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者简介

马克斯·韦伯 Max Weber (1864-1920),出生在德国爱尔福特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1882年,韦伯就读海德堡大学法律系,同时学习了经济学、中世纪历史学。兵役结束后,韦伯于1884年就读柏林大学,1889年以博士论文《中世纪商业组织的历史》获得法律博士学位。

马克斯·韦伯是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哲学家,也是当代西方有影响的社会科学家。他的著作,涉及面较广,包括了国民经济学、史学、宗教学、政治学、法学和社会学等各领域。

韦伯在宗教社会学上的研究开始于名为《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论文,并且继续在中国的宗教:儒教教》以及《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教的社会学》、《古犹太教》里进行探索。

 

——参见玛丽安妮·韦伯《马克斯·韦伯传》等内容

二、本书目录

导论(《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

儒教与道教

       关于文献

       第1章 社会学基础——A:城市、君侯与神

       第2章 社会学基础——B:封建俸国家

       第3章 社会学基础——C:行政管理与农业制度

       第4章 社会学基础——D:自治、法律与资本主义

       第5章 士等级

       第6章 儒教的处世之道

       第7章 正统与异端(道教)

       第8章 结论:儒教与清教

       过渡研究

 

三、内容概括

本书通过分析中国儒教伦理与东方资本主义发展的精神阻力之间的生成关系,探讨中国的社会结构及建立在此结构之上的中国正统文化,比对道教与西方清教,关注一个核心问题:中国为什么没有出现西方那样的资本主义?他认为正是儒教伦理,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本书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导论;儒教伦理发展的社会学基础;儒教伦理的发展;儒教与道教、清教的对比。

导论部分,韦伯解释了什么是宗教的“经济伦理”,即扎根于各种宗教的心理与实际联系中的行动的实际动力,且经济伦理不只取决宗教。他通过简单分析六个宗教,如儒教、印度教、佛教等,认为社会支配阶层的变化会影响宗教,而宗教一旦定型会对不同阶层生活方式产生深远影响。在宗教发展过程中,会出现苦难与救赎的概念,而救赎概念会产生救世主观念,如卡里斯马权威的救世主(除了卡里斯马权威外还有两种社会权威,一种是传统主义权威,另一种是法规,即非人格的制约);救赎宗教也有其预言,如“使命”预言能让受益较少的社会阶层产生作为神的工具的尊严感。宗教的发展也会出现理性化过程,一是由世袭君主进行的行政管理与司法的理性化,二是由受过专门训练的法官实施的对所有“国家公民”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统治的形式的理性化。

作者将儒教伦理发展的社会学基础分为四个方面来陈述。

首先,一直以来,由于中国的货币经济不发达以及货币本位政策导致的外贸的控制,中国城市无法发展出像西方佛罗伦萨一样可以创造标准金属货币并为国家铸币政策指出道路的城市,因而没有像西方一样的市民阶层和城市特点,没有欧洲城市所拥有的有着种种固定权利的高度特权化了的联合体去把握城市的经济命脉,亦即其城市和行会没有自己的政治与军事权力,也就无法建立一种互助式地调节自由工商业的正规而牢固可靠的法律基础。中国的城市繁荣取决于朝廷的管理职能,且有着深重的宗族羁绊。中国的水利将筑堤防洪和修运河以利内河航运摆在第一位,非常依赖治水与君主官僚的直接统治,且中国重耕种,则君主从一个习武的战争英雄变成了和平主义的秩序神。而在耕种之中,自然因素又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而中国人认为非人格化的力量是太平与秩序的最好保障,“天威”——诸神中最强大的万能的神——就诞生了。

其次,当士阶层出现时,具有世袭卡里斯马特征的分封制就土崩瓦解,神权封建制度被独裁制与官僚制取代,皇权利用士阶层反对封建力量,而士运用理性的经济与行政管理政策对皇权的建立起了决定性作用。当国家建立了依靠国家仓廪养活的军队与官僚队伍后,人们需要向国家捐税,这种捐税从一开始的是实物,后来转化为货币,土地税也在向货币税转化。随着土地税向份额税的转化,中国政府开始固定比例固定摊派给各省的贡赋,实行官员的税收包干,这又导致了地方长官的权力地位因为税收定额而得到巩固。由于不能集中管理地方官员俸禄,且行政管理集中化程度有限,不少实权落到了胥吏手上,导致中国不可能建立一套精确运转的国家机制,而货币经济的推行反而强化了传统主义,为统治阶层创造了营利机会。

再次,中国经济是地主经济,且以家户为财政计算单位,根据财产把地主划分为不同纳税登记后,中央政府所实行的管理是要求把除地方需要以外的全部义务的剩余都归它,这与儒士(地方官员)的俸禄利益产生了冲突,这也是以军事财政为改革重点的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那么能对地主权力进行调节的,除了粗线条和软无力的国家行政管理与司法外,还有宗族权力。

