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

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

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有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之人弗受;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

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是亦不可以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今译】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而只能二选其一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情况不能同时具有而只能二选其一的话,那我就只好牺牲生命选取大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

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逃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能采用呢?

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那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能干出来呢?

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

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

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不仅贤人有这种想法(大义比生命更可贵;不义比死亡更可恶),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小箪饭,一盘羹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

可是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呵斥着给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捡起来。

可是有的人对于很厚很厚的俸“万钟”这样优厚俸禄待遇却不加分辨其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

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殷勤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

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意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

先前有人宁愿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殷勤侍奉却接受了;

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肯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这种做法是不可以让它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廉耻之心。

【赏析】

孟子在这篇文章中主要阐明义重于利、义重于生和不义可耻的观点。

极力劝人做人要懂得辨别义和利,要具备“舍生取义”的精

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义”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义的事情。

他赞扬“重义轻生”的人,斥责那种苟且偷生、为利忘义的人。

“舍身取义”

身:生命。

舍弃生命以求得正义。

die for a cause,

prefer honour to life,

lay down one's life for justice,

后来用“舍生取义”用做成语,泛指为了维护正义而牺牲生命。

give up one's life for righteousness,

prefer honour to life,

sacrifice one's life for the sake of righteousness.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one can not serve God and Mammon,

unable to make up one's mind as to which of two desirable things to choose.

《孟子》是记录孟轲思想和政治言论的一部书,全书七篇,二百六十一章。

据说《孟子》是孟子和他的弟子合著的。

一说是孟子的弟子和再传弟子记录的。

每一篇都以第一句的两个字或三个字作为篇名。

内容包括孟子的政治活动,政治学说和哲学、伦理、教育思想等。

宋代朱熹把《孟子》和《论语》、《大学》、《中庸》合为“四书”。

春秋时代,晋国的义士豫让,曾受到智伯的重用。

智伯后来被三晋打败身亡,因赵襄子是杀智伯的主谋,所以豫让要杀赵襄子替智伯报仇。

豫让扮成一个残废的人,走到赵襄子的厕所去,假装成粉饰墙壁的人,想伺机刺死襄子。

襄子去厕所小便,忽然觉得心里有点跳动,知道有人要刺杀他,便叫人捉住粉饰墙壁的人,一问原来是豫让。

襄子知道他是替智伯报仇,感念他是义士,所以把他释放。

后来豫让又用漆涂在身上,剃去胡须和眉毛,毁了容貌,乔装打扮扮成一个乞丐,连他的妻子也认不出来,但是他说话的声音还是没有改变,于是他就又吞炭改了声音。

一天,他预先躲藏在赵襄子所必经之路的桥下,当赵襄子将要走到桥上时,忽然他的坐骑惊叫起来,赵襄子知道一定又是豫让来行刺他了,叫人搜查,果然不错。

赵襄子叹道:“豫让,你替知己报仇,人家都已经知道你的义举了,这次我不再释放你,就成全你吧,请你自己了断吧!”

豫让也被襄子的话所感动,请求襄子把袍子脱下来,他在襄子的袍子上刺了三刀,然后自杀。

孟子说过:“生,是我所喜欢的,义也是我所喜欢的,二者没有办法同时得到时,我宁愿不要生命而去争取义(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舍身取义,舍弃生命以求得正义。

身:生命。

【注】

箪 —— 古代盛饭的竹器。

豆 —— 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形似高足盘,或有盖。

呼尔而与之 —— 轻蔑地呼喝着给他吃。

礼记.檀弓下》记载:齐国饥荒,有一个叫黔敖的富人在路边施舍食物…(“嗟来之食”)

a meal offered from pity mixed with contempt.

万钟 —— 很厚的俸禄。

钟 —— 古代的量器。六斛四升为一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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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鱼我所欲也,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舍生取义《孟子.告子上》发布于2024-03-06 1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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