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荀子名学思想的政治内涵中制名的目的是维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制名的角色是“王者”,确保制名的顺利施行所采取的手段是外在强制性的礼和法。其制名的意义虽然涉及对概念的详细划分,但逻辑讨论的背后却与明分的思想相联系。其真正意图则是要建立等级分明﹑上下有序的现实社会。荀子名学思想的政治内涵及意义都以政治和伦理为最终归宿和目的。黄老的名学思想以形名的方式所阐述,与荀子的名学思想在政治内涵及政治意义方面完全相同,也是以伦理和政治为依归,二者相互影响和借鉴。 

关键词:荀子;黄老;名学;正名;形名 

中图分类号:B222.6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8-09-10 

作者简介:商晓辉,男,天津市人,西北农林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先秦秦汉思想史,近代思想史。


荀子是先秦时期学术思想的集大成者。在逻辑思想上荀子继承发展了孔子的正名思想,同时还借鉴吸收了名家以及后期墨家的思想。荀子关于名实思想的论述主要集中于《正名》篇中。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荀子的正名理论包含两者,就方法论而言,其正名理论接近于逻辑学;就其思想内涵而言,正名理论近于伦理与政治。”但是目前大多数学者对于荀子名学思想的研究仅仅局限于其逻辑思想方面的阐发,关于荀子正名思想之中逻辑方面的研究,著作颇丰,而对于名学思想之中伦理与政治方面的内涵及意义则关注不足。同时还应看到的是,荀子名学思想之中伦理与政治的一面除继承儒家传统正名以正政的思想外,受战国黄老形名思想的影响尤深。笔者希望在继承前贤研究的基础上,尝试对荀子名学思想的政治内涵和意义及与黄老形名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敬请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一﹑荀子名学思想的政治内涵

对于名实混乱以及正名思想,早在孔子之时就已经被提出讨论。孔子认为对于国家政事而言,最为重要的是“必也正名乎!”即明确划分不同等级之间的权力与义务的关系。“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孔子生当周文衰败之际,西周所实行的礼乐制度已不复存在。而礼乐制度背后所承载的更为重要的是与此相适应的等级权力。因此,在政治生活中,最为重要的是明确不同阶层之人所享有的不同的政治权力。此即孔子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子路》)使不同阶层之人各安其位,各尽其职,彼此之间没有僭越思想的产生。而这势必要通过划分不同的等级名号所规定和落实。因此,可以认为“孔子论政,以正名为本。其正名之目的则完全以伦理政治之要求为依归。”荀子继承孔子正名以正政的思想,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荀子在正名的原则和方法等方面,的确提出了一些涉及纯粹逻辑方面的知识和概念。例如共名与别名的分类和辨三惑等。有些甚至超出了之前的名家和墨家后学,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但这些只是为了实现其正名以正政思想所带来的客观效果,并不是其主要和真正的意图所在。其名学思想的最终归宿同孔子一样,都是要落实到伦理与政治方面。下面笔者打算从制名的目的﹑制名的角色以及为实现制名的目的所采取的方法和手段三个方面来论述荀子正名以正政的思想,指出其最终的政治和伦理归宿 

对于制名的目的,荀子明确提出其最终目的并不是与名辨之学争一高下,其最终目的是维持社会的长治久安。“故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讼,则谓之大奸。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故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其民悫;悫则使,易使则公。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壹于法,而谨于循令矣。如是则其迹长矣。迹长功成,治之极也。是谨于守名约之功也。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荀子·正名》)荀子在这里认为名实的混乱是非常严重的问题。这不仅仅关涉语言和逻辑的问题,背后反映出的是社会政治方面的问题。正名所带来的政治效果便是秩序井然﹑等级分明和分工明确。君主只有在良好有序的政治环境中才能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而所有这些结果的实现最为基本的便是要从正名开始,即明确划分不同等级的权力分配和范围。荀子制名的最终目的其实归根结底就是“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荀子·正名》)“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玄纽,贵贱不明,同异不别;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贵贱明,同异别,如是则志无不喻之患,事无困废之祸,此所为有名也。”(《荀子·正名》)“制名”的目的是“指实”,而这里的“实”其真正内涵并不是弄清楚事物自身在逻辑上和语言上的最终本质和涵义,而指的是明确划分个人的政治和伦理的价值。即使在正名的过程之中不可避免的涉及纯粹逻辑思想的探讨,也并不需要将主要方面用之于此。“君子之言,涉然而精,俛然而类,差差然而齐。彼正其名,当其辞,以务白其志义者也。彼名辞也者,志义之使也,足以相通,则舍之矣。苟之,奸也。故名足以指实,辞足以见极,则舍之矣。外是者,谓之讱,是君子之所弃,而愚者拾以为己宝。”(《荀子·正名》)过于追求纯粹逻辑上的探讨,在荀子看来应受到严厉的谴责。 

