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中宗元皇帝下太宁年(公元324年)

王含欲奔荆州,王应曰:“不如江州。”含曰:“大将军平素与江州云何,而欲归之?”应曰:“此乃所以宜归也。江州当人强盛时,能立同异,此非常人所及,今睹困厄,必有愍恻之心。荆州守文,岂能意外行事邪!”含不从,遂奔荆州。王舒遣军迎之,沉含父子于江。王彬闻应当来,密具舟以侍之;不至,深以为恨。钱凤走至阖庐洲,周光斩之,诣阙自赎。沈充走失,误入故将吴儒家。儒诱充内重壁中,因笑谓充曰:“三千户侯矣!”充曰:“尔以义存我,我家必厚报汝。若以利杀我,我死,汝族灭矣。”儒遂杀之,传首建康。敦党悉平。充子劲当坐诛,乡人钱举匿之,得免;其后劲竟灭吴氏。

有司发王敦瘗掩埋,埋葬,出尸,焚其衣冠,跽而斩之。与沈充首同悬于南桁(héng,檩。Háng,1.古代的一种刑具,2.衣架)。郗鉴言于帝曰:“前朝诛杨骏等,皆先极官刑,后听私殡。臣以为王诛加于上,私义行于下,宜听敦家收葬,于义为弘。”帝许之。司徒导等皆以讨敦功受封赏。  

周抚与邓岳俱亡,周光欲资给其兄而取岳。抚怒曰:“我与伯山同亡,何不先斩我!”会岳至,抚出门遥谓之曰:“何不速去!今骨肉尚欲相危,况他人乎!”岳回舟而走,与抚共入西阳蛮中。明年,诏原敦党,抚、岳出首,得免死禁锢。

故吴内史张茂妻陆氏,倾家产,帅茂部曲为先登以讨沈充,报其夫仇。充败,陆氏诣阙上书,为茂谢不克之责;诏赠茂太仆。

有司奏:“王彬等敦之亲族,皆当除名。”诏曰:“司徒导以大义灭亲,犹将百世宥之,况彬等皆公之近亲乎!”悉无所问。

有诏:“王敦纲纪除名,参佐禁锢”温峤上疏曰:“王敦刚愎不仁,忍行杀戮,朝廷所不能制,骨肉所不能谏;处其朝者,恒惧危亡,故人士结舌,道路以目,诚贤人君子道穷数尽,遵养时晦之辰也。原其私心,岂遑晏处!如陆玩、刘胤、郭璞之徒常与臣言,备知之矣。必其赞导凶悖,自当正以典刑;如其枉陷奸党,谓宜施之宽贷。臣以玩等之诚,闻于圣听,当受同贼之责;苟默而不言,实负其心,惟陛下仁圣裁之!”郗鉴以为先王立君臣之教,贵于伏节死义。王敦佐吏,虽多逼迫,然进不能止其逆谋,退不能脱身远遁,准之前训,宜加义责。帝卒从峤议。

冬,十月,以司徒导为太保、领司徒,加殊礼,西阳王羕领太尉,应詹为江州刺史,刘遐为徐州刺史,代王邃镇淮阴,苏峻为历阳内史,加庾亮护军将军,温峤前将军。导固辞不受。应詹至江州,吏民未安,詹抚而怀之,莫不悦服。

    柏杨白话版:王含打算投奔荆州(州政府设江陵【湖北省江陵县】)州长王舒(王敦堂弟),王应说:“不如投奔江州(州政府设武昌)。”王含说:“最高统帅平常跟王彬(江州州长)之间,相处得那么不愉快,怎么能投奔他?”王应说:“正因为如此,才投奔他。王彬叔父在最高统帅声势最强大时,敢于主持正义,表示相反的意见,这是普通人办不到的事。而今眼看到我们困难危险,一定怜悯同情,会对我们保全。王舒小心谨慎,岂能有出人意料的担当?”(胡三省原注:“王应的见解,出乎寻常,这大概就是王敦选择他当后嗣的原因。”)

  王含不肯听信,遂往荆州,王舒派军队迎接,把王含、王应父子,捆绑起来,投入长江淹死。王彬听说王应有来投奔的意思,秘密准备船只在江边等候,而王应竟没有来,深感遗憾。钱凤逃到阖庐洲(长江中一险要岛屿),周光斩钱凤,把人头送到宫门,用以赎罪。沈充匆匆逃亡,中途迷失道路,阴差阳错的走到从前旧部吴儒的家,吴儒殷切招待,然后把他引进夹墙内躲藏,向沈充奸笑说:“三千户人家的侯爵,已到我手(当时的赏格是:斩钱凤,封五千户侯爵;斩沈充,封三千户侯爵)。”沈充说:“你如果能在道义上救我一命,我家一定对你有厚重的报答。如果贪图封侯的小利出卖我,我固然要死,但你全族不保。”吴儒不理,遂斩沈充,亲自带到首都建康呈献赎罪。王敦所掀起的战乱,全部平息。沈充的儿子沈劲,受连坐处分,应该诛杀,同乡钱举把他藏匿起来,得以免死。后来,沈劲报复,屠灭吴儒全族。

