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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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挽回前女友,北京男子赵某(化名)带着前女友驱车来到一高速北侧树林内说和,但未能说服前女友。内心沮丧的赵某无处发泄,便点燃了自己的汽车,险酿成严重后果。

赵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公诉至顺义法院,近日,顺义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明明烧的自己的车怎么还被判刑了一起来了解一下!


分手后“想不开”,点燃自己爱车

据公诉机关指控,在顺义区某高速北侧树林内,被告人赵某因感情问题与其女朋友发生纠纷,为发泄情绪将自己驾驶的轿车点燃致车辆烧毁,车旁两株柳树受损,危及周边安全。火情被消防部门及时扑灭,过火面积4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被告人赵某后被传唤到案。

据被告人供称,自己与女友相恋数年,接受不了分手。当天驾车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和女友说说,尝试将其挽回。因女友坚持分手,其一时觉得极度沮丧,想着当时是为了女友才买的车,觉得以后女友也不会再乘坐这个车了,便自己用打火机点燃纸巾后扔到了车上,引燃了车辆。


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

明明烧的自己的车,为什么还算犯法理论上讲,每个人都有处理个人财物的自由,但前提是处置方式和处置过程是合法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实施放火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赵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顺义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小赵有期徒刑三年。该判决现已生效。

//什么是放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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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ITCE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对此网友纷纷评论: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冲动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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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唏嘘点燃自己汽车,男子被判三年!发布于2021-11-30 23: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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