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国医经方

 

中华中医药 

第20180122期

 

国医经方剂量考

作者/ 陶志广博士

港特别行政区九龍旺角荔枝119號雷生春堂

 

国医经方用量一直有争议,近年来随着考古发现,国家级的考证也逐渐趋向以东汉一斤220g,一两13.75g为定。虽然多家考证认为仲景方应该按东汉用量,但不适于今,又不合于古,远远超出药典规定,实际临床鲜有人按此量用药。惟有吴慧在《新编简明中国度量衡通史》指出[1]:“东汉一般称物的权衡一斤是250克,抓药的小秤一斤只重25克,一两只重1.5625克,一铢只重0.0651克。《伤寒论》等古医书中药方所标的两铢重量都可按这样小的比例来折算,用当时的市秤来计量就不合理。” 本文考证认为国医经方剂量应该按农秤,一两为1.417g,一斤为22.67g。

1、神农

本草经集注》序例云:“古秤唯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斤。虽有子谷秬黍之制,从来均之已久,正尔依此用之。”《千金方》在“十六两为一斤”后加上“此则神农之秤也。”将十黍为一铢者称为神农秤,一两为240黍,是官制百黍为一铢的十分之一。 

 

神农秤是否存在?有人以考古未发现神农秤而否定其存在,有人改“十黍为一铢”为“十絫为一铢”以圆其说。文献记载是存在神农秤的,除《本草经集注》记载、孙思邈《千金方》中将之称为神农秤外,《医心方》引范汪方“六十黍粟为一分”。刘宋《雷公炮炙论》序中也提及丝绵秤:“凡云一两、一分、一铢者,正用今丝绵称也。勿得将四铢为一分;有误,必所损兼伤药力。”《本草经集注》谓:“金银丝绵,并与药同,无轻重矣”,药秤即与称量金银丝绵之秤相同。《旧唐书》记载“调钟律,测晷景,合汤药及冠冕,制用小升小两,自余公私用大升大两。”唐代合汤药用小制(即《汉书.律历志》之制),这在唐代是确实无疑的,但唐代的药秤却不可能是汉魏六朝的丝绵秤/金银秤。因为唐代的药秤就是汉魏六朝的官秤,而官秤是用来称量普通之物的,不是用来称量精细之物的,那么合理的推论就是,《本草经集注》所说的“金银丝绵,并与药同”必另有小秤,即《雷公炮炙论》中所说的丝绵秤,也即孙真人所谓的神农秤。

陶弘景的华阳隐居《补阙肘后百一方》序,也证实神农秤是存在的,序文云:“凡云丸散之若干分两者,是品诸药宜多宜少之分两,非必止于若干分两。假令日服三方寸匕,须瘥止,是三五两药耳。”《千金方》同。“假令日服三方寸匕,须瘥止,是三五两药耳”,这句话是神农秤存在的确据。按神农秤一两240黍,一方寸匕容320黍(以十六黍为一大豆,刀圭准二大豆。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一方寸匕散,蜜和得如梧子,准十丸为度。按此,一刀圭与梧桐子等,为32黍,一方寸匕为320黍),三方寸匕正是四两,明确是用神农秤计量的。

古人用药量远小于今人。古人用方寸匕取散,日服三方寸匕。汤剂如果是官秤计量,则用量增加数十倍,显然不符合药物经济学。宋代陈无择就对此存疑:“况散末药只服方寸刀圭匕,丸子如梧桐子大,极至三十粒,汤液岂得如此悬绝?”千金论用药第六云:“古人用药至少,分两亦轻,瘥病极多;观君处方,非不烦重,分两亦多,而瘥病不及古人者,何也?”可见国医经方用量并非如一两为13.75g那么大。

国医经方用量偏小,从仲景方散丸剂可见。如散剂仅每服方寸匕,桂枝茯苓丸如兔屎大。不仅丸散剂用药量小,汤液也可看出小量端倪。《伤寒论》中汤丸散基本上为一日量,《金匮要略》汤剂多为一日量,丸散短则数日,长则百日。由此寻觅,只能为神农秤,如果为官制,则无法解释。详见下列方剂。 

