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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李局长黄书记请我们在办公室煮穿山甲吃,第一次吃,口感味道很好,已经深深爱上这野味了”。看到这里,就两个字想送给他“作死”。虽然他免费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代言“谁吃谁知道”,恐怕穿山甲并不会感谢他,只会默默送上一句“草泥马”。
穿山甲保护级别
其实这条微博只能算陈年往事,更新时间是2015年7月15日,但今天却火遍了网络。穿山甲成为继老虎之后再次席卷朋友圈的第二号动物。唯一不同的是老虎吃人,穿山甲被吃。不过结局对它们都是公平的,“死”。
子不曾经曰过:“NO ZUO NO DIE”。穿山甲好吃、大补,这本是秘而不宣的事情(科普:童话里都是骗人的,穿山甲的食用价值不高于普通家禽),但敢于晒出来,我只能写一个大大的“I服YOU(ni zhao si)”。
老人说得好:“有些事说得做不得,有些事做得说不得。”吃穿山甲显然属于后者。当人们纷纷猜测这位公子来头的时候,网友们已经把他人肉的灰飞烟灭。
穿山甲公子为什么能引爆舆论热点?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葫芦娃》里面卖萌的穿山甲勾起了童年回忆,引起了人们的同情;更重要的是“他为什么能吃而我不可以?”
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人们心中显而易见,不管他是否藏着、掖着,事实就摆在那里。贫富悬殊、特权可恶再次刺激人们脆弱的心灵,“为什么我就不可以?”
当然网友还是很有宽容心的,谴责穿山甲公子的同时,仍不忘给他竖起大拇指“人民好卧底!”
富而不仁,富不长久。或许有人会说:“他吃的、用的、炫的都是他努力得来的,为什么不可以?吃瓜群众的吃相好难看哦!”这个回答充满了个人偏见。好像就我好吃懒做似得,哥其实很努力的,只是投胎的时候膝盖中了一箭而已,仅此而已。
更何况社会之所以为社会,其根本就在于全民共建共享。没有谁可以说只凭自己的努力就可以吃“穿山甲”,那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努力就能吃?逗我玩呢!
为什么有些人敢于蛮横的回答?恐怕他忘了谁才是真正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
特权特权,迟早玩完。十八大以来反腐成效显著,果然是民心所向,天下无敌。但不可否认的是仍有人置若罔闻,他们深深的撕裂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裂痕。吃穿山甲就是一种特权,特别是在办公室,咳咳,我好像知道的太多了。
穿山甲公子成为新一代网红虽说是偶然,但偶然中又暗含必然。我相信事件不会草草收场,暂静静期待权威调查机构给我们的结果吧!
最后一句:
石崇炫富,他死了;郭美美炫富,被抓了;李某某吃穿山甲,呵呵,等着瞧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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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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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穿山甲公子你好…无聊(作死)发布于2021-07-13 10: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