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命系统,宇宙间一切有生命的物质、众多的生命系统无不是历史分明,各具秩序,又各有同类之体系。“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甲系统之活动,绝不会勉强地加入乙系统的活动之中。这在生物界尤其显著。否则的话,因差果错,我们还学什么呢?这个统一的、自成体系的、不可分的作用实体就是阿赖耶识
注意:前一讲我讲到无明缘行、行缘识等互为缘起的十二因缘中的“识”,就是唯识宗讲的阿赖耶识,就是它带着前生所造作的“业”来投胎转世轮回的。所以说它是“去后来先作主公”。“去后”是说在这一期生命之结束,阿赖耶识最后离开人的身体。“来先”是说在人下世受轮回时,它又最先来投胎受生。因此,要成佛,转被染污了的阿赖耶识成为大圆镜智,叫做转依,因为它为一切法所依故。      
二、心所法,即心所有之法。对心王起助伴作用。在我们读书之时,有时候一遍就记住了,有时读了很多遍却没有印象似的,这就是心所没起作用的问题。凡心王生起时,必有心所与之相应而起心理作用。心所法共有五十一位,心王与心所都是能认识。      
三、色法,即是被认识的对象“色”是具有质碍义的物质,属于识的影像。
四、心不相应行法。此共有二十四位,它与心王和心所都不相应,是心王心所的认识对象,但它又不同于“色法”。色法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心不相应行法则是心色之分位,是假立的。比如:高与低只是对比中的一种关系,要我拿出一张椅子来,那我可以用实物显示,但要拿出一个高或低来,却绝对拿不出具体的东西,而仅能在实物之对比中显出互相间的差别关系。再如,我们自出生以来就开始了生、住、异、灭的变化,但若离开这个具体的身体也就无所谓生、住、异、灭了。
因此,心不相应行法虽是被认识的对象,但却不是一个具体的东西,而只是色、心二法的分位差别。它不是实存,但却潜在,并且有一定的作用。由此可见,佛教对事物之分析是何等的缜密。哲学中直到现在才提出潜力假有而实有作用的问题。前面这四位8种心法51种心所有法11种色法24种不相应行法总称为“有为法”,即是有生灭变化的世间法。     
 五、第五位是“无为法”,共有六位虚空无为、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不动无为、受想灭无为、真如无为)此是不变之法,乃一切法之本体、法性。一切法无我,一切法空。这个“空”、“无我”就是无为法,它是恒常不变的。但无为法与有为法是不离的。离开了一切的有为法,也就无所谓无为法。如说“诸行无常”,一切法都是无常的,这就是有为法;但“诸行无常”的这个真理却是永恒不变的,这个真理就是无为法。开悟!开悟!悟的重点就在于无为法!
--唯识学的开悟》(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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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开悟!开悟!悟的重点就在于无为法!发布于2023-06-27 11: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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