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次第广论

 

 

菩提道次第广论-15年

 

宗喀巴大师.造

益西彭措法师.讲授

 

 

诸契经中及毗奈耶皆说:“诸业纵百劫不亡”,意谓未修四力对治。若如所说而以四力对治净修,虽顺定受,亦说能净。

在诸契经和毗奈耶里都说到:各种业纵然百劫也不亡失。所谓“纵使经百劫,所造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像这样看来,好像业力没办法消减一样,一定会受报的。但也要知道它的密意是指没有修四力对治的情况。如果按照经教所说发起了四力,就是以四力对治净修,那么即使是顺定受业也能够清净

《八千颂大疏》中云:“谓若凡是近对治品,可损减法,彼由成就有力对治,能毕竟尽,如金秽等。正法障等一切,皆是如所说法。由此正理,则妄执心所作堕处,可无余尽。”

《八千颂大疏》里说:凡是近对治品,都可以损减违品,而成就了有力对治,就能毕竟除尽违品,比如金秽等。也就是治金的污垢,它的近对治品是火烧、水洗,依止近对治品可以损减污垢,但是如果经过加倍的洗炼,成就了有力对治,就能彻底地去掉污垢。像这样,由对治力达到圆满,谤正法等的一切罪垢都可以彻底除尽。以这个正理就知道,凡是以妄执心所作的各种堕处都可以由四力无余净除。

“诸经说云‘诸业虽百劫等’者,应知是说,若不修习能对治品。若不尔者,则违正理及违多经。”

诸经说到“诸业纵然百劫亦不亡”等等,要知道这是说在不修习能对治品的情况下。当然业力不可能无缘无故地消失,纵然经过百劫,在因缘会遇时,还是会成熟果报。如果不是这样,那就违背了很多的正理和经中所说。

“说顺定受,应知亦是如此所说。说不定者,虽不修习能对治品,然亦应知不定感果。”

再者要知道,说到顺定受业,也是指所造的业是作已增长业,在没有发起对治以前就是顺定受业,而发起了对治它就变成不定受业,甚至消尽业力。

既然都是修对治就不决定感果,那么顺定受业和不定受业是不是就没有差别了呢并不是。顺定受业在没修对治法以前是决定要感果的,而不定受业纵然不修对治也不一定会感果,这就是二者之间的差别。

如是由悔及防护等伤损能感异熟功能者,虽遇余缘,亦定不能感发异熟。如是由生邪见嗔恚摧坏善根,亦复同尔。

像这样由追悔、防护等损坏了能感异熟的功能,虽然遇到了其它的助缘,也决定不会感发异熟果。再从反面来看,假使生了邪见、嗔恚摧坏了善根,也是同样的道理,也就是即使遇到其它的缘,也不会感发异熟果报。

《分别炽然论》云:“若时善法由生邪见、嗔恚亏损,或诸不善若由厌诃、防护、悔除——是等对治伤损其力。彼等虽得众缘会合,然由伤损若善不善种子功能,岂能有果从彼感发”

《分别炽然论》里说到:如果某时善法由于生邪见或嗔恚等亏损,或者各种不善业由对以往追悔的厌诃、对未来立誓不再造罪的防护以及不覆藏发露的悔除,这一类的对治伤损了不善业的功能、力量,这样虽然遇到了众缘,也由于已经损伤了善或不善种子的功能,哪里还有果报能感发呢就好像已经烧焦的种子即使遇到水、土、阳光等也不可能感果一样。

“由无缘合,时亦迁谢,岂非从其根本拔除”

业力的持续安住也是观待因缘,如果没有违品,因缘聚合业会一直安住,不可能无缘无故就消失。但如果因缘不聚合,或者说遭到违品的破坏,那它也无法持续地安住。总而言之,就是因为能住因缘不和合,业力也就无法安住而随之消失了,这样不是从根本上拔除了业力吗

“如经说云:受持正法,虽其所有顺定受恶,亦当变为于现法受。又如说云:复次诸往恶趣业,此惟能感头痛许。”

就像经中所说:以受持正法的缘故,即使是顺定受的恶业也会变成现法受。又比如说:那些要前往恶趣受报的业,以对治力伤损功能的缘故,只需要在现法中感受一点头痛。

“设作是云:若尚有果,惟头痛者,岂是从其根本拔耶”