最后,韦伯就论及了宗族组织与乡村自治。宗族作为一种经济合股方式,通过祖宗崇拜来维持其团结,而这种团结不仅导致了对家计自给自足的经济支持,也对市场发展产生了限制,因为家庭营利共同体与理性的经济经营共同体的发展背道而驰。除了宗族之外,乡村本身也有有组织的自治,这是出于对自身安全的需要,但导致了官僚理性主义与传统主义势力的较量,最后是后者取胜——受过教育的官员也必须无条件服从没有受过教育的族长。除此之外,中国的行政与司法没有在产业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发挥可以计算的理性功能,中国没有作为政治单位的城市的法人自治体,也没有从保障特权和使特权固定的角度确立最重要的法律制度。中国的法律是有伦理倾向性的,也是非理性的。

在儒教伦理的发展阶段,必须先了解儒教的群体——士等级。士起源占卜师,是封建主义的对头,也会为了自身需要给诸侯之处军事独立道路。12世纪以来,考试决定出仕资格,决定人的社会等第,传统主义权威开始取代卡里斯马权威。唐时科举制度的发展,首次确立了士的地位,儒学教育在社会学教育中主要考核的是人是否具有高雅的思维方式。儒学教育可以唤起卡里斯马品质,也可传授专门化的业务训练以适合理性官僚制的统治结构。如此,士就成为了由知识证明了资格的官职候补人,经受了考验的卡里斯马素质的体现者,享有等级制的特权,而民众即使厌政,也会承认官员的威望。“仁”是君子自我完善的目标,独善其身,修成和谐,是他们获得神力的最高手段。他们反对封建时代的“门阀士族”,认为迷信宦官培植的巫术是万恶之源,厌恶军事势力,厌恶自由交换引起的纯粹经济上急剧的两极分化,以天下安定为己任。因此,中国根本没有一个在政治上不受政府蔑视的自觉的市民阶层。

由士等级发展出来的官僚制,使得惟智论的理性主义得以自由发展,而儒教也没有自己的神职人员、伦理和救世说。官僚理性主义看不起宗教,又因其国家观立场而必须保留宗教、不改造它,反而接受它,但祭祀改由政权代表主持,因为皇权被赋予宗教圣职的至高无上的形体,皇权凌驾于民间诸神之上。儒教是此岸的,救世主的希望是此岸的真命天子。它与佛教一样,都是伦理,但是是俗人伦理,缺乏自然法与形式的法律逻辑,缺乏自然科学的思维。它怀疑巫术的真实性,关心的只是世间的东西,关心世界过去怎么样,具有入世性。儒教讲究“礼”与“孝”,倾向于保护消费者,但不敌视经济利润,既反对奢华挥霍,也反对拒斥尘世财富。它的目的是通过学与知引导人们如何合乎理性地去做事,因此,儒教的“理性”是一种秩序的理性主义。儒教经典对传统进行了彻底的深化,有绝对标准的作用。

作者随后对比了儒教与道教、清教的异同。因篇幅原因,笔者主要介绍儒教与清教的异同比较。儒教与清教的根本区别在于,虽然他们都存在理性主义,但儒教理性主义是理性地适应世界,是没有激情的、消极的;而清教理性主义是理性地把握世界,是有强烈激情的、积极的,是让自己成为一种理性地改造世界和把握世界的有用的工具。儒教没有神与现世之间的紧张关系,没有对来世目标的任何向往,没有任何原恶的概念,而是虔敬地服从世俗权力的固定秩序,清醒、理性地自制和压抑任何动摇平衡的做法;清教把地上事物放进对“世界”的强烈、庄严的紧张关系中,认为人本身是邪恶的,只有通过觉悟和“圣化”,成为神的工具,用理性的动降服罪孽,才能尽可能消除苦难和罪。因此,儒教的理性是由外向内的,单纯的冷静和节俭同“营利欲”结合起来,远不是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而清教的理性是由内向外的,他们会将所得资本重新积极投入理性的资本主义经营中,亦即一种入世的经济理性主义。
 

四、简  评

马克斯·韦伯在本书中的核心关注,是中国宗教的理性化过程,且这个理性化过程为何没有使中国产生资本主义。韦伯所说的理性化,实质指的是通过秩序达到效率的最大化,是一种合理化过程。中国的正统宗教——儒教,即使经历了理性化、摒弃了部分非理性的存在,却是要求人们去理性地适应世界,起消极作用,相对于西方来说,缺少了理性改造世界的积极心态。

书中可见,韦伯在用西方的理论去对比中国的发展,是一种比较研究,实际上是将基督新教与世界其他宗教分为两端去比较,并认为西方社会的路向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前景。这种西方中心论,需要读者慎重对待。然而,即使韦伯从二手材料中得出对中国文化的误解较多,韦伯在本书中对理性化和宗教伦理的洞见仍然对现在的研究影响深远。(目前已有对韦伯思想进行反思的许多研究和讨论,参见《走出韦伯神话——<儒教与道教>发表百年后的反思》)

 

 
 

引伸阅读

Empire CMS,phome.net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拨打网站电话或发送邮件至1330763388@qq.com 反馈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题:阅读经典马克斯·韦伯《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发布于2021-05-07 14:5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