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资治通鉴》汉纪 王莽  初始元年 公元8年
司威陈崇奏莽兄子衍功侯光私报执金吾窦况,令杀人
况为收系,致其法。
莽大怒,切责光。
光母曰:“汝自视孰与长孙、中孙!”
长孙、中孙者,宇及获之字也。遂母子自杀,及况皆死。
【译文】司威陈崇奏报,王莽哥哥的儿子,衍功侯王光私下告知执金吾窦况,让窦况替他杀人。
窦况替他拘禁了那个人,并以违反汉律为由处死了他。王莽大怒,严厉的责备了王光。
王光的母亲说:“你看看自己的样子,和长孙、仲孙比起来怎么样呢!”
长孙、仲孙是王莽长子王宇、次子王获的表字,之后王光母子便自杀了,连窦况也都死了。
解析】一、敖注
1.司威:官名,王莽改制新设职位,主监察百官
2.陈崇:西汉末新莽时南阳(今河南南阳)人。哀帝死,王莽专权,任大司徒司直。与张竦相善,共作奏,颂莽功德。莽由此称宰衡,加九锡。旋升司威。王莽称帝后,封为统睦侯。
3.王光:王曼生二子,长子王永,次子王莽。王永生王光,为衍功侯,王光是王莽的嫡亲侄子。
4.执金吾:本名中尉,统帅北军,手底下全是精锐禁军,地位尊贵,汉武帝改中尉为执金吾,金吾是《山海经》中的鸟,执的意思就是抓,意为连神鸟都抓,显示中尉拱卫皇权无所畏惧。光武帝曾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5.窦况:原护羌校尉,以收复西海郡之功升任执金吾。
6.王宇:王莽的嫡长子,新朝的隐太子,平帝朝,因政见不同而被赐死,王宇反对王莽专权。王宇的女儿嫁给了孺子婴。
7.王获:丁傅外戚掌权期间,王莽退隐封地,王获因为杀了一个奴婢而被王莽逼令自杀。
王莽六子,宇、获、安、临、兴、匡。唯独王获和王莽的名字极其的像,在汉隶里,都有草字头和犬,王获可能是王莽最爱的儿子。
二、事情该怎么汇报,分寸很重要
这个陈崇不行,毫无担当。不该向朝廷奏报王光和窦况以法律挟私报复的事。如果两人犯法了,依照法律惩罚便可,如果没有触犯法律,不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又何必奏报?
如果我是王莽,就找个罪名连同这个陈崇一起处理了。
当下的关口,正是篡位的关键时刻,正需要凝聚人心,团结身边的亲信。现在处理王光,是不合时宜的。
王光是王莽的嫡亲侄子,如果连嫡亲侄子都不肯网开一面,把人逼到母子自杀的地步,老王一点情面都不讲,无情到这种程度,其他亲信看在眼里寒了心,以后岂不是战战兢兢?
这无异于把自己摆在了一个刻薄寡恩的位置上,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心腹一旦犯了错,就会担心恐惧,怀有二心,甚至谋反背叛,反正怎么都是死路一条,何不搏一搏?
这种人的背叛,往往会对组织造成极大的伤害。这个时候处理王光,会因为过于无情而导致骨肉离散,亲信不附,危害很大。
而这事已经被陈崇捅到朝廷了,如果不处理王光,则是不公。王荡荡,法贵公平,如果法律连明面上的公平都保证不了,又有谁会心服?人心不附,最终就会影响组织的生命力。
这种事一旦在还未处理的时候,捅给了领导,岂不是要领导自己处理?就很容把领导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进则无情,退则不公,无法得到一个两全的解决方案。
如果想走稳点,私下跟王莽汇报后,按授意执行便可,何必要让领导自己去做这个选择,还让人人都知道这个决定是领导做的,岂不是把无情的帽子往领导脑门上套?
但话说回来,领导和下属也是相互依存的,下属为领导遮风挡雨的同时,领导也必须为下属遮风挡雨。如果这件事陈崇为王莽遮风挡雨了,王莽反过来处理陈崇,那就是陈崇有眼无珠没跟对人了。
所以对自己的领导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是非常重要的。作为一个脑子时刻清醒的领导,如果陈崇为自己处理了王光的事,眼泪还是要掉的,处罚也是要有的,奖赏也是要的。
不惩罚陈崇,不足以安慰外戚;不奖赏陈崇,以后就没人为自己干这种事了;所以如果陈崇替王莽处理了王光这个事,王莽的正确做法就是眼泪哗哗的流,陈崇这样的人也被贬黜,但是没过多久,又莫名其妙的被皇帝以各种正当理由调到身边。
王莽把陈崇这种人放在监察的位置上,而且事后也不惩治这种人,本身就是不懂巩固权力的表现,夺取权力和巩固权力完全是两个概念,王莽只知其一,却不知其二。
一个不懂得为领导考虑,不懂为领导分忧的下属,业务能力再强,也是个一条腿走路的残疾人。
如果不懂政治,没有担当,就不能重用,最多担任副手,处理一些事务性的工作。像陈崇这样没有担当的臣子,是挑不起监察百官这种千斤重担的,应当以予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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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工作该怎么汇报?分寸很重要。发布于2021-06-28 1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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