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烛绝缨

    汉· 刘向《说苑·复恩》


【原文】

 楚庄王赐群臣,日暮酒酣,灯烛灭,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美人援绝其冠缨,告王曰:“今者烛灭,有引妾衣者,妾援得其冠缨持之,趣火来上,视绝缨者。”

王曰:“赐人酒,使醉失礼,奈何欲显妇人之节而辱士乎?”


乃命左右曰:“今日与寡人饮,不绝冠缨者不欢。”


群臣百有余人皆绝去其冠缨而上火,卒尽欢而罢。


居三年,晋与楚战,有一臣常在前,五合五奋,首却敌,卒得胜之。


庄王怪而问曰:“寡人德薄,又未尝异子,子何故出死不疑如是?”


对曰:“臣当死,往者醉失礼,王隐忍不加诛也;臣终不敢以荫蔽之德而不显报王也,常愿肝脑涂地,用颈血湔敌久矣,臣乃夜绝缨者。”


遂败晋军,楚得以强,此有阴德者必有阳报也。


【今译】

春秋时,楚国国君楚庄王一次宴请群臣,赐群臣酒,日暮酒酣,群臣都喝醉了。


宫殿上的蜡烛突然灭了,群臣中有一个人摸住王后(美人)的衣服。
王后(美人)扯断这人的帽缨,并告诉楚庄王说:“刚才蜡烛灭后,有一人牵扯我的衣服(引妾衣),我把他的帽缨(帽带)扯断了,请他们靠近烛光,看谁的帽缨(帽带)断了。”
楚庄王听后说:“不要这样办,是我让他们喝酒的,醉后失礼是人之常情,怎么能为了要显示妇人的贞洁而使臣子受辱呢?”
立即下令(命令群臣)说:“今天与我喝酒的,不扯断帽缨的,不为尽兴。”
于是群臣都把帽缨扯掉,群臣百有余人皆绝去其冠缨,帽带没有一个不断的,而后靠近烛光(上火),牵王后衣服的也不知是谁了,群臣接着喝酒,尽欢而散。
三年以后,晋国与楚国交战,作战中有一个大臣常奋勇争先,冲杀在最前面,拼力死战,这人曾5次冲入敌阵,并把敌军首领的头取来给楚王,于是楚军打败了敌军,最终获得了胜利。
楚王感到奇怪,就问这位大臣说:“我的德行浅薄,从来没有特殊优待过你,你这次为什么英勇陷阵奋不顾死呢?”
这位大臣说:“我罪当死,那次宴会上酒醉牵王后衣服,往者醉失礼,大王您没有怪罪,不追究治我的罪,我始终不敢因为蒙受大王庇护的恩德而漠视大王的恩德不显扬,默然不去报答。“臣常愿为大王肝脑涂地,早就想用颈血湔敌,臣乃夜绝缨者,我就是当年帽缨被扯断的那个人。”


【赏析】
多施恩,少结怨,善恶总有回报。


后用“灭烛绝缨” 作为宽恕别人而终得报答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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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灭烛绝缨,汉·刘向《说苑·复恩》发布于2024-03-06 17: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