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确认汉族地区社会上流窜的假冒僧人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答:目前,在汉族地区,社会上流窜的假冒僧人较多,严重干扰了教界的正常秩序,损害了佛教声誉。他们用欺诈手段骗取钱财的行为,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扰乱了社会秩序。对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制止。


关于确认汉族地区假冒僧人的条件和标准,综合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落实宗教政策以来,佛教界僧人都在政府批准开放的寺院范围内开展活动,其生活主要来源靠宗教活动收入、门票收入、其他生产、服务、经营性收入维持。生活特别困难的寺院由政府提供生活补贴。国家政策规定,佛教僧人不准到社会上和公共场所从事宗教活动,也不准到社会上和社区、企业、事业单位等向群众公开行乞、化缘。所以,凡是不在寺院从事宗教活动,而是在社会上 以四处行乞、化缘为生者,欺诈群众钱财者,以僧人名义招摇撞骗、宣扬或从事迷信活动者,都属假冒僧人之列。


第二、遵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凡是没有经过政府批准开放的寺院,一律不准进行宗教活动。例如,现由政府文物部门、旅游部门、园林部门管理使用的寺院一律不准设功德箱、烧拜佛、经销宗教宣传品、宗教法器、法物等。凡是在非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佛事活动的,均属违法活动;凡是受雇并以佛教僧人的名义进行宗教活动者,同时没有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号,由省级佛教协会颁发的戒牒者,或者持有假戒牒、假冒僧人证件者,都属于受雇的假冒僧人之列。


来源:中佛协官网





















延伸资源下载(千G中华传统经典古籍|儒释古本民间术数大全超强版持续更新中......)
Empire CMS,phome.net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拨打网站电话或发送邮件至1330763388@qq.com 反馈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题: 中佛协:确认汉族地区社会上流窜的假冒僧人的条件和标准发布于2022-01-21 11: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