化火,生生不绝,化化无穷,禄位崇高。
阴遇阳而化官,到旺方官崇位显。
言一阴一阳合化为喜神,居旺地则为贵矣,官崇位显。
阳得阴而成配,临有气財旺妻贤。
阳者,男也。阴者,女也。阴阳相合,为之夫妇。若临有气,主財旺,妻贤。若遇休囚死绝,主散財伤妻。
是以平生不足,甲为壬伤,处世多迟,乙因癸剋。
甲木赖水生之。但甲阳木,柱梁也,无根草。壬,阳水。水多木浮,恐有漂流之失,故曰平生不足。乙阴木,有根草,只宜阳地,不宜阴处,癸为阴水,故曰处世多逆。
阳自败兮,丙为甲伤。阴不明兮,酉缘乙制。
此言母受制於人,则不能助子。丙火赖甲木生,以为光明照物。但如甲木受制于庚金剋,则不能生火。同理,乙木受制于辛金,则不能助丁之力。
上之凌下兮,戊遭丙食。卑恐欺尊兮,己伤丁炎。
戊逢丙,为偏印。己逢丁,亦为偏印。无制,为倒食。
阳禄嘹唳兮,戊土晦之。辛禄卑薄兮,己阴破之。
此言庚辛之金质,因戊己土多,而埋没其美质,不能显达也。
失之于智,皆因庚祸於壬。丧之于权,每逢辛伤於癸。
此言壬癸之水,因受庚辛所扰,犹人多一母,抚其一子反为害。故智权失丧,不得自专。
甲乙常忻戊己,乃为生丙之財。丙丁尤喜庚辛,实是生戊之福。
甲乙木,以戊己土为財。丙丁火,以庚辛金为財。乃生成正理,故安享之。
勾陈得地,戊归壬乡。阴土逢財,己加癸位。
勾陈,戊己土也,以辰戌丑未而得地。戊阳土,以壬阳水为偏財。己阴土,以癸水为偏財。
庚辛寅卯,亦然而福寿。
寅卯,木旺之乡。庚辛以甲乙为財,自然福寿。
壬癸丙丁,喜永以无虞。
壬癸水,以丙丁火为財。亦得其自然之用,何其有不虞之患。
当知我害彼吉,彼害我凶。自深以直而言之,消详为可矣。
我剋之,为財地。彼剋我,为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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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渊海子平——明通赋发布于2024-04-09 16: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