荀子不仅在制名的目的上最终导向于政治和伦理,其制名的角色以及为保障制名的实现所采取的手段也同样如此。一方面,荀子虽然承认制名要继承以往历史上流传下来的语言传统,“后王之成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散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荀子·正名》)同时还要考虑约定俗称的原则,“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名有固善,径易而不拂,谓之善名。”(《荀子·正名》)但是谁真正根本上掌握制名的权力呢?荀子认为只有“王者”才有资格。“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荀子·正名》)“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荀子·正名》)只有“王者”掌握最终的制名权,通过其自身的政治权力推行符合其统治的名,以此来达到政治社会生活的有序化和等级化。很显然,荀子所说的王者显然指的是现实中的君王。那其依靠什么将其制定的名得以顺利推行和巩固呢,也就是其保障制名实现的途径和方法又是什么呢?无非是礼和法等强制性手段和措施。“凡邪说辟言之离正道而擅作者,无不类于三惑者矣。故明君知其分而不与辨也。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与共故。故明君临之以埶,道之以道,申之以命,章之以论,禁之以刑。故民之化道也如,辨说恶用矣哉!”(《荀子·正名》)只有在王纲败坏,“王者”没有礼法等强制性措施作为保障其制名权的情况下,才不得已与奸邪之人从事名实的争辩,“今圣王没,天下乱,奸言起,君子无埶以临之,无刑以禁之,故辨说也。实不喻,然后命,命不喻,然后期,期不喻,然后说,说不喻,然后辨”(《荀子·正名》)最终以此实现“邪说不能乱,百家无所窜”的目的。(《荀子·正名》) 

当然,在荀子看来,其制名实现的方法除了依靠礼法获等外在强制力的保证外,还有就是通过内在的正心来正名。这主要涉及《正名》篇后半部分对于道﹑心和欲的论述“凡语治而待去欲者,无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也。凡语治而待寡欲者,无以节欲而困于多欲者也。有欲无欲,异类也,生死也,非治乱也。欲之多寡,异类也,情之数也,非治乱也。欲不待可得,而求者从所可。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求者从所可,所受乎心也。所受乎天之一欲,制于所受乎心之多,固难类所受乎天也。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恶死甚矣;然而人有从生成死者,非不欲生而欲死也,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荀子·正名》)在这里荀子认为欲望是天生存在的,任何人不能消除欲望本身。而治乱的关键并不在于欲望的多寡,而在于对于欲望的调节是否得当。具体的话则需要心的调节作用,“故欲过之而动不及,心止之也。心之所可中理,则欲虽多,奚伤于治?欲不及而动过之,心使之也。心之所可失理,则欲虽寡,奚止于乱?故治乱在于心之所可,亡于情之所欲。”(《荀子·正名》)也就是说心如果能够很好的引导和调节欲望的话,那么人们就不会受到名家等诡辩思想的误导。但是心的调节作用最终需要道为准则,而荀子的道恰恰指的就是儒家所提倡的“礼义”,“道也者,何也?礼义﹑辞让﹑忠信是也。”(《荀子·强国》)“礼者人道之极也”(《荀子·礼论》)“历史虽有古今先后的不同,但贯穿其中的道却是始终如一的。这种人道的实质,荀子认为就是社会人伦,就是礼义道德,就是百王一贯的王道。”也就是说,荀子所倡导的正心以正名的方法,其实现的手段归根结底是要人们依据儒家传统所提倡的礼义道德作为出发点。以儒家的礼义道德作为评判是非的标准,来判断奸言和奇辞的与否,因此可以认为荀子制名实现的保障,“一个是外在的方面, 君主凭借王权的力量,制定正确的名称并予以推行, 理顺社会秩序, 达到天下大治;另一个是内在的方面, 君子通过正心、修身, 心依凭道的指引, 趋利避害, 选择适当的欲, 使其得到满足, 由此造成君子的理想人格。也可以说, 君子通过正心来正名。”这同以外在礼法作为制名实现的保障一样,最终都以政治和伦理为依归。 

