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时,有见月律师,传三昧老人衣钵,继主千华(即宝华山,专事宏律。三昧老人从行门入手,一生持律谨严!临终前三天预知时至,鸣楗槌,集众方丈,取紫衣戒本,当众将华山法席传见月律师。


三天以后(据《一梦漫言》为闰六月初四),又集众方丈,取净水沐浴,谓众云:“吾水干即去,汝等莫作去来想,不可讣闻诸方,凡世俗礼仪,总宜捐却,三日后即葬寺之山。”遂命大众。水干,跏趺微笑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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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月律师,滇南楚雄人,中年出家。先为人,广行善事,修菩萨行。后遇机缘,又罢道为僧。出家后即开始行脚,自滇南至北方,又从北方至江南等地,跋山涉水,步行两万几千里地,那种吃苦耐劳的精,让后人想想,都会毛发俱竖!


记得他到北方来时,有这样一段记载云:




“又行数日,过盘江,山路屈曲,上下峻险。顷刻大雨,涧流若吼,山径成沟,四面风旋,一身难立。水从颈项直下股衣,两脚横步,如跨浮囊。解带泻水,犹开堤堰,如此数次,寒彻肌骨。


“……次日至安庄卫道上,砂石凸凹,峻嶒盘曲,不觉履底已穿,脱落难着。即双弃跣足,行数十里,至晚歇宿,足肿无踝,犹如火炙锥刺。


“中夜思之,身无一钱,此是孤庵野径,又无化处,不能久栖,明早必趣前途。想世人为贪功名富贵,尚耐若干辛苦而后遂,今为出家修行,求解脱道,岂因乏履而退初心!


“次日仍复强行,初则脚跟艰于点地,渐渐柱杖跛行。行至五六里,不知足属于己,亦不觉所痛。中途又无歇处,至晚将践五十馀里,宿安庄卫庵中。次日化得草鞋学着,皮破茧起,任之不顾。”




那时候没有火车轮船,无论到任何地方去都要步行,不像现在的行脚人,在陆上有火车,过江过海有轮船或坐飞机,隔几千几万里地,三天两宿到了,一点辛苦也受不着。


关于读经方面,现在人也比古人方便多了。过去的一些大德祖师,想看某部经典,大多都是自己抄写。见月律师到北方时,在路上,曾抄一部《法华知音》,他的《一梦漫言》里说:




“度夏经秋,于十月初到湖广武冈州,宿止水庵。主僧异卉极有道念,询问余等,知从滇远来,留住过冬。一日请余入房吃,见案上有法华知音一部。在滇时,闻师赞此解,落影于怀。欲借抄写,奈无纸笔。


“彼弟号中立,好学,识余所欲,一切成就。是年冬,每日大雪,加之屋空,朔风贯入。余唯一衲,就单缩颈抄写,虽手指冻皴,笔墨凝滞,亦未少停。彼师兄弟,见余坚志勤学,倍增怜敬,赠以棉袄,余愧受服。自有生来,于此始着棉衣。”




每见近人读经,或折卷,或倒置,种种亵渎,一点恭敬心都没有。岂不知后人所读经论,都是古德以血汗换来。(试读法显法师传、玄奘法师传等,可知法流东土之不!)


近代印刷术昌明,各种经本流通甚方便,因此把人养成一种轻慢习惯。这样读经不但不能获福,反而招罪!试从上面一段文里看,古人读经是多么不易!对于爱惜经典,是多么诚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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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月律师自出家后,即开始行脚。崇祯十年,依三昧老和尚受戒以后几十年工夫,主持宝华山,专宏律藏。晚年修过两次般舟三昧。对律藏方面,撰有《毗尼止持会集》《毗尼作持读释》《大乘玄义》《黑白布萨》《传戒正范》及《僧行规则等》。


他老一生无论说话做事都非常有刚骨,到处都是唯法是亲,丝毫不徇人情。自出家后,无日不在艰苦卓绝中精进修持,一言一行,无一处不可与后世作模范。


康熙十三年,宝华山在清廷护持下,一切规矩法则都上轨道,在宏律方面亦有相当成绩。那年他已七十三岁,因受两序大众请求,述说其一生行脚事迹,以勉将来,乃按其一生经历事迹,撰出上下两卷的《一梦漫言》。


这部书,弘一律师看过,曾欢喜勇跃,叹为希有,执卷环读,殆废寝忘食。感发之深,至于含泪流涕者数十次。后来弘老把这部书又略为料简,附以眉注,并考舆图,别录行脚图表一纸,望后来人,披文析义,无有疑滞;又按《一梦漫言》及别传,撰成《见月律师年谱摭要》一卷,附在《一梦漫言》后面。这部书在湛山寺印经处,有印的单行本,浏鉴起来很方便。


过去我对《一梦漫言》也阅过几遍,觉得百读不厌!而且在每一次读的时候,我都惭愧万分,含泪欲涕!觉得在操行方面,后人实在不如古人。如果后来人看了这部书不受感动,那是他没有道心。如果道心具足的话,他一定感同身受,自己惭愧得难过!


大家有功夫时,可以把这部书常翻开来看看,很能砥砺自己的道心,祛除自己的习气。里面不但意思好,文字也好,质朴流畅,一点矫揉造作没有。


其中有应注意的一点,就是见月律师,他虽已成为中兴律宗的一代祖师,可是在他的叙述中,并没只字提到过自己怎样享受,怎样露脸,完全是说自己为法怎样受罪,怎样吃苦,怎样受委曲忍耐。同时,他也并没提出什么理论法子来叫人如何行持,完全是以身作则。可是,他在字里行间已暗示后人,要想做出世大业,须在种种艰苦生活中挣扎,在种种拂逆环境里奋力!


俗言说:“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家人为了生脱死,为主持正法,令佛法久住于世,利益众生,并不是为享受而来,也不是为露脸而来。没有百折不挠的精神,绝不能肩荷如来家业!没有斩钉截铁的毅力,绝不能成就出世道果!


见月律师在主持宝华山以后,感到有好些事情很棘手;在规矩方面,也有很多应兴应革的事,因此订了十条规约,俾同居大众共同遵行。过去我在僧界打混了几十年,也曾忝任住持,对于规矩方面,多依见月律师所订十条规约去行。虽时代与处所不同,但因时制宜,大致都不会错的。希望后来诸位法师,无论在任何地方当方丈做住持,也应参照那样规约去行,凡事要先律己后律人。


见月律师世寿七十八岁,临入灭时,在前七天把事情都安排好,话也嘱咐好,届时端然趺坐,安详而逝,无粘无滞,来去自如。


大家请想:在他的《一梦漫言》里,并没提出什么具体的修行法子来,也没谈玄说妙,为什么在他临终脱化时,却那样地来去自如呢


告诉大家,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因为他老平素能克苦,有“行力”!自出家到圆寂,无论为公为私,从不知躲懒偷安为什么!日常一行一动,举心动念,无不合于佛法,无不是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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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倓虚法师:见月律师的克苦精神发布于2022-01-20 19: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