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长荣京剧院的《缇萦救父》,获得第八届全国戏剧文化奖“新编历史剧目大奖”。《缇萦救父》讲的是缇萦为救被判肉刑的父亲,冒死上书汉文帝救父的故事,最终汉文帝感念其孝,赦免了她的父亲,并废除了肉刑。

《缇萦救父》获奖后,许多人表达了对其艺术性的肯定,但也对“缇萦救父”的历史故事产生了兴趣,甚至怀疑其历史真实性!一个普通女子,真的能感动皇帝,让他赦免其犯罪的父亲吗?即使汉文帝本性仁慈,“念其孝道”大发慈悲,那也不至于把实行了千年的肉刑废除了吧!亦或是,这其中有什么其它的隐情?


缇萦的父亲大有来历

缇萦的父亲,名字叫做淳于意,淳于意有个别名叫仓公。这么一说,读过《史记》的小伙伴就有印象了,因为《史记》的列传中,就有“扁鹊仓公列传”。能被放进列传中的人物,必然是有过人之处的!那仓公到底有何过人之处呢?

我国古代医圣张仲景在《伤寒杂病论》中说:"上古农、黄帝、歧伯;中古有长桑、扁鹊;汉有公乘阳庆、仓公;下此以往,未之闻也。"


能跟扁鹊齐名,仓公的医术可见一斑。那仓公是犯了什么罪被判肉刑的呢?


仓公医术高明,首先得益于他有一个好老师,就是张仲景书中提到的公乘阳庆;其次是他以民为本,经常在民间行医,接触了大量病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仓公成名以后,很多王府贵人都想聘请他为府上的医师,比如赵王、胶西王、济南王等,但都被他一一拒绝了,因此得罪了许多人。


后来有一次,齐文王请仓公看病,仓公断定其因过度肥胖懒于活动,导致头痛气喘,便说这病不用看,只需多运动,调节饮食,这样就能开阔情怀,疏通血脉。但是齐文王懒得活动,便又请了一个庸医,用针刺疗法后,结果一命呜呼了。


齐文王死后,被仓公拒绝过的达官贵人都指责是仓公未及时医治耽误了病情,也就是司马迁在《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的最后说的:“仓公乃匿迹自隐而当刑···”,意思就是仓公获罪,是因为他不肯出面治病救人~


这样一种罪名,其实是可有可无的,因为它没有任何事实性的证据。于是我们可以大胆地猜测,汉文帝之所以在看到缇萦的上书后便赦免了仓公,首先是有其“仁政”为基础,然后感慨缇萦的孝道是一个层面,尊重仓公的“神医”之名是另一层面,而最重要的一个层面则是仓公的罪名有“欲加之罪”之嫌。如果只是“念其孝道”便释放一个刑犯,对一个颇懂政治的君王来说有点太儿戏了。


那汉文帝又为什么要废除肉刑呢?真的只是可怜被施刑之人这么简单?


汉初的肉刑制度

众所周知,汉承秦制。


秦二世而亡,后世给出的第一罪状便是暴政,而暴政,必然有严刑峻法的助攻。于是,汉朝建立以后,从刘邦开始的历代帝王都非常注重安抚民心,就连一贯被认为“心狠手辣”的吕后,都有废除“腰斩”之举。


但是,到了汉文帝时代,刑法中的肉刑制度,依然很严苛。文帝时期的肉刑和秦时基本一致,主要可分为黥、劓、刖、宫四种。



黥,就是墨刑,意思是在脸上刺字,类似于现代的纹身。黥刑最早产生于奴隶时代,一开始是作为奴隶的标志,后来用来惩罚犯错的犯人。比如刘邦开国时有一名从项羽处归降的大将黥布,其原名英布,就是在秦朝时被处黥刑,因而叫做黥布。


劓,即割鼻子。这种刑罚对人的面貌改变极大,所以侮辱性比墨刑更大!秦时用法极其严苛,比如《史记·商君列传》里记载,因太子犯法,太子的老师公子虔被割了鼻子代为受过。


刖,郑玄给《周礼》作注说“刖,断足也”。但是,刖刑在在历史上却五花八门,别称有膑、骸、止、趾等好多种。可见,施刑时有断足的,有断腿的,还有挖膝盖骨的,总之就是让人不能走路。比如兵法孙膑,其本名孙伯灵,就是因为受膑刑被挖了膝盖骨,所以叫孙膑。


宫,这个就不用解释了,众所周知,“男人去势为宫”。比如《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至于为什么汉文帝废肉刑,而汉武帝时司马迁还受到了宫刑,我们后面会给出解释。


为什么废肉刑?