有人疑惑说:如果还是有仅仅头痛这样的果,那哪里是从根本拔除呢意思是说,既然还有一点果,就不是从根本拔除。

“诸恶业果无余圆满,谓当感受那落迦苦。若尚不受那落迦中诸轻微苦,岂非即从根本拔除于此略起头痛等故,岂是本来原无果报”

回答:这些恶业如果无余地圆满果报,那是要感受地狱的极大痛苦。现在尚且不必感受地狱里极轻微的小苦,这难道不是从根本上已经拔除了吗对此只是略起一点头痛等苦,又怎么会是根本没有果报呢

意思是说,还有一点残余的感受和从根本拔除是没有矛盾的。也就是由于原先造业的缘故,在拔除了根本之际,还是会有一些轻微的表现。就像得很重的病,虽然用药物治疗等是能拔除病根,但还是会受一些小苦,这个过了以后病就彻底好了。

虽未获得真能对治坏烦恼种,然由违缘令伤损故,纵遇众缘亦不感果,内外因果多是如是。故虽勤修众多善法,若不防护嗔恚心等坏善之因,则如前说。故须励力防护嗔等,精勤修习不善还出。

虽然没有得到真正能对治的法来摧坏烦恼的种子,但是由违缘也可以使它伤损故,纵然遇到了各种缘也不会感果,内外的因果都是这样的情形。因此虽然勤修各种善法,但如果不能防护嗔恚等坏善法的因,则如同前面所说,它会摧坏善根。所以要励力地防护嗔恚等,假使有造作恶业也要精勤修习不善还出的方便。

若能尽净有力之业,云何经说“惟除先业所有异熟”谓感盲等异熟之时,现在对治难以净除。若在因位,尚未感果,则遮止,密意于此。故如上说,无有过失。

又有人问:如果对于具强大感果势力的定业都能够彻底清净,为什么经上还说“惟除先业所有异熟”呢

答:经中所说的“惟除先业异熟”,它的密意是指已经感发了盲眼、跛足、喑哑等异熟果的时候,以现在的对治法难以净除。如果尚处在因位、还没有感果的时期,那就容易以对治力遮止。经中所说的密意就是如此,所以上面的说法没有过失。

意思是:我们要分清因位和果位,如果在因位还没感果的阶段,业以对治力可以净除无余,但如果是已经感发了异熟的果位之时,那就难以净除,因此经中说到“惟除先业所有异熟”。

《分别炽然论》云:“设作是云:若诸恶罪至极永尽,云何说除先业异熟耶意谓已受生盲、一目、缺足、颠跛及哑聋等自性因果,故作是说。何以故以诸业果,若已转成异熟位体,非有功能令其遍尽。若因位思、正造作者,获得所余思差别力,能令永尽。犹如开示指鬘、未生怨、娑嚩迦、杀父及无忧等。”

在这部论里也谈到了这个问题。有人说:如果能使各种恶罪至极永尽的话,为什么还说要排除先业异熟的情况呢这里的意思是:如果已经在领受生盲、独眼、缺脚、颠跛、聋哑等的自性因果,那就难以尽除,是从这个角度说的。什么原因呢如果业已经转成了异熟位的体性,那是没有功能使它无余尽除的。比如果报成熟已经转生成了独眼、喑哑等,这时就很难消尽业障而使得他一点都不感果。但是如果是还处在因位,是以思心所正造作的时候,如果能发起其它的思差别的力量,就可以使善恶业彻底消尽,就像指鬘等的公案那样。

“设作是云:未生怨王及杀母等,若已生起所余善思,何故其业未得永尽,生无间耶是为令于所有业果发信解故,现示感生诸无间等,非是未能无余永尽所有诸业。如击彩球随击而跃,生彼即脱,虽那洛迦火焰等事,亦未能触。由是则成,最极拔除诸恶根本,亦非诸业全无果报。”

