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列宗孝武皇帝中之下太元十四年(公元389年)

初,帝既亲政事,威权己出,有人主之量。已而溺于色,委事于琅邪王子。道子亦嗜酒,日夕与帝以酣歌为事。又崇尚浮屠,穷奢极费,所亲昵者皆姏姆、僧尼。左右近习,争弄权柄,交通请托,贿赂公行,官赏滥杂,刑狱谬乱。尚书令陆纳望宫阙叹曰:“好家居,纤儿欲撞坏之邪?”左卫领营将军会稽许营上疏曰:“今台府局吏、直卫武官及仆隶婢儿取母之姓者,本无乡邑品第,皆得为郡守县令,或带职在内,及僧尼乳母,竞进亲党,又受货赂;辄临官领众,政教不均,暴滥无罪,禁令不明,劫盗公行。昔年下书敕群下尽规,而众议兼集,无所采用。臣闻清远玄虚之,今僧尼往往依傍法服,五诫粗法尚不能遵,况精妙乎?而流惑之徒,竞加敬事,又侵渔百姓,取材为惠,亦未合布施之道也。”疏奏,不省。

道子势倾内外,远近奔凑。帝渐不平,然犹外加优崇。侍中王国宝以谗佞有宠于道子,扇动朝众,讽八座启道子宜进位丞相、扬州牧,假黄钺,加殊礼。护军将军南平车胤曰:“此乃成王所以尊周公也。今主上当阳,非成王之比。相王在位,岂得为周公乎?”乃称疾不署。疏奏,帝大怒,而嘉胤有守。

中书侍郎范宁、徐邈为帝所亲信,数进忠言,补正阙失,指斥奸党。王国宝,宁之甥也。宁尤疾其阿谀,劝帝黜之。陈郡袁悦之有宠于道子,国宝使悦之因尼克妙音致书于太子母陈淑媛云:“国宝忠谨,宜见亲信。”帝知之,发怒,托以他事斩悦之。国宝大惧,与道子共谮范宁出为豫章太守。宁临发,上疏言:“今边烽不举而仓库空匮。古者使民岁不过三日,今之劳扰,殆无三日之休。至有生儿不复举养,鳏寡不敢嫁娶。臣恐社稷之忧,厝火积薪,不足喻也。”宁又上言:“中原士民流寓江左,岁月渐久,人安其业。凡天下之人,原其先祖,皆随世适移,何至于今而独不可?谓宜正其封疆,户口皆以土断。又,人性无涯,奢俭由势;今并廉之室,亦多不赡,非其财力不足,盖由用之无节,争以靡丽相高,无有亦限极故也。礼十九为长殇,以其未成人也。今以十六为全丁,十三为半丁,所任非复童幼之事,岂不伤天理、困百姓乎?谓宜以二十为全丁,十六为半丁,则人无夭折,生长繁滋矣。”帝多纳用之。

柏杨白话版:

晋帝国皇帝(十五任孝武帝)司马昌明(本年二十八岁)自从亲自处理国事(三七六年正月,崇德太后褚蒜子交还政权),自由发号施令,有君王气度。可是,不久他就沉迷在美酒和美女群中,而把国家大权交给老弟琅邪王司马道子。司马道子也喜爱饮酒;于是,兄弟二人日夜狂饮高歌,作为人生唯一的重要任务。司马昌明崇拜佛教,引起奢侈浪费,亲近的人全是三姑六婆、和尚尼姑;左右侍从人员乘机争权夺利,互相勾结,请托、关说、贿赂,全都公开;随意派人当官,随意对人赏赐;司法黑暗,监狱里满是被诬陷的囚犯。国务院总理(尚书令)陆纳望着皇宫,叹息说:“这么好的一个家,难道小娃儿要把它砸烂?”(无力感!)

  首都东区卫戍司令兼大营指挥官(左卫领营将军)、会稽郡(浙江省绍兴市)人许营上奏章警告说:“政府各单位和宫廷官员以及禁卫军官,甚至男性奴隶和女性奴婢,不知道生父是谁,而姓母姓的人非常之多。他们并没有经过乡里郡县考选官(中正)的考察推荐,却照样充当郡长、县长,甚至在中央或宫廷担任官职。至于和尚、尼姑、乳娘等,纷纷引进他们的亲戚朋友,接受金银财宝。于是不三不四的人都当了政府官员,管辖人民,行事不公,为非作歹,把暴行加到无罪人的身上,法令混乱,公然抢夺。过去,陛下命臣属们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大家也都一一提出建议,结果没有一件建议蒙受采纳。我曾经听说,‘佛’是一位清静无为、玄虚缥渺的神灵。可是现在的和尚尼姑,虽穿的是和尚尼姑的衣服,却不能遵守五戒(佛有五戒:不淫、不盗、不杀、不说谎、不酗酒),何况更精湛的佛法?而地痞流氓,一面拜佛,一面欺凌贫苦小民。认为财产才是真正利益,这种观念,也不合‘布施’的道理。”奏章呈上后,毫无反应。

