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令当死

志异.潞令》

【原文】

宋国英,东平人,以教习授潞城令。

贪暴不仁,催科尤酷,毙杖下者,狼藉于庭。

余乡徐白山适过之,见其横,讽曰:“为民父母,威焰固至此乎?”

宋扬扬作得意之词曰:“喏!不敢!官虽小,莅任百日,诛五十八人矣!”

后半年,方据案视事,忽瞪目而起,手足挠乱,似与人撑拒状。自言曰:“我罪当死!我罪当死!”扶入署中,逾时寻卒。

呜呼!幸有阴曹兼摄阳政;不然,颠越货多,则“卓异”声起矣,流毒安穷哉!

异史氏曰:“潞子故区,其人魂魄毅,故其为雄。今有一官握于上,必有一二鄙流,风承而痔舐之。其方盛也,则竭攫未尽之膏脂,为之具锦屏;其将败也,则驱诛未尽之肢体,为之乞保留。官无贪廉,每莅一任,必有此两事。赫赫者一日未去,则蚩蚩者不敢不从。积习相传,沿为成规,其亦取笑于潞城之鬼也已!”

【今译】

宋国英,是东平县(东平,清属泰安府,治所在今山东东平县。)人,在教习学业期满以后,做了潞城县令。

(教习,明清学官,均由进士充任。

潞城,县名,今属山西省)。

他上任后,非常贪婪凶狠,而催索赋税,尤其残酷,为此死在杖刑之下的人,常常横七竖八地丢在县衙大堂。

我的同乡徐白山有一次正好路过潞城县,看到他这样暴戾横暴,便讽刺地说:“你身为百姓的父母,威风气焰竟然达到这般地步吗?”

宋国英采飞扬,得意地说:“噢,不敢当,我官虽小,到任仅100天,已经杀掉58人啦。”

过了半年,宋县令刚坐在案前,伏案办理公务,忽然瞪着眼睛站起来,手挠脚蹬,手脚一顿乱挠,胡乱挣扎,仿抵抗人捉的样子,自己嘴里不住地连连喊着:“我有罪,我该死!我有罪,我该死!”

衙役把他扶进后堂内室,很快就一命呜呼了。

唉!幸亏有阴曹地府兼管着阳世人间的政事,不然的话,像宋国英这样的“父母官”,杀人越货的事情干得愈多,“政绩卓异”清正廉洁的官声就愈加卓著,怎么能不流毒天下,遗患无穷呢!

异史氏说:“潞城故地,被宋国英残害的潞城鬼中豪杰,死后魂魄仍然向宋国英追索性命。

当今世界如果有一个人执掌官印,那么一定会有一两个卑鄙的人顺应官势极尽逢迎谄媚之能事。痔舔其官势正盛之时,逢迎者假其成势,尽力攫取民脂民膏,盘剥百姓财物,为其供置钱银之屏风。而在其即将衰退被罢免之时,逢迎者则逼迫受其虐害的百姓,假借民意,为离任官员歌功颂德,为其向上司递表乞求挽留,并借此哄抬身价,欺世盗名。

每任官吏在任期间,都会发生一两件这样的事,这样的地方官一日不走,则百姓不敢不服从,等这样的事情成为惯例,积习相传,沿为成规,那些残暴的地方官死后就会嘲笑那些死后向他们索命的鬼雄不自量力了。”

【赏析】

“潞令当死”告诉人们,封建官僚,暴戾恣睢,草菅人命。

然而,压迫愈深,反抗愈烈,血债总是要血来还的。

作者在多篇作品中都写到地方官应该为民父母,然而在当时的社会,官吏的贪暴残忍,则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聊斋志异》是中国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一部文言短篇小说集。“潞令”讲了一个叫宋国英的县令贪暴不仁,鱼肉并残害无辜百姓,最终死于非命的故事。这个故事通过谈狐说鬼的手法,揭露了当时官场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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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潞令当死《聊斋志异.潞令》发布于2024-03-06 18: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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