有人这样说:未生怨和杀母等人如果已经生起了其余的善思惟,为什么他们的业没有永尽,还要生在无间地狱呢

答:这是为了使众生对业果发生信解的缘故,显示以业力感召生到无间地狱等,并不是没有无余消尽所有的罪业。就像击彩球一样,随着被击落到地面上顿时又跃起一般,刚刚一生就立即脱离。也就是他们一落入地狱,连火焰等都还未触及到身体就已经超出。这样就成立的确是最极拔除诸恶根本,但也不是诸业没有任何果报。在他们拔除根本之时,还是以过去造业的力量,发生了堕无间地狱的相。

补特罗差别一类不决定者,《三摩地王经》说:“勇授大王杀华月严,遂起追悔为建塔庙,经九十五俱胝千岁,广兴供养,一日三时悔除罪恶、善护尸罗。然寿没后,生无间中,经六十二阿庾他俱胝劫,受盲目等无边众苦。”虽则如是,然其悔罪非为唐捐。若不悔除,须受极重恒常大苦,尤过彼故。

再者,由于补特伽罗的差别一类而不决定的情况,就像《三摩地王经》所说:勇授大王杀了华月严,立即就起了追悔心,因此建塔庙来作忏悔,经过九十五俱胝千岁,行各种供养,每天三时悔除罪业、善护尸罗。但是在他寿终以后,还是生在无间地狱里,经过六十二阿庾他俱胝劫数,受盲眼等的无边众苦。尽管是如此,但是他的悔罪之行也不是白做了,假使他不悔除罪业,需要受极重恒常的大苦,超过前面所说的罪苦。

意思是说,具足四力能够无余地悔除罪业,不具足四力由某些方面的力量也可以减少罪业,然而所做罪业定须感受果报。要知道,随着因缘的差别有多少,就决定果报的相上有多少。

又由悔护清净无余,然从最初无罪染之清净,及由悔除清净之二,有大差殊。犹如《菩萨地》中所说,犯根本罪,虽可重受菩萨律仪,而能还出,然于此生,决定不能获得初地。

再者,由于悔过和防护使得罪障清净无余,但要知道,最初没有罪染的清净跟悔除得到清净这两者有很大的差别。就像《菩萨地》所说:犯了根本罪虽然可以通过重受菩萨律仪而还出,但是在此生决定不能得到初地。

《摄研磨经》亦云:“世尊,设若有一‘由近恶友增上力故,造作如此诽谤正法’,世尊,尔时如何能脱此罪”作是请已,世尊告妙童子云:“曼殊室利,设七年中,一日三时于罪悔罪,后乃清净,其后至少须经十劫,始能得忍。”此说诸恶虽已清净,然得忍位,任如何速,须经十劫。

《摄研磨经》上也说:世尊,假使有人由于亲近恶友的增上力,造作这样诽谤正法的重罪,世尊,这时他怎么能解脱这个罪缚呢这样请求后,世尊告诉妙吉祥童子说:曼殊室利,假使他在七年里、每天三时忏悔所造的罪,才能清净。其后至少要经过十劫才能得忍位。这就说到虽然恶业得以清净,但是要得忍位无论怎么快速,都需要经过十劫。

是故无余清净之义,谓是能感非悦意果无余永净,起道证等极为遥远,故应励力令初无犯。是故圣者于微小罪,虽为命故,不故知转,若忏悔净与初无犯二无差别,是则无须如是行故。即如世间,亦可现见伤手足等,虽可治疗,然终不如初未伤损。

所以这里无余清净的含义是从否定的方面说,也就是能把感不悦意果的功能力忏尽无余,但是他在起道证等方面却极为遥远,所以应当励力地使最初就不要违犯。因此圣者对微小的罪,即使是为了生命的缘故也不明知故犯。假使忏悔清净跟最初无犯两者没有差别,那就不必要这样,但事实是虽然忏悔清净了,但是在证道上非常遥远。就像现量可见伤了手、足等,虽然可以治疗痊愈,但是终究不如最初没有伤损。比如骨折,虽然能通过接骨等来治疗,但是终究比不上没有伤损。

如是励力,如《集法论》云:“若作诸恶未修福,误失正法得非法,具恶业人死怖畏,如于大海散朽船。若已修福未作恶,行诸善士妙法轨,此则终无死亡怖,如乘固船登彼岸。”莫依前作,应如后行。

