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雁

兄弟争雁

二人争雁

明.刘元卿《贤奕编.应谐录》

【原文】

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

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

竞斗而讼于社伯。

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

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今世儒争异同,何以异是?

——— 明.刘元卿《应谐录》

【今译】

过去,有个人看到一只正在天空飞翔的大雁,打算拉弓把它射下来,嘴里还一边说叨咕着,说:“打下这只雁,射下来后就煮着吃。”

他的弟弟听了表示坚决反对他,说:“行动迟缓的鹅才适合煮着吃,这个善于飞翔的大雁应当适合烤着吃,才好吃。”

弟兄两人争吵起来,吵得不可开交,一直吵到社伯那里去评理。

(社,古代行政编制,居住地区的居民单位之一,二十五户为一社。

社伯:社的长官,一社之长,相当于现在的村长、社区居委会主任。)

社伯建议他们把大雁分开,剖成两半,一半煮着吃,一半烤着吃的吃法总算是解决了他们的争吵。

等兄弟俩再去找那只大雁,准备去射刚才那天上的飞雁时,飞雁早已远去,在空中没了任何踪影了。

现在,儒家各派争论不休,与兄弟两人争雁又有什么不同呢?

【赏析】

讽刺脱离实际的空谈、争辩。

【今译】

从前,有个人看见大雁在空中飞翔,拿弓准备射它,口里还说道:“打下这只雁,便煮了吃。”

他旁边的弟弟听了,争执地说:“驯服的雁(指家鹅)应该煮着吃,飞雁应该烤着吃。”

兄弟俩争执不休,他们于是就诉讼于社伯,一同到社伯那向社伯去告状评理。

社伯让他们把雁剖开一分为二,一半煮,一半烤,兄弟俩都高兴地同意了。

但等到他们再去找雁去射时,雁已凌空高飞远走,早就飞走,无影无踪了。

现在,儒家各派争论不休,与兄弟两人争雁又有什么不同呢?

【赏析】

两兄弟望着空中的大雁,为如何吃雁而争论不休,错过了射雁的时机,以至大雁飞得无影无踪。

故事的原意是批评学术上的门户之见。

它说明如果不顾大局,一味无休止的争论,用无谓的争论来代替实际努力,就会错过完成它的最佳机会,从而坐失良机,一事无成。

一味无休止争论于事无补,要当机立断,以免贻误最佳时机。做事情要分清本末和轻重缓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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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兄弟争雁,二人争雁,明.刘元卿《贤奕编.应谐录》发布于2024-03-06 18:4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