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日,随便记录下,以下只是个人理解看法。

 

连占之法,即同一件事情连续占测。

在《增删》此法其实说的很明白了,下面我就详细再说一下连占的几种情况。

 

第一:凶难以确定,隔天再占。

 

原文所说若遇到之恍惚,可次日诚心再占,若再是恍惚,还可继续占,自然卦象显示。这个说白了,就是对卦象吉凶难以把握,几卦相互参考,而诀吉凶结果。比如【增删卦例】野鹤老人三卦决断中秋之阴晴占中秋天气阴晴,连续占了三卦,而中间间隔数天。但也有连续占测,如增删卦例:占女病两卦!母亲连续占两卦。再如增删卦例:自占将来有官否二卦!也是连续占两卦定官之得失。

 

第二:同一件事情,他人同占。

 

云:一人有病,一家人俱可代占,自有显然之卦。这里需要注意,此讲的代占,并不是代替卦主所占,因为现在某些大师言,占六亲之事者以世爻为所占之六亲,而非是以六亲角色定之。增删卦例:占父病医于数合四卦!(有一个同卦象按一卦算的)

如此事件,连续占五卦,大儿子占二卦,小儿子占一卦,皆是以父母为用神而断;病人自占一卦,以世爻为用神而断;妻子占一卦,以为用神而断。我曾在某群看到某女占侄子升学一事,群主断其以世爻为侄子,为何不是以子孙为侄子?如若非占升学,而占其病情,是以世爻定其吉凶乎?

 

第三:应事之期难,连占定之。

 

判断应期,可以真的是很难很难,有卦显应期上卦者,如卦中辰土发动而应辰年月日;有卦显应期而不卦者,如卦中辰土发动酉金而应酉年月日;又有卦显无应期者,此种卦象后其复盘有时也难以圆通。故而增删中以连占之法而定应期,可谓简答明显。如增删卦例:因雨占晴,连占三卦定应期!又如增删卦例:占何日雨三卦定应期!一人连续占三卦而定下卯日必雨。如若我们以第一卦定之,也如文中判断一样非酉日既是卯日,而后也难断出寅日密云。

 

第四:一刻不多占,再占则渎。

 

一时间不可过多占卦,如上面母占女病,连续两卦吉凶已明,不必再占。现在互联网时代,有些人手机电脑起卦,一时间连续起很多卦问同一件事情,又有不明卦象者,如某女起卦见六冲卦象不好,今起一卦,明又一卦,后又一卦,非得必求六合卦,此种亦是渎卦。

 

第五:卦象已显兆,再占应他。

 

如我问求财,卦已明现有财,我心已知矣,我再问之,神不告矣,而又以我未占之事而告我也。如一日占求财,旺财持世,是我明知辰日得财。次日再占一卦,果于辰日得财否?卦得申金兄动而不得,是何说耶?及至辰日得财,至申日因他事而破财始悟辰日之得财者,神已告我,我已知矣。次日而再问之,神不告矣,报我申日而破财也。

 


延伸阅读(儒释古本民间大全超强版持续更新中......)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拨打网站电话或发送邮件至1330763388@qq.com 反馈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题:六爻连占之法发布于2021-04-19 18: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