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藏传教在汉地传播,当今的佛教界,无论是在藏地还是在汉地,流行一种观点:将整个佛教教法分为显、密两个部分,显教是修行基础阶段,密教才是佛法的最高阶段,汉传佛教仅仅相当于藏密教理论中的显教,而藏密中的无上才是佛法中最顶级的无上大法,是汉传佛教所无法比拟的。

这种简单地将汉传佛教与藏密判教中的显教划等号的观点,必然会导致盲目地尊藏密而轻汉传佛教的做法。一些藏密的修行人,包括喇嘛和赴藏地修行的汉人,在谈到自己所修的密法时,通常会觉得无比荣耀,而在谈到汉传佛教的时候,不自觉地面带鄙色,生大我慢。这种表现正是这种判教观点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划分显密的标准究竟是什么长期以来,这个问题在教界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世人对显密的划分,或从历史的角度,比如说,印度佛教从伐弹那王朝到波罗王朝末,即从六世纪中叶到九世纪末叶,这个时期的佛教称之为密教时代;或从地域的角度,比如说,西藏、内蒙的佛教以密教为主;或从修行仪轨的角度,比如说重视坛城火供等;或从用功方法入手的角度,比如说重视结印观想等;或者是从说法主的角度,比如,密教是法身佛所说,显教是报化佛所说等。这些都是从密教的外部特征来划分显密,并没有触及到显与密的本质。

显密之说,较早见于唐代真言宗之判教。弘法大师(空海)认为,佛法之中,凡以他受用身及应化身说法的便是显教;凡以自性受用身说法的,便是密教。其《辩显密二教论》卷上云:

“夫佛有三身,教则二种。应化开说,名曰显教,言显略逗机。法佛谈话,谓之密藏,言密奥实说。显教契经部有百亿,分藏,则有一十五十一之差;言乘,则有一二三四五之别;谈行,六度为宗;告成,三大为限,是则大圣分明说其所由。若据秘藏《金刚顶经》说,如来变化身为地前菩萨及二乘凡夫等说三乘教法,他受用身为地上菩萨说显一乘等,并是显教也;自性受用,佛自受法乐,故与自眷属各说三密门,谓之密教。”

弘法大师认为,显、密二教中,显教成佛慢,而密教成佛快,两者之别,犹如有足通者之与跛驴:

“又夫显教则谈三大之远劫,密藏则期十六之大生,迟速胜劣,犹如神通、跛驴。”


唐密传到日本之后,分成东密和台密。两家关于显密之判教,略有不同。依圆仁《苏悉地经略疏》、安然《真言宗教时问答》卷四所述,三乘教为显教,一乘教为密教,密教之中又可分为理密与俱密。《华严》及《法华》等为理密,《大日经》等为理事俱密。

唐密的这种判教理论在清以前,在汉地并没有得到天台、华严、法相、宗、净土等诸宗祖师的认同或者回应,在信众中也并没有多大市场。但是,到了民国年间,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东、台二密从日本传回中国,这种判教理论慢慢地被人们所了解,尤其是,随着藏密在汉地流行,唐、藏二密在判教理论上趋于合流,导致这种观点在信众中的影响越来越大,以至于在汉传佛教不景气的今天,大有变成“众所周知”的共识之势。前面所提到的将汉传佛教等同于显教、尊密而轻显的现象,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出现的。克实而论,前面所提到的显密之划分,皆未得其本。划分显密之本,当依《大乘起信论》“真如体用熏”及其“体用熏相应不相应”之理论来理解,方是正义。鉴于人们对显密的划分,最后都集中在“自力和他力”这一点上,所以,下面我们拟依《大乘起信论》“真如体用熏”之理论,来深入了解一下显、密之真义。

