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

心法是精活动的根本主体,各自与所对境界相接触而形成分别虑知的作用,因其领有其他相应的精神活动,也称为“心王”。《百法明门论》把心法分为八识,主张有八种识:即一眼识、二耳识、三鼻识、四舌识、五身识、六意识、七末那识、八阿赖耶识。“心法”总有六义:

1.“集起”名心,唯指第八识,集诸种子起现行故。

2.“集积”名心,指前七转识,谓能熏集诸法种子故。

3.“缘虑”名心,统指八识,俱能缘虑自分境故。

4.或名为识,具有了别功能。

5.或名为意,八识都有前识引生后识功能,称为无间意识。

6.或第八名“心”,第七名“意”,前六名“识”,皆属心分。

世间所说的“心”,是指心脏器官,这里所说的“心”或称“心王”,是指我们眼、耳、鼻、舌、身的感觉功能。根据心法的序次,它包括前五识,及第六意识的思维功能与第七识的自我认识。至于第八识,它是心法的主体,是它的延伸作用。现将八识略释于下:

1.眼识:眼根缘色境所生之识,名眼识。此识内依眼根,外缘显、形、美、丑等“色境”(尘),在根和境中间,发生一种分别的作用。这就叫做眼识。

2.耳识:耳根缘声境所生之识,名耳识。此识内依耳根,外缘执、受、动、静等“声境”,在根和境中间,发生一种分别的作用,这就叫做耳识。

3.鼻识:鼻根缘境所生之识,名叫鼻识。此识内依鼻根,外缘香、臭、好、恶等“香境”,在根和境中间,发生一种分别的作用,这就叫做鼻识。

4.舌识:舌根缘味境所生之识,名叫舌识。此识内依舌根,外缘甜、苦、辛、酸等“味境”,在根和境中间,发生一种分别的作用,这就叫做舌识。

5.身识:身根缘触境所生之识,名叫身识。此识内依身根,外缘冷、暖、痛痒、滑涩等“触境”,在根和境中间,发生一种分别的作用,这就叫做触识。

6.意识:意根缘染净诸法之时,所产生之识名意识。意根是指第七识末那识而言,六识内依“第七识”的“意根”,所缘的是过去、现在、未来之法境(影像),中间发生了分别作用,这就叫做意识。

“识”者,是明了分别的意思,是指我们五官的感觉功能(前五识)与思维功能(第六识)。我们的感官与外境(尘)接触产生认识,主要依这六识发生作用。前五识起“明了”功能,就是感知功能,或感性认识。与之同起的第六识才起“分别”功能,就是理性认识。这六识,是我们获得一切知识的主要工具,一切见、闻、觉、知的印象都由此而产生。

“根”,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境”(尘),就是色、声、香、味、触、法六境。“六境”是“六识”所缘之境(即认识对象),六根能够助生六识。这里要特别注意,即“前五识”所依的是“色法”,五种“净色根”,而均借外形以显机用,凭外境以资感触。所以很多学者声称“前五识”只能在外门转,而第六意的意根就是第七末那识,即以第七末那识为意识独有的根据。

“前五识”只是和五种器官相应的识,第六识具有一般的性质,表现为推理、判断、记忆等作用,所依的是“心法”。由于第六识能起种种分别,虽居身内,实通身外,故称此识能向内外门转。第六识对于一切事理都有思虑分别的作用,与前五识俱起的,名为“同时明了意识”,简称“明了意识”,亦称“五俱意识”。因为眼、耳、鼻、舌、身等五识不能明了分别,不能深入把握所接触的对境,而意识则能令“前五识”明了分别,所以称“明了意识”。又因是与“前五识”俱起时而起的意识,也称“五俱意识”。六识独自所缘过去、现在、未来的法境(尘),也就是意识的单独活动,称为“独头意识”。独头意识又分散乱、梦中、定中三种。“散乱意识”指非与五识同时而起,又非与定相应而起的,普遍单立生起的散乱思维,故称之为“散乱意识”或“独散意识”。“梦中意识”也属散乱意识,但是在睡梦之中,与醒寐时的散乱意识不同,比较模糊昧略。“定中意识”即是与禅观相应的意识思维。