以上分析了荀子名学思想的政治内涵,指出其制名的目的﹑制名的角色以及为实现制名所采取的方法和手段三个方面都以政治和伦理为最终归宿。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荀子名学思想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建立有系统的思想体系及理论,而是为其正名以正政思想服务的。 


二﹑荀子名学思想的政治意义 

荀子制名的目的﹑角色以及为实现制名所采取的方法和手段最终都以政治和伦理为归宿,也就是借助王者的政治权力来规范语言的问题。那么我们要问的是,荀子通过外在的强制性措施礼法以及内在儒家礼义道德来强制推行和规范化的名,其最终要达到怎样的现实效果呢?答案就是要建立明分的等级制社会。而明分恰恰又与对概念的详细划分紧密相连。 

荀子对概念的分类可谓是发展了名家和墨辨的思想,在此基础上有了更深入的发展。例如其对共名和别名以及大共名和大别名的划分,“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无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于无共然后止。有时而欲偏举之,故谓之鸟兽。鸟兽也者,大别名也。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至。”(《荀子·正名》)举例来说,花是一个别名。而具体的花如牡丹﹑玫瑰则是分属于花这一别名之下,因此可以被称为大别名,也就是外延最小的个别概念。而花则包含在植物当中,因为植物并不仅仅包含花在内,还有草木等,植物则属于共名概念。与植物同等概念的则是动物鸟类昆虫等,这些全都可以最终概括为物,物也就是所谓的大共名,也就是外延最大的最普遍的概念。又如“物有同状而异所者,有异状而同所者,可别也。状同而为异所者,虽可合,谓之二实。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化而无别,谓之一实。”(《荀子·正名》)这些讨论都是对于名词和概念的逻辑分析,从中可见荀子对概念的划分的确是精辟入理。荀子认为概念的明确划分是不容许有半点错误的,不同的概念一定要给予不同的名称,“同则同之,异则异之。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单与兼无所相避则共;虽共不为害矣。知异实者之异名也,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不可乱也,犹使同实者莫不同名也。”(《荀子·正名》)但我们一定不能忘记的是,荀子的概念划分虽然涉及一些具体的逻辑思想的讨论,但是其与制名的目的﹑角色一样,最终都以政治和伦理归宿为目的。荀子自己承认,对于概念的详细划分是“王者”成就基业的开始,“故期命辨说也者,用之大文也,而王业之始也。”(《荀子·正名》)概念的详细划分是为其政治伦理上的明分思想服务的,是为其提供理论上的依据。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荀子认为世界上所有人和物都可以完整的,清楚地纳入到一个地位等级分明并且各得其宜的巨大的系统中,而君主正居于系统的顶点。正如内山俊彦所指出的那样区别共别之方法,将事物及其名称从普遍到特殊按垂直方向加以立体化的思考方法,和人类世界有分﹑自然世界有序列的思考方法,正好相似。因此,名的分类法为荀子的群分论提供了思想和理性的依据。”别名大别名以及共名大共名等逻辑概念的详细讨论背后所反应的是对于社会成员依据不同的身份所划定的不同的等级地位。通过概念的详细划分任何事物包括人在内都可以各归其位,不相混淆。而政治生活之中依据分的原则,同样可以起到相类似的作用。

