抉择二无我 03

抉择人无我和法无我的共相

 

全知麦彭仁波切  造

益西彭措堪布  译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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抉择二无我 分二:(一)分说  (二)合说

(二)合说
所谓合说,就是把分说的两种我执、两种我、两种通达无我合起来抉择它们的共相。


因此,所破补特罗或瓶等诸法由自性成立或谛实,称为人我或法我。这二我除了仅仅是以迷乱识缘取之外,若观察则丝毫不成立,对此称为人无我和法无我。


分四:1. 什么是所破;2. 区分“由自性成立”和“观待因缘成立”;3. 观察时丝毫不成立二我;4. 二我只是以迷乱识缘取。
 
1. 什么是所破



所破,是补特伽罗和瓶等法由自性成立或者谛实,也就是人我和法我。这里包含两类,一是补特伽罗,二是排除补特伽罗的宝瓶、柱子、微尘、心识等等,这两样如果是由自性成立或谛实,就称为人我和法我。“谛实”是自空中观术语,意思是由自性成立。
我们以往认为有这样的谛实我,其实这只是我们心里遍计的我。为什么要遮破“我”呢因为不破“我”,就生不起无我的认识,所以必须遮破。人们抉择诸法实相有种种不同的观点,但正确的答案只有一种,所以在抉择实相时,一切和实相不符合的观点都成为正理的所破,叫理所破。这里所破就是人、法由自性成立或谛实。


2. 区分“由自性成立”

和“观待因缘成立”




举例说,房屋有两种成立方式,一是房屋由自性成立,二是房屋观待因缘成立。观待因缘成立,就是因和缘和合时才成立房屋,因缘不具足,就无法形成;由自性成立,就是不必要观待任何其它法,房屋以自身的体性就这样成立。

又比如,饭是怎样成立的,如果是由自性成立,那就不必观待水、火、米等的因缘,应该原本就有米饭,这样就成了不用加米、烧火也有饭,但实际上,它是由水、火、米等因缘和合才产生的,所以饭是由因缘而成立,不是由自性而成立。

比如有情,不是由十二缘起怎么会造成流转生死不是由无明、行、识等等因缘的差别,怎么会造成种种不同的眼耳鼻舌身意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有情现象也是观待因缘而成立的。
 
3. 观察时丝毫不成立二我


 

凡夫来说,前五识(眼耳鼻舌身)本来没有见过实有的事物,真正捣的是和前五识相应的第六分别意识。在前五识取境的时候,相应的第六意识带一个总相,如果没有依照圣教如理观察,那这个总相就是不合理的总相,但凡夫愚笨误以为真实。比如这里,第六意识带一个谛实的总相,我们相信它误认为事物是实有的,这样所执著的谛实之法,就是所谓的我。其实一个个观察,找不到任何由自性成立的法,比如在一条大街上观察,街、树木、人流、高楼、车辆,哪一法是由自性成立的砖是由自性成立的吗树叶是由自性成立的吗人穿的衣服是由自性成立的吗高楼是由自性成立的吗轿车是由自性成立的吗其实对诸法一一观察,没有一个不是因缘所生的法,绝对找不到由自性成立的法。
 
4. 二我只是以迷乱识缘取


 

刚才所说的由自性成立的人和法,即人我和法我,都是迷乱识缘取。意思是,这只是自己的心错乱,以错乱识在缘取,真正观察的话,一点也不成立,这叫做人无我和法无我。
论中这句“仅仅以迷乱心识缘取”很重要,迷乱就是错乱。什么是错乱由自性成立的人和法本来没有还显现有,就是错乱。
我们看看分别识是何等愚笨。他在缘一个法时,就只固定地缘到这一个显现方面,在同一刹那时,见不到其他方面。比如,路边见一棵树,就固执在当下这棵树的显现上,死死定在这方面,认为是由自性成立的树,其实,这时心识已经落在错乱中。为什么因为正当这样缘取时,树的真相已隐没不见,这时想不到这棵树本来是没有的,只是由树苗、水、土、阳光、人的栽种等因缘和合,才出现这棵树。所以这棵树不是由自性成立,它过去不可得,现在正显现时也得不到实体,未来也不可得。
可见所谓谛实的树,只是当下迷乱识在缘取,只是这一点点,其它什么也没有,实际上,路边根本就没有谛实的树。
再观察路边的一座大楼,在心前显现时,心就固执在这一刹那的显现上,认为有谛实的大楼,这时心识已经错乱,只要还没有舍弃它,就不可能见到大楼的真相。心是这样愚笨,见不到大楼的缘起、见不到大楼的无自性。其实,并不是由自性成立的大楼,这是由钢筋、水泥、木材、玻璃等等组合出来的,就是正显现时也得不到实体。所以大楼是什么呢除了迷乱识缘取之外,真实中根本不成立。这样多观察,就知道本来没有人我和法我,只有自己的错乱识在缘取。