理中汤及丸理中汤,一剂计十二两,为一日量。若为丸服,则丸如鸡子黄大,日三服夜二服,腹中未热益至三四丸。按本草序例的规定,鸡子黄大一丸与一方寸匕等,即320黍,九丸共2880黍。按神农秤一两240黍计,恰为十二两,一日服九丸可服完。若为官制,可为九十丸,就不是一日量了。 

抵当汤及丸抵当汤一剂总重十两( 按照水药比,?水五升,对应药十两。水药比见后文分析),每服约三两余。?抵当丸一丸约重二两(按照水药比,以水一升煮一丸,水一升对应药二两),共四丸,抵当丸一料总重约八两。抵当汤每服三两余,抵当丸每服一丸约二两。二两散药为丸,按神农秤已大过一弹丸(弹丸与方寸匕等,约一两余。陶云:一方寸匕散,蜜和得如梧子,准十丸为度。如弹丸及鸡子黄者,以十梧子准之),按官秤二两为28g,显然不可能以官秤二两为丸。

大陷胸汤及丸,大陷胸丸名为丸,实际也是汤法。因取下为效,所以是短期用药。大陷胸丸中大黄半斤只能是神农秤,葶苈子、芒消、杏仁各半升只能是药升。如果按官制一斤220g,大黄半斤为110g,葶苈子一升(200ml)今人实测120g-140g,每服仅如弹丸一枚,这已远超出三日用量。若用神农秤及药升,大黄半斤为11g,芒硝、杏仁、葶苈各半升也不会太多,用量恰好。

 大黄甘遂汤甘遂二两。大陷胸汤仅用甘遂一钱匕,已是峻剂,这里甘遂二两显然只能是神农秤二两2.8g,不会是官秤二两28g。

桃花一剂计三十三两,赤石脂为一斤,一半全用煎汤,一半筛末、每服方寸匕,温服七合,日三服。“若一服愈,余勿服”,可见不需长服。若为神农秤,赤石脂末半斤为11g,日服三方寸匕,一日可以服完。若为官制,赤石脂末半斤为110g,每服方寸匕约3g,服一日尚余100g,余药太多。而且以110g赤石脂入汤剂,即使在今天也会视为超大量,从未见如此用药者。

五苓散,一剂计四两(九十六铢),恰合日服三方寸匕共三五两药之数。神农秤四两(960黍),每服方寸匕(320黍),恰好一日服完。若为官秤,日服三方寸匕,则需十日方能服完。

己椒苈黄丸总药量四两。蜜丸如梧子大,日服三丸。以黍准之,一梧子准32黍,日服三丸为96黍,仅神农秤0.4两。按神农秤计,四两可服十日;按官秤计,四两可服百日。以服十日比较合理。

 当归芍药散药共四十三两,日服三方寸匕(960黍)。按神农秤计,可服四十二日。按官制计,可服四百二十日,已超出十月怀胎时间。

韩美仙[2]对《伤寒论》及《金匮要略》中部分散剂进行实测研究,选取散剂中唯一有明确服药天数的侯氏黑散,以及药量明确且药量最小的五苓散,进行散剂实测。通过对实测量与古籍记载用量进行古今对比,得出散剂一两的单位量值约为1.4g,约为汉代官修衡制单位量值的1/10。但又推测散剂与汤剂所用衡制单位量值不同,汤剂用官制,散剂用官制的1/10,这就难以逻辑自洽了。从《五十二病方》、《武威汉代医简》到《伤寒论》,可以清楚看到最初多用散丸剂、很少用汤剂,至《伤寒论》才广泛应用汤剂。从临床需要角度来考虑,散丸剂需要更精细精密的计量单位,而神农秤可以满足这一需要。

有人从药物比例角度质疑神农秤。按神农秤,麻黄汤杏仁量独大桂枝汤大枣量独大,君药麻黄远小于杏仁,桂枝远小于大枣,认为君药用量应该重与佐药,所以神农秤不合理,应该是官秤。这种说法是以为君药量应当最重,其实不然。攻病之方,君药应该远小于臣佐药。《本草经集注》云:“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摄。合和者,宜用一君、二臣、五佐,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也。本说如此。案今用药犹如立人之制,若多君少臣,多臣少佐,则势力不周故也。而检世道诸方,亦不必皆尔。养命之药则多君;养性之药则多臣;治病之药则多佐。犹依本性所主,而兼复斟酌。” 