这样励力防护,如《集法论》所说:如果作了很多恶没有修福,错失了正法却做了非法,那这个具恶业的人死亡时是恐怖的。就像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有一只朽坏散落的船只,它必然会沉入海底。意思是说:如果我们造了恶而没有修福,相续已经破败不堪,那到了临终的时候,会直接堕到恶趣深处。如果我们每一天都注意修福,没有造罪,这样战战兢兢、励力取舍,一直到死。由于一直是在妙法轨上走,那么终究是没有死亡的怖畏。就好比平生断恶行善都守持得很好,这就像是一艘坚固的航船,没有丝毫破损,到了临终的时候,心相续圆满清净,一定会到达安乐的彼岸。所以千万不要按前者那样做,应当按后者那样做。

此复若说众多应理言辞而放逸转,义利微劣。若有仅知微少法义,然随所知正行取舍,义利殊大。

再者如果说了很多应理的言辞,但是实际行为上却放逸而转,根本没有依法而行,这样无论说的怎么天花乱坠,说的怎么美妙、怎么合理,义利都很微小。假使只是知道一点点法义,但是能够按照所知的那样真实的行持,这个义利是极大的。“说得一丈,不如行得一寸”,关键是学后、知后如说修行。所以不在于多,而在于实行。我们每天听闻的够多了,但是没有实行就没多少义利。如果能实行,几句话都有很大利益。看《法句经》就能看出,当年在世的时候,很多佛弟子就是在佛前得到了一两个偈颂以后就去修行,从而证得了罗汉果。这就是由导师传授了口诀,教导了作法,弟子真正地去奉行,在一言一行上按照法道来做,结果就得到了无量的利益。如果不是在自己心实际去做,即使把三藏十二部全部都倒背如流,写文章时如行云流水一般,简直是笔下生花,甚至经教论典里的各种推理都非常精通,能从各各角度去分别、证成,但是如果不实际修持也是枉然,义利是很小的。

《集法句》云:“若人宣多如理语,放逸而不如是行,譬如牧人数他畜,彼非能得沙门分。”

《集法句》里面说:如果一个人宣说很多如理的语言,然而他的心却很放逸,不按照法道修行,这样就像牧人虽然数着别人家成百上千的牲畜,但自己仍然一无所有。如果只是不断地说着法的功德、修行的好处,但是自己不实行,就不可能得到沙门分,不可能得到真实沙门相应的功德,不可能真正进入沙门的行列。

“设虽少说如理语,然能正行法随法,及能远离贪嗔痴,此等能得沙门分。”

虽然这些如理之语在口里说得很少,但是能听到一分、懂得一分就去行持一分,像这样真实地法随法行(就是学了一个就按照这个去实行),以及能在自心上远离贪、嗔、痴,这样他就能得沙门分。

“苾刍乐防慎,深畏诸放逸,自导出恶趣,如象出淤泥。苾刍乐防慎,深畏诸放逸,能抖一切恶,如风吹树叶。”

比丘乐于小心地防护自心,深深地畏惧这个心的野马发生种种的放逸。因为一放逸,自己就会堕入罪恶的深渊,因此他很小心地引着自己的心出离恶趣,就像大象脱出淤泥那样。

这个意思是说,我们本来沉陷在烦恼和恶业习性的泥潭里,难以拔除,但是真正有道心就可以拔除。关键是他在业果上得了胜解,然后开始真正小心地护持自己的行为,励力按照法道实行,这样就能脱出罪染的淤泥。

比丘乐于谨慎地防护三门,他深深地畏惧放逸的过患,能以大心力抖落一切的恶,就像大风吹落树上的叶子那样。这就是比丘真正深信因果以后,发起了一个要断恶修善的心,这样他能断除身心上的各种恶行,这样学习法道才有真实的实义。

如是《亲友书》亦云:“若希善趣诸解脱,愿多修习于正见,若人邪见虽妙行,一切皆具苦异熟。”此于缘起二业、因果正观见者,乃是能成一切诸乘,及办一切士夫义利,必不容少根本依处。故应多阅前文所说,及《念住经》、《贤愚因缘》、《百业》、《百喻》及《毗奈耶》、《阿笈摩》中诸多因缘,并诸余典,令起猛利恒常定解,应当持为极扼要义。