关于真如体用熏之义,我们首先来看看《大乘起信论》关于真如体用熏及其相应不相应之理论的开示

真如熏义,亦二种别:一体熏,二用熏。

体熏者,所谓真如从无始来,具足一切无量无漏,亦具难思胜境界用,常无间断熏众生心,以此力故,令诸众生厌生死苦、求涅槃乐,自信己身有真实法,发心修行……
诸佛法,有因有缘,因缘具足,事乃成办。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无人知,或有虽知而不施功,欲令出火,焚烧木者,无有是处。众生亦尔,虽有真如体熏因力,若不遇佛诸菩萨等善知识缘,或虽不修胜行,不生智慧,不断烦恼,能得涅槃,无有是处。
又复虽有善知识缘,倘内无真如熏习因力,必亦不能厌生死苦、求涅槃乐。要因缘具足,乃能如是。云何具足谓自相续中,有熏习力,诸佛菩萨慈悲摄护,乃能厌生死苦、信有涅槃,种诸善根,修习成熟。以是复值诸佛菩萨,示教利喜,令修胜行,乃至成佛,入于涅槃。用熏者,即是众生外缘之力,有无量义。略说二种:一差别缘,二平等缘。……平等缘者,谓一切诸佛及诸菩萨,以平等智慧,平等志愿,普欲拔济一切众生,任运相续,常无断绝。以此智愿,熏众生故,令其忆念诸佛菩萨,或见或闻而作利益,入净三昧,随所断障,得无碍眼,于念念中,一切世界平等现见无量诸佛及诸菩萨。

此体用熏,复有二别:一未相应,二已相应。

未相应者,谓凡夫、二乘、初行菩萨,以意、意识熏,唯依信力修行,未得无分别心修行,未与真如体相应故;未得自在业修行,未与真如用相应故。

已相应者,谓法身菩萨,得无分别心,与一切如来自体相应故;得自在业,与一切如来智用相应故。唯依法力,任运修行,熏习真如,灭无明故。

所谓真如体熏是指,众生本具之真如佛性,具足无边的称性净德,以及积劫闻修净法所成种子,于藏识中,恒常熏习众生,令生厌苦欣乐之意愿,成为修行之内因,此即正因佛性。

所谓真如用熏是指,诸佛菩萨从果地上的实相智,起同体大悲平等度生之不思议妙用,作为众生修行证解脱不可缺少的外缘。众生在修行的过程中,自始至终都离不开诸佛菩萨和善知识的教法和慈悲护念,这些正是真如用熏的表现,又称缘因佛性。


《大乘起信论》认为,作为众生修行外缘之真如用熏,以两种方式出现:一是差别缘,一是平等缘。前者是诸佛菩萨针对凡夫小乘、依事识熏习而修者(依苦乐、垢净、缚脱二边而发厌离心,属第六清净意识),作其外熏之缘,现应化身,随机万变,或为眷属父母诸亲(慈爱以摄生),或为给使(居卑以利物),或为知友(同类以劝发),或为冤家(怖之以入),或起四摄,乃至一切所作无量行缘,以起大悲熏习之力,能令众生增长善根。后者则是诸佛菩萨针对三贤位及登地菩萨、依意熏习而修者(依万法唯心、性空不二而发心者,远离二边、离心意识),现平等无二之报身,作为外缘,主要是指初住以后之修行人,依真如三昧力,见佛报身。简言之,从事识发心修行者,诸佛菩萨则以大悲心,随类现种种化身,为差别缘熏;若从业识发心修行者,诸佛菩萨则现报身,以真如三昧力,随其所感而应现,为平等缘熏。平等缘,谓佛度生无尽;差别缘,谓佛不度无缘之人。平等缘,重在三昧力;差别缘,重在大悲力。

不管是真如体熏还是真如用熏,欲变成当下之受用,必须在“相应”二字上下功夫。就真如体熏而言,就是要“性修相应”,又称“始本相应”“因果相应”,重在自力,南传和汉传大乘佛教之修行偏重于此。就真如用熏而言,就是要“生佛相应”,又称“自他相应”“因缘相应”,重在他力,净宗和密宗之修行,皆强调以此为契入点。真如体、用二熏,虽有自、他之别,然真如用熏之相应固然离不开诸佛菩萨的本愿功德力,但是,终究还是以修行人自身的真如体熏之性修相应为前提。

通过上述之分析,不难知道,任何人之修行过程,皆是自他二力交熏、内外因缘相应的过程。所谓自他二力交熏,是指:

1. 自净法熏习(包括真如体熏、意熏、分别事识熏)

2. 佛菩萨外护力熏习(平等、差别之真如用熏)

所谓内外因缘相应,是指:

1. 因——无始本具之种性熏习(真如熏无明,厌生死苦、求涅槃乐);积劫闻修所成种熏习;