有人从煎药角度质疑神农秤。认为按神农秤则水多药少,煎药时间过长,麻黄汤、桂枝汤均属于解表药,不宜煎煮过久。但《伤寒论》中麻黄汤、葛根汤中葛根、麻黄都是先煎,不存在解表药不宜久煎的问题。

有人从药效角度质疑神农秤。认为按神农秤,麻黄汤,麻黄、桂枝、甘草总重6两,仅8.28g,分3次服,每次服量仅2.76g。按照1两重1.38g的标准,桂枝汤、麻黄汤用于外感热病的治疗,是病重药轻,杯水车薪,不能治病[3]。这样的疑问在了解了汤剂水药比和药物煎出率后,可以得到解答。中医临床中药汤剂用量不是越大越好,最佳用量应以最大煎出量为标准。古方药材多?咀或细切后入煎,目的是提高煎出率。《葛氏方》云:“?咀者,皆应细切。”《本草经集注》云:“凡汤膏药,旧方皆云?咀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者,又使吹去细末,此于事殊不允;药有碎、难碎,多末、少末,秤两则不复均,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咀者,差得无末,而粒片调和,于药力同出,无生熟也。”不是用药量越大煎出率就越高。在滤取液一定时,饮片汤剂用药量越小,煎出率越高;用药量越大,煎出率越低[4]。因为汤剂饮片的吸水量对药材利用率的影响,小剂量煮散药材利用度高,用药量小,只需原汤剂的5%左右即可达到治疗作用。当煎取药液量一定时, 饮片用量与药物利用率成反比。煎取300ml滤液时, 60g饮片药物利用率为84%,100g饮片药物利用率为67.4%,200g饮片药物利用率为47.1%,300g饮片药物利用率为36%,1000g饮片药物利用率仅为13.5%[5]。宋元用煮散,每用不过数钱,益东洞按一两0.94g[6],汤本求真《皇汉医学》按一两1.8g用药,一样可以有效治病。

2、水药比例的考察

《本草经集注》:“凡煮汤,欲微火令小沸,其水数依方多少,大略廿两药,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为率。然则利汤欲生,少水而多取;补汤欲熟,多水而少取。”大略廿两药,用水一斗,水药比例大致为水一升药二两(1:2)。考察仲景方有明确两数者,大致符合这一规律。见表1。

表1

药量

水量

水药比(1升:两)

甘草汤

二两

三升

1:1.5

桔梗汤

三两

三升

1:1

泻心汤

四两

三升

1:1.3

大黄甘草汤

五两

三升

1:1.67

猪苓汤

五两

四升

1:1.25

甘草干姜汤

五两

四升

1:1.25

芍药甘草汤

七两

三升

1:2.3

桂枝甘草汤

六两

三升

1:2

苓桂朮甘汤

十一两

六升

1:1.8

白头翁

十一两

七升

1:1.6

理中汤

十二两

八升

1:1.5

干姜黄芩黄连人参

十二两

六升

1:2

橘皮汤

十二两

七升

1:1.7

葛根黄芩黄连汤

十六两

八升

1:2

桂枝人参汤

十七两

九升

1:1.9

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

二十一两半

十升

1:2.15

茯苓泽泻汤

廿三两

十二升

1:2.15

柴胡桂枝干姜汤

廿四两

十二升

1:2

甘姜苓朮汤

十两

五升

1:2

赤石脂禹余粮汤

三十二两

六升

1:5.3

 