  有关单位挖出王敦的尸体,剥下冠帽衣服焚毁,使尸体下跪,砍下人头;跟沈充的人头,一同悬挂朱雀桥上,郗鉴报告司马绍说:“从前,诛杀杨骏(参考二九一年三月)等,都是先受国家法律制裁,然后交由家属安葬。我认为国法已经在上执行,私人的道义应准在下奉守。最好准许王敦家属收葬,才是宽大的正道。”司马绍批准。宰相王导等,都因讨伐王敦的功劳,受到封爵和赏赐。

  周抚跟邓岳一起逃亡,周光打算只帮助老哥周抚,单逮捕邓岳。周抚大怒说:“我跟邓岳是一伙的,为什么不先杀我!”正巧,邓岳来到,周抚奔出大门,遥遥向邓岳呼喊:“为什么不快逃,而今,骨肉手足都要谋害,何况对付别人!”邓岳急掉转船头离开,跟周抚一块逃到西阳郡(湖北省黄州市)蛮夷中。明年(三二五年),皇帝下诏赦免王敦党羽,周抚、邓岳出山自首,免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已亡故的吴国郡长张茂的妻子陆女士,倾家荡产,率张茂的旧有部众,充当先锋,讨伐沈充,替丈夫复仇(参考前年【三二二年】二月)。沈充失败后,陆女士前往皇宫上书,为丈夫张茂不能尽到克制叛逆的责任,请求降罪。皇帝司马绍下诏,追赠张茂“交通部长”(太仆)

  有关单位奏请:“王彬等,凡是王敦的亲族,都应免除官职。”司马绍下诏:“宰相王导,大义灭亲,即令犯错,再过一百世也要宽恕,何况王彬等,都是王导的近亲!”一律不问。司马绍再下诏:“王敦的助理官员,全部罢黜。部下属员,全都剥夺政治权利。”温峤上书反对,说:“王敦刚愎自用,性情凶暴,随意杀人,毫不怜惜。中央不能控制,骨肉亲人也说不进话。身在他所管辖的单位之中,都陷于死亡的恐惧。所以人们不敢开口,走到路上,朋友碰面,也只敢互望一眼。这正是贤人君子的穷途末路,只有后退一步,假装糊涂。探讨他们的本意,岂愿如此。像陆玩、刘胤、郭璞之辈,曾经向我说过他们的痛苦,所以知道得比较详尽。我的建议是:如果有人附和,甚至诱导王敦,行为凶恶狂悖,自应该依照法令处罚。如果身不由己,误陷圈套,则应宽厚相待。我认为,像陆玩那样的忠诚,陛下早已听说,却受到跟盗贼同等的惩处,我假使沉默不语,实辜负他一片真诚,只有依照陛下仁慈的圣心裁夺。”郗鉴认为:“从前的君王,创立君臣之间的规范,为节义而死,最是尊贵。王敦的幕僚部属,虽然多数受到逼迫,然而,进一步不能阻止他的阴谋,退一步又不能脱身远逃。依照古代法律,应受大义责备。”司马绍最后采纳温峤建议。

冬季,十月,晋帝国任命宰相王导当太保(上三公之三)兼宰相,加授特殊礼遇(“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西阳王司马羕兼任全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太尉),应詹当江州(江西省及福建省)州长;刘遐调任徐州州长,接替王邃,镇守淮阴(江苏省淮阴市);苏峻调任历阳郡(安徽省和县)郡长(内史);加授庾亮当中央军事总监(护军将军)、温峤当前将军;王导坚决辞让。应詹到达江州,大乱之后,官吏人民仍动荡不安,应詹安抚关怀,没有人不心悦诚服。

读书笔记:西晋之没,失之于宽,东晋政府政策仍以“宽”为主基调。除了惯性思维,不想为,也是因为形势所迫,不能为。东晋从成立之初,就面临着豪强大族和地方割据力量的双重挤压,又有北方南迁士族和南方土著的矛盾对立。上述原因导致通过妥协来实现一个表面稳定统一的政权,成为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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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读《资治通鉴》1395——胜利后的妥协发布于2021-07-08 0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