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孤生,爻不独用。而自明清以来,包括《增删》在内的几乎所有卦例,取四建时皆弃流年,月建皆弃天干起卦后皆不配纳甲,主变卦体例只写地支断卦时只在十二地支生克中打转,而于卦情,卦象,卦理皆弃之如敝屣,如此解,食皮而弃髓,和盲人摸象无异。故说:弃卦就爻,只得其半。

今举《增删》一例,子月丁亥日某官员占仕途,得雷泽归妹变雷水解卦,野鹤说官星巳火在冬季很弱,亥子水克巳火,功名不保。官员问是革职还是降职?野鹤说官星巳火化寅木回头生,为功名有根,故只为降职,非革职。后补充说是卯年占测,次年寅月革职留任,巳年官复原职。

野鹤的解释乍一看很有理,但如果深究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卯年测卦,辰年寅月革职,以归谬法论,既然以寅木回头生官为“功名有根”,此卦占后应有升职之断,起码是平调,为何却在寅木回头生官的流月革职?道理不通,前后矛盾,因此有必要重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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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弃卦而就爻,只得其半。发布于2024-01-07 14: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