由表1可见,仲景两味以上复方大致符合水一升药二两的比例,两味复方亦有一升水对一两至一两半药。赤石脂禹余粮汤最为特殊,大约石药可水一升药五两余。

水一升药二两,汉制一升为200ml,按神农秤水200ml药2.8g,按官秤水200ml药28g。究竟国医经方是按神农秤还是官秤?参照2.8g、28g两个数值,选取仲景方只有一味药物是按枚计重(因大枣变异系数过大,含大枣者排除在外)、其余有明确两数者,分析这些方剂可以得出结论。因方中只有一味药物是按枚计重,可将误差减至最低。按枚计量药物重量,附子、枳实根据陶弘景论述,附子每枚重12铢、枳实每枚重3铢。按新莽一斤226.67g(根据自铭“其重二钧”折算得一斤226.67g,最为可据),一两14.17g,一铢0.59g折算,附子枚重7.1g、枳实枚重1.77g。根据公开发表数据,杏仁七十枚,韩美仙22.7g[2],曹培琳17.7g[7],柯雪帆22g[8],郝万山28g[9]、徐凤凯0.3g/枚[10],平均22g。桃仁五十枚,柯雪帆15g,曹培琳15.4g,韩美仙13.4g,畅达15.2g[11],陶汉华15g[12],徐凤凯0.3g/枚,平均14.7g。栀子十四枚,郭明章12.3g[12],曹培琳6.2g,柯雪帆7g,陶汉华0.9/枚,徐凤凯每枚0.9g、大者1.3g。平均十四枚9.5g,十五枚10g。具体方剂的水药比(g/200ml)见表2。

表2

 

按枚計量药物

按枚計药重(g)

按两計药重

总药重

用水量(升)

水药比

(g/200ml)

神农秤

官秤

神农秤

官秤

麻黄汤

杏仁七十枚

22

六两

31

108

9

3.4

11.9

枳术汤

枳实七枚

12.4

二两

15

41

5

3

8.2

桂姜枳实汤

枳实五枚

8.9

六两

17

94

6

2.8

15.7

小承气汤

枳实三枚

5.3

六两

13.8

90

4

3.5

22.6

干姜附子汤

生附子一枚

7.1

一两

9

21

3

3

7

芍药甘草附子汤

附子一枚

7.1

六两

16

92

5

3.2

18.4

四逆汤

生附子一枚

7.1

三两半

12

57

3

4

19

真武汤

附子一枚

7.1

十一两

23

163

8

2.9

20.4

桃核承气汤

桃仁五十枚

14.7

六两

23

100

7

3.3

14.2

梔子柏皮汤

梔子十五個

10

三两

14

53

4

3.6

13.1

梔子干姜汤

梔子十四個

9.5

二两

12.3

37.8

3.5

3.5

10.8

 

 

总药量(神农秤):两数×1.417g+按枚计药重(g)

  总药量(官秤):两数×14.17g+按枚计药重(g)

  △水药比(g/200ml):总药重(神农秤)/升数;总药重(官秤)/升数

 ▼桃核承气汤,芒硝微煎,不计入煎药两数内。

表三

 

水药比(g/200ml)

神农秤

官秤

參照值

2.8

28

x±s

3.3±0.48

14.7±4.33

中位数

3.3

14.2

均数偏离度

17.85%

47.5%

中位数偏离度

17.85%

49%

 

偏离度计算公式:|A-X|/A,A为目标数据(参照值), X为统计数据


由表3可见,按神农秤计算,水药比很接近2.8g,偏离度小,数据离散度不大。按官秤计算,水药比与28g相距较远,偏离度大,数据离散度大。故按神农秤得出的水药比是符合水一升药二两的比例的,而按官秤则否。

水一升药二两,即水200ml药2.8g,这看来似乎很难想象。但在仲景方中可以找到。如葶苈大枣泻肺汤,用水三升,煮枣取二升,去枣,内葶苈,煮取一升。实际是用二升水煮葶苈弹丸大。葶苈用量仅如弹丸大,枣十二枚(外台秘要卷第十肺痈方九首引千金葶苈大枣泻肺汤,葶苈三两熬令色紫,大枣二十枚,后云仲景伤寒论、范汪同)。葶苈弹丸大有多重?按照陶弘景的说法,弹丸大与方寸匕等量,约3ml,神农秤计仅一两余。今实测葶苈子一升(200ml)重140g,按照比例,弹丸大约重约2.1g,考虑到捣令可丸,密度加倍,也不过4.2g(千金所引葶苈三两,神农秤三两为4.25g,与弹丸大重量接近)。

葶苈大枣泻肺汤与桂枝汤,同用大枣十二枚。葶苈大枣泻肺汤除大枣外,葶苈弹丸大,桂枝汤除大枣外药十一两。葶苈大枣泻肺汤用水三升,桂枝汤用水七升。如果不考虑葶苈大枣泻肺汤先煮枣后去枣的因素,二方比较,可视为三升水煮葶苈弹丸大、与七升水煮十一两药。桂枝汤比葶苈大枣泻肺汤多用水四升,按水药比推算,桂枝汤药量当多出八两,实际用药十一两,相减正得三两之数(11-8=3)。三两正是按神农秤计葶苈弹丸大之重量,若合符契,以此为参照,桂枝汤十一两只能是神农秤,不会是官秤。列表更为直观,见表4。