一、安抚民心的需要

受“文景之治”的影响,汉文帝时期,无论政局、民生还是外交,都给我们感觉很平静的感觉,但其实际上却波涛汹涌。


政局上,虽然是众臣推举其当选的皇帝,但很明显不少诸侯王都想取而代之,先后有济北王、淮南王起兵谋反;民生上,虽然文帝施以仁政,农业上甚至免去了赋税,但连年遭遇干旱,加之数次遭遇日食,民众信心受挫,迫切需要安抚;外交上,匈奴不时骚扰,形成了让汉文帝非常恐惧的内忧外患局面。


因此,文帝需要抓住一切机会处理这几个方面的问题。而缇萦救父刚好给了文帝灵感,性他就以此为契机废除肉刑,安抚民心。


二、施仁政和增经济的需要

肉刑的存在,除了惩罚性质外,还有极大的羞辱性质!我国古代讲君子不近刑人,刑人,非人也”!因此,受了肉刑的人,即使是比较轻的肉刑,比如黥面,割鼻等,虽然不影响劳动,但对人的心理打击极大,很可能从此一蹶不振。这一点受宫刑的司马迁深有体会,他在《报任安书》中说:

“仆以口语遭此祸,重为乡党所笑,侮辱先人,以何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乎!虽累百世,垢弥甚耳!”


连司马迁这样内心强大的人尚且如此,可知一般人是何等痛苦


而且,那些比较重的肉刑,比如刖,一旦人断了腿,就等于丧失了劳动能力,这对建设初期的国家来说,是非常不利的。这一点,任何时代都会考虑,比如秦时代,为了不浪费劳力,当时的肉刑多为黥、劓加徒刑,而很少有断足之刑。


因此,对于以仁政治国的汉文帝来说,肉刑的存在,不但是一种“反社会”,而且是“反经济”,必须去除!


肉刑真的废除了吗?

说到废肉刑,人们往往都说是汉文帝因“缇萦救父”而废肉刑,但汉文帝真的废除肉刑了吗?其实并没有。


关于废肉刑,《史记·文帝本纪》中说的很简单:

“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其除肉刑。”


这里,只说文帝要废肉刑,但没有具体实施方法。而且,说的是“有肉刑三”,这三指的是黥、劓、刖三个,宫刑不在当时要废除的肉刑之内。也许,宫刑故意被保留下来,当做皇帝权衡生杀大权的一个手段。


汉书·景帝纪》中有这么一句:“死罪欲腐者,许之”。这里的腐,指的就是宫刑。也就是,皇帝在处理非杀不可的重臣时,可以让他死,也可让他不死。这就很好地解释了我们前面提到的“文帝废肉刑,司马迁为什么受宫刑”了。


而且,这三个肉刑,文帝也并没有完全废除,只是进行了一下改革,换了一种惩罚方式。


《汉书·刑法志》中,文帝欲废肉刑,丞相张仓和御史大夫冯敬表示反对,说肉刑由来已久,必有其道理,不可妄废。但是可根据皇帝的要求改革一下,具体为:

“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止者,笞五百;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复有笞罪者,皆弃市。”

大概意思为:罪当黥的,改为“剃头后罚做杂役”;当劓的,改为“打三百大板”;罪当刖的,罪轻一点的由原先的砍左腿改为“打五百大板”,罪重的,由原先的砍右腿直接改为死刑。


但是,文帝的这次改革只取得了好名声,结果却不好!表面看是废除了肉刑,实际上刑法反而加重了!史书记载,三百板子后,人基本就废了,甚至有些体格弱的就直接死了!因为当时打板子,打的是后背而非屁股。


直到后来的汉景帝,皇帝下诏把五百和三百分别改为了两百和一百,并且规定要打屁股,而且打的过程中不能换人去打,以免太用力把人打死。这样,受罚者死亡率才降下来,汉时代的肉刑改革才算初步成功。

总结:

三国演义》中,曹操的马践踏了农民的庄稼,曹操根据自己制定的法令,便判了自己死刑!此时他的谋士郭嘉出来解围:“古者《春秋》之义:法不加于尊!”于是曹操便割了自己一缕头发以儆效尤。


虽不能考证《春秋》中是否有“法不加尊”一说,但自古以来的“刑不上大夫”确实有之。因此在古代,只要地位高一些或者贡献大一些,只要别犯太大的错误,确实是可以免罪的,这也是汉文帝赦免仓公的重要原因,并不是单纯地感缇萦之孝!


而汉文帝的废除肉刑,更是有多方面的考虑,也非因“缇萦救父”的一念之仁。而且,与其说汉文帝废肉刑,不如说是肉刑改革。况且,他的肉刑改革只是初步尝试,不能算成功,甚至是有点失败的。


尽管如此,汉文帝的肉刑改革仍然可圈可点,毕竟他为后世皇帝树立了施仁政的榜样,在历史上是有极大正面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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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为何缇萦上书汉文帝救父成功?先看看她父亲是谁~发布于2023-08-22 11: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