7.末那识:末那是梵语,翻译为“意”,末那识即思量的意识,如《八识规矩颂》中所说,“恒审思量我相随”,为第六识所依之根。思是“思虑”,量是“量定”。心法八个识都有思量,为什么单单第七识叫做“思量”呢这就要加“恒”、“审”两个字来简别。恒是“恒常”,审是“审察”。

第七识对自己本身叫做“识”,若对第六识而言,它又叫做“根”。因为第七识叫做“意”,第六识叫做“意识”——意思就是“意根之识”,所以第六识叫做“意识”。第七识是“持业”得名,意即识,例如,称第八识为“藏识”也是这个意思。第六识是“依主”得名,意之识,例如眼识。很多佛教学者认为,第六识和第七识不同的地方在于,第七识在恒审思量,而其所恒审思量者,始终不脱一“我”字,是一切众生自私自利之根,常与我痴、我见、我慢、我爱四惑相俱,故称第七识为“染污识”。

8.阿赖耶识:阿赖耶识是梵语的音译,也可意译为“无没”识,大约是真如生死流转而常不失不坏的意思还可意译为“藏”识,这里有能藏、所藏、执藏三种意义,简释如下:

能藏:能藏的“藏”,是“含藏”之义,如仓库一样,藏受一切种子。这就是说在阿赖耶识里面,含藏了许多种子。无论是漏法、无漏法、心法、心所法、色法、善法、恶法,只要是能够生出现行果法来的东西,都是种子,而没有哪样种子,不是藏在阿赖耶识里的。它能含藏一切法的“种子”,所以叫“能藏”。这“能藏”的名称,是对种子说的,即是“持种义”。

所藏:所藏的“藏”是“覆藏义”,不是“含藏”义。“含”是“包含”,“覆”是“盖覆”,是“遮覆隐没”的意思。就是说,阿赖耶识被“前七识”的现行杂染法所熏习,如我们人的衣服,被香臭所熏,那香臭“能熏”,衣服是“所熏”。阿赖耶识被“前七识”所熏,“前七识”是能,阿赖耶识是“所覆”。这就是所藏的意思。

执藏:是简称,全称是“我爱执藏”。这是因为,与第七末那识的“见分”相应的我爱,心所妄执阿赖耶识的“见分”,以它为“常”,是“漏”,是“一”,是“主宰”,妄执阿赖耶识识为我,或妄生贪爱,第七识为“能执”,阿赖耶识是“被执”,所以叫做“我爱执藏”。这我爱执藏的名称,是对第七识被它所执而言的。

这三个“藏”的三种意义,其实是名称虽有三个,而“本体”实则一个。正如一个妇女,相对她的儿子说,她是母亲,相对她的母亲说,她是女儿,相对她的丈夫说,她就是妻子。阿赖耶识相对种子说,叫做“能藏”;相对前七识说,叫做“所藏”;相对第七识说,就叫“执藏”。

根据阿赖耶识“能藏”、“所藏”、“执藏”的意义,把它归纳起来,它的主要作用和特征,有五个方面:

1.持种:能摄藏一切色、心、染、净诸法种子,这些种子为一切法的能生之因。“种子”是一种功能、潜势力,是第八识自身亲自产生各种果的功能,也就是能产生一切现象的潜势力。

2.受熏:受上述七个识所策动的身、口、意、业行熏习成种,其种子藏在此识中,也就是指由前七转识熏习影响各种现象的种子藏在第八识中。

3.受报:此识依人们生前所造的业力(种子)牵引,而于三界五趣四生之中受报,被认为是生死轮回的主体。

4.执持根身:此识恒常一类相续,执持有色根身,保持正常的生命存在。如果我们身体没有它的支持作用,那就意味死亡,等同死尸。

5.它是被第七识妄执为“我”的“自我认识”的主要对象,也就是指第八阿赖耶识无间地被第七末那识迷执为自内我体。(《唯识学概论》,弘学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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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末那识与阿赖耶识发布于2023-06-29 20: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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