3、按水药比对按枚计量药物两数的考察

根据公开发表的数据,按枚计量药物实测数据变异系数极大,最大与最小值相差可达二三倍或三四倍。故章太炎所说“夫权衡待于考证,完物则古今不殊”并不符合事实。故根据实测来推算古方剂量,看似合理,实际却是最粗疏的方法。因古今同名药物基原、产地、炮制可能不同,且物有大小,无法以实测药物的量准确判断国医经方两数。今参考《本草经集注》按枚计重者折算量,并以煎药的水药比例大致推算药物两数,参考现代实测数据,来考察按枚计重药物在方中的两数。

以水一升药二两的水药比例来考察仲景方,目标是考察出仲景方中按枚数计量药物在方中的两数。纳入考察的方剂,除了按枚计数药物之外,其他药物需有明确两数,以便根据水药比推测出以上三种药物的两数。以下四种情况不列入考察范围:加味汤方中用水量不变者不列入考察;有先煎药者不列入考察;除了考察的药物外,方剂总量已超出水药比例者,不列入考察;有矿石类药物不列入考察。由表1可见,水药比最大是1:1,故以水药比1:2为标准考察,得出的药量一般情况下只多不少,但至多也不会超出真实药量的一倍。

3.1 枳实

枳朮汤,水五升,对应药十两。白朮二两,推得枳实七枚重八两

桂姜枳实汤,水六升,对应药十二两。除枳实外药六两,推得枳实五枚重六两。

大承气汤,水一斗,对应药廿两。芒硝微煎,不计入总药量,除枳实外药十二两,推得枳实五枚重八两。

小承气汤,水四升,对应药八两。除枳实外药六两,推得枳实三枚重二两。

厚朴三物汤,水一斗二升,对应药廿四两。除枳实外药十二两,推得枳实五枚当重十二两。

上述枳实三枚重二两,五枚重六两/十二两,七枚重八两,平均枚重1.4两,四枚重5.6两,与陶弘景所说差距甚大(枳实二枚重一分,折算四枚重半两)。四枚重半两,是官秤重量,折合为神农秤正是五两,显然在仲景方中只能按神农秤,不能按官秤。宋代《和剤局方》大柴胡汤即折算枳实四枚为半两,显然宋人未能戡破此中秘密。《伤寒论》所用枳实据考证当为芸香科植物枸橘枳壳[14],非今日临床常用之芸香科植物酸橙枳壳。韩美仙[2]实测河南产枸橘枳壳, 10枚干燥枸橘枳壳重量为26g,15枚35.4g,10枚枳壳炙过重23g,则枳壳2.3g/枚。这与陶弘景的记载接近,而酸橙枳壳今日实测多在十几克。

3.2 附子

干姜附子汤,水三升,对应药六两。除附子外药一两,推得生附子一枚重五两。

芍药甘草附子汤,水五升,对应药十两,除附子外药六两,推得附子一枚重四两。

四逆汤,水三升,对应药六两。除附子外药三两半,推得生附子一枚重二两半。

真武汤,水八升,对应药十六两。除附子外药十一两,推得附子一枚重五两。

上述生附子最轻者一枚重二两半,已是陶弘景所说半两的五倍,平均超过四两,多数在四两或五两。陶弘景谓附子一枚准半两,是官秤重量,折合为神农秤恰为五两

3.3 杏仁

茯苓杏仁甘草汤,水一斗,对应药廿两。除杏仁外药共四两,推得杏仁七十个重十六两。

杏仁七十个十六两(一斤,神农秤一斤合22.67g,与今日实测值基本吻合(韩美仙实测70枚22.7g[2])。

3.4 桃仁

桃核承气汤,水七升,对应药十四两。芒硝二两微煎,不计入煎总药量,除芒硝、桃仁外药八两,推得桃仁五十个重六两

桃仁五十个重六两,神农秤六两合8.5g韩美仙实测山东产桃仁50枚13.4g[2]