2. 缘——诸佛教菩萨教化之缘,外护之缘(平等、差别);

3. 因缘和合相应——修行人自发大心,勤修胜行(此相应,乃因与缘之相应、观行与真如理体之相应、修行者之信愿与佛菩萨之大愿相应)。

诸佛菩萨的真如用熏习,无论是平等缘熏还是差别缘熏,皆依修行人的发心、信愿、福德以及三昧力深浅而应;若无发心、信愿、福德以及三昧力为内因,虽有诸佛之平等、差别之熏习,亦不得相应、不得受用。诸佛菩萨虽然普度众生,度生无息,然不度无缘之人。换言之,诸佛菩萨的真如用熏,必须以“生佛相应”为条件、为中介。从相应的角度讲,这恰恰是自力不离他力,他力不离自力,自他不二。  

依据上述理论,我们对显密的理解,就会呈现出另外一种境界:

显教者,从启发修行人之内因入手,强调自净法熏习,此乃显之为显。实际上,当修行人以“戒定慧三学、忏悔修福、正定聚之三种发心、四种方便行,不定聚之正信四义、五行门”为内容进行自净法熏习时,同时也就得到了诸佛菩萨真如用之熏习,此乃显中之密。前者自净法熏习是显,后诸佛教菩萨的真如用熏习是密。显中有密,显不离密。

密教者,针对一类求简求快、不自信(信即心即佛、依自力见性成佛)、不能依显教而行的众生,强调诸佛菩萨真如用熏之种种殊胜,引导行人以持明为下手处,以求与本尊相应为方便,此乃密之为密。实际上,此真如用熏必须以众生的内在发心(即发出离心、大悲心、菩提心)、信愿力、福德力和三昧力(三昧力来自于以空正见为基础的止观成就)为与佛菩萨真如用熏相应的基础。出离心、大悲心、空正见是密宗特别强调的三主要道。此三主要道是与本尊之三昧加持力相应的根本前提。三主要道正是开发修行人内在自觉自净的力量源泉。这就是密中之显。所以说密中有显,密不离显。


从这个角度来看,显密的关系实际上就是自、他不二,真如体熏、用熏不二的关系,两者是一体的,是表里的关系,而非两个异质的东西。此“不二”之特征,落实在功夫上,关键在于相应,而要相应,一定是以自力为基础的。

从这个角度来讲,片面强调他力、轻视自力之开发,终将滑入外道邪说。换言之,不重自力之净法熏习(戒定慧、修福德、忏悔等,正定聚之三种发心、四种方便行,不定聚之正信四义、五门),而一味强调他力,与大乘佛教的熏习理论不相符,必生邪弊。时下流行的净土真宗之本愿派、密教中的附密外道等等,皆是其恶果。

所谓本愿法门者,片面强调众生极恶,无力自救,唯有仗佛力才能得解脱,而要与佛力相应,只需一个“信”字即可。个中有二种差错:

(1)对信的理解,往往止于口头知见,并没有落实到发心和行持上,故不少行者口称信佛而在心念上、行动上,不断地放逸造业,毫无惭愧羞耻感;若如此,临命终时,能否提起对弥陀佛的信心,大值得怀疑。

(2)隐去生佛相应中众生这一边应有的自净法熏习先决条件,没有内因的相应,终是无根之苗,纵有澍雨,何能得益!

所谓附密外道者,于四皈依中,无限夸大上师的地位和能力,仿佛上师能包办一切,只要修行人对上师切信无疑、虔诚供养,就可以得到解脱。这里面,同样具有上述两种错误。

总之,如果按照《大乘起信论》的理论来理解显密的话,很显然,汉传佛教中的八大宗派,一一皆是显密圆融,一一皆是成佛之路,所谓条条道路通北京。实际上,汉地的早晚课诵、劝诵大乘经典、劝忏悔发愿等等修行,皆是对显密一体、自他不二之正理的落实。

从这个角度来看,划分显、密,只是依众生之机而权设,实无高下之别。那种偏赞藏密而贬低汉传佛教的做法,实为“执方便而昧于实相”。要知道,人为地将显密割裂开来,自赞毁他,不仅不利于众生之解脱,亦不利于佛教之整体和谐发展。



来源:赵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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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不能把汉传佛教与密宗判教中的显教划等号发布于2022-01-21 12: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