如是《亲友书》里也说:如果你希求善趣、希求解脱,那么一定愿意多修习因果正见,如果一个人不信因果,尽管他暂时有一点妙行,但是一切都具有苦异熟。也就是他会深深地陷落。

这就是说,对于缘起黑白二业的因果能够真实地观见,这是成办一切诸乘、成办一切士夫义利必不可少的根本依处。因此这个业果正见是一切暂时、究竟义利的根源,也是成办人天、声闻缘觉、菩萨等诸乘的根源。以它是诸乘共基、是一切义利根本的缘故,首先必须建立,否则修道就没有基础。为此应当多阅读本论前面所说的这些道理、学处等一条一条因果的原理,再对照在自心上生起定解。再者要阅读《正法念住经》、《贤愚因缘》、《百业经》、《百喻经》、《毗奈耶经》、《阿笈摩》中讲到的很多因缘,以及其余宣说业果学处的教典,参阅各种案例,使内心发起猛利、恒常的定解,应当持为是极扼要之义。也就是心里十分确定它是道的极重要的关键。有了它,修行会达到切要,没有它,无论做什么都不成为行道。

所以,最关键的是对业果发起猛利、恒常的定解。猛利就是要有很大的强度,不是缓缓的、弱弱的;恒常就是能够一直坚持在心中,能够恒常都不离开,非常坚固。一定要达到这种程度才能够转变自己的心,这才会有转心的真实功效,从这里才能够离苦得乐,才能够得到超升。

(二、发此意乐之量)

第二,生此意乐之量者,谓先有无伪希求现世,其求后世惟虚言辞,即换其位,令成希求后世为主,现在为副,则为生起。然须令坚固,故此生已,仍须励力善为修习。

修学下士道无常皈依、业果等法,发生此意乐的量如何呢就是心完全转变了,从前是有无伪的希求现世的心,所谓的希求后世只是口头的空话,但是经过下士道的修心,就转变了位置,已经变成了希求后世为主、求现世为副。在什么问题上都是这样想,我要多成办后世的义利,现在的事都是小事。这样一心希求后世的利益,不再幻想现世的名闻利养、五欲享受等等。如果在心态上已经发生了这样根本性的转变,已经完全是以后世为主、以今世为副,就达到了生起意乐的量。

然后还必须让这个意乐达到坚固,所以在它初次发生以后,还需要励力的善为修习,使得它真正达到坚固不退。

(三、除遣此中邪执)

第三,除遣于此邪分别者,谓有一类以佛经说“悉应背弃生死所有一切圆满”为错误事,作是念云:身受用等诸圆满事增上生者,皆是生死,发求此心不应道理。

这里除遣邪分别就是,有一类人因为佛经里说到了“悉应背弃生死所有一切圆满”,就有了错误想法,认为身体、受用等的各种增上生的圆满都是生死里的事,因为希求增上生的圆满是不合理的。就是要除遣这个邪分别。

然所求中略有二类,谓于现位须应希求及是究竟所应希求。生死之中身等圆满,希解脱者于现法中亦须希求,以由展转渐受此身,后边乃得决定胜故。非凡所有身及受用、眷属圆满增上生事一切皆是生死所摄,以其身等圆满究竟即佛色身、圆满佛土、佛眷属故。

应当这样抉择,我们希求的法有两类:一类是现前应当希求的,一类是究竟应当希求的。从这两方面来看,希求增上生的圆满事都是合理的。也就是说,生死当中身体、受用、眷属等的圆满对求解脱者来说,在现法中也应当希求。因为他需要辗转地、渐渐地受这样的身,最后才能得到决定胜。在这之前,为了更好地修道,一直都要依靠这个人身,如果这个身能具足各种的圆满,那么修道也能更加快捷,因此增上生的圆满不是现前位就要舍弃的。比如要修道就需要衣食,因为这个身体要处在一个合适的状况才好修道。如果正遭受很大的饥寒之苦,心无法安住也就不堪能修道。因此,为了成办道业需要得到增上生的圆满,在这样的身依上经过一世、两世、几世等,最后才能获得决定胜。因此希求增上生事并非不合理。