  皇弟司马道子权势之大,上自中央,下到地方,远域近疆,无所不至;司马昌明心里渐渐不高兴,但外貌上仍然宽容优待。高级咨询官王国宝因有高超的拍马技术,所以特别得到司马道子的宠爱。他煽风点火,煽动“八座”(国务院总理、左右执行长及五部部长)上奏章给晋帝司马昌明,指出:应该擢升司马道子当丞相、京畿总卫戍司令(扬州牧),赏赐皇帝诛杀时专用的铜斧(假黄钺),再加授特别崇敬的礼节。中央军事总监(护军将军)、南平郡(湖北省公安县)人车胤说:“这是姬诵(周王朝二任王成王)尊敬叔父姬旦(周公)的办法,而今主上(司马昌明)在位,不可以比姬诵,而相王(宰相兼亲王司马道子)又怎么能比姬旦(周公)?”假装有病,拒绝在奏章上签名。但奏章仍然呈上,司马昌明大为愤怒,同时嘉勉车胤的节操。

立法院主任立法官(中书侍郎)范宁、徐邈深受司马昌明信任,屡次贡献忠言,弥补缺失,抨击奸邪之辈。王国宝是范宁的外甥,范宁对这个外甥的马屁媚功,深为痛恨,常劝司马昌明罢黜王国宝。陈郡(河南省淮阳县)人袁悦之受司马道子宠爱,王国宝使袁悦之通过尼姑妙音,写信给太子司马德宗的娘亲、淑媛(小老婆群第五级)陈归女,说:“王国宝这个人十分忠心,而且谨慎,可以亲近信任。”司马昌明知道了这件事后,大发雷霆,找一件别的事情作为借口,斩袁悦之。王国宝大为恐惧,跟司马道子紧密联合,陷害范宁,把范宁逐出中央,去当豫章郡(江西省南昌市)郡长。

范宁临走时,上奏章说:“现在,边疆并没有烽火,可是仓库空乏。古代政府征召人民差役,一年不过三天;而今,一年之中,人民甚至连三天休息都没有。甚至生下孩子,不敢养育;鳏夫寡妇,不敢嫁娶。自己睡在燃烧着的柴堆之上,都比帝国所面对的情况安全。”又再上奏章,说:“中原人士当初逃难,流亡江南(长江以南),年复一年,月复一月,日子一久,人们都安居乐业。天下所有的人追溯他们的祖先,都是随着时势变局,迁徙移动,为什么到了今天,反而被认为非法?我认为应该就现有的趟界,对人民户籍采取属地主义,住在某郡某县,即是某郡某县之人(四世纪初,中原大乱,南迁人民,都另立侨郡侨县)。人生变数很多,无论奢侈或节俭,都是环境造成。当初那些兼并别人财产的强族豪门,已多数不能维持,并不是他们的财力不足,而是他们的开支太大,没有节制,互相竞赛豪华,毫无限度之故。古礼规定,十九岁时死亡,称为‘长殇’,因为他还没有成年。可是,现在的兵役差役,十六岁就被认为‘全丁’(完整的人),十三岁就被认为‘半丁’(半个完整的人)。他们承当的已不再是孩童的事,岂不伤天害理,虐待人民?我认为二十岁才能称‘全丁’,十六岁才能称‘半丁’,就不会再有人夭折,人口才能繁衍。”司马昌明很多地方采纳。

读书笔记: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北方大乱,各方力量分散,互相征伐不已,正是北伐收复旧土,重新统一的好时机。但是司马昌明、司马道弟耽于酒色,忙于内斗,东晋君臣无志、无心、无能力顾及此事。

读罢范宁的奏章,令人唏嘘不已,13岁的小孩子,正是初中生的年龄,已经被算作半丁;16岁也不是高中生的年纪,便已是全丁。小小年纪,便要承担兵役、徭役,过早承担成年人的责任,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繁重的劳动和战争中,悲惨的死去。在封建社会,人民只有责任没有权力,对政府承担无限责任,但是政府对人民除了口头上喊几句高尚的话,几乎不提供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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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读《资治通鉴》1570——人民只有责任没有权力发布于2021-07-07 23: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