3.5 栀子

栀子柏皮汤,肥栀子十五个,甘草一两,黄柏二两,水四升,对应药八两。除栀子外药三两,推得肥栀子十五个重五两。

栀子干姜汤,水三升半,对应药七两。干姜二两,推得栀子十四个重五两。

上述栀子十四个或十五个重四两至五两,神农秤五两折合约7g,与曹培琳(栀子14个6.2g)、柯雪帆(栀子14个7g)实测值接近。《本草图经》云:“入药者山栀子,方书所谓越桃也。皮薄而圆小,刻房七棱至九棱为佳。其大而长者,乃作染色。又谓之伏尸栀子,不堪入药用。” 雷公曰:“凡使,勿用颗大者,号曰伏尸栀子,无力,须要如雀脑,并须长有九路赤色者上。”

3.6 大枣

十枣汤,水一升半,肥大枣十枚。水一升半,对应药三两,推得肥枣十枚重三两

 桂枝汤,水七升,对应药十四两。除大枣外药十一两,推得大枣十二枚重三两。

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骨救逆汤,水一斗二升,对应药廿四两。除大枣外药廿两,推得大枣十二枚重四两

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水一斗,对应药廿两。除大枣外药十四两,推得枣十五枚重六两,十二枚重四点九两。

半夏泻心汤,水一斗,应对应药廿两。除大枣外十五两半,推得大枣十二枚重四两半。

黄连汤,水一斗,应对应药廿两。除大枣外十六两半,推得大枣十二枚重三两半。

上述大枣十二枚重三至五两范围,平均四两,与陶弘景所说枣三枚准一两吻合。陶弘景之说是按照官秤。大枣在仲景方中如果要计两的话,只能按照官秤,才合乎水一升药二两的水药比,而不能按照神农秤。但不能据此得出仲景方就是用官秤。大枣只是国医经方中的特例。古方大枣用量很大,通常用十枚或十二枚,炙甘草汤、橘皮竹茹汤用至三十枚。今之考察国医经方剂量者,因大枣十二枚,今实测重约42g-50g,再以十二枚折合四两,得出古方一两,今之十几克。但大枣只是孤例,从枳实、附子都得出只能是神农秤的结论。古方用枣有至百枚者,他药不过用一两或三五两。按3.5g/枚,大枣百枚重约350g,按官秤也一样与其他药重量悬殊。高晓山[15]等随机购买市售大枣, 实测不同批次的不同产地大枣,平均单枚重,最大与最小可相差两三倍。即使同一批次、同一产地的大枣, 其单枚重,相差甚至可达10倍以上,变异系数从20% 到40%或更多,古人所说“三枚准一两”的换算,在实测中不能得到验证。实测7种市售大枣(产地山西、山东、河北),每枚重量最小0.32g,最大6.61g,指出大枣的剂量标示,以数量标示比衡量标示更合理稳定。在某一贮存环境中,重量变化不致明显影响固定数量大枣的生物活性物质含量。

4、结语

根据日服三方寸匕是三五两药,及水药比的考证,以十黍为一铢的神农秤是客观存在的。早在1986年,王伊明[16]考较马王堆出土黍子与当代黍子形状大小基本一致,测验“二千年实验风干法”处理后的当代黍子重量数据,得240 黍重量平均合1.1g ,推断当时的一两合1.0g~1.6g。但和之者寥寥。《汉书.律历志》“累黍定尺、积黍定容、容黍定重”度量衡之说实出于新莽铜嘉量(又称刘歆铜斛)设计监制者刘歆[17],故累黍重量参考新莽之制即可。东汉衡制据一斤八两铜权、百一十斤石质权折算一斤分别为222g、218g,光和大司农铜权未标明自重,难以为据。故丘光明考证用算术平均法暂定东汉为一斤220g,但她也指出资料不够充分[18],其后在《中国科技史度量衡卷》据一斤八两铜权厘定为一斤222g[19]。个人认为,后汉魏晋南朝均当因循新莽衡制,《隋书》“梁陈依古称”,《旧唐书》“三两为大两”,所依均是新莽之衡制。吴慧依唐开元钱与宋淳化钱等重,平均枚重约4.25g,考证唐代与宋初官制均一斤重680g,680÷3=226.67,正是新莽一斤的三倍。故神农秤应按新莽衡制的十分之一折算,即一铢为0.059g,一两为1.417g,一斤为22.6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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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经方考究】陶志广《经方剂量考》发布于2021-06-03 23: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