《荀子》一书对明分的讨论非常之多,如“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荀子·富国》)“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荀子·王制》)其认为分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宫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时,裁万物,兼利天下,无它故焉,得之分义也。”(《荀子·王制》)“离居不相待则穷,群而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者祸也。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荀子·富国》)政治和现实生活之所以能够实现有序化和条理化,最为重要的就是明分的举措使然。这和荀子对概念的划分使万物都能够进行有序归位,可说是具有相似的形式。而“王者”恰恰位于分所划归的等级制金字塔的顶端,是分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而人君者,所以官分之枢要也。”(《荀子·富国》)荀子所认为的掌握制名权的角色和分得以实现的保障,其最后归宿都是“王者”,也就是通过王者借助政治权力来推行其所制定的名和实现明分的举措。人君为推行明分的话具体又有哪些外在措施和手段呢?依靠的无非和制名一样,都是法和儒家一贯所推行的礼义道德,“听政之大分: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荀子·王制》)“分莫大于礼”(《荀子·非相》)“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谷多少厚薄之称,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荀子·荣辱》)这正和前面讨论的为实现制名的成功所采取的手段如严刑以及从内部正心以正名具有异曲同工的形式。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正名》篇中,正名虽然没有直接和分的思想挂上钩,但笔者以为,在其背后,分的思想之影响依然是存在的。‘辨同异’‘明贵贱’之正名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上下有别﹑等级分明﹑分工明确井然有序的理想社会。” 这就是荀子在《正名》篇中不厌其烦的对共名和别名等逻辑概念进行辨别与批判的真正意图,其目的和政治意义就是要为其政治伦理思想寻找客观依据,就是要建立其“明分使群”的现实社会。 


三﹑荀子名学思想与黄老形名的关系 

儒家自孔子便认为正名的目的是对于政治和伦理的澄清和解释,将正名的目的与现实政治紧密结合,也就是所谓正名以正政的思想。荀子继承孔子的精神,也是从政治与伦理着眼,辨说的目的也是为此宗旨服务,此即“后王之成名,不可不察也。”(《荀子·正名》)但荀子生当战国末期,吸收借鉴各家学说之长,学识之丰富和深厚是不必待言的。据史料记载,荀子“三任稷下祭79/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酒,最为老师”,也就是说荀子曾在齐国稷下学宫讲学著述长达几十年。稷下学宫是战国时期学术思想的中心,各家思想兼容并包,而其中主要思潮即为黄老之学。我们考察黄老之学可以知晓,其对形名思想的论述非常之丰富。二者之间在思想上应该是互相吸取对方之长,为己所用。 

对于荀子名学思想的政治内涵,我们是从制名的目的﹑制名的角色以及为实现制名的目的所采取的方法和手段三个方面来讨论的。通过考察黄老之学我们可以发现,二者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只不过黄老之学是通过对形名的论述,表达其正名的思想的,也是将名引领到政治上去。公认的黄老之学的代表作《黄帝四经》首先列举各种君臣易位,名实不符的现象,“凡观国,有六逆:其子父,其臣主,虽强大不王。其谋臣在外位者,其国不安,其主不悟,则社稷残。其主失位则国无本,臣不失处则下有根,国忧而存;主失位则国荒,臣失处则令不行,此之谓颓国。主暴则生杀不当,臣乱则贤不肖并立,此谓危国。主两则失其明,男女争威,国有乱兵,此谓亡国。嫡子父,命曰上怫,群臣离志;大臣主,命曰雍塞:在强国削,在中国破,在小国亡。主失位,臣不失处,命曰外根,将与祸邻:在强国忧,在中国危,在小国削;主失位,臣失处,命曰无本,上下无根,国将大损:在强破,在中国亡,在小国灭。主暴臣乱,命曰大荒,外戎内戎,天将降殃:国无大小,有者灭亡。主两,男女分威,命曰大麋,国中有师:在强国破,在中国亡,在小国灭。”(《经法·六分》)“君臣易位谓之逆,贤不肖并立谓之乱,动静不时谓之逆,生杀不当谓之暴。逆则失本,乱则失职,逆则失天,暴则失人。失本则损,失职则侵,失天则饥,失人则疾。”(《经法·四度》)这种种现象,轻则导致主权下移。重则导致君臣易位,国破家亡。那么怎样才能避免此种祸患的发生呢?那就是通过形名的建立,“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必审观事之所始起,审其形名。形名已定,逆顺有位,死生有分,存亡兴坏有处,然后参之于天地之恒道,乃定祸福死生存亡兴坏之所在。是故万举不失理,论天下无遗策。故能立天子,置三公,而天下化之:之谓有道。”(《经法·论约》)“上信无事,则万物周遍。分之以其名,而万民不争;授之以其名,而万物自治。”(《道原》)当务之急是依据事物自身之形,来制定与事物自身之形相符合的名,然后以此名来检验核实具体的活动是否与其形相一致。过犹不及都是名不副实的表现,通过名实的相一致来达到现实政治生活的有序。“天下万物都是有形名来作为自己存在的标志与显示的,作为天地整体中的国家﹑政治行为和事件必须有确定的形名;另一方面,作为执政者必须赋予政治行为和事件以形名,使人间社会政治世界的事物具有确定性,由此而建立国家政治制度,形成国家的政治秩序。”可见,形名的建立是刻不容缓的。通过形名的推行,明确君臣之间的不同分工。以此达到上下不相干预,职责分明的政治秩序。从中看出,其建立的最终目的就是要维持尊卑上下等级明确的秩序和环境。这在根本上和荀子是一致的。 

