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午般若

关注

 

 
 

卜筮正宗?辟《林补遗》终身大小限之谬》,以及我的解析和看法。

 

十二、辟《易林补遗》终身大小限之谬

 

或为功名而卜终身有无,或因贫贱而卜终身富贵,或为无子而卜终身有无,或卜寿夭,或习艺业而卜终身可赖,或为行而卜终身可行,或为弟兄子侄之终身如何,种种卜者,各有。诸书惟《增删卜易》,有野鹤论分占终身之法甚妥。大概总言,卜终身凶,宜向六亲生克制化,刑冲克合,动静空破之间是问,神必以吉凶之机现于爻,以成败之机现于卦。

忆予于戊辰年[1] 辰月丙辰日,卜自己终身成败?得《旅》之《蛊》卦。

《卜筮正宗》卦例:占

时间:戊辰年 丙辰月 丙辰日 (旬空:子丑)

    彼时祖业丰裕,妄想富贵。此卦子孙朱雀持世,官爻入墓于日,显然功名不可问也。文书爻伏于世爻阴象之下,显然早年失慈。卦得六合,财福得合,显然祖业丰厚。此皆卜卦前之事也。方上有严君,新婚末几。后来兴废刑伤,自然有验。

 

    孰知辛未年[2] 丧父得子,是年父爻入墓之年也。五爻为长房,持未土子孙,果得长子,甲戌年[3] 生次子。予语一友曰:“奇哉!此卦五爻持未,长子属羊,四爻化戌,次子属犬,初爻持辰,必末子属矣”。友曰:“土主五数,该有五子”。予曰:“非也,一重土,数主五,以衰旺为之增减。今子孙多现,理当见一有一”。后至丁丑年[4] 生一子,友曰:“汝言后子属龙,今属牛者何来”?予曰:“虽得此子,不在数中,恐难养耳”。果次年即夭。至庚辰年[5]果得子。

自甲戌岁[6] 予年二十六,家业渐废。己卯[7]远行,壬午[8] 二月归,妻已故矣!节年颠沛,竟以卖卜为生。

 

    或曰:“因何廿六岁颠沛起”?予曰:“交甲戌年,应财值年旬空,财临白虎化月破,世位逄冲之年,谓合处逄冲也。卯年冲应上财爻,以致夫妻远别。妻死不面,妻财爻又受午年之克也,卯月妻财爻又逄月建冲之。至于卖卜为业,朱雀持世,卦属离宫,斯文之象。次子无成,白虎戌土子孙,值年,月,日三破。甲申年[9]始得安稳。

 

    由此卦观之,《黄金策》云:“若问成家,嫌六冲之为卦。要知创业,喜六合之成爻”。予之先成后败者此也。

 

    若以《易林补遗》初爻起,每爻各管五年,是大限。初爻起,每爻各值一年,是小限。予廿一岁至廿五岁,大限在五爻,临未土子孙,廿三岁何致父故?三十一岁至三十五岁,大限在初爻,临辰土子孙,三十四岁,何致克妻?大限如是,小限可知矣。

 

    又曰:变卦管三十岁后。何于廿六岁已先破家?三十五岁至四十岁,大限在第二爻兄弟勾陈处,何以反得安稳?若以互卦,内见巽为文书,外见兑金为妻财,而卦中既互有文书、妻财,何致双亲早丧,中年失偶?

 

若依张星元之法,不过惑人。曰终身卦要如是推算大限小限,不比寻常小卦,酬谢宜多,究竟祸褔吉凶,并无丝毫之验。

 

后人欲卜终身者,当知兴废大局报于卦。刑伤克害,际遇机缘报于爻。若年年如是,月月照常,而爻中不及报应,妄推无淮。莫若名利、祸褔、寿夭,逐件分占,便可显而易见也。学者当用意推详[10]之。

 

虎易按:“自甲戌岁,予年二十六”,作者此年龄为虚岁。由此推演,其生年当为“己酉年”,与其出生于1669年是吻合的。

 

《火珠林》曰:“大小二限,从初世起,阳顺阴逆,六位周流”。“又有以本体为初,互体为中,化体为末者。又有以本卦管三十年,每爻五年。以之卦管三十年,每爻五年。学者亦可参之”。《火珠林》此处提出了几种运行方式。