通达如是无我之识,称为通达无我。


原先认为有我的识,叫做我执。现在从理上抉择这些法是无我的,就是以理破除了我,内心真正通达了无我时,这个通达的心识叫做通达无我。还是落在心上。
原先念念认为有我,这种心的状态叫我执,现在刚好在观念上翻了身,通达到一切一切的法都无我,这种通达无我的心叫做通达无我。“通”就是认识上没有障碍,“达”就是已经达到无我的认识层面。
问:前面已经分说了无我,再合说有什么必要
答:合说可以显示出我、无我和通达无我的共相。
“我”的共相是由自性成立。由自性成立人,叫人我;由自性成立法,叫法我。颠倒识所计的一个个由自性成立的山河大地、微尘、心识、众生菩萨,就是一个个我。这样就显示了“我”的共相。而一个个“我”就是这一共相中的别相。
“无我”的共相,就是一切有自性的法除了以迷乱识执取之外,以胜义理论观察时,什么也不成立。就像梦里不论现人、现山、现佛菩萨,除了迷乱的梦心在取一个个假相之外,并没有丝毫自性成立。在这无数的假相中,人我不成立,叫人无我,法我不成立,叫法无我。由此就显示了无我的共相。
总之,一个个由自性成立的事物,只是一个个以迷乱识缘取的假相;以胜义理论观察时,一个个都不成立,就是一个个无我。一一事物的无我就是无我共相中的别相。因此,无我是遍行于一切法,是一切法的共相或法性。(所谓人无我,只是法无我中的一个部分。所谓十六空,只是针对一个个法分别宣说了无我的种类,即空性本无分类,只是从空基或者空的对象上分成内空、外空、内外空、胜义空、涅槃空等等。)

“通达无我”的共相是对于无我通达的识。通达一个个事物无我的心,就是一个个通达无我。由此就知道,通达人无我、通达微尘无我、通达刹那无我、通达心识无我,都是通达无我中的部分。



所取是二我、其有境是二我执,而二我执彻底断根,则需要对于所境二我不成立之相以理抉择,之后,需要在自相续中生起二无我之有境——证悟无我。


这一句精要,明确指点了中观道的要点。

“所取是二我、其有境是二我执”,是讲二我和二我执的关系。“所取”二字重要,一旦明白二我执所取或所抓的是二我,反过来就知道破除二我执需要在哪一点上下手。关键一点就是见到我执是自己的心去执取我,所以只有遮破我,它才肯放手。所以首先就要以正理抉择二我不成立的法相,抉择之后再安住在无我中修习,最终在自相续中生起二无我的有境——证悟无我。

比如认为花绳是蛇而生起蛇执,观察蛇执和蛇的关系,知道蛇执所取的是蛇之后,反过来,为了消除蛇执,首先要抉择蛇不成立。因为蛇执是心里执著蛇,蛇是所取的境,如果不抉择蛇不成立,对蛇的执著就无法放下,相反,能抉择到蛇没有,蛇执就开始放松。这是比喻第一步——在境上下手抉择无我,一旦见境上没有人我、法我,执我的心就开始放松。

了解境上无蛇之后,进一步用灯光去照没有蛇,引起现量见无蛇的心,这就能从根断除蛇执。同样,以理抉择了无我,要进一步修证,在自己相续中生起二无我的有境——证悟无我。由证悟无我就能让二我执断根,就是认为有我的心会彻底退掉。所以《入中论》中说:“慧见烦恼诸过患,皆从萨迦耶见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师先破我。”我见的境是我,知道这一点之后,瑜伽师首先遮破我。

由此就知道为什么中观论典要着重以理破除二我,其理由就是我执所取的是我,不破我就无法引生无我见;没有无我见,无法安住无我;不安住无我,无法生起无我的证悟。

最初对于人我和法我是如何不成立的,需要以理抉择认定,不是想当然地认为,不是只听别人说。理就是中观的共同五大因和不共四大因,这是抉择空性最重要的依处。

为什么要以理抉择因为理有力量,如果不以理抉择,即使讲五遍、十遍,心里也难以引生定解,但是借助道理观察就能断除疑惑、择定意义,一旦认识上已经断定,就不再会变动。从世间的例子也看得出来,一种观点一旦被道理推翻了,它就无法建立起来,这就是理的威力。以理抉择到达断定的地步,就是引生了无我定解。

以理抉择之后,需要修习二无我的有境。我们的心无始以来一直在缘着人我和法我活动,没有一时停止过,现在要摆脱这种迷乱,只有一条路,就是从反面生起二无我的有境,才能从根消除我执。不然,分别心念念在人我和法我上活动,这是在串习我执,怎么能断除我执所以一定要反其道而行之,首先抉择好无我,心里认识到必须往无我的方面作意,然后就持续不断地串习无我,努力把颠倒的一套转为不颠倒。对初学者来说,先要把念念缘我转成念念缘无我,在这上串习,之后缘无我的分别也要离开。真正证悟无我,以见无我的力量就能让二我执彻底断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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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抉择人无我和法无我的共相发布于2021-12-05 19: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