而对于形名建立的角色来说,《黄帝四经》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是现实之中的“王者”,但是从“执道者”的角度来看,其通过审核形名,循名责实的方法来达到现实政治的规范化和有序化。使各级之间界限分明,不相僭越。那么这个角色的建立者决不能是普通人,非人君莫属。同时在为确保形名的顺利施行所采取的措施方面,黄老也以法作为强制推行的手段和方法。“形名展现在人文制度中就是名位的安置﹑是非黑白的确立,换言之,是指向价值的确立,这一价值对于执道者而言,就是用天当,于道自身而言是道纪,而对于人文制度的实行,则是法的确立,法就是是非曲直的判准。”也就是说形名在具体政治生活中的表现便是法的引入,将法做为判断是非的曲直,“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经法·道法》)“事如直木,多如仓粟。斗石已具,尺寸已陈,则无所逃其神。度量已具,则治而制之矣。”(《称》)这里的“斗石”“ 尺寸”指的都是法,法就如“斗石”“尺寸”一样是判断事物的外在标准。而荀子恰恰也将法看做如“斗石”“ 尺寸”一样,作为判断淫词和邪说与否的标准,二者的看法是相同的。 

最后,对于荀子制名思想的政治意义,前面提到就是要建立明分的等级制社会,还提到其对概念的详细划分和讨论背后所展现的明分思想。而与荀子同为稷下先生,深受黄老影响的慎到也有类似于荀子的明分思想,“一兔走街,百人追之,贪人具存,人莫之非者,以兔为未定分也。积兔满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定之后,虽鄙不争。”(《慎子·逸文》)大街上的兔子许多人捉,市场上的却没人理会,这是因为后者名分定的缘故。这里强调的是对于事物和个人所具有的权力和职责的划分,与荀子明分思想相类似。也就是说,“透过授名定分的手段,去排定事物的条理和秩序,让每一件事物在各自的名分下,拥有了自己的位,定了位,一切的纷争自然消失,一切的干预也显然多余。如此,便可达到不治而自治,不理而自理的效果。”从此也可以看出,荀子与慎到明分思想是互相影响和借鉴的。二者对名的讨论最终归宿都是伦理与政治,都是要建立等级分明,上下有差的现实社会。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知,黄老之学对于名学的论述,以形名的具体形式进行阐发。其制名的目的﹑角色以及为确保形名的顺利施行所采取的手段,也就是正名的政治内涵与荀子是完全相同的。其正名的政治意义与荀子也是相同的,二者都以伦理和政治为最后归宿。因此,荀子与黄老在名学思想上可以说是相互影响和借鉴,吸取对方之长,为己所用。 


四﹑结语 

荀子名学思想的政治内涵之中制名的目的是“明贵贱”,制名的角色是“王者”。确保制名所采取的手段是通过外在强制性的法以及通过内在儒家的礼义道德来正心以正名,其名学思想的政治意义则是要建立一个等级分明的现实社会。虽然其中有对逻辑思想如概念的详细划分和研究,但是其背后体现了明分的思想存在。是为其现实的等级制社会寻求理论上的说明。最终归宿都是以政治和伦理为目的。而黄老对名学思想的讨论以形名为主要形式所展开,政治内涵中制名的目的﹑角色以及所采取的手段三方面与荀子是完全相同的。其名学思想的政治意义与荀子也是相同的,都是要建立一个上下分明的现实社会。因此,可以说荀子与黄老二者相互影响,借鉴和吸收对方之长,在客观上为先秦名学的发展推进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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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荀子名学思想的政治内涵及意义发布于2023-03-19 21: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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