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比较简单,如果再深入一些就是克处逢生,也可以汇成三合生克中之爻,上述都是生克关系的一种。

  我们援引《增删卜》中的卦例,如果卯月辰日,妹妹占断兄长的官司,得到天地否卦,变为天水讼卦。

父母戌土  

兄弟申金

午火

妻财卯木●●

官鬼巳火×            父母辰土

父母未土●●

  妹妹占测兄长,应当以兄弟申金作为,这里官鬼巳火发动克制用神,巳刑申,所以定罪是难免的。但是,父母戌土暗动生用神,属于克处逢生。至于是谁能够帮助兄长?这里父母暗动,等同于父母发动生用神,父母辈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最后反馈是,该女子的父亲已经到八十多岁,援引条例,留下了性命。

  大凡用神、原神,应当以克少生多为,以克多生少为凶。

  上述案例是关于动爻克制用神的例子,关于五行生克关系,我们之前提到还有很多种情况,比如:

  旺相之爻可以生克休囚之爻;

  动爻可以克制静爻,静爻即使旺相也不能克制动爻;

  动爻之变出之爻,可以生克动爻,但不能生克其他爻;其他爻和该动爻也不能生克该变爻;

  日月能生克卦中之爻,包括变爻;而卦中之爻不能生克日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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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五行生克发布于2024-02-20 08: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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