再从究竟边际来看,不是所有的身、受用、眷属等的圆满都是生死所摄。因为增上生达到究竟时,身就是佛的色身,国土就是佛的刹土,眷属就佛的眷属,所以增上生事不能认为都是生死所摄。

故《庄严经论》于此密意说云:“增上生谓受用身,圆满眷属勤圆满。”此说由前四度成办增上生。又多教典说由此等成色身故。是故修种智者,经极长时,修诸极多、诸极殊胜戒、施、忍等,亦是希求彼等妙果——最极殊胜身等胜生。

所以《庄严经论》于此密意说到:增上生指的是受用、色身和眷属三方面的圆满之事,因此应当励力地修持六度中的前四度,来达到圆满。这里说到由布施持戒、安忍、精进这前四度来成办增上生。又有很多教典都说到,由此前四度来成办色身故。所以要修持一切种智必须经过很长时间修习很多很殊胜的布施、持戒、安忍等等。这也是希求彼等胜妙之果,也就是为了得到最极殊胜的身、受用、眷属等的殊胜之生。

这里就说到,在没有成佛之前,还要辗转经历很多生,为了得到一个好的所依身,好的修道条件,应当多修习布施等前四度,以此来实现这个结果。

成办究竟决定胜者,谓如《入行论》云:“由依人身舟,度脱大苦海。”是须依止以人所表善趣之身,度诸有海,趣妙种智。此复须经多生,故能办此身胜因尸罗是道之根本。

再说,成办究竟决定胜也需要有下士道以上的修习,因此也要获得圆满的身依。如《入行论》所说:依靠人身的舟船来度脱大苦海。这就是必须要依止以人所表示的善趣之身,度出诸有之海,趣向微妙种智。然而成佛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经历多生的修道,因此要成办修道所依的殊胜身。能办这样殊胜身的胜因就是尸罗,因此尸罗就成为道的根本或所依。

若善趣身而不圆满一切德相,仅能成就一少分德,虽修诸道,进程微少,故定须一最圆满者。此中护求寂等未圆学处,犹非满足,故须励力护苾刍等圆满学处。

所得到的善趣身如果不圆满具有一切德相,只有少分功德,虽然修各种道,但进程很缓慢,进步很小,所以一定要得到一个圆具各种德相的人身。在这里护持沙弥戒等未圆满的学处,还不满足,所以必须励力护持比丘等的圆满学处。这样才是很殊胜的身,在修道的进程上非常快速。

有作是说:护持尸罗,若是为办诸善趣者,则近住等亦能获得,何须艰难、义利微少诸苾刍等。

有人说:如果护持尸罗是为了成办善趣的身,那么以受八关戒等也同样能得到,何必受那样行持艰难、义利微少的比丘等圆满学处呢

又余众云:若别解脱所有要义,是为获得阿罗汉故,然苾刍者未满二十,则不堪受,近事之身亦有能得阿罗汉者,应赞其身。难行少义,苾刍何为

又有人说:如果别解脱的要义是为了得到阿罗汉果,然而比丘戒不满二十岁就不堪受戒,而由居士的身也有能证得阿罗汉果者,应当赞叹居士身才对。像这样,比丘戒繁多、难行,所得利益也不过如此,受比丘戒又有什么必要呢

应当知此是全未知圣教扼要,极大乱言。应以下下律仪为依,受上上者,委重护持圆满学处。

要知道这些是根本不了解圣教扼要的极大胡说。应当以下下律仪作为所依,来受上上律仪,殷重地护持圆满的学处。

已说于共下士道次净修心讫。

以上已经宣说了于共下士道次第净修自心完毕。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五终

 

思维心中的法道

1、契经和律藏中都说到“诸业纵百劫不亡”,而依四力忏悔顺定受业也可以清净,这是什么原因这样“顺定受业”还是“顺定受业”吗

2、思维为什么由“悔及防护”等能清净罪业所谓“从其根本拔除”应该怎么理解它的确切的含义经中所说“惟除先业所有异熟”又怎么解释呢

3、结合佛的圣教言思维“忏悔清净”和“最初无犯”的差别。

4、思维希求增上生的圆满是否合理,并结合教理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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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112发布于2021-12-05 23:12:02