 

《易林补遗》曰:“又论大限行法:初爻管五年,一至五岁。二爻管五年,六至十岁。三爻管五年,十一至十五。外三爻分十五年,共三十岁。三旬之外,却以变卦为凭,变即之也。之卦内三爻,分管十五年,三十一至四十五。外三爻又管十五年,共至六十岁。倘占卦静无之,却取互卦六爻,照前行限”。“又论小限行法,必从主卦世爻论起。且如世在二爻,即二爻为一岁也,二岁在初爻,三岁在六爻。自上至下,周而复始”。其论大限行法,为本卦与之卦各管三十年,与《火珠林》“又有以本卦管三十年,每爻五年。以之卦管三十年,每爻五年”的方法相同,只是在起点和运行方式上有些差异。

 

《火珠林》“从初世起,阳顺阴逆,六位周流”,即以初爻或者世爻为起点,按阳爻顺行,阴爻逆行的方式运行。《易林补遗》“初爻管五年,一至五岁。二爻管五年,六至十岁。、、、、、、”,即以初爻为起点,按顺行的方式运行。相对而言,《火珠林》取大小二限的方法,应该相对合理一些,《易林补遗》的方法,则有违阴阳顺逆的基本原理。

 

下面按《火珠林》取大小二限“从初世起,阳顺阴逆,六位周流。以本体为初,互体为中,化体为末”的方法,对作者的卦例重新解析如下:

 

忆予于戊辰年辰月丙辰日,卜自己终身成败?得《旅》之《蛊》卦。

《卜筮正宗》卦例:占

彼时祖业丰裕,妄想富贵。此卦子孙朱雀持世,官爻入墓于日,显然功名不可问也。(按:伏藏,不现于主卦中。)

 

文书爻伏于世爻阴象之下,显然早年失慈。(按:父母爻卯木伏藏在世爻下,与年月日世爻辰土,也是相害的关系。也表示其母亲不在人世。)

 

卦得六合,财福得合,显然祖业丰厚。此皆卜卦前之事也。方上有严君,新婚末几。(按:妻财酉金临应动,与世爻辰土相合,应该是当年成婚。)

后来兴废刑伤,自然有验。

 

孰知辛未年丧父得子,是年父爻入墓之年也。(按:辛未年作者22岁,按《火珠林》大限法,“从初世起,阳顺阴逆”,此卦阴爻持世,则大限逆行,一至五岁大限行初爻子孙丙辰土,六至十岁大限行上爻兄弟己巳火,十一至十五岁大限行五爻子孙己未土,十六至二十岁大限行四爻妻财己酉金,二十一至二十五岁大限行三爻妻财丙申金。妻财金克父母木,也对应丧父之信息。)

 

五爻为长房,持未土子孙,果得长子,甲戌年生次子。予语一友曰:“奇哉!此卦五爻持未,长子属羊,四爻化戌,次子属犬,初爻持辰,必末子属龙矣”。友曰:“土主五数,该有五子”。予曰:“非也,一重土,数主五,以衰旺为之增减。今子孙多现,理当见一有一”。后至丁丑年生一子,友曰:“汝言后子属龙,今属牛者何来”?予曰:“虽得此子,不在数中,恐难养耳”。(按:“不在数中”,指变卦初爻丑土旬空。)

 

果次年即夭。至庚辰年果得子。(按:作者所得几个孩子属相,与本卦和变卦的子孙地支五行完全对应。)

 

自甲戌岁予年二十六,家业渐废。(按:二十六至三十岁,大限行二爻兄弟丙午火,火克主卦动财酉金。)

 

己卯远行,壬午二月归,妻已故矣!(按:三十至三十五岁,大限行互卦初爻子孙辛丑土,旬空,又午年火克妻财己酉金。)节年颠沛,竟以卖卜为生。

 

    或曰:“因何廿六岁颠沛起”?予曰:“交甲戌年,应财值年旬空,财临白虎化月破,世位逄冲之年,谓合处逄冲也。(按:二十六至三十岁,大限行二爻兄弟丙午火,火克主卦动财酉金。财不宜动,宜藏。本卦财动被年月日所合,今又被动兄午火临大限所克,因此“家业渐废”“颠沛起”。)

 

卯年冲应上财爻,以致夫妻远别。妻死不面,妻财爻又受午年之克也,卯月妻财爻又逄月建冲之。(按:三十至三十五岁,大限行互卦初爻子孙辛丑土,旬空。丑土本为金财之库,但临旬空,空不能库,以致“妻死不面”。)

 

至于卖卜为业,朱雀持世,卦属离宫,斯文之象。次子无成,白虎戌土子孙,值年,月,日三破。甲申年始得安稳。(按:三十六至四十岁,大限行互卦上爻子孙丁未土,行财源大限,甲申乙酉太岁临财,所以安稳。)

 

由此卦观之,《黄金策》云:“若问成家,嫌六冲之为卦;要知创业,喜六合之成爻”。予之先成后败者此也。

    若以《易林补遗》初爻起,每爻各管五年,是大限。初爻起,每爻各值一年,是小限。予廿一岁至廿五岁,大限在五爻,临未土子孙,廿三岁何致父故?(按:二十一至二十五岁大限行三爻妻财丙申金,妻财金克父母木之故也。)

 

三十一岁至三十五岁,大限在初爻,临辰土子孙,三十四岁,何致克妻?(按:三十至三十五岁大限行互卦初爻子孙辛丑土,旬空,太岁午火克妻财酉金。)大限如是,小限可知矣。

 

    又曰:变卦管三十岁后。何于廿六岁已先破家?(按:二十六至三十岁,大限行二爻兄弟丙午火,火克主卦动财酉金。)

 

三十五岁至四十岁,大限在第二爻兄弟勾陈处,何以反得安稳?(按:三十六至四十岁大限行互卦上爻子孙丁未土,行财源大限,所以安稳。)若以互卦,内见巽为文书,外见兑金为妻财,而卦中既互有文书、妻财,何致双亲早丧,中年失偶?

 

以上解析,与作者的卦例,信息基本是能够对应的。作者以卜自己终身成败的占卜实例,分析了《易林补遗》占终身大小限的方法,与客观实际之间的差异,并指出“诸书惟《增删卜易》有野鹤论分占终身之法甚妥”。

 

以上按《火珠林》法所作解析,仅供读者参考。

 

关于预测终身运气的问题,研究的人比较多,即如《火珠林》所论述的方法,也有几种方式,并无唯一的定论。

 

我的看法是“兼收并蓄,善用则用”,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和方法,都应该力求与求测人的客观情况相吻合为宜。

 

我们知道,预测终身运气,只能是一个整体上的参考,并非如一些人所想象的,能够以一个卦,去分析人的一辈子,每年每月每天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情,我们对此应该有比较客观的认识,不至于被一些歪理邪说所误导。

 

天地之间,人和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着的,预测人的某一个阶段的运气,还是具有指导和参考价值的,至少求测人能够记住。至于终身运气,首先是没有谁会有那么多时间,去对一个人每年每月每天可能发生的事物,分析的那么详细。其次即使有人给你做了这样的分析,也假定他的分析是完全准确的,但你的一辈子,也是不可能按这个预测分析去实践的,或许时间不长,你就已经忘记了这个预测和分析。因此,我认为研究是可以的,执泥则不可取了,还请读者自己思考为宜。

 

[1] 戊辰年:康熙二十七年,公元1688年,作者时年19岁。

[2] 辛未年:康熙三十年,公元1691年,作者时年22岁。

[3] 甲戌年: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4年,作者时年25岁。

[4] 丁丑年:康熙三十六年,公元1697年,作者时年28岁。

[5] 庚辰年:康熙三十九年,公元1700年,作者时年31岁。

[6] 甲戌岁: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4年,作者时年26岁。

[7] 己卯: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作者时年31岁。

[8] 壬午:康熙四十一年,公元1702年,作者时年34岁。

[9] 甲申年:康熙四十三年,公元1701年,作者时年36岁。

[10] 推详:仔细推究。


延伸阅读(儒释道古本民间大全超强版持续更新中......)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拨打网站电话或发送邮件至1330763388@qq.com 反馈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题:【终身卦例】《卜筮正宗辟《易林补遗》终身大小限之谬》,以及我的解析和看法。发布